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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發行股票價格確定方式

發布時間: 2021-05-04 11:06:49

『壹』 解釋一下首次發行的股票確定發行價格的「詢價方式」具體什麼意思 謝謝

我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詢價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簡而言之,就是向投資者徵求意見,以什麼價格發行股票,投資者願意接受。

一般詢價方式
新股的發行一般都是通過向詢價對象詢價來確定發行價格的。詢價對象是指依法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證券公司,以及其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投資者。
(相當於機構定價)

累積投標詢價方式
如果投資者的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股票發行量,但超額認購倍數小於5倍時,以詢價下限為發行價;如果超額認購倍數大於5倍時,則從申購價格最高的有效申購開始逐筆向下累計計算,直至超額認購倍數首次超過5 倍為止,以此時的價格為發行價。
(相當於在機構詢價的基礎上讓市場定價)

參考資料:http://..com/question/11932266.html?si=1

『貳』 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方法有哪些謝謝

中國的股票市場規定可以溢價發行、可以平價發行但是不可以折價發行。所以上市公司將公司的總資產經過資產評估師評估後除以將要發行的股本數量就是發行價格了。

希望滿意,祝你好運!^_^

『叄』 我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___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我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詢價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簡而言之,就是向投資者徵求意見,以什麼價格發行股票,投資者願意接受。

一般詢價方式
新股的發行一般都是通過向詢價對象詢價來確定發行價格的。詢價對象是指依法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證券公司,以及其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投資者。
(相當於機構定價)

累積投標詢價方式
如果投資者的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股票發行量,但超額認購倍數小於5倍時,以詢價下限為發行價;如果超額認購倍數大於5倍時,則從申購價格最高的有效申購開始逐筆向下累計計算,直至超額認購倍數首次超過5 倍為止,以此時的價格為發行價。
(相當於在機構詢價的基礎上讓市場定價)

『肆』 首次公開發行股份以什麼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有以下幾個定價方法:1、市盈率法。通過市盈率法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計算公式為:發行價格=每股凈收益X發行市盈率2、凈資產倍率法。發行價格=每股凈資產值X溢價倍數3、現金流量折現法。通過預測公司未來盈利能力,據此計算出公司凈現金流量值,並按一定的折扣率折算未來現金流量,從而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方法。

『伍』 股票的發行價格有幾種定價方式有幾種定價方法有幾種

股票發行價格有面額發行和溢價發行。定價方式有協商定價方式、一般詢價方式、累計投標詢價方式、上網競價方式等。定價方法有市盈率法、可比公司競價法、市價折扣法、貼現現金流定價法。

『陸』 股票發行的價格如何確定

股票發行的價格有三種確定方式:第一,平價發行,又稱面額發行,是指發行人以面額作為發行價格。

第二,溢價發行,是指發行人按高於面額的價格發行。

第三,折價發行,是指發行人以低於面額的價格出售新股票。

這種方式很少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股票面額。

『柒』 確定新股票發行價格時計算方法有哪些

股票發行價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時所確定的股票發售價格。此價格多由承銷銀團和發行人根據市場情況協商定出。由於發行價是固定的,所以有時也稱為固定價。發行價如果定得低,公司上市融資的目的就不能達到,失去上市的意義。但是,如果發行價定得過高,就沒有人願意買,也照樣融不到資。因此,根據市場的接受能力,參考同類公司的市場價格,考慮各種因素之後,定一個折中的價格,既滿足融資的需要,市場又能接受。
價格確定方法如下:
市盈率定價法
市盈率定價法是指依據注冊會計師審核後的發行人的盈利情況計算發行人的每股收益,然後根據二級市場的平均市盈率、發行人的行業狀況、經營狀況和未來的成長情況擬定其市盈率,是新股發行定價方式的一種。

凈資產倍率法
凈資產倍率法又稱資產凈值法,是指通過資產評估和相關會計手段,確定發行公司擬募股資產的每股凈資產值,然後根據證券市場的狀況將每股凈資產值乘以一定的倍率,以此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方法。
以凈資產倍率法確定發行股票價格的計算公式是:發行價格=每股凈資產值×溢價倍數。
競價確定方法:
競價是指通過市場運營機構(或電力交易中心)組織交易的賣方或買方參與市場投標,以競爭方式確定交易量及其價格的過程。在電力市場中,通常用bidder表示買方投標者,用offer表示賣方投標者。
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有三種情況
股票的發行價格就是股票的票面價值;
股票的發行價格以股票在流通市場上的價格為基準來確定;
股票的發行價格在股票面值與市場流通價格之間,通常是對原有股東有償配股時採用這種價格。
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參考公式
股票發行價格=市盈率還原值*40%+股息還原率*20%+每股凈值*20%+預計當年股息與一年期存款利率還原值*20%

『捌』 股票發行價格是怎麼確定出來的

定價方法
(一) 以累計投標為主的市場化定價方法
採用累計投標法,讓機構投資者參與確定發行價格。
累計投標法源自美國證券市場,市場化的定價在累計投標法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其一般做法是,投資銀行先與發行人商定一個定價區間,在招股說明書和分析報告完成以後,分析員和銷售員通過逐個拜訪、通訊等方式向其客戶(主要是機構,如基金等)介紹發行公司的情況及股價定位,由此逐步積累定單,發現不同價格下的需求量。路演結束後,投資銀行就能根據定單確定一個基本反映供需關系的價格區間。如果在價格區間范圍內認購量很少,就調低發行價格或推遲發行;如果超額認購非常多,就調高發行價格。價格確定後,投資銀行在發行時把新股按確定的價格先配售給已訂購的大機構,再留出一定比例向公眾發售。
運用「回撥機制」讓中小投資者間接參與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
「回撥機制」最直接的好處是能在機構投資者與一般投資者之間建立一種相互制衡的關系。這種關系除了有利於以市場化機制確定股票在機構投資者和一般投資者之間的分配比例以外,也有利於以市場化機制確定股票發行價格。因為如果機構投資者提出的新股發行價格偏低,一般投資者可以通過踴躍申購的方式提高超額認購倍率,使得在事先制定的「回撥機制」的規則下機構投資者配售的量減小直至為零,這樣就可以防止向機構投資者詢價的結果過低。另一方面,如果機構投資者提出的股票發行價格偏高,一般投資者申購的超額認購倍率勢必降低,此時,機構投資者將不得不以較高價格購買股票,這樣就可以避免向機構投資者詢價的結果過高。綜合以上兩種情況,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回撥機制」能有效地約束機構投資者,使其在股票申購階段給出相對理性的價格。這種方式實際上間接給了一般投資者影響詢價結果的權利。
累計投標法的詢價對象主要是機構投資者,詢價方式主要是網下詢價。根據我國當前的實際情況,累計投標法的詢價對象和詢價方式都有改進的必要:第一,我國證券市場散戶人數眾多,如果僅對機構投資者詢價,可能會使詢價結果不具有代表性;第二,我國股票市場基礎設施採用的是最先進的設備和技術,交易所的交易、登記和清算系統十分完善,運作效率高於國際成熟市場,這能極大地降低通過網上詢價方式向個人投資者詢價的難度和成本。所以在我國的證券市場,累計投標法可採用網上網下同時詢價的方法,讓中小投資者直接參與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
議價法
這是指由股票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價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在議定發行價格時,主要考慮二級市場股票價格的高低(通常用平均市盈率等指標來衡量)、市場利率水平、發行公司的未來發展前景、發行公司的風險水平和市場對新股的需求狀況等因素。一般有兩種方式:
固定價格方式。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在新股公開發行前商定一個固定價格,然後根據這個價格進行公開發售。在我國台灣省,新股發行價格是根據影響新股價格的因素進行加權平均得出的。市場上慣用的計算公式為:
P=A×40%+B×20%+C×20%+D×20%
其中:P=新股發行價格
A=公司每股稅後純收益×類似公司當前3年平均市盈率
B=公司每股股利×類似公司當前3年平均股利率
C=當前期每股凈值
D=預計每股股利/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在美國,當採用盡力承銷方式銷售時,新股發行價格的確定也採用固定價格方式。發行人和投資銀行在新股發行前商定一個發行價格和最小及最大發行量,股票銷售開始,投資銀行盡力向投資者推銷股票。如果在規定時間(一般為90天)和給定價格下,股票銷售額低於最低發行量,股票發行將終止,已籌集的資金返還給投資者。
市場詢價方式。這種定價方式在美國普遍使用。當新股銷售採用包銷方式時,一般採用市場詢價方式,這種方式確定新股發行價格一般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根據新股的價值(一般用現金流量貼現等方法確定),股票發行時的大盤走勢、流通盤大小、公司所處行業股票的市場表現等因素確定新股發行的價格區間。第二,主承銷商協同上市公司的管理層進行路演,向投資者介紹和推介該股票,並向投資者發送預訂邀請文件,徵集在各個價位上的需求量,通過對反饋的投資者的預訂股份單進行統計,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對最初的發行價格進行修正,最後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玖』 股票的發行價是怎樣確定的

  • 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是是股票發行計劃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內容,它關繫到發行人與投資者的根本利益及股票上市後的表現。若發行價過低,將難以滿足發行人的籌資需求,甚至會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而發行價太高,又將增大投資者的風險,增大承銷機構的發行風險和發行難度,抑制投資者的認購熱情,並影響股票上市後的表現。因此,發行公司及承銷商必須對公司的利潤及其行業因素、二級市場的股價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然後確定合理的發行價格。

  • 從各國股票發行的經驗看,股票發行價最常用的方式有累計定單方式、固定價格方式及累計定單和固定價格相結合的方式。目前,我國的股票發行價格確定多採用兩種方式:

  • 一是固定價格方式,即在發行前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根據市盈率法來確定新股發行價格:新股發行價=每股稅後利潤×發行市盈率。

  • 二是區間尋價方式,又叫「競價發行」方式。即確定新股發行的價格上限和下限,在發行時根據集合競價的原則,以滿足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作為確定的發行價。比如某隻新股競價發行時的上限是10元,下限是6元,發行時認購者可以按照自己能夠接受的價格進行申購,結果是8元可以滿足所有申購者最大的成交量,所以8元就成了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所有高於和等於8元的申購可以認購到新股,而低於8元的申購則不能認購到新股。這種發行方式,多在增發新股時使用。

  • 新股的發行價主要取決於每股稅後利潤和發行市盈率這兩個因素。2001年新股發行實施核准制以來,發行市盈率一般在50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