『壹』 轉債股票怎麼操作買賣
一、可轉債的交易規則是什麼?
可轉債不僅可以申購,還可以上市交易,作為一種特殊債券交易制度會與股票有所不同,投資人可以注意以下六個方面。
1、T+0交易制度。可轉債交易實行的是當日回轉交易制度,也就是大家熟知的T+0.買入的轉債不需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當天就可以出掉
2、漲跌幅不受限制。大家炒股有時候會讓漲跌幅的限制搞得冒火,這一點可轉債就開明多了,它不設漲跌幅的限制,所以在一個交易日裡面,價格振幅可能會很大。
3、臨時停牌機制。可轉債是T+0交易,又不設漲跌幅的限制,為了抑制短線投機行為,會有臨時停牌的機制。
以深市可轉債為例,可轉債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漲跌幅達到或超過20%的,就會臨時停牌30分鍾。
當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漲跌幅達到或超過30%的,就會臨時停牌到14:57.萬一停牌時間超過了14:57.也會在14:57復牌。
4、競價買入最少10張。可轉債每10張可以看作一手,在買入的時候都是以10張的整數倍進行成交。
有些朋友不是申購中簽而是股票配債,上市公司的配債就不一定是10張的整數倍了,在賣出的時候如果有零碎的可轉債,那就要一次性申報賣出。
5、成交的順序。在競價的時候成交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來成交,即同時委託的,價格低的優先;同樣價格委託的,委託時間早的優先。
6、交易時間。可轉債的交易時間與A股保持一致,即交易日上午時段9:30——11:30.下午時段13:00——15:00.集合競價時間是上午的9:15——9:25.
『貳』 股票可轉債怎麼交易
股票轉債是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 它實行T+0的交易方式。結合可轉債的走勢以及可轉債對於的股票走勢來進行高拋低吸操作。投資者可以考慮留底倉操作。根據不同的形式來做出對策,這就是對於股民的考驗。
(2)股票轉債可交易嗎擴展閱讀;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A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同境內的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含台、港、澳投資者)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我國A股股票市場經過幾年快速發展,已經初具規模。
B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特種股票,它是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境內(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資人限於: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
H股,即注冊地在內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資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資股就叫做H股。N股,是指那些在中國大陸注冊、在紐約(New York)上市的外資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
『叄』 股轉債可以買嗎
股轉債依然可以購買,但是全國人民分紅利的時候已經過去了,如果再買股轉債一定要小心謹慎因為股轉債已經從當初的股市明星變成了人人喊打的金融理財產品了。誰也沒想到股轉債竟然能夠從人人搶著要買到人人拋售,這中間究竟發生了什麼股轉債是不是根本就不可以買呢?其實要搞清楚這些問題,我們還真的要明白一件事情什麼是股轉債。
關於股權,在認識上存在著較大的分歧,一直爭論不休。從股權存在的實際情況上看,股權是具有所有權性質和經營權性質的一種獨立權利。股權既具有所有權的性質與內容,又具有經營權的性質與內容,股權的內容已經超越了單純的所有權或經營權,成為一種綜合性的獨立的權利。
關於債權,在認識上比較清晰、統一,民法有關債、債務的理論已經相當成熟。一般認為,近現代民法上債的概念不僅指債務,而且包括債權,所表示的是以債權債務為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
債權是指債權人得請求債務人為給付的權利,債權的基本特徵為,債權是請求權,債權是相對權,債權是財產權,債權有期限性。債權的內容一般包括,給付請求權、給付受領權、保護請求權、處分權。股權與債權一般都以一定的物權為基礎。股權是以物權為基礎形成的,股權以投資者對公司的投資為物質基礎,是投資者行使其他財產權的結果與體現。
『肆』 轉債股票當天可以買賣嗎
可轉債當天是可以買賣的。因為它實行的是T+0交易機制,所以當天買入的轉債,在當天就可以賣出。而只要你開通有股票賬戶,你就可以買賣可轉債。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
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
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伍』 轉債股票可以隨時買隨時賣嗎
轉債股票可以隨時買隨時賣。
轉債股票又被稱為可轉債,在還沒有轉換成股票的時候,可轉債是可以在交易日時隨時買賣的,可轉債實行的是T+0的交易制度,當天買入之後,也可以在當天賣出。
若是可轉債已經轉換成股票了,只要是在交易日且個股沒有停牌是可以買入的,由於股票實行的T+1交易制度,買入之後需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進行賣出操作。
【拓展資料】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陸』 股市可轉債交易規則
規則有申購單位、交易方式、漲跌幅限制、委託限制和交易費用。
【拓展資料】
購買途徑
可轉債購買對於大多數投資者來講還比較陌生,投資者可通過幾種方式直接或間接參與可轉債投資。第一,可以像申購新股一樣,直接申購可轉債。具體操作時,分別輸入轉債的代碼、價格、數量等,最後確認即可。可轉債的發行面值都為100元,申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1000元。業內人士表示,由於可轉債申購1手需要的資金較少,因而獲得的配號數較多,中1手的概率較申購新股高。第二,除了直接申購外,投資者通過提前購買正股獲得優先配售權。由於可轉債發行一般會對老股東優先配售,因此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正股,然後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權,獲得可轉債。第三,在二級市場上,投資者只要擁有了股票賬戶,也就可以買賣可轉債。具體操作與買賣股票類似。
操作要點
根據交易所規定,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時,其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即可轉換為該公司股票,轉換的主要步驟有三個。
首先是申請轉股。投資者轉股申請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報盤方式進行。
基於安全性的考慮,一般投資者准備轉股時,最好不要通過電話委託或網上交易進行轉股程序操作,而應到轉債所託管的證券營業部去填寫提交轉股申請。
然後是接受申請,實施轉股。證交所接到報盤並確認其有效後,記減投資者的債券數額,同時記加投資者相應的股份數額。
根據現有規定,轉股申請不得撤單。
最後是轉換股票的上市流通。轉換後的股份可於轉股後的下一個交易日上市交易。
為方便投資者及時結算資金餘款,對於不足轉換一股的轉債余額,上市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當日以現金兌付。
『柒』 轉債可以隨時買賣嗎
轉債股即可轉債的正股,投資者在交易時間日,只要個股沒有停牌,投資者都能買,而買入之後,需要投資者在下一個交易日才能進行賣出操作;同時,投資者通過可轉債轉股,轉換成的股票,也需要等下一個交易日才能進行賣出。可轉債申請轉股的總面值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當投資者申請轉股最後得到的股份尾數不足1股時,公司將在轉股日後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投資者可以通過櫃台、電話的方式進行轉股
【拓展資料】
一、基本概念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是債券持有人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可轉換債券的特點是債權性、股權性、可轉換性。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其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二、投資風險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換債券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1.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2.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換債券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3.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換債券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三、發行條件
1.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3.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4.募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1億元。
『捌』 轉債交易規則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如下: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和普通股票交易規則一樣,按照市場價格實時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滬深兩市10%,創業板20%),股票交易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拓展資料: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一級市場
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也稱為發行市場(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投資者出售新發行的股票的市場。所謂新發行的股票包括初次發行和再發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資者出售的原始股,後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礎上增加新的份額。
一級市場的運作過程
(一)咨詢與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為了徹底的開放市場經濟,2014年新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成立不再有首次出資和繳納期限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2014新公司法實施後,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取消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1.募集資金的選擇:募集資金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 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 Placement)兩類。公開募集需要核審,核審分為注冊制和核准制。
注冊制:發行人在發行新證券之前,首先必須按照有關法規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注冊,它要求發行人提供關於證券發行本身以及同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並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真實性、可靠性。——關鍵在於是否所有投資者在投資之前都掌握各證券發行者公布的所有信息,以及能否根據這些信息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核准制:又稱特許制,是發行者在發行新證券之前,不僅要公開有關真實情況,而且必須合乎公司法中的若干實質條件,如發行者所經營事業的性質、管理人員的資格、資本結構是否健全、發行者是否具備償債能力等,證券主管機關有權否決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主管機關有權直接干預發行行為。
2.選定作為承銷商的投資銀行。
3.准備招股說明書。
4.發行定價。
(二)認購與銷售
具體方式通常有以下幾種:1.包銷;2.代銷;3.備用包銷。
二級市場
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也稱股票交易市場,是投資者之間買賣已發行股票的場所。這一市場為股票創造流動性,即能夠迅速脫手換取現值。
二級市場通常可分為有組織的證券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市場,但也出現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場(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場(The Fourth Market)。
三級市場
第三市場是指原來在證交所上市的股票移到以場外進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場,換言之,第三市場交易是既在證交所上市又在場外市場交易的股票,以區別於一般含義的櫃台交易。
四級市場
第四市場指大機構(和富有的個人)繞開通常的經紀人,彼此之間利用電子通信網路(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 ECNs)直接進行的證券交易。
場外市場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動都可稱作場外交易。由於這種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證券商的櫃台上進行的,因而也稱為櫃台交易(OTC,Over-The-Counter);
場外交易市場與證交所相比,沒有固定的集中的場所,而是分散於各地,規模有大有小由自營商(Dealers)來組織交易;場外交易市場無法實行公開競價,其價格是通過商議達成的;場外交易比證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靈活方便。
二板市場
二板市場(the Second Board)的規范名稱為「第二交易系統」,亦稱創業板(Growth Enterprise Market),主要是一些小型高科技公司的上市場所,是與現有主板(the Main Board)相對應的一個概念。
二板市場的特徵:
1.前瞻性市場;
2.上市標准低;
3.市場監管更加嚴格;
4.推行造市商(Market Maker)制度;
5.實行電子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