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市行情 » 股票9點15沒顯示價格
擴展閱讀
財信政劵股票代碼 2024-11-19 15:32:55
歐詩漫集團股票證券代碼 2024-11-19 15:32:14
董事會工作報告 2024-11-19 15:25:20

股票9點15沒顯示價格

發布時間: 2024-11-19 13:03:57

『壹』 中國股市早上9:15-9:25之間是否會產生交易,交易價格是否全部一個樣,都是開盤價哪

產生集合競價價位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電腦交易主機系統對全部有效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過程,稱為集合競價。
在集合競價時間內的有效委託報單未成交,則自動有效進入9:30開始的連續競價。
具體來說,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集合競價-基本介紹
2006年7月1日,深滬證券交易所實施開放式集合競價。即: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為9點15分至9點25分,即時行情顯示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9點15分至9點20分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點20分至9點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
連續競價集合競價主要產生了開盤價,接著股市要進行連續買賣階段,因此有了連續競價。集合競價中沒有成交的買賣指令繼續有效,自動進入連續競價等待合適的價位成交。而全國各地的股民此時還在連續不斷地將各種有效買賣指令輸入到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也在連續不斷地將全國各地股民連續不斷的各種有效買賣指令進行連續競價撮合成交。而無效的買賣指令主機不接受。如:股票價格漲跌幅超過限制等(當日上市的新股除外)。
集合競價需要滿足的條件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其准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時間:
上海市場:9:15—9:25 深圳市場:9:15—9:25(開盤集合競價時間) 14:57—15:00(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集合競價申報規定: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
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不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集合競價階段撤單規定
滬深兩市每個交易日9:25至9:30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兩個交易所交易主機都不接受撤單申報。
不過在接受交易申報的其它時間內,兩個交易所規定有所不同。滬市未成交申報在其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可以撤銷,具體為每個交易日9:15至 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而深交所規定14:57至15:00,深交所交易主機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在它接受申報的其它時間里,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
集合競價的基本過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6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 委託買入價 | 數量(手) 序號 | 委託賣出價 |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 委託買入價 | 數量(手) 序號 | 委託賣出價 | 數量(手)
1第一筆買入的已經全部成交這里為空 1 。。。。3.52 。。。。3 這里是經過第一筆成交後委賣由於多了3手而剩下的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4 。。。。 3.65 。。。。6
5 。。。。3.54 。。。。6 —————5 。。。。3.70 。。。。6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剩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買入價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3.65。。。。4
4 。。。。3.60。。。。7 4 。。。。3.65。。。。6
5 。。。。3.54。。。。6 5 。。。。3.70 。。。.6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7 4.。。。。3.65。。。。2
5 。。。。3.54 。。。。6 5 。。。。3.70。。。。6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競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競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競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競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競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開放式集合競價:
開放式集合競價制度是指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等信息的集合競價方式。新《交易規則》中,根據交易時間不同,開放式集合競價分為開盤開放式集合競價和收盤開放式集合競價兩種。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中申報手數大小與成交次序:
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的產生大體為:所有申報價中能夠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定為成交價,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委託依此價位成交,並提示出來成為開盤價。
集合競價過程中同樣依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來成交,如果申報價格相同,那麼誰先申報得早,誰先成交。申報買賣手數的大小不是競價成交的原則。所以有些投資者認為「莊家申報手數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戶申報的手數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
有的投資者遇到過這種情況:有幾次申報價格上符合了開盤價的條件,時間上又符合了集合競價的條件,但都無法成交。這時,可檢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下這種可能:在集合競價中,如果價格相同,但申買委託只有50手,而申賣委託卻有100手,那麼,按時間優先原則,排在後面的50手申賣委託,在集合競價時間里也是無法成交的,而只能參加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中注意要點:
1. 所有在集合競價成交的委託,無論委託價格高低,其成交價均為開盤價,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入委託和低於開盤價的賣出委託均可成交,與開盤價相同的部分委託也可成交。
2. 滬深兩地股票的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產生的,如果集合競價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個條件的成交價格,則開盤價將在其後進行的連續競價中產生,連續競價的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如果某隻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於上午停牌,則下午於1點起直接進入連續競價,其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
3. 滬深兩市每日集合競價時間為上午9時15到25分,在這段時間內交易所有隻接受申報,不進行撮合,但可以撤單。9時25至30分之間的5分鍾既不能報單也不能撤單,9時27分由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9時30分開始進入連續競價階段。
4. 配股、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等)以及新股申購都沒有集合競價,只有在正常交易時間進行連續競價。可轉換債券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後的交易與債券相同。
集合競價-用途
每天開盤價在技術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目前世界各國股市市場均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確定開盤價,因為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 在咨詢文件的創業板交易規則中,對集合競價的規定有兩點與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競價時間拉長。由原來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改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長了15分鍾,這使得參與集合競價的申報更多,競價更充分, 加大了人為控制的難度,也使得開盤價更為合理,更能反映市場行為, 體現了公平的原則;第二,文件規定,每交易日上午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自確定開盤價前十分鍾起,每分鍾揭示一次可能開盤價。可能的開盤價是指對截至揭示時所有申報撮合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價格,這條規則在主板中是沒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後集合競價的結果。這條規則的意義就在於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資者能夠更多、 更細地掌握市場信息,特別是對於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競價,意義更加重大, 它使投資者能夠提前在集合競價期間就掌握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從而作出決策。 這體現了市場的公開原則. 每天上海和深圳早上開盤前15分鍾 9:15-9:30 為集合競價時段 之後為正常交易時間

『貳』 我在9點15分准時買入股票怎麼還買不到呢

9點15是集合競價,只為了產生開盤價,高於開盤價或者等於開盤價成交。你需要在9點30以後掛單才能確保連續競價的時候你的掛單有效。

『叄』 股票交易時間9點15

在9點15開始到9點半的時間段里可以買賣股票,但是這段時間裡面的是集合競價競價,是否成交或成交需要到9:25之後。

股市交易時間為每周一到周五上午時段9:30~11:30,下午時段13:00~15:00。周六、周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

拓展知識:

一、股市交易時間

滬深市場股票

交易日:周一~周五(法定節日除外)

9:15 —— 9:25集合競價

9:30 —— 11:30 前市,連續競價

13:00 —— 15:00 後市,連續競價

(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

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 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時間內受理大宗交易申報。

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的14:30-15:00登陸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進行開始前的准備工作;大宗交易用戶

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過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查詢當天大宗交易情況或接收當天成交數據。

中國香港股票

周一至周五: 早市 9:30-12:00午市 13:00-16:00

周六、周日及香港公眾假期休市

香港股票交易規則:

1 實際交收時間為交易日之後第2個工作日(T+2);在T+2以前,客戶不能提取現金、實物股票及進行買入股份的轉託管。

2 港股買賣可做T+0回轉交易

二、收盤價

收盤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一天交易活動結束前最後一筆交易的成交價格。如當日沒有成交,則採用最近一次的成交價格作為收盤價,因為收盤價是當日行情的標准,又是下一個交易日開盤價的依據,可據以預測未來證券市場行情;所以投資者對行情分析時,一般採用收盤價作為計算依據。

產生

根據滬、深證券交易所最新規定,滬市收盤價是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深市(包括創業板)收盤價是通過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當日無成交的,以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為該交易日的收盤價。

時間段

每天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15-9:20集合競價可自由撤單,9:20-9:25集合競價不可撤單;9:30開盤,11:30收盤;下午13:00開盤,15:00時為收盤。

重要意義

技術分析所使用的最高價,最低價,開盤價和收盤價, 這四個價格表示的是一天價格波動中的4個極端: 時間的兩個極端(開盤價和收盤價)與價格的兩個極端(最高價和最低價)。在這四個價格中,收盤價是最重要的。只有收盤價才是賺錢或賠錢的基準。還有另外的一個原因是收盤價距離明天最近。有一種說法:收盤價是市場參與者們所共同認可的價格, 也就是在一天中大家所接受的價格。而最高價是大多數人認為賣出為好的價格,最低價是大多數人認為買進為好的價格,但是是市場參與者所不認可的價格。所以收盤價是不再進行交易的價格。

北交所股票大宗交易申報時間

你好,以下是兩個交易所大宗交易成交確認時間:

深交所:權益類證券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確認時間為每個交易日15:00至15:30;債券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確認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上交所:每個交易日9:30至15:30時段確認的成交,於當日進行清算交收。每個交易日16:00至17:00時段確認的成交,於次一交易日進行清算交收。

滬深交易時間

大宗交易申報時間每個交易日的9:15-11:30、13:00-15:30,成交確認時間為15∶00-15∶30。

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幾點開盤和收盤?

證券交易所開市時間: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從周一到周五。雖然9點30分開市,但其實9點15分就開戰了,因為有集合競價時段,投資者也可以委託委託。

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時間規定:集合競價開盤:9 :15-9:25(在此期間投資者可以報價限價單,其中9:20至9:25之間的訂單不能取消)。

靜默期:9:25-9:30(在此期間,交易系統不接受任何訂單。連續競價:9:30-11:3013:00-14:57(在此期間投資者可以使用限價單和市價單參與交易)。

收盤集合競價:14:57 -15:00(此期間投資者只能報限價單,不能使用市價單或取消單)。

北京證券交易所的股票風險還是很大的,因為漲跌幅限制是30%,因此投資者在買賣時應充分了解其規則和規定。另外,北京證券交易所盤後定價交易的具體事項由北京證券交易所另行規定;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競價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機制。

股票市場的大手交易,又稱大手交易,是指對達到規定最低限額的證券進行單筆交易申報,但各交易所對大手交易的規定不同。來看看北京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規定。 北京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規則如果單次申報數量不少於1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少於100萬元,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執行。北京證券交易所可採用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交易方式。

主要交易規則如下:

1實行30%漲跌幅限制,給市場足夠的價格博弈空間,保證價格發現效率。

2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漲跌,實行臨時停牌機制,即當日內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30%或60%以上時,暫停盤中交易10分鍾,恢復交易時進行集合競價。

3連續競價期間,限價申報的有效價格範圍為基準價±5%,限價對市價申報採取保護措施。

4最低交易單數為100股,每單可增加1股。

5單次申報數量不少於100000股或交易金額nt不低於100萬元,可以進行大宗交易。同時,也為引入做市機制和實施混交留出了制度空間。 根據北京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規則的出台,一般情況下,大宗交易很少,資金在有限的。不過,散戶在炒股時也應注意大宗交易。畢竟,這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號。大資金的走勢往往會導致股價的上漲或下跌。

滬深市場股票

交易日:周一~周五(法定節日除外)

9:15 —— 9:25集合競價

9:30 —— 11:30 前市,連續競價

13:00 —— 15:00 後市,連續競價

(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

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 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時間內受理大宗交易申報。

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的14:30-15:00登錄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進行開始前的准備工作;大宗交易用戶

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過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查詢當天大宗交易情況或接收當天成交數據。

『肆』 股票在9點15分時,可交易嗎

股票只有在9:30之後才可以交易,包括集合競價也是在9:25競價出開盤價之後才開始交易。

『伍』 為什麼股票9點時數據都沒了

新的一天開始了,昨天的數據先歸零,今天的數據要9:15分才開始集合競價。所以,9點到9:15分這段時間沒有數據。

『陸』 股票交易時間9點15

9:15-9:25為上交所及深交所的開盤集合競價時間。集合競價是指對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