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的發行價是怎樣確定的
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是是股票發行計劃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內容,它關繫到發行人與投資者的根本利益及股票上市後的表現。若發行價過低,將難以滿足發行人的籌資需求,甚至會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而發行價太高,又將增大投資者的風險,增大承銷機構的發行風險和發行難度,抑制投資者的認購熱情,並影響股票上市後的表現。因此,發行公司及承銷商必須對公司的利潤及其行業因素、二級市場的股價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然後確定合理的發行價格。
從各國股票發行的經驗看,股票發行價最常用的方式有累計定單方式、固定價格方式及累計定單和固定價格相結合的方式。目前,我國的股票發行價格確定多採用兩種方式:
一是固定價格方式,即在發行前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根據市盈率法來確定新股發行價格:新股發行價=每股稅後利潤×發行市盈率。
二是區間尋價方式,又叫「競價發行」方式。即確定新股發行的價格上限和下限,在發行時根據集合競價的原則,以滿足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作為確定的發行價。比如某隻新股競價發行時的上限是10元,下限是6元,發行時認購者可以按照自己能夠接受的價格進行申購,結果是8元可以滿足所有申購者最大的成交量,所以8元就成了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所有高於和等於8元的申購可以認購到新股,而低於8元的申購則不能認購到新股。這種發行方式,多在增發新股時使用。
新股的發行價主要取決於每股稅後利潤和發行市盈率這兩個因素。2001年新股發行實施核准制以來,發行市盈率一般在50倍以上。
B. 股票發行價格是怎麼確定出來的
定價方法
(一) 以累計投標為主的市場化定價方法
採用累計投標法,讓機構投資者參與確定發行價格。
累計投標法源自美國證券市場,市場化的定價在累計投標法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其一般做法是,投資銀行先與發行人商定一個定價區間,在招股說明書和分析報告完成以後,分析員和銷售員通過逐個拜訪、通訊等方式向其客戶(主要是機構,如基金等)介紹發行公司的情況及股價定位,由此逐步積累定單,發現不同價格下的需求量。路演結束後,投資銀行就能根據定單確定一個基本反映供需關系的價格區間。如果在價格區間范圍內認購量很少,就調低發行價格或推遲發行;如果超額認購非常多,就調高發行價格。價格確定後,投資銀行在發行時把新股按確定的價格先配售給已訂購的大機構,再留出一定比例向公眾發售。
運用「回撥機制」讓中小投資者間接參與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
「回撥機制」最直接的好處是能在機構投資者與一般投資者之間建立一種相互制衡的關系。這種關系除了有利於以市場化機制確定股票在機構投資者和一般投資者之間的分配比例以外,也有利於以市場化機制確定股票發行價格。因為如果機構投資者提出的新股發行價格偏低,一般投資者可以通過踴躍申購的方式提高超額認購倍率,使得在事先制定的「回撥機制」的規則下機構投資者配售的量減小直至為零,這樣就可以防止向機構投資者詢價的結果過低。另一方面,如果機構投資者提出的股票發行價格偏高,一般投資者申購的超額認購倍率勢必降低,此時,機構投資者將不得不以較高價格購買股票,這樣就可以避免向機構投資者詢價的結果過高。綜合以上兩種情況,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回撥機制」能有效地約束機構投資者,使其在股票申購階段給出相對理性的價格。這種方式實際上間接給了一般投資者影響詢價結果的權利。
累計投標法的詢價對象主要是機構投資者,詢價方式主要是網下詢價。根據我國當前的實際情況,累計投標法的詢價對象和詢價方式都有改進的必要:第一,我國證券市場散戶人數眾多,如果僅對機構投資者詢價,可能會使詢價結果不具有代表性;第二,我國股票市場基礎設施採用的是最先進的設備和技術,交易所的交易、登記和清算系統十分完善,運作效率高於國際成熟市場,這能極大地降低通過網上詢價方式向個人投資者詢價的難度和成本。所以在我國的證券市場,累計投標法可採用網上網下同時詢價的方法,讓中小投資者直接參與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
議價法
這是指由股票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價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在議定發行價格時,主要考慮二級市場股票價格的高低(通常用平均市盈率等指標來衡量)、市場利率水平、發行公司的未來發展前景、發行公司的風險水平和市場對新股的需求狀況等因素。一般有兩種方式:
固定價格方式。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在新股公開發行前商定一個固定價格,然後根據這個價格進行公開發售。在我國台灣省,新股發行價格是根據影響新股價格的因素進行加權平均得出的。市場上慣用的計算公式為:
P=A×40%+B×20%+C×20%+D×20%
其中:P=新股發行價格
A=公司每股稅後純收益×類似公司當前3年平均市盈率
B=公司每股股利×類似公司當前3年平均股利率
C=當前期每股凈值
D=預計每股股利/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在美國,當採用盡力承銷方式銷售時,新股發行價格的確定也採用固定價格方式。發行人和投資銀行在新股發行前商定一個發行價格和最小及最大發行量,股票銷售開始,投資銀行盡力向投資者推銷股票。如果在規定時間(一般為90天)和給定價格下,股票銷售額低於最低發行量,股票發行將終止,已籌集的資金返還給投資者。
市場詢價方式。這種定價方式在美國普遍使用。當新股銷售採用包銷方式時,一般採用市場詢價方式,這種方式確定新股發行價格一般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根據新股的價值(一般用現金流量貼現等方法確定),股票發行時的大盤走勢、流通盤大小、公司所處行業股票的市場表現等因素確定新股發行的價格區間。第二,主承銷商協同上市公司的管理層進行路演,向投資者介紹和推介該股票,並向投資者發送預訂邀請文件,徵集在各個價位上的需求量,通過對反饋的投資者的預訂股份單進行統計,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對最初的發行價格進行修正,最後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C. 股票發行的價格如何確定
股票發行的價格有三種確定方式:第一,平價發行,又稱面額發行,是指發行人以面額作為發行價格。
第二,溢價發行,是指發行人按高於面額的價格發行。
第三,折價發行,是指發行人以低於面額的價格出售新股票。
這種方式很少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股票面額。
D. 股票的發行數量和發行價格是怎樣確定的
股票發行價格取決於公司股票的每股收益和市盈率,發行價格等於每股收益乘以市盈率。事實上,股票發行價格除與公司盈利能力相關之外,還受宏觀經濟、二級市場環境、本次發行數量、行業、特點及競爭格局、公司發展速度及潛力、投資者心理等多個因素影響。《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證券法》規定,股票發行採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的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可以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也可以通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主協商以直接定價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發行人和承銷商不得泄露詢價和定價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操縱發行定價。
發行人在計算發行市盈率時,可採用兩套計算方法:一是 按發行人經審計的最近會計年度經營業績計算;二是按發行人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基準日前12個月的經營業績計算。 按後者計算的,需由申報會計師出具審閱意見。
實務中,發行人嚴格控制發行市盈率。
E. 股票發行價格如何計算
一、發行價格1400。解釋如下
債券的話主要是看公司的信譽和質量,以及當下基準利率和市場利率等因素1000萬分成一萬份了,既然是發行價格肯定是單位計算的,每張面額大都是一千元的。這個只能通過計算出終值來與一千進行相互的比較來確定發行價了每張債券終值:1000+(1000*10%*5)=1500。用市場利率計算下那結果就是1400,價格的確定與發行債券方式是緊密相連的。
二、股票和債券不一回事,請不要混淆!!!!!!!!!!!!!!!!!!!!!
(5)股票發行的價格怎樣確定呢擴展閱讀
第一百五十七條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
發行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下列事項:
(一)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及債券的編號;
(三)債券總額,債券的票面金額、利率、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債券的發行日期。
發行無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債券總額、利率、償還期限和方式、發行日期及債券的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