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低於發行價100的轉債到期了怎麼處理
根據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以在公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時轉換為公司股票,轉換有三個主要步驟。
第一種是申請股權轉讓。投資者以要約形式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提出轉換股份的申請。基於安全的考慮,一般投資者准備轉讓股份時,最好不要委託或網上交易進行轉讓程序操作,但應該去證券業務部門委託轉讓債券填寫並提交轉會申請。
然後接受應用程序並實現轉換。證券交易所收到要約並確認其有效性後,應當減記投資者債券金額,並相應增加投資者股票金額。根據現行規定,股份轉讓申請不得撤銷。
最後,可轉換股票上市流通。轉換後的股票可在轉讓後的下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為方便投資者及時結清資金余額,上市公司應當於當日通過證券交易所以現金方式支付不足1股的可轉換債券余額。
(1)轉債股票價格會低於100塊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是一種持有者可以在一定的時間內以一定的百分比或價格轉換成可轉換債券的債券,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縮寫,也稱可轉換債券,是一種特殊的公司債券,可以在特定的時間根據特定的條件轉換為普通股。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期權的雙重特徵。
可轉換債券。由公司發行的具有轉換特性的債券。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中承諾在一定期限內按轉換價格將該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性是公司發行債券的一種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是普通股不具有固定收益,一般債券不具有升值潛力。
② 有一個可轉債馬上到期,股價低於贖回價,贖回後股價會怎麼走
有一個科轉債馬上到期,股價低於購回家購回後股價會怎麼走?如果可轉債到期以後股價低於回購價,他是要按一。按收購價回購的。
③ 可轉換債券進入轉股期後.如果正股價明顯低於轉股價.轉債市價與轉換價哪個高.為什
如果正股價明顯低於轉股價,轉股是不合適的,不如把轉債賣了以後,拿現金直接在市場上買該股票。 怎樣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轉載)
由於可轉債和正股價格(可轉債對應的股票價格)都存在波動,要確定將可轉債轉股是否有必要,就必須通過計算。一般而言,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按下列公式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例如:**轉債的轉股價為3.14元,其正股收盤價為3.69元,其轉股價值即為3.69÷3.14×100=117.52元,高於**轉債的收盤價117.12元。也可通過計算轉債轉股後的價值和轉債的價值來進行比較,轉股後的價值=轉債張數×100÷轉股價×股票價格,轉債的價值= 轉債價格×轉債張數。如申請轉股的轉債20張,其轉股後的價值即為20×100÷3.14×3.69=2350.32元,轉債的價值即為117.12×20=2342.4元,可以看出**轉債轉股後的價值略大於持有轉債的價值(註:以上計算未考慮賣出時的費用)。由於可轉債和正股價格的波動性,投資者需謹慎選擇是否轉股。在可轉債轉股期,經常會出現轉股後折價的情況,這時可轉債投資者轉股就無利可圖,理性的投資者將會繼續持有可轉債,到期時要求公司還本付息。
④ 可轉債為什麼都在100元以上運行
實際上傳統的可轉債是一個具有嵌入式的認購權證或期權在里的,也就是說這些轉債除了具有一般債券的功能外還有一個「認購權證」的功能在裡面,由於認購權證就算其行權價格(對於轉債來說其行權價格也就是轉股價格)高於現在股票市場價格,即這權證暫不具有行權價值,其權證交易價格也不會為零的,也就是說轉債的價格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部分是來自於傳統債券即純債部分的價值,另一部分是來自於期權價值。一般純債部分的價值很多時候是低於100元的,主要原因是轉債大部分發行時的票面利率很低所導致的,但由於轉債的存續時間(最長六年)一般往往比現在市場交易的權證(最長兩年)存續時間長,也就是說其轉債可轉股的時間比權證的時間長,這使得轉債的期權理論價值較高。實際上從前也出現過傳統的可轉債跌破100元的現象,這是好幾年前的事情了,那時候應該是在2006年以前股改還沒有全面鋪開時出現的,主要是那時候股市情況很不好所造成的這種情況出現。建議理論上可以把轉債的100元視為一般權證的0元。
至於那些可分離交易式轉債就是把那一個嵌入式認購權證與債券分離,即形成債券與權證互相單獨交易,現在市場還在交易中的權證都屬於這類可分離交易轉債衍生出來的產品。
⑤ 轉債股票為什麼會比實際股票價格高
面值不同
可轉債一般是100元面值的
⑥ 關於可轉債轉股的面值指的是發行價100元還是轉債在二級市場的價格啊
債券的面值一般都是用每張債券100元來代表的,當然在計算轉股時是按轉債的票面面值來算股數了,這些傳統的可轉換債券在轉股時都是用票面面值來計算轉股可得的股數,那一個二級市場交易價格只反映其市場的價值而已,這個交易價格很多時候並不代表這轉債真實價值。原因是很明顯,現在110009其轉股標的600481這股票現在股價明顯低於轉股價,對於轉債的價值一般是用票面價值100元除以轉股價格*標的證券價格(這是粗略分析),若這個計算出來的數少於100一般把這個價值視為100。
對於補充問題的回答:
實際上傳統的可轉債是一個具有嵌入式的認購權證或期權在里的,也就是說這些轉債除了具有一般債券的功能外還有一個「認購權證」的功能在裡面,由於認購權證就算其行權價格(對於轉債來說其行權價格也就是轉股價格)高於現在股票市場價格,即這權證暫不具有行權價值,其權證交易價格也不會為零的,也就是說轉債的價格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部分是來自於傳統債券即純債部分的價值,另一部分是來自於期權價值。一般純債部分的價值很多時候是低於100元的,主要原因是轉債大部分發行時的票面利率很低所導致的,但由於轉債的存續時間(最長六年)一般往往比現在市場交易的權證(最長兩年)存續時間長,也就是說其轉債可轉股的時間比權證的時間長,這使得轉債的期權理論價值較高。實際上從前也出現過傳統的可轉債跌破100元的現象,這是好幾年前的事情了,那時候應該是在2006年以前股改還沒有全面鋪開時出現的,主要是那時候股市情況很不好所造成的這種情況出現。建議理論上可以把轉債的100元視為一般權證的0元。
至於那些可分離交易式轉債就是把那一個嵌入式認購權證與債券分離,即形成債券與權證互相單獨交易,現在市場還在交易中的權證都屬於這類可分離交易轉債衍生出來的產品。
⑦ 低於100元的可轉債有風險嗎
100元以下買可轉債,風險確實較低,這個是因為可轉債有回售條款的保護,回售條款,簡單來說,就是在可轉債存續的最後兩年,假如可轉債價格萎靡不振,投資者可以把手上的可轉債,以100元賣回給上市公司。
因此,100元是可轉債的一道防火牆,100元以下買入,風險沒那麼大。
最後,還有一個小細節提醒一下,雖然100元以下風險偏低,但是,歸根到底還是要看可轉債對應的正股,假如正股太差,就是價格掉到地上,也不能買。
面值購買的可轉債最大風險就是上市公司破產。但是仍然會優先於股票償付給你。
目前可轉債20幾年歷史里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最低輝豐轉債71,退市好像也是100附近價格。
既然是選面值附近應該是組合類投資,多買幾只也不用太擔心了。
除非上市企業違約,無法償還,否則100元是必須到期兌付的,且還有利息。
另外可轉債屬於債券,具有優先償還權。
投資可轉債,公告裡面我只看4個條款;
1、轉股價:
就是能以什麼價格轉為股票的價格,通俗點來說,轉股價低於正股市價,轉股有利。一般可轉債發行後,半年後可轉股,轉股價隨分紅、配股、增發等引起股本變動而調整;
2、強制贖回條款:
例:「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 130%(含130%)」
能觸發強贖條款的轉債,其市價一般在130以上。
3、下調轉股價條款:
若正股分紅派息後,轉股價會被動下調,注意轉股價被動下調一般指分紅派息、配股、增發等引起股本變動,轉股價被動下調一般對轉債影響不大,但轉股價下調不能低於最近一期審計後的凈資產。
這里要說明一下為什麼主動下調轉股價為利好轉債,下調轉股價就意味著發債方要麼就是急著要解決當前轉債問題,要麼就是頻臨轉債到期,當前掏不出錢去嘗還,因此下調轉股價至凈資產附近,一旦行情回暖,正股股價上漲,並且價格超過轉股價,持債的投資者就會轉為公司股東,公司也就理所當然不用掏錢還債;
4、回售保護條款(比較重要,也稱為保底條款)
如: 「自本次可轉債第二個計息年度起, 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 70%時,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債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
即行情太差,正股股價跌至轉股價以下,並且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低於轉股價的70%,就會觸發,一般而言,上市公司不敢去玩火,因為一旦觸發此條件,持債者可以面值加當期利息回售給上市公司,價格一般為107左右,公司一旦一時間拿不出現金去應對,就會構成違約,以後別指望能在市場圈錢,一般公司為了保住圈錢資格,不會踐踏這條紅線,這條紅線也成為熊市中投資者套利的關鍵因素之一。
⑧ 可轉債低於100元買入虧嗎
肯定不會虧。
可轉債是可以選擇的。票面價值不會低於100元+利息(年利率一般2-3%)。你當是存銀行。低於100元越多你的收益就越高。
⑨ 轉債轉成 股票,價格以那個為准
轉股是用票面價轉的,也就是100/3.97=25.18股,即每張債券轉換後能得到25.18股工商銀行的股票,另實際轉股委託數量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轉股操作下一個交易日股票到賬。
轉股時不足轉換為一股股票的轉債余額,將按交易所規定,在轉股日後五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部分轉債的票面金額以及利息。
⑩ 可轉債:最新股價低於轉股價意味著什麼
可轉債,如轉股不成功到期還本付息,具有債性保護;如轉股成功,則隨正股上漲而分享收益,同時具有股性。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
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10)轉債股票價格會低於100塊擴展閱讀: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