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交所股票異動規則
『貳』 投資者參與創業板股票交易,哪些交易行為會被認定為異常交易行為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第三條、第六條規定,投資者參與創業板股票交易,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交所業務規則的規定及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的約定,不得實施異常交易行為,影響股票交易正常秩序。
其中,異常交易行為包括下列類型:
(一)虛假申報;
(二)拉抬打壓股價;
(三)維持漲(跌)幅限制價格;
(四)自買自賣或者互為對手方交易;
(五)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
(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或者深交所業務規則的其他異常交易行為。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叄』 北交所交易異常波動的標准有哪些
當個股出現以下情況時,會被認為其交易處於異常波動:
1.某隻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以及2011年前特別處理的ST、*ST是±15%,現更正為12%。
2.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3.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
4.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
5.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它情況。
股票異常波動指的是股價偏離了正常范圍值,會被交易所認定是異常波動,而這個認定標准各個交易所是不一樣的,北交所相對上交所深交所來說,在異常波動方面的限制會寬松一些。當個股處於異常波動時,為了避免股票出現不穩定的情況,導致投資者損失慘重,證券交易所可以對其進行停盤操作。
出現上述,第一條到第四條的情況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
拓展資料:
1.個人投資者參與北交所市場新股申購及二級市場交易,只須符合兩個條件: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2)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投資者在北交所開戶需要簽署風險揭示書,在北交所開市前已開通精選層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其交易許可權將自動平移至北交所,而且交易許可權范圍將自動擴大到創新層股票,無需投資者另行申請,不過,需要投資者注意的是,基礎層資金准入門檻仍為200萬元。還有就是投資者在北交所進行打新申購之前應把申購資金存入賬戶,避免繳款失敗。
2.北交所股票可以採取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交易方式。主要交易規則如下:
(1)北交所股票開售當日無漲跌幅限制,新發售股票隔日起漲跌幅限制為30%;
(2)北交所設置了股票停牌體系,開售當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實行暫時性股票停牌體;
(3)早就開通新三板精選層管理員許可權的消費者自動升級具備北交所賬戶和交易管理員許可權,無需操作;
(4)每單申請經營規模不少於10億港元或交易量金額不少於一百萬的,可以進行大宗商品現貨交易;
(5)不斷競價期限內,對參考價申請設置規范價格上下5%的申請有效價格範圍,對市價申請選用參考價保障體系。
『肆』 股票每分鍾的交易異常是什麼
股票每分鍾交易常可能就是你買進去的時候它一直在漲,然後你買不進就交易異常了
『伍』 股價異常波動停牌規則
創業板新股停牌規則: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盤中漲幅與開盤漲幅之差首次達到30%,停牌10分鍾,復牌後漲跌到60%的,再停10分鍾,不過停牌的時間不管多長,都要在14:57復牌。
異常交易停牌規則:股票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至少停牌1個交易日。
拓展資料:
創業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中當股價相較於開盤價上漲超過30%或下跌超過30%時停牌一次,當股價上漲超過60%或下跌超過60%時進行第二次停牌。兩次停牌各停牌10分鍾,之後一直到收盤都不會再停牌,當停牌時間跨越14:57時,股票於14:57復盤開始進行收盤集合競價。停牌期間投資者可正常的進行下單和撤單,如果不撤單恢復交易後可正常成交。
前5個交易日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聚合競價,再進行收盤聚合競價。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盤中聚合競價。
特別停牌介紹:
除了上述盤中臨時停牌規則外,創業板股票還有特別停牌的規則。一般一隻創業板的股票連續10個交易日漲跌幅累計幅度達到100%,連續30個交易日累計漲跌幅達到200%時屬於股價出現嚴重異常波動會進行特別停牌,停牌的時間沒有具體規定。連續3個交易日累計漲跌幅達到30%時也有可能會被特別停牌。此外交易所或證監會認定的其他股價嚴重異常波動的情況也會被特別停牌。
什麼是股票停牌:
股票停牌是指某一股票臨時停止交易的行為。對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停牌,是證券交易所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和市場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以及對上市公司行為進行監管約束而採取的必要措施。
股票停牌的原因:
1.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並,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2.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3.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股票臨時停牌一般要多久:
1、上市公司預計無法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後1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的,應當在原定復牌日一周前向本所申請繼續停牌,繼續停牌的時間不超過1個月
2、上市公司應當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後3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並向本所申請復牌
『陸』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代表什麼
1、某隻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屬於異常波動。
2、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3、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
4、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
5、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
出現前款(一)至(四)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
(6)股票賬戶交易異常規則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
1、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
2、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
3、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
4、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
5、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
『柒』 異常波動停牌規則
上市公司股票出現異常波動,交易所就會對其實施臨時停牌制度,相關停牌規則如下:
滬深主板:
1.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
2.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5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
以上兩點停牌1小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於當日14:57復牌。
3.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者下跌超過10%,將臨時停牌30個小時,隨後可上漲至44%。
4.風險警示板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停牌至少1個交易日。
創業板和科創板:
1.首日上漲和下跌較開盤價上漲或下跌30%、60%,各停牌10分鍾。
2.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至少停牌1個交易日。
【拓展資料】
股票異常波動一般都是短線資金的大幅炒作,或者公司有重組等題材炒作造成的。
基本解釋
按照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連續3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超過20%(ST、*ST是±15%的),沒有任何根據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和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叫做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上海證券交易所是交易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停板限制算波動異常(漲.跌,都包括) 。
深圳證券交易所是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算異常,要停牌一個小時。
股票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證券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形,認定其是否屬股票交易異常波動。(一)某隻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 累計達到±20%的(2011年前特別處理的ST、*ST是±15%,現更正為12% )屬於異常波動。解釋:偏離值是指該股票與相關的基準指數所產生的的偏離值。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所對應的基準指數為上證指數,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所對應的基準指數為深證成指。偏離值的計算方法如下:假設該股票(非ST或S類)今天跌了10%,而相關的基準指數上漲了1%,其當天的偏離值=-10%-1%=-11%,說明這股票的當天下跌偏離值為11%。而某些股票(非ST或S類)很多時候會遇到出現連續三天的上漲或下跌的累計偏離值超過20%之類的,這個20%則是以該股票三天各自的偏離值相加起來計算的。例如:股票漲跌 基準指數漲跌 當天偏離值第一天 8% -1% 9%第二天 7% 2% 5%第三天 10% 3% 7%故此三天的累計偏離值為21%。(二)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三)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四)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五)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出現前款(一)至(四)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
『捌』 股價異常波動停牌規則
上市公司股票出現異常波動,交易所就會對其實施臨時停牌制度,相關停牌規則如下:
滬深主板:
1、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
2、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5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
以上兩點停牌1小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於當日14:57復牌。
3、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者下跌超過10%,將臨時停牌30個小時,隨後可上漲至44%。
4、風險警示板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停牌至少1個交易日。
創業板和科創板:
1、首日上漲和下跌較開盤價上漲或下跌30%、60%,各停牌10分鍾。
2、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至少停牌1個交易日。
拓展資料:
股票名詞
散戶:就是買賣股票數量較少的小額投資者。
作手:在股市中炒作哄抬,用不正當方法把股票炒高後賣掉,然後再設法壓低行情,低價補回;或趁低價買進,炒作哄抬後,高價賣出。這種人被稱為作手。
吃貨:作手在低價時暗中買進股票,叫做吃貨。股票
出貨:作手在高價時,不動聲色地賣出股票,稱為出貨。
慣壓:用不正當手段壓低股價的行為叫慣壓。
坐轎子:目光銳利或事先得到信息的投資人,在大戶暗中買進或賣出時,或在利多或利空消息公布前,先期買進或賣出股票,待散戶大量跟進或跟出,造成股價大幅度上漲或下跌時,再賣出或買回,坐享厚利,這就叫「坐轎子」
抬轎子:利多或利空消息公布後,認為股價將大幅度變動,跟著搶進搶出,獲利有限,甚至常被套牢的人,就是給別人抬轎子。
熱門股:是指交易量大、流通性強、價格變動幅度大的股票。
冷門股:是指交易量小,流通性差甚至沒有交易,價格變動小的股票。
領導股:是指對股票市場整個行情變化趨勢具有領導作用的股票。領導股必為熱門股。
投資股:指發行公司經營穩定,獲利能力強,股息高的股票。
投機股:指股價因人為因素造成漲跌幅度很大的股票。
高息股:指發行公司派發較多股息的股票。
無息股:指發行公司多年未派發股息的股票。
成長股:指新添的有前途的產業中,利潤增長率較高的企業股票。成長股的股價呈不斷上漲趨勢。
浮動股:指在市場上不斷流通的股票。
穩定股:指長期被股東持有的股票。
行情牌:一些大銀行和經紀公司,證券交易所設置的大型電子屏幕,可隨時向客戶提供股票行情。
『玖』 科創板的異常交易是什麼科創板有哪些要注意的交易規則
為了維護科創板股票和存托憑證交易秩序,保護投資合法權益,防範交易風險,上交所制定了《科創板股票交易實施監控細則》,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在我們進行科創板的交易時,有哪些交易規則需要及時了解呢?盤中異常波動
1、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者下跌達到或者超過30%。
2、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者下跌達到或者超過60%的。
3、中國證監會或者上交所認定的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情形。
盤中臨時停牌
1、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
2、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
3、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保護限價
為了防止在市場價格快速波動時,市場申報以超過投資者預期的價格成交,在連續競價階段的市價申報內容應當包含:
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買入保護限價),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低賣價(賣出保護限價)。
有哪些行為會被認定為是異常交易行為呢?
根據相關規定,科創板異常交易行為類型包括
虛假申報
拉升打壓股價
維持股票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
自買自賣或者互為對手方交易
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
違反法律法規或者上交所業務規則的其他異常交易行為
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或者由同一投資者實際控制的單個或者多個普通證券賬戶、信用證券賬戶以及其他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的申報金額、數量、成交量以及佔比,在認定投資者的異常交易行為時是合並計算的。
『拾』 哪些交易行為屬於證券交易所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
以下為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
1、可能對證券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披露前,大量買入或者賣出相關證券。
2、以同一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開立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者頓繁進行互為對手方的交易。
3、委託、授權給同一機構或者同一個人代為從事交易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者頻露進|
行互為對手方的交易。
4、兩個或兩個以上固定的或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者頻繁進行互為對手方的交易。
5、大筆申報、連續申報或者密集申報,以影響證券交易價格。
6、頻繁申報或頻繁撤銷申報,以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其他投資者的投資決定。
7、巨額申報,且申報價格明顯偏離申報時的證券市場成交價格。
(10)股票賬戶交易異常規則擴展閱讀:
合法證券交易的一般規定:
允許交易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所謂依法發行並交付,是指證券的發行是完全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具有法律依據,通過發行程序並將證券已經交付給購買者。
也就是說,進行證券交易的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是其合法持有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即證券的發行,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這樣的證券,不得買賣。
依法發行的股票或者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都允許依法進行交易。依法發行的證券可以進行交易,但並不排除法律根據證券的性質和其他情況,對某些證券的交易作出限制性規定。
在現實中,對某些證券的轉讓期限作出限制是可能存在的。如有些債券,只允許在發行後滿一定期限才可轉讓。
經依法核準的上市交易的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必須採用公開的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公開的集中競價,是所有有關購售該證券的買主和賣主集中在一個市內公開申報、競價交易。
每當買賣出價相吻合就構成一筆買賣,交易依買賣組連續進行,每個買賣形成不同的價格。公開的集中競價具有過程公開性、時間連續性、價格合理性和對快速變化的適應性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