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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通常遵守什麼原則

發布時間: 2023-09-19 12:42:06

㈠ 股票成交的原則是什麼

證券商在接受客戶委託,填寫委託書後,應立即通知其在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去執行委託。由於要買進或賣出同種證券的客戶都不只一家,故他們通過雙邊拍賣的方式來成交,也就是說,在交易過程,競爭同時發生在買者之間與賣者之間。


證券交易所內的雙邊拍賣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口頭競價交易、板牌競價交易、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


一、成交的基本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二、競價交易作業程序


(一)板牌競爭交易


1.作業程序


(1)場內電話員在接到其營業處所轉告的買賣證券事項時,應依序記載於《委託電話記錄簿》,然後向場內出市代表下達買賣指令。


(2)場內出市代表接到電話員的買賣指令後,應先看申報價格是否達到《競價告示板》公告價位。假如達到,場內出市代表將買賣指令填寫在競價告示板的價格欄內,並在適當的欄內填上證券商的代號和買或賣的數量。如申報未達到板上價位,場內出市代表應將未公告的買賣指令,按證券名稱和價格歸類匯總,即每種證券按買入價由高到低、賣出價由低到高的依序排列,待價位達到時,再登錄於《競價告示板》。


(3)每筆買賣成交後,賣方出市代表應立即填寫《成交記錄》並簽章,交買方出市代表確認後,將成交記錄送至證券交易所指定的櫃台列印成交時間及成交號碼,然後將紅色一聯交買方收執,黃色一聯交證券交易所清算櫃台,蘭色一聯則交給其電話員。


(4)電話員接到《成交記錄》後,應對照《買賣記錄簿》所記載的買賣數量,將已成交的數量刪減或注銷,並將成交情況電話通知其營業處所,以便轉告委託人及製作有關憑證。電話員應密切注視行情提示變動,對照《委託電話記錄簿》所載價格、數量,隨時向場內出市代表提示買賣指令。


(5) 天天上午或下午收市時,各證券商代碼、總金額及收付凈差額與交易所核對,全部對帳無誤後,方可離開交易大廳。


2。 競價告示板填寫原則


(1) 競價告示板限填四個價位,即未成交的最高買入價、次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次低賣出價,每個價位上的數量申報應依時間先後順序填寫。


(2) 每日開市時,在板上未登錄價格以前,證券場內出市代表應以昨日收市價為基準,以上下各兩個升降單位為限,將符合該標準的申報價格填寫在《競價告示板》上,買方後手的登錄價不得低於前手;賣方後手的登錄價不得高於前手。


(3) 開市時,在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均可在《競價告示板》上掛牌。假如出現混亂擁擠等情況,證券交易所場內工作人員有權決定由買方或賣方先行掛牌。每日開盤後的申報價格,須以《競價告示板》上最近一次登錄的價格或成交為基準,以上下各兩個升降單位為限。


(4) 買方(賣方)申報價高於(低於)《競價告示板》上,登錄的最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一個價位時,後手申報者應先將板上登錄的最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改寫,再將次高買入價(次低賣出價)一欄的內容移到右邊一欄,在左邊一欄里填上後手的證券商代號和買賣數量。


若買方(賣方)後手申報價格高於(低於)前手在板上登錄的最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兩個價位時,後手可以在改寫價格後,將原先前手登錄在買方(賣方)欄內的內容全部擦去,然後登上自己的代號和買(賣)數量。


價格改寫時被擦掉的板上登錄價,在其再次達到《競價告示板》申報價位時,須由出市代表重新填寫。


(5) 板上登錄的內容,不得任意撤銷或減少申報的數量,但若變更價格或增加數量時,須依板上價位重新申報。


板上內容一旦成交,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撤銷,否則,以違約處理。


(6) 買賣成交時,買方或賣方應將對方出市代表登在板上的數量刪減或劃去,然後在黑板上方寫出每筆的證券部代號 成交價格與數量,成交後剩餘的部分應寫在《競價告示板》上,待下次繼續成交。


3.成交的先後順序


(1)較高買進限價申報優先於較低買進限價申報;較低賣出限價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限價申報。


(2)同價位申報,依照申報時序決定優先順序。


(3)同價位申報,客戶委託申報優先於證券商自營買賣申報。


各證券商出市代表在執行客戶委託時,應參照以上原則執行。


(4)取消市價委託。


4.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


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優先成交。

5.兩邊客的買賣


兩邊客買賣是指買方及賣方經同一證券商達成交易。當同一證券商在接到同種股票、相同價格的買和賣的委託單時,可以依照下列原則,進行兩邊客交易。


(1)一項交易成交後,可立即採用該成交價進行兩邊客買賣。


(2)當場內買賣價相差一個價位時,成交價在牛市時,可以是買入價,熊市時可以是賣出價。


(3)當場內買賣價相差兩個價位以上,或沒有買賣價,或只有買價或賣價的時候,出市代表必須在板上寫出適當的買賣價,令價位符合(1)或(2)的條件,然後緩步離開《競價告示板》,給予其他出市代表機會交易,如無人與他交易,他方可依據(1)或(2)的方法進行兩邊客買賣。


(4)所有兩邊客成交時,場內出市代表應喊出兩邊客,同時在《競價告示板》下方標上證券商代號和標記C以及成交價格和數量,並應立即填制《成交記錄》,以最快的速度將其送至證券交易所指定的專櫃列印時間及號碼。


6.開市價和收市價的確定原則


(1)開市後的第一筆成交價即為開市價。


(2)當日收市鍾響前,由證券交易所場內職員在成交記錄上劃上一線,在線上最後一筆成交價即為收市價。


如當日無成交,證券交易所根據大市走勢及叫價情況,按開盤價決定當日收市價。


7.證券交易所業務執行人員應隨時檢查、監督出市代表的電話記錄簿及其他情況,以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貫徹於交易始終。



㈡ 股票交易的方式和原則

股市中的股票交易是股市中最最重要的一個程序,也可以說是股市賺錢的關鍵。要保證股票交易不出差錯光靠萬分小心是僅僅不夠的,我們還得知道股票交易要遵循的原則還有一些交易方式。下面是經過精心整理梳理得到的一些股票交易的方式和原則,以供所有投資者參考。
一、
二、
股票交易原則
1、公平性原則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證券商、經紀人和投資者,在買賣交易活動中的條件和機會應該是均等的。
2、自願性原則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種形式中,必須以自願為前提,不能硬性攤派、橫加阻攔,也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各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項目:
(1)償債能力。 一般用一年的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率(即流動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2)股權分散情況。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3)基本結構。 一般用一年的財產凈值占資產總額的比率來反映資本結構,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4)獲得能力。 一般用稅後凈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來反映獲利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5)資本額。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3、公開性原則
公開性原則是股票上市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它要求股票必須公開發行,而且上市公司需連續的、及時地公開公司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及其他相關的資料與信息,使投資者能夠獲得足夠的信息進行分析和選擇,以維護投資者的利益。
4、公正性原則
指參與證券交易活動的每一個人、每一個機構或部門,均需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反映情況,不得有隱瞞、欺詐或弄虛作假等致他人於誤境的行為。
股票交易方式
(2) 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1) 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3)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貸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㈢ 股票的交易規則是啥

股票交易最基本的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通俗點說就是誰出價高誰就可以優先買到,誰出價低就可以優先賣出,如果大家出價一樣,那麼就只能是誰的委託到達交易系統先誰就先啦。
「公平、公正、公開」是證券市場的最基本的行為准則。體現在交易市場上,交易所的電腦交易系統則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對買賣委。
托進行撮合以確保「三公」准則得以具體體現。在撮合過程中,成交順序為: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按委託順序成交。
不論投資者姓甚名誰、大戶小戶,一律按價格和時間順序撮合成交。 (其實這是由於是電腦處理的原因,如果由人處理,HOHO,中國特色嘛.........)
股票競價規則:
競價方式:證券交易一般採用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競價時間:集合競價:上午9:15~9:25。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開市價:當日該證券第一筆成交價;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收市價: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什麼是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有哪幾個步驟?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證券的競價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兩部分,集合競價是指對所有有效委託進行集中處理,深、滬兩市的集合競價時間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㈣ 股票成交,是按什麼原則劃分的

股票成交是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

1.如果相同的股票交易,你們掛單價格一樣,那麼先掛單的人先交易,這是時間優先原則;

2.如果相同的股票交易,你們交易時間一樣,買入價格高的先成交,這是價格優先原則;

3.正常情況下,買賣交易要想馬上成交,可以高掛或者低掛3,4分錢,這樣就能夠保證成交。

股票交易有一定的原則,否則就會出現亂套的現象,對於股票交易,這些原則大家還是比較了解清楚,因為交易中我們也會使用到這些策略。股票交易原則是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時間優勢指的是同一筆買賣,價格相同,先掛單的人成交;價格優先指的是相同的時間買入的股票,價格高的投資者先成交。

三、為了快速成交可以提高2,3個價位

很多投資者為了能夠快速成交,大幅度提高價格或者降低價格,這其實不是好的策略,有可能你買到最高點,賣在最高點,正常情況下,只要你交易的時候,比當時股價高或者低2,3個價位,基本上都會成交,沒有必要把價格掛到太高或者太低。

㈤ 股票買賣有什麼規則

具體交易時間規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順序:

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

為了防止過度投機,股票交易規則還規定了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根據現行制度規定,無論買入或賣出,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1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價格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

委託規則規定:

1手=100股,1—99股為零股,不足1股為零碎股。

買入委託必須為整百股(配股除外),賣出委託可以為零股,但如為零股必須一次性賣出。股票停盤期間委託無效,買入委託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託無效,委託價格超出漲跌幅限制委託無效。

股票T1交易制度:

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不能賣出,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當天無法取出,第二個交易日才能取出。

股票交易規則還有很多,但是對於新手來說,了解基本規則便可參加股票交易了。

㈥ 股票交易的基本規則是什麼

公平、公正、公開」是證券市場的最基本的行為准則。
體現在交易市場上,交易所的電腦交易系統則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對買賣委
托進行撮合以確保「三公」准則得以具體體現。
在撮合過程中,成交順序為: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按委託順序成交。不論投資者姓甚名誰、大戶小戶,一律按價格和時間順序撮合成交

㈦ 股票交易規則是什麼

在A股市場上,股票買賣遵循以下的交易規則:

1、T+1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股票,需要下一個交易日賣出。

2、買入最小單位為1手,即100股,且必須每次買入的數量必須是100股的整數倍,賣出可以不整100股賣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須一次性賣出。

3、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除此之外,在a股市場上,投資者只能進行做多操作,不能進行做空操作;其委託交易時,其委託價格必須在個股的當天漲跌幅限制內,否則無效;委託單在當日的交易時間內有效,收盤之後,其委託單無效。

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無漲跌幅限制,一般情況下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10%,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20%。

ST股票及*ST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5%,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10%。股票漲(跌)幅價格=股票前一日收盤價格×10%(或5%)。

權證漲跌幅限制權證漲(跌)幅價格=標的證券前日漲(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

㈧ 證券交易通常必須遵循什麼原則

證券交易的一般原則主要是:
1.公開原則,指證券交易是一種面向社會的、公開的交易活動;
2.公平原則,指證券交易的各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必須是公平的,他們應當在相同的條件下和平等的機會中進行交易;
3.公正原則,指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法律依據:《證券法》第3條規定,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證券交易,英文SecuritiesTransaction,是指證券持有人依照交易規則,將證券轉讓給其他投資者的行為。證券交易是一種已經依法發行並經投資者認購的證券的買賣,是一種具有財產價值的特定權利的買賣,也是一種標准化合同的買賣。證券交易的方式包括現貨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信用交易和回購。證券交易形成的市場為證券的交易市場,即證券的二級市場。
證券交易一般分為兩種形式:一種形式是上市交易,是指證券在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掛牌買賣。凡經批准在證券交易所內登記買賣的證券稱為上市證券;其證券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稱為上市公司。另一種形式是上櫃交易,是指公開發行但未達上市標準的證券在證券櫃台交易市場買賣。
眾多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了股票,但不是所有的股票都可以自由上市或上櫃交易的。股票要上市或上櫃交易,必須按一定條件和標准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才能上市或上櫃自由買賣。已上市股票如條件變壞,達不到標准,證券交易所可以停止其上市資格。
交易特點
1.證券交易是特殊的證券轉讓
證券轉讓是指證券持有人依轉讓意思及法定程序,將證券所有權轉移給其他投資者的行為,其基本形式是證券買賣。在廣義上,證券轉讓還包括依照特定法律事實將全部或部分證券權利移轉給其他人的行為或者設定證券質押行為等。所謂依照特定法律事實發生的轉移,包括因贈與、繼承和持有人合並等發生的證券權利轉移;所謂設定質押,為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證券作為債務擔保的行為。根據《證券法》第30條,證券交易主要指證券買賣,即依照轉讓證券權利意思而發生的轉讓行為。
2.證券交易是反映證券流通性的基本形式
流通性是確保證券作為基本融資工具的基礎。證券發行完畢後,證券即成為投資者的投資對象和投資工具,賦予證券以流通性和變現能力,可使得證券投資者便利地進入或者退出證券市場。不同證券的流通性存有差異,股份公司依法發行和上市的股票,除社會公眾股股票可依照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交易規則自由轉讓外,公司發起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在法定期限內不得轉讓,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性受到影響。
3.證券轉讓須藉助證券交易場所完成
證券交易場所是依法設立、進行證券交易的場所,包括進行集中交易的證券交易所以及依照協議完成交易的無形交易場所。前者如國際上著名的紐約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和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屬於集中交易場所。後者如美國全美證券商自動報價系統(NASTAQ)以及各國的店頭交易場所,我國場外交易場所主要包括原有的STAQ和NET兩個交易系統。
4.證券交易須遵守相應交易規則
為確保證券交易的安全與快捷,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與發展,我國頒布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證券法》是調整證券交易的特別法,《公司法》對股份及公司債券轉讓也規定有原則性規則,《合同法》作為調整交易關系的一般法律規范,同樣適用於對證券交易關系的調整。其他法律、法規如《民法通則》、《銀行法》、《保險法》和《刑法》也直接或間接地調整著證券交易關系。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自律性規范,也具有法律約束力。

㈨ 股票交易的時候應該遵守哪些原則呢

引言:現在有很多的企業不斷的得到發展,那麼股票本身對年輕人的挑戰也是特別大的,如果是專門學這個專業的人來說,能夠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進行投股,這也是非常不錯的。而且利潤是特別高的,那麼股票交易的時候應該遵循哪些原則呢?通過查閱相關的資料就能夠了解到,首先是需要遵守交易時間,其次就是委託規則那麼申報買入或者是申報賣出的時候,必須是100的整數倍。因為只有這樣的話才能夠保持自己的收益,同時申報的金額也不得高於或者低於漲幅的限制。

小編認為

小編認為,無論做什麼事都是需要付出努力的,做股票交易的時候也是需要注意很多的規則的。那麼如果是底部買入的話,就需要注意最佳的時期,對於短線操作的機會會比較多,也需要考慮短期底部或者是趨勢的變化,這樣就能做到快進快出。同時也有利於自己的收益,在自己的生活中也要遵循趨勢,時常關注。

㈩ 股票交易的原則

在股票交易中,為了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不損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過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幾個原則:
(1)公開性原則
公開性原則是股票上市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它要求股票必須公開發行,而且上市公司需連續的、及時地公開公司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及其他相關的資料與信息,使投資者能夠獲得足夠的信息進行分析和選擇,以維護投資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則
指參與證券交易活動的每一個人、每一個機構或部門,均需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反映情況,不得有隱瞞、欺詐或弄虛作假等致他人於誤境的行為。
(3)公平性原則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證券商、經紀人和投資者,在買賣交易活動中的條件和機會應該是均等的。
(4)自願性原則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種形式中,必須以自願為前提,不能硬性攤派、橫加阻攔,也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各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項目:
(1)資本額。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2)獲得能力。 一般用稅後凈預期年化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來反映獲利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3)基本結構。 一般用一年的財產凈值占資產總額的比率來反映資本結構,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4)償債能力。 一般用一年的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率(即流動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5)股權分散情況。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低於某一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