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買賣價格問題
原則買入時就低
賣出時就高
成交時還按時間排序
因為100股先申報的,所以你買入時就有100股按它的價成既有100股按15.35元成
② 在股票交易中,買入申報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
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當時賣一價格是10元,也就是最低賣出申報價是10元。當以10.1元買入申報時,就是以當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10元成交。
③ "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位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不是很理解
最低賣出是37.5 不等於最高買入37.7所以不矛盾,第一條條件並不滿足。而是滿足第二條
④ 股票類問題,求解答!
A,競價原則為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⑤ 股票中的成交價是如何確定的
1、2都
對!
內盤:以買入價成交的交易,買入成交數量統計加入內盤。
外盤:以賣出價成交的交易。賣出量統計加入外盤。
3不全是對,出現成交價是(15+17)/2=16元時
要滿足2個條件:15.00-17.00中間沒有其他委買或委賣,15的賣與17的買,在時間上要同時進入交易所的系統(電腦上無法分出誰先誰後)時就按上述的方法確定成交價。至於是算內盤算外盤各軟體不一樣。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1~5上午9時30分
~11時30分,下午1-3時,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採取連續競價方式,接受申報進行撮合。
所謂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
1.
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1.將買單和賣單分別排隊,買單以價格從高到低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賣單以價格從低到高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2.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3.系統按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單與賣單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未成交的委託排隊等待成交。9:30開盤之後,按連續競價撮合成交。所有超過限價(即漲跌停限制范圍)的買單和賣單均為無效委託。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託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託無效。
1、時間優先原則
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兩個委託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餘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2、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根據價格優先原則就會優先讓他們撮合成交,成交價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價9.95了。
⑥ 關於股票交易
價格成交分為兩種,一種是集合競價,一種是連續競價。
先說集合競價時的價格成交制度。上海證券交易所的集合競價時間為9:15-9:25,深證證券交易所的集合競價時間也一樣,但是在14:57-15:00時還有一次集合競價時間。
集合競價指的是在規定的一段時間里把已經接受的申報用一個價格同時成交。所以在這段時間里把能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作為最終價格。比如:
買入數量(手) 價格(元) 賣出數量(手)
無 10.5 100
無 10.4 200
150 10.3 300
150 10.2 500
200 10.1 200
300 10.00 100
500 9.90 無
600 9.80 無
300 9.70 無
下面是各個價格可以成交的成交量的表格
累計買入數量(手) 價格(元) 累計賣出數量(元) 最大可成交量(手)
無 10.5 1400 0
無 10.4 1300 0
150 10.3 1100 150
300 10.2 800 300
500 10.1 300 300
800 10.00 100 100
1300 9.90 無 0
1900 9.80 無 0
2200 9.70 無 0
根據上面的表格我們可以看出在10.20和10.10這兩個價格的成交量最大且一樣,則上海交易所的開盤價為兩者的中間價10.15,深證交易所的開盤價為上一交易日最近的一個價位.這就是開盤價的形成過程
然後就是在9:30-15:00的價格形成過程,和你說的不完全一樣,也舉個例子:某股票即時揭示的賣出價格及數量分別為
賣三 15.60元 1000股
賣二 15.50元 800股
賣一 15.35元 100股
即時揭示的買入 價格及數量為
買一 15.25元 500股
買二 15.20元 1000股
買三 15.15元 800股
這時候如果你下了一個委託是買入600股15.50元,那麼應該會以15.35成交100股,15.50元成交500股.
大概的就是這樣了,還有什麼問題再問我吧
補充問題在第二個例子中可以看出個大概
⑦ 某股票當日有集合競價時買賣申報價格和數量情況如下圖所示
你想問什麼,
我沒看明白
⑧ 某股票即使揭示的賣出申報價格和數量分別為13.5元,800股,13.4元1000股,13.35元200股,即使揭示的買入申
2000
⑨ 股票市場上,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有何區別,兩者又分別代表什麼意識。謝謝
你好,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是股票交易的兩種競價方式,它們存在以下區別:
1、在時間上
集合競價一般為交易時間的9:15-9:25,14:57-15:00,9:15-9:20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20-9: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而連續競價一般為交易時間的9:30-11:30,13:00-14:57,在這個時間段,未成交的委託單,投資者可以撤單。
2、交易方法不同: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
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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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問一個關於股票的簡單問題
簡要回答你的問題。
價格是商品的交換價值在流通過程中所取得的轉化形式。股價同理,離不開交易,是交易中形成的。假如一天都沒有人買只有人賣,那麼就是一個一字,沒有成交價。最後價格和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一樣。(這種情況不可能出現地~~~~~~)
還有你說的跌到8塊,指的是收盤價吧?說簡單點是根據最後一筆交易形成。
你可以看一下上海和深圳兩個地方的收盤價形成機制。
深圳是集合競價形成,上海是連續競價形成。
知道裡面有介紹,慢慢了解吧。
證券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競價撮合成交。
成交時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成交時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一)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二)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三)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交所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深交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一)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
(二)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三)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