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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股票價格打錯烏龍事件

發布時間: 2021-05-04 13:27:13

A. 新三板烏龍指交易瞬間損失390萬是怎麼回事

在3月8日,周三上午盤中,新三板協議轉讓企業寧波水表(834980.OC)股票交易出現烏龍指,一名買方輸入小數點錯誤,將19.70買入價輸為1970元,隨後被交易對手迅速點擊成交,損失390萬元。這是新三板成交價最高的一起烏龍指事件。

行情顯示,寧波水表周三收盤於20.36元,最高價1970元,最低價19.6元,振幅達到8900%。當日成交總金額460萬元。




在協議轉讓中,系統不會自動為買賣雙方撮合交易,投資者需要手動進行一系列操作才能完成成交。所以,協議轉讓中,市場遵循的不是價格優先,而是時間優先,全憑投資者眼疾手快,才能搶得最優價格。

由於交易流程中的人工操作成分較大,並且一些交易者對新三板的交易規則還不夠熟悉,因此不可避免會出現烏龍指。

B. 烏龍指是一次買入失誤,但如何觸發那麼多股票漲停呢

當然不是一次買入的,機構操作都是使用專門的程序,分析後下指令,按照自己的要求的定價區間分批、分量、分時買進的。大機構都是專用電腦、專用程序、專門的人操作的股票、期貨、債券交易。舉例說比如買某股票,是先設定價格從多少開始買,每分鍾買多少筆,每筆多少手,到什麼價格停買,設定程序電腦自動交易的。光大烏龍不是只買一種股票,同時買多種而且數額巨大並引起跟風效應才導致這樣的。

C. 光大證券應為「烏龍指」事件賠償股民損失嗎

投資者可以提起訴訟依法要求賠償
證監會30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光大證券事件導致投資者損失嚴重,投資者可以提起訴訟依法要求賠償。
今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證監會認定光大證券8.16異常交易行為已經構成內幕交易、信息誤導、違法證券公司內控管理規定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指光大董秘回應誤導公眾。
證監會同時對相關四位相關決策責任人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處以終身證券市場禁入的處罰,並沒收光大證券非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共計5.23億,為證券史上最大罰單。另外,證監會還停止了光大證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固定收益證券除外),責令光大證券整改並處分有關責任人。
證監會同時表示,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是我國市場建立以來首次發生的因交易軟體產生的極端個別事件,對市場負面影響很大。鑒於該案屬於新型案件,證監會在深入調查基礎上,組織外部專家對問題進行論證咨詢,目前調查審理已終結,進入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將作出處罰決定。而光大證券事件導致投資者損失嚴重,投資者可以提起訴訟依法要求賠償。
光大證券「8.16」事件發生之後,其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主承銷業務也被暫停。同時,原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也被停職,而總裁徐浩明也於8月22日辭任。

D. 光大證券烏龍指,操作失誤,為什麼要處罰不懂股票,請講解

光大證券的自營業務部門是可以用自己公司的自有資金買賣股票的。這次自營部門的電腦系統出錯了,不停的以最高價格下單,最後成交了70多億,導致A股異常波動。本來烏龍指是小錯,但是,光大第一時間隱瞞了真相,同時通過期貨市場做空A股,對沖減少損失,這就形成了內幕交易。
光大第一時間應該做的是向社會公告,而不是對沖減少損失。因為當烏龍指發生之後,只有光大自己知道導致A股異常上漲的原因,它也知道A股肯定會馬上狂跌,它沒有告知大眾,反而自己套利,造成內幕交易的事實成立,必須受到處罰。
16日下午,光大證券公告稱,公司策略投資部門自營業務在使用其獨立的套利系統時出現問題,似乎表明套利交易烏龍為系統問題所致,不存在人為過失。
知情人士則透露,把買入股票數量由萬股誤操作成萬手,只是導致市場異動的表面原因,其實背後還有更大烏龍,這筆套利交易並不是光大證券的真心操作。
真實的情況是,8月16日上午11時許,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對其內部台灣團隊開發的投資模型進行測試。由於忽視了測試環境為實盤交易系統,加之測試時,把擬買入3000萬股誤搞成3000萬手。
「該部門的交易團隊成員由來自台灣的人士組成。由於大陸股市和台灣市場每筆股票交易數量單位差異,光大證券原本模擬測試交易變成實盤買賣,實際交易數量被無形放大100倍。」知情人士如此描述烏龍產生的真實原因。
具體情況為,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擬購買3000萬股50ETF,每份約1.64元,錯下單為3000萬手,此舉引發ETF基金自動購買成分藍籌股及其他程序化交易的資金迅速跟進,銀行石油等大藍籌瞬時漲停,指數旋即大漲。
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模擬交易測試下單金額230億,實際成交72億。涉及股票150多隻。這一結論已被公司寫進上報證監會的自查報告。

E. 買股票時如果價格打錯了打的很高怎麼辦

不會按照100成交的,最高也就漲停價格! 可以撤單的!
麻煩採納,謝謝!

F. 一般股民在出現烏龍指的時候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

普通投資者獲得賠償的可能性極低,因為沒有相應的法律支撐。罰款肯定要,但賠償看怎麼界定。如果是股指期貨強行平倉,那肯定是直接由光大造成的。但有些是投資者看到這個走勢,主動平倉或其他操作導致損失的該如何賠償,這個都沒有相關規定。

光大證券一指烏龍,引無數買盤跟風,這可能也正反映了市場上壓抑已久的做多熱情。而這也源於7月份的宏觀經濟數據發布後,不少機構略感心安。

分析指出,經濟企穩向好的持續性待考,趨勢性機會需要8月數據的驗證。基於此,長城基金投研人士認為,短期市場還是以持續震盪為主要格局,「股市不宜過度悲觀,但也很難大幅度反彈。」



(6)買股票價格打錯烏龍事件擴展閱讀

烏龍指事件在成交量大時,會造成股價瞬間的急劇波動;而市場上有些股價的瞬間急劇波動,比如一隻股價正常的股票,突然下跌五個點甚至更多,然後迅速拉回,這也可能是「老鼠倉」。

印度股市現「烏龍指」 交易系統出問題致短時間暴跌。印度塔塔汽車公司和歐泰克水泥公司股價1日在印度股市收市前半小時突然暴跌10%,隨後一兩分鍾內收復失地。

國家證券交易所稱將調查這次股價下跌原因。由於一家經紀公司交易員操作失誤,印度股市2009年10月5日「閃電崩盤」,迫使國家證券交易所交易暫停15分鍾。

G. 光大證卷的烏龍事件操作錯誤,一下子買入那麼多,如果成交了的話,他不就被套了嗎 如果這時候又開始砸

只要在一定低的價位賣出總會有人接,只不過在股票帳面上會虧損而已,所以當時

H. 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是怎麼回事,我不懂股票,看不懂

8月16日滬指盤中驚天逆轉,權重股瞬間暴漲,多隻股票漲停。盤中滬指一度飆漲愈5%逼近2200點,史上未見,這些都源於光大證券自營盤70億的烏龍指。上交所確認是光大系統問題,駁回光大交易作廢申請。

【烏龍指是什麼?】

股票中的「烏龍指」是指股票交易員、操盤手、股民等在交易的時候,不小心敲錯了價格、數量、買賣方向等事件的統稱。

【「烏龍指」是否可以撤銷?】

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微博「上交所發布」發出重要公告:「本所今日交易系統運行正常,已達成的交易將進入正常交收環節。」

上交所發布的今日交易正常交收公告,意味著即使光大證券存在「烏龍」操作,但交易的盈虧結果已具有不可逆傳的有效性。

民事行為的有效與否主要是考察的是行為的行為後果(除了法律規定的無效或者可撤銷),比如買賣行為指令是否發出;不像刑法有時候打擊的思想活動,比如盜竊,可能盜竊前的准備工作也是刑法打擊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二十條也有相關規定。第一百二十條: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規則進行的交易,不得改變其交易結果。對交易中違規交易者應負的民事責任不得免除;在違規交易中所獲利益,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因此,光大證券的烏龍指是不可以撤銷的。

I. 懂的人和我簡單說下上次中信證券的烏龍事件。還有同花順level-2手機版分時頁面的買1和賣1是怎們

誰也沒有想到,上證50EFT期權交易剛剛上線才3天,人們歡呼A股市場進入股票期權時代的餘音尚存,便爆出令人震驚的「烏龍單」事件。2月11日午後開盤不久,上證50ETF購4月2400和上證50ETF購4月2450兩只合約瞬間暴跌至0.001元,跌幅高達99%。所幸期權交易開張才三天,參與者很少,與A股市場的聯動效應還沒有產生,因此對A股交易沒有產生什麼影響。

此次期權交易「烏龍單」事件與光大證券「8·16」烏龍單事件的性質一樣,後者因為對二級市場產生了巨大影響而受到嚴厲追究,前者則因為對二級市場沒有產生影響而被輕描淡寫。主流證券媒體則借機贊揚上交所股票期權的風險控制制度設計合理,熔斷機制卓有成效。在筆者看來,「烏龍單」事件的禍根其實是食洋不化。
中信證券僥幸躲過一劫
先來看看此次期權「烏龍單」事件的來龍去脈。2月11日13點3分12秒,原本橫盤的兩只合約上證50ETF購4月2400和上證50ETF購4月2450突然跳水,前者在13:03:10至13:03:12期間從0.1006元跌到0.001元,後者在13:03:11至13:03:12之間從0.0808元跌至0.001元,跌幅均達到99%,雙雙觸發熔斷機制。合約異動的主要原因是做市商中信證券報價出現錯誤,其在此期間分別對上證50ETF購4月2400和上證50ETF購4月2450合約批量下單。中信證券對前者合約申報12筆賣單,申報價格從0.001元到0.0014元(其中0.001元的賣單6筆),每筆10張,共120張,共成交100張。其中,90張成交價格在0.0988元與0.1024元之間,10張成交價格為0.001元。對後者合約申報11筆賣單,價格0.001元,每筆10張,共110張,共成交80張。其中,76張成交價格在0.0798元與0.0828元之間,4張成交價格為0.001元。
「烏龍單」發生後,熔斷機制啟動,兩只合約的交易模式從連續競價臨時切換至集合競價。在此期間,另一個做市商華泰證券積極報價,而中信證券則緊急撤銷其他尚未成交的報單,從而讓合約價格迅速回歸正常。從中可以看出,所謂熔斷機制,其實就是事後暫停交易,讓中信證券有時間撤單,而讓其他做市商扮演英雄救美的角色。此舉使中信證券避免了重大虧損,初步測算損失僅約1萬元。如果不是因為期權交易市場剛啟動,市場規模極小,那麼中信證券就沒有這么幸運了。中信證券的批量下單之所以沒有全部成交,完全是因為市場沒有接盤,等於打到了跌停板。反之如果市場規模足夠大,那麼這些報單瞬間就會全部成交,就像光大證券的「烏龍單」,再多的資金也會瞬間被吞噬,這時熔斷機制還有什麼用?總不能像「3·27」國債期貨事件一樣宣布成交作廢吧?
熔斷機制不能防患於未然
光大證券「8·16」烏龍單事件是因為其獨立的套利策略系統出了問題。由於訂單生成系統存在缺陷,當時交易員發現有24筆個股申報不成功,想使用訂單「重下」的新功能,在程序員的指導操作下,沒想到這個功能沒經過實盤驗證,程序把買入24個成分股,寫成了買入24組180ETF成分股,瞬間重復生成26082筆預期外的市價委託訂單。而訂單執行系統針對高頻交易在市價委託時,對可用資金額度未能進行有效校驗控制,上述預期外的巨量市價委託訂單被直接發送至交易所,於是震驚A股市場的「烏龍單」事件就這樣發生了。中信證券的烏龍單事件詳情未明,但顯然也存在一個批量操作的策略系統,否則不會明知市場沒有接盤而下那麼大批量的賣單。這是盲目照搬照抄國外的一些策略系統惹的禍,食洋不化,迷信電腦而不相信人腦。現在流行一切交給電腦,被動機械強制執行,排除因為人的主觀判斷所可能出現的錯誤。但是事實證明,電腦也會出錯,而且一錯往往是系統性、顛覆性的錯誤,不存在自我糾正的可能性。
中信證券的「烏龍單」事件沒有造成嚴重後果,這純屬僥幸。如果因此而輕描淡寫,不去深刻總結其中的教訓,甚至還自我陶醉熔斷機制的功效,那麼遲早還會出事。此次期權「烏龍單」事件恰恰證明了這個熔斷機制是無效的,有效的熔斷機制應該是在中信證券的烏龍單將出未出時,及時阻斷。而事實是中信證券的「烏龍單」已經全部出籠,並且已經最大限度地成交了。如果此時市場規模足夠大,那麼連補救的機會都沒有,光大證券的烏龍單事件就是如此。有鑒於此,有關各方應該認真排查各種策略系統,不能迷信電腦,是人指揮電腦,而不是電腦指揮人,否則必受其亂。

J. 假如我買入股票的時候輸入價格輸錯了,輸高了很多會出現什麼情況

1.首先,16塊的股票,漲停板後也才17.6,假如你打的單是18塊,那就是廢單。2.假如你打的是17塊的話,你會以價格優先的身份迅速現價成交!一般情況在追漲停板的時候可以考慮打高價格。 謝謝,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