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交易委託單會有哪幾種狀態
股票交易委託單有下列狀態:
①待撤:撤單指令還未報到場內。
②正撤:撤單指令已送達公司,正在等待處理,此時不能確定是否已進場;
③部撤:委託指令已成交一部分,未成交部分被撤銷;
④已撤:委託指令全部被撤消;
⑤未報:委託指令還未送入數據處理;
⑥待報:委託指令還未被數據處理報到場內;
⑦正報:委託指令已送達公司,正在等待處理,此時不能確定是否已進場;
⑧已報:已收到下單反饋;
⑨部成:委託指令部份成交;
⑩已成:委託指令全部成交;
⑾撤廢:撤單廢單,表示撤單指令失敗,原因可能是被撤的下單指令已經成交了或場內無法找到這條下單記錄;
⑿廢單:交易所反饋的信息,表示該定單無效。
㈡ 股票交易單問題
那個成本價是你持有的股票買入時花的所有的錢,減去賣出的股票回籠的所有的錢,而且往往要加上交易費用,所得的數字除以你現有的股數得出來的。
假設你5元買了1000股某股票,第二天下跌到4.9元,然後由於怕繼續下跌,你賣掉了500股,這樣你剩下的股票成本就變成了(5*1000-4.9*500)/500=5.1元<未計傭金等費用>,如果你賣掉的不是500股,而是999股,那你剩下的一股成本價就是(5*1000-4.9*999)/1=104.9元。
後一個問題沒看明白,沒辦法回答
㈢ 股市中一單和一筆分別指什麼,兩者有什麼區別
一單 指的是某個掛單 一筆交易指的成交了一次 一單可能得好幾次分好幾比交易才能完成
㈣ 股票是如何交易方式是什麼
你好,轉讓股票進行買賣的方法和形式稱為交易方式,它是股票流通交易的基本環節。現代股票流通市場的買賣交易方式種類繁多,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2)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3)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貨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㈤ 現行的股票交易模式是實行T+0或T+1的交易呢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給投資者用以證明其在公司的股東權利和投資入股份額、並據以獲得股利收入的有價證券。股票的持有人就是股東,在法律上擁有股份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權,享有一定的經營管理上的權利與義務,同時承擔公司的經營風險。
股票的基本特徵
時間性:購買股票是一項無確定期限的投資,不允許投資者中途退股。
價格波動性:股票價格受社會諸多因素影響,股價經常處於波動起伏的狀態,正是這種波動使投資者有可能實現短期獲利的希望。
投資風險性:股票一經買進就不能退還本金,股價的波動就意味著持有者的盈虧變化。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影響投資者獲取收益的多少。一旦公司破產清算,首先受到補償的不是投資者,而是債權人。
流動性:股票雖不可退回本金,但流通股卻可以隨意轉讓出售或作為抵押品。
有限清償責任:投資者承擔的責任僅僅限於購買股票的資金,即便是公司破產,投資者不負清償債務的責任,不會因此而傾家盪產,最大損失也就是股票形同廢紙。
股票的構成
面值:股票以股份公司的資本總額化分成若乾股,每一股代表的資本額就是面值。
市值:股票上市後在市場上的價格,有發行價格和交易買賣價格之分。
股權:股票擁有者按股額比例行使的權力和義務。
股息:股份公司按股額的比例支付給股東的收入。
紅利:股份公司經營獲利後,每年按股額分給股東的經濟利益。
股票的種類
按股票持有者可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三種。三者在權利和義務上基本相同。不同點是國家股投資資金來自國家,不可轉讓;法人股投資資金來自企事業單位,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才可以轉讓;個人股投資資金來自個人,可以自由上市流通。
按股東的權利可分為普通股、優先股及兩者的混合等多種。普通股的收益完全依賴公司盈利的多少,因此風險較大,但享有優先認股、盈餘分配、參與經營表決、股票自由轉讓等權利。優先股享有優先領取股息和優先得到清償等優先權利,但股息是事先確定好的,不因公司盈利多少而變化,一般沒有投票及表決權,而且公司有權在必要的時間收回。優先股還分為參與優先和非參與優先、積累與非積累、可轉換與不可轉換、可回收與不可回收等幾大類。
股票按票面形式可分為有面額、無面額及有記名、無記名四種。有面額股票在票面上標注出票面價值,一經上市,其面額往往沒有多少實際意義;無面額股票僅標明其占資金總額的比例。我國上市的都是有面額股票。記名股將股東姓名記入專門設置的股東名簿,轉讓時須辦理過戶手續;無記名股的名字不記入名簿,買賣後無需過戶。
按享受投票權益可分為單權、多權及無權三種。每張股票僅有一份表決權的股票稱單權股票;每張股票享有多份表決權的股票稱多權股票;沒有表決權的股票稱無權股票。
按發行范圍可分為A股、B股H股和F股四種。A股是在我國國內發行,供國內居民和單位用人民幣購買的普通股票;B股是專供境外投資者在境內以外幣買賣的特種普通股票;H股是我國境內注冊的公司在香港發行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票;F股是我國股份公司在海外發行上市流通的普通股票。
股票的託管方式
上海交易所規定,在上交所上市的證券實行集中託管,即不論在任何券商處購買的股票,均由上交所的結算中心託管,只要不是辦理了指定交易的客戶在任何券商處均可賣出。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證券由證券商託管,即在本系統購買的深圳股票由本公司負責保管並只能在本系統賣出,如需在其它券商處賣出則必須辦理轉託管轉出手續。反之,在其它券商處購買的深圳股票,在本系統賣出時,亦需先辦理轉託管的轉入手續才能賣出。
股票「T+1」,資金「T+0」交易制度
自1995年1月1日起,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股市實行「T+1」交易制度,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漲跌停板介紹
即當日回籠的資金馬上可以使用,同時,對資金仍然實行「T+0」。
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中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范化。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製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何謂對沖基金
對沖基金意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其操作的宗旨,在於利用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以及對相關聯的不同股票進行實買空賣,風險對沖的操作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可 規避和化解證券投資風險。
對沖基金起源於50年代初的美國,在一個最基本的 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者在購入一種股票後,同時購入這 種股票的定價位和時效的看跌期權,看跌期權的效用在於 當股票價位跌破期許可權定的價格時,賣方期權的持有者可 將手中持有的股票以期許可權定的價格賣出,從而使股票跌 價的風險得到對沖。在另一類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人首 先選定某類行情看漲的行業,買進該行業中看好的幾只優 質股,同時以一定比率賣出該行業中較差的幾只劣質股, 如此組合的結果是如該行業預期表現良好,優質股漲幅必 超過其他同行業股票,買入優質股的收益將大於賣空劣質 股而產生的損失,如果預期錯誤,此行業股票不漲反跌, 那麼較差公司的股票跌幅必大於優質股,則賣空盤口所獲 利潤必高於買入優質股下跌造成的損失。早期的對沖基金 可以說是一種基於避險保值的保守投資策略的基金管理形式。
但是該種基金經過幾十年的演變,已成為一種新的投 資模式的代名詞,基於最新的投資理論和極其復雜的金融 市場操作技巧,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產品的杠桿作用, 承擔高風險,追求高收益的投資模式
㈥ 股票交易有哪幾種方式啊
股票交易方式是股票買賣的具體形式和方法。在實際的證券交易業務中,證券交易的方式可以說是千姿百態,應有盡有。按交易主體的不同,可以劃分為:相對買賣、拍賣標購、競價買賣,按訂約與清算期限的關系劃分為。現貨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保證金信用交易;按證券交易地點不同,將證券交易方式分為:局部交易、櫃台交易、拍賣市場的買賣、交易所在場交易等。
( 1 )相對買賣。相對買賣是一個買主對一個賣主的交易,大多數商務交易都採取這種方法,是屬於原始交易方法。買方或賣方根據各自的標准選擇合適的賣方或買方,以達成交易合同,直至合同履行。
( 2 )拍賣標購。拍賣標購使買賣某一方變成多個,要麼一個賣主對多數買主,要麼一個買主對多個賣主,在這種條件下,不僅有買主或賣主的競爭,而且有買主與買主,賣主與賣主之間的競爭。在一個賣主與多個買主的交易中,買主竟相出高價,謀求購買某種出售的標的物,賣主則與出價最高的買主達成交易。這種交易方法也叫「拍賣」。拍賣一皎以公開叫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叫價的方法有兩種,即遞價由低向高逐漸提高的「普通拍賣」和報價(賣主和出售價)由最高逐次下降的「荷蘭式拍賣」。另一方面,在一個買主與多個賣主的交易中,賣主競相報出較低價格,以求買主購買他們的標的物,買主則與出價最低的賣主達成交易,這種交易的方式就稱「標購」。無論是「拍賣」還是「標購」,由於是多數個體的競爭,在達成均衡價格方面都比相對買賣略勝一籌。
( 3 )競價買賣。競價買賣與拍賣標購的區別在於:交易的雙方,即買主和賣主,都是多於一個的多數買主與多數賣主之間的交易,竟價買賣把全國或某地區的證券供求集中在證券交易所,使很多買主與很多賣主相互竟價,以實現出價最高的買主與報價最低的賣主達成交易。由於這種買賣方式集中了多數的買主和賣主,並以相互競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因而比相對買賣和拍賣、標購都較好地體現出均衡、公平合理的價格。
( 4 )現貨交易。所謂現貨交易就是買賣成交後,立即(一般指當天)履行合同的交易。
( 5 )期貨交易。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不同,它是成交與履約間隔開來的一種交易方式。
( 6 )期權交易,又稱選擇權交易。即按契約規定的期、價格和數量,買賣某一特定有價證券的權利所進行的交易。
( 7 )信用交易。也稱「墊頭交易」。指股票投資者通過交付保證金得到經紀人的信用而進行的交易。
㈦ 股票委託單怎麼交易
委託買賣股票又稱為代理買賣股票,是專營經紀人或兼營自營與經紀的證券商接受股票投資者(委託人)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委託,依據買賣雙方各自提出的條件,代其買賣股票的交易活動。代理買賣的經紀人即為充當股票買賣雙方的中介者。
代理或委託買賣股票的具體方式有:
當面委託
當面委託是客戶到證券商的營業所,當面辦理委託手續,提出委託買賣有價證券的要求。這是一種傳統的委託方式,具有穩定可靠的特點,中小額投資者通常採用這種方式。但對遠距離客戶和時間觀念強的客戶不方便。
電話委託
是客戶使用電話等電訊手段,通知證券商的營業所,由營業員按電話內容填制委託書,據以辦理委託業務。這種方式具有方便、分散和保密的特點,大數額的投資者通常採用這種方式。
電報或信件委託
電報委託可以迅速明確地向證券公司發出指示,但電報內容往往過於簡單,可能產生理解上的錯誤。信件委託,可以詳細指示買賣內容,並可作必要說明,但這樣做較費時間,等信件到達證券公司時,股票價格可能已發生變化,會貽誤有利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