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交易平台 » 科創板股票交易監管
擴展閱讀
科刨股安集股票行情 2024-11-29 08:22:41

科創板股票交易監管

發布時間: 2023-05-15 12:23:02

① 《科創板監控細則》中科創板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的認定,交易所有何考慮

為抑制市場非理性波動,科創板交易監管區分了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從監管實際經驗來看,除股價短時間內急漲急跌情形外,股價出現長期偏離等情形也是監管重點,進一步細分異常波動情形非常有必要。因此,科創板將連續10個交易日多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以及連續10個、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累計大幅偏離等情形認定為嚴重異常波動情形。針對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設置了不同的應對措施。交易信息公開方面,對於異常波動情形,上交所將公告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對於嚴重異常波動情形,上交所將公告嚴重異常波動期間分類投資者的交易統計信息,使廣大投資者能夠更加准確地掌握交易結構變化。此外,還針對嚴重異常波動情形設置了一系列應對措施,並增設了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的異常交易行為類型。
關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認定的基準指標,鑒於開板初期尚未完成科創板指數編制和發布,且主板和科創板是兩個獨立運行的板塊,兩者市場走勢不具備可比性,採用上證綜指為基準易造成誤讀誤判。因此,為保證異常交易監管的連續性,經審慎考慮,開板初期擬採用全部已上市科創板股票(剔除無價格漲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當日收盤價漲跌幅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基準指數漲跌幅,計算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待科創板指數發布之後,再以科創板指數作為基準指數。

② 證監會:尊重市場規律堅持底線思維 從多方面做好科創板上市交易安排

科創板設立了50萬元資產

和兩年投資經驗的投資者適當性要求

為什麼要設立相關門檻?

達不到要求的中小投資者,能不能參與科創板?

現在投資者開戶情況怎麼樣?

權威專家做客央視財經頻道《交易時間》

為您深度解讀......

主持人:交易制度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基礎制度之一,請介紹一下科創板在交易制度設計上如何體現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有哪些總體考慮?

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科創板不是簡單地增加一個板塊,在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方面做了很多探索,統籌推進發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礎制度改革。在交易制度設計上,科創板從中國市場實際出發,學習借鑒國際最佳實踐,圍繞提高市場有效性和安全性作了安排,首先要確保市場運行安全可靠,同時要充分發揮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

科創板交易制度總體上與其他板塊相同,並且基於科創板上市公司特點和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建立了更加市場化的交易機制。一是「兩個獨立」。科創板設置獨立的交易模塊和獨立的行情顯示。二是「三個一致」。科創板的交易日歷、證券賬戶、申報成交等主要交易習慣與主板保持一致。三是「五項新舉措」。明確投資者適當性要求,放寬股票漲跌幅標准,提高每筆最低交易股票數量,優化科創板股票融資融券機制,條件成熟時引入做市商機制。

需要說明的是,科創板要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把好市場入口關和出口關,加強全程監管,交易制度要與發行、上市、持續監管、退市等各項制度緊密配合,形成合力。

主持人:從全球資本市場的實踐看來,交易制度設計主要考慮哪些目標?

亞洲金融智庫副主任委員何基報:從境外成熟市場的經驗看,交易制度設計的目標一般包括提高流動性、穩定性、有效性、公平性、透明性五大目標。提高流動性,就是促進委託以合理價格及時成交。這是資本市場的生命力所在,是交易制度設計的首要目標。提高穩定性,就是要減少異常波動,即使出現異常波動也能迅速實現自我修復。提高有效性,就是要有效發揮價格發現功能,使價格能夠准確、迅速、充分地反映可獲得信息。提高公平性,就是保障各類投資者在市場准入、委託執行、信息獲得等方面得到公平待遇,讓投資者有公平交易的機會。提高透明性,就是提高證券交易的透明度,便於交易價格信息及時、准確並同時傳送到所有投資者。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五大目標中,流動性與有效性、穩定性、透明性之間,穩定性與透明性之間存在著一定程度的沖突,難以完全兼顧。例如,部分投資者的交易雖然提供了流動性,但由於其中噪音成分過多,價格的有效性反而降低。如果價格過度穩定或透明,就不會有差異化的交易意願,也就難以達成交易,流動性將隨之下降。因此,在確定交易制度的基本目標時,應契合各和地區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發展階段,有所側重,權衡取捨,相機抉擇。

主持人:科創板設立了50萬元資產和兩年投資經驗的投資者適當性要求。為什麼要設立這樣的門檻?達不到這一要求的中小投資者,能不能參與科創板?現在投資者開戶情況怎麼樣?

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經過近30年的實踐,投資者適當性已經成為資本市場一項基礎性制度。近年來的多項新業務:如創業板、融資融券、新三板、滬港通、深港通、股票期權、滬倫通均有相應的適當性安排。科創企業商業模式新,技術迭代快,業績波動和經營風險相對較大,有必要實施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從數據測算看,50萬資產門檻和2年證券交易經驗的適當性要求是比較合適的。現有A股市場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者400多萬人,加上機構投資者,交易佔比超過70%,總體來看,目前的標准兼顧了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和科創板市場的流動性。

需要強調的是,實施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後,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要求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公募基金等產品參與科創板。目前,已有18隻主要投資科創板的公募基金獲批,現有投資A股的公募基金也均可投資科創板股票。

對於預計參與科創板的投資者數量,我們可以通過近期科創板首批上市企業的「打新」情況做個估算。最近參與網上申購的賬戶已經超過310萬戶,參與科創板的投資者數量呈逐步增加的趨勢。

主持人:境外股票市場的投資者適當性是怎麼管理的?

亞洲金融智庫副主任委員何基報:境外在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後,國際證監會組織、美國和歐盟等或地區對投資者適當性監管有進一步強化的趨勢。例如,美國規定了某些高風險證券的投資者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和資質,這些合格投資者主要是機構投資者,部分為凈資產或年收入高過一定門檻的自然人。歐盟的《金融工具市場指令》中也規定了差異化的保護措施,將投資者分為零售客戶、專業客戶和合格對手方,其中對零售客戶給予最大程度的監管保護。此外,會員券商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了解你的客戶」是會員券商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則之一,即證券公司在向客戶推薦證券之前,有義務主動了解清楚客戶的財務狀況、投資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使被推薦證券的風險水平與客戶的風險容忍度相匹配。

主持人:科創板交易機制是怎麼體現市場化方向的?怎樣在交易過程中更好地發揮市場機製作用?

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科創板交易機制的市場化重在提高交易便利性,強化市場約束,主要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一是適當放寬漲跌幅限制。目前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價格最大漲幅為44%,此後每日漲跌幅限制為10%。科創企業具有投入大、迭代快等特點,股票價格容易發生較大波動,因此在借鑒境外市場經驗的基礎上,適當放寬了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在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此後每日漲跌幅限制設定為20%。科創板新股上市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有利於市場充分博弈,盡快形成均衡價格。

二是豐富申報方式。科創板增加了本方最優市價申報和對手方最優市價申報。這兩種市價申報方式便於投資者以當前最優先的價格成交,提高了成交效率。

三是引入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在每天的15:05至15:30,是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申報時段,成交價格為當日收盤價。這一制度可以滿足投資者,尤其是機構投資者以收盤價成交的需求,比如指數化投資產品等,減少因盤中大額交易對交易價格的沖擊。

新的交易制度也會帶來一些新課題,例如放寬股票漲跌幅限制為交易雙方提供了更加充分的博弈空間,但也會使股價上漲或下跌的幅度加大,增大市場的波動程度。這些新機制需要一段適應期來磨合,這也是科創板發展過程中必然要面臨的考驗。此外,對於主板市場交易機制的優化,社會各界也有很多好的建議,其中也包括上述幾項舉措。這次在科創板先試先行,可以為今後主板市場交易機制改革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主持人:境外交易所的交易機制是怎麼體現市場化的?

亞洲金融智庫副主任委員何基報:必須強調,在高度市場化的同時,境外主要交易所也會根據市場情況,採取一些針對性的交易機制設計,如針對高頻交易可能引發市場短時間內劇烈波動的風險,越來越多的市場開始引入波動集合競價機制。因此,單純以市場化程度高低來評價交易機制是片面的;比市場化更重要的是匹配度,即交易機制必須與股票市場的發展階段、實際情況等相匹配,而不是一味追求市場化。

具體而言,境外主要交易所的交易機制在以下五方面體現了市場化特徵。一是漲跌幅限制靈活,除東亞幾個市場外,歐美主要市場一般不限制當日價格變動范圍,但為防範短時間內價格劇烈波動,逐漸設立波動集合競價機制,如在5分鍾內股價漲跌超過5%或10%且持續15秒鍾,則暫停交易5分鍾並以集合競價恢復交易等。二是較多採用當日回轉交易(T+0交易),但不同程度地採取一些特殊的監管措施,如只允許在信用交易賬戶上進行頻繁的T+0交易等。三是賣空機制比較完善,融資融券標的股票的篩選標准靈活,投資者較容易融券賣空,且對賣空的限制較少。四是大宗交易機制靈活,門檻較低,價格限制比較少且交易場所靈活(如允許在場外的暗池成交)、交易方式靈活(盤後定價交易)等。五是在實現電子化交易後,一般不再對每筆最低交易股票數量設有下限,以方便投資者交易。

主持人:不少人擔心在科創板上市交易初期出現大幅漲跌的情形。您對此如何看待?在交易制度方面有哪些防範風險的應對安排?有哪些加強交易全程監管的具體舉措?

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皮六一:科創板首批企業上市交易在即,綜合判斷,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對資本市場總體利好,市場反應積極正面。但是也需要看到在投資者熱情高,科創企業本身不確定性大等因素綜合作用下,科創板首批企業上市初期可能出現過度炒作、股價波動比較大,但也不排除部分企業遇冷等情形。

針對上述情況,我們將尊重市場規律,堅持底線思維,從多方面做好上市交易安排。上交所已經發布了《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向市場公開虛假申報等5大類共11種典型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標准,加強交易監管,從嚴監控異常交易行為。交易所近期已對會員、機構投資者、重點營業部開展了專題培訓。

同時,對臨時停牌制度、有效申報價格範圍、融資融券機制也做了優化:

一是在無漲跌幅限制時設置盤中臨時停牌機制。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給市場一段冷靜期,同時也為了防範「烏龍指」等錯誤訂單對市場正常交易的干擾。

二是引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這一制度在境外市場比較常見,很多交易所都設置了1%到2%的報價偏離區間,用來平緩價格的大幅波動。科創板按照2%來設置有效競價范圍。

三是優化融資融券機制,促進市場的多空平衡。科創板的轉融券機制也作了相應的優化。

此外,證券公司也要加強科創板股票的客戶交易行為管理,做到事前了解客戶,事中監控交易,事後報告異常。投資者要認真了解交易所的業務規則,遠離異常交易行為。

主持人:我們知道境外一些市場的股票價格波動幅度是非常大的,那麼境外市場在防範價格波動方面主要有哪些措施?

亞洲金融智庫副主任委員何基報:為防範價格劇烈波動,境外市場往往設有價格穩定機制,主要包括價格漲跌幅限制和波動集合競價機制兩種。價格漲跌幅限制即對一個交易日內個股價格漲跌的幅度設置最高和最低限制;波動集合競價機制是市場或個股相對於參考基準的波動超過一定幅度時,觸發波動性中斷,自動暫停或限制交易一段時間(冷靜期),隨後通過集合競價恢復交易的盤中穩定機制。從實際情況來看,境外市場的價格穩定機制主要有以下兩種模式:

一是沒有價格漲跌幅限制,但有波動集合競價機制。例如,美國沒有設置個股價格漲跌幅限制,但有個股和市場的波動集合競價機制。英國等歐洲主要市場沒有設置個股價格漲跌幅限制,也沒有適用於全市場的波動集合競價機制,但盤中有針對個股的波動集合競價機制。香港沒有設置個股價格漲跌幅限制,但對恆生指數及恆生國企指數成份股設置了波動調節機制,輔以有效報價范圍限制。

二是價格漲跌幅限制與波動集合競價機制相結合。這類機制在亞洲市場較為常見,例如,日本根據不同股價水平設定的漲跌幅限制,還通過特別報價和序列交易報價兩種波動集合競價機制防範個股價格大幅波動。我國台灣地區設置個股價格漲跌幅限制,還有針對個股的波動集合競價機制。

(文章來源:央視財經)

鄭重聲明:發布此信息的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

③ 科創板盤後交易納入監管范圍嗎

科創板盤後交易當然納入監管范圍之內,所有的交易都是列入監管范圍之內的,除非你是在其他地方進行交易。證監會都有權利進行監督。

④ 關於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的通知

上證發〔2019〕68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維護科創板股票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交易風險,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業務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詳見附件),現予以發布,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創板股票不適用《關於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上證發〔2018〕63號)的規定。

二、科創板指數發布前,以全部已上市科創板股票(剔除無價格漲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當日收盤價漲跌幅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基準指數漲跌幅,計算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並據此認定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該期間內不使用上證綜指作為對應基準指數。

自科創板指數發布之日起,以科創板指數作為基準指數,計算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並據此認定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

三、本所此前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_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⑤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總共包括了以下的10點。

一、開通科創板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資金逼得低於五十萬元,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參與證券交易2年以上扮舉。

二、科創板規則中不再要求必須按100股及其整數倍進行買賣,投資者進行交易時,買賣數量可以有零有整。如果限價申報買賣,單筆不能小於200股,不能超過10萬股。如果是市價申報買賣,單筆不能小於200股,不能超過5萬股。

三、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前老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增發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四、科創板盤後增加25分鍾固定價格交易時間(15:05-15:30),按當天收盤價成交。

五、科創板股票自上市後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融券標的。且融券標的證券選擇標准將與主板A股有所差異。

六、網上申購要求持有市值達到10000元以上,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手悔判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此外,每一個新股申購單位為500股,較現行的1000股規定有所下調,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

七、科創板股票的交易公開信息同主板A股現行做法基本一致。

八、科創板實行注冊制,注冊制強調的是畢改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管,對於擬上市企業,依然需要由交易所進行相應的審核。

九、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為保障普通投資者的權益,對於不同表決權的情況,上交所方面專門卜御進行了差異化安排,防止特別表決權被濫用。

十、科創板公司退市要求比現行制度更加嚴格。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第一年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二年仍然觸及將直接退市。

十一、科創板上市時尚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人員及特定股東在公司實現盈利前不得減持首發廳弊碧前股份,也不得進行跨界並購。

⑥ 科創板交易規則

一.科創板的漲跌幅限制

科創板股票漲跌幅規則如下:
1、競價交易的科創板股票,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為20%;
2、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含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3、市價申報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與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

二.科創板的交易時間

科創板股票交易時間如下:
1、開盤集合競價:交易日 9:15-9:25;

2、連續競價:交易日 9:30-11:30、13:00-14:57;

3、收盤集合競價:交易日 14:57-15:00。

其中,盤後固定價格委託交易時間如下:
1、申報時間:交易日 9:30-11:30、13:00-15:30;(期間,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

2、交易時間:交易日 15:05-15:30。

三.科創板的臨時停牌規則

科創板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說明:
1、競價交易階段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1)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
(2)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

2、停牌時間: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

3、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4、單個交易日內,同一股票單向最多停牌2次共20分鍾,雙向最多停牌4次共40分鍾。
更多交易規則,您可以通過我司投教園地,科創板專欄查看,鏈接
http://e.gf.com.cn/knowledge?type=knowledge_advanced&category=knowledge_advanced_techinnoboard

⑦ 交易所如何對科創板上市公司實施信息披露監管

《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上交所通過審閱信息披露文件、提出問詢等方式,進行信息披露事中事後監管,督促信息披露做乎義務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督促保薦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履行職責。信息披露涉及重大復雜、無先例事項的,上交所可以實施事前審核。
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上交所對信息披露文件實施形式審核,對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責任。上交所經審核認為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重大問題,可以提出問詢。科創板上市公司或者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科創純蔽悉板並指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或上交所要求進行公告的,或者上交所認為必要的,可以以交易所公告形式向市場說明有關情況。

⑧ 上交所公開股票異常交易監控標準是出於哪些方面考慮

公開股票異常交易監控標准,是上交所科創板交易監管工作的一項重大創新,在境內和境外成熟市場尚屬首次。此次推進標准公開,主要基於以下四方面考慮。
一是提升交易監管規范化水平。上交所一直高度重視並積極推動交易監管工作的規范化。2016年以來,上交所通過發布異常交易典型案例、開展會員合規培訓等方式,引導市場明確監管預期。此次在科創板以業務規則形式發布股票異常交易行為監控標准,是進一步提升監管工作透明度,落實優化交易監管總體要求的一項重要舉措。
二是發揮科創板改革試驗田作用。在科創板公開異常交易行為監控標准,不僅是維護科創板市場交易秩序的重要監管制度創新,也是科創板改革試驗田作用的充分體現,有助於為主板等其他市場的交易監管積累可推廣、可復制的有益經驗,進而推動整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是落實會員協同監管責任。監控標准向市場公開,為會員開展客戶異常交易行為管理及投資者教育工作提供依據,為會員監控系統建設提供規則參考,進一步發揮會員對異常交易行為及時發現、及時制止的作用,推動完善「以監管會員為中心」的交易監管模式。
四是構建規范有序市場環境。監控標准向市場公開,進一步完善異常交易行為的監管體系,有助於投資者進行自我約束,合法合規交易。同時,避免異常交易行為對投資者交易決策產生誤導,減少異常交易行為對交易秩序的干擾,構建規范有序的市場交易環境,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