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回購價格如何確定
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1、固定價格要約回購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2、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格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3、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所謂可轉讓出售權,是實施股票回購的公司賦予股東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權利。之所以稱為「可轉讓」是因為此權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離,而且分離後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執行股票回購的公司向其股東發行可轉讓出售權,那些不願意出售股票的股東可以單獨出售該權利,從而滿足了各類股東的需求。此外,因為可轉讓出售權的發行數量限制了股東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數量,所以這種方式還可以避免股東過度接受回購要約的情況。
㈡ 要約收購後股票走勢,要約收購後股價怎麼走
你好,要約收購一般對上市公司有利好的刺激作用。
㈢ 要約收購後股價怎麼走
一、要約收購後股價怎麼走
傳統上,要約收購事件對於公司通常是有利的,因為要約收購價格通常不比股票交易價格低,有時是溢價收購。更重要的是,收購上市公司大股東後,招標收購方會有資產注入、資產重組等一系列動作。因此要約收購一般會刺激上市公司,股價一般會上漲。
二、什麼是要約收購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通過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出購買其所持該公司股份的書面意見表示,並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購要約中所規定的收購條件、價格、期限以及其他規定事項,收購目標公司股份的收購方式。
要約收購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
要約收購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其標的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
三、要約收購的特點
要約收購最大的特點是在所有股東平等獲取信息的基礎上由股東自主作出選擇,因此被視為完全市場化的規范的收購模式,有利於防止各種內幕交易,保障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四、要約收購的分類
要約收購包含部分自願要約與全面強制要約兩種要約類型。
部分自願要約,是指收購者依據目標公司總股本確定預計收購的股份比例,在該比例范圍內向目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預受要約的數量超過收購人要約收購的數量時,收購人應當按照同等比例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
全面強制要約,是指投資者持有目標公司股份或投票權達到法定比例,或者在持有一定比例之後一定期間內又增持一定的比例,依法律規定必須向目標公司全體股東發出公開收購要約的法律制度。
㈣ 股票買賣的價格怎麼確定交易的規則是什麼
大家也都知道股票市場是非常復雜的,股票的價格也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股票買賣的價格是怎麼確定的呢?交易的規則是什麼呢?
三、結語
股票市場上面的因素是非常多的,股票可能會受到市場因素而發生相應的波動。股票在市場上進行流通或者是買賣都是必須要有一個規則的,股票的交易當然也不例外,一般來說是遵循時間優先的原則、價格優先的原則,價高者得,不過投資者或者是購買者必須要滿足條件才能進行申報。
㈤ 買股票如何定委託購買價格
兩種方式:
(1)隨市委託。即指委託人在委託證券商代理買賣股票的價格條件中,明確其買賣可隨行就市。也就是說,證券商在受理隨市委託的交易中,可以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決定股票的買入或賣出,即最高時賣出,最低時買入。大部分委託均屬隨市價委託。
(2)限價委託。委託人在委託證券商代理股票買賣過程中,確定買入股票的最高價和賣出股票的最低價,並由證券商在買入股票的限定價格以下買進,在賣出股票的限定價格以上賣出。
股市委託買賣,即指委託買賣投資者開立了證券帳戶和資金帳戶後,就可以在證券營業部辦理委託買賣。所謂委託買賣是指證券經紀商接受投資者委託,代理投資者買賣股票,從中收取傭金的交易行為。
㈥ 股票中所說的「要約收購」是什麼意思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後,方可實行收購行為。
要約收購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要約收購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其標的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
要約收購的特點是在所有股東平等獲取信息的基礎上由股東自主作出選擇,因此被視為完全市場化的規范的收購模式,有利於防止各種內幕交易,保障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6)股票要約收購價格怎麼定擴展閱讀:
要約收購的程序
1、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須公布信息。即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
2、持股百分之三十繼續收購時的要約。
發出收購要約,收購人必須事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並載明規定事項。
3、終止上市。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
㈦ 要約收購價低於市場價合法嗎
法律分析:看情況而定。如果收購價格低於市場價格可能涉及到內幕交易,損害中小股東的權益,但屬不屬於違法行為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後,方可實行收購行為。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收購人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要約收購的,對同一種類股票的要約價格,不得低於要約收購提示性公告日前6個月內收購人取得該種股票所支付的最高價格。要約價格低於提示性公告日前30個交易日該種股票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的,收購人聘請的財務顧問應當就該種股票前6個月的交易情況進行分析,說明是否存在股價被操縱、收購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動人、收購人前6個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約價格的合理性等。
㈧ 如何操作股票要約收購
要約收購的程序操作: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須公布信息。
即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繼續收購時的要約。
發出收購要約,收購人必須事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並載明規定事項。
三、終止上市。
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
四、股東可要求收購人收購未收購的股票。
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時,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
五、要約收購要約期間排除其他方式收購。
六、收購完成後股票限制轉讓。
收購人對所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六七月內不得轉讓。
七、股票更換。
通過要約收購方式獲取被收購公司股份並將該公司撤銷的,為公司合並,被撤銷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購人依法更換。
八、收購結束的報告。收購上市公司的行為結束後,收購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
(8)股票要約收購價格怎麼定擴展閱讀
要約收購報告書
以收購要約方式應當按照規定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收購人應當自公告收購要約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內就本次要約收購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至少做出三次提示性公告。
一、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的一般要求
1.引用的數據應提供資料來源,事實應有充分、客觀、公正的依據;
2.引用的數字應採用阿拉伯數字,貨幣金額除特別說明外,應指人民幣金額,並以元、千元或萬元為單位;
3.收購人可根據有關規定或其他需求,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外文譯本,但應保證中、外文本的一致性,並在外文文本上註明:「本要約收購報告書分別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編制,在對中外文本的理解上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准」;
4.要約收購報告書全文文本應採用質地良好的紙張印刷,幅面為209×295毫米(相當於標準的A4紙規格);
5.不得刊載任何有祝賀性、廣告性和恭維性的詞句。
二、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的其他要求
1.收購人屬於一致行動人或者實際控制人的,參與一致行動或存在實際控制關系的各成員可以推選其中一名成員以全體成員的名義統一編制並提交要約收購報告書,各成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均應在報告上簽字、蓋章。
2.由於商業秘密(如核心技術的保密資料、商業合同的具體內容等)等特殊原因,某些信息確實不便披露的,收購人可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豁免,並在要約收購報告書中予以說明。
3.在不影響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閱讀不便的前提下,收購人可採用相互引證的方法,以避免重復和保持文字簡潔。
4.要約收購報告書的文字應簡潔、通俗、平實和明確,格式應符合相關要求。在指定報刊刊登的要約收購報告書最小字型大小為標准6號字,最小行距為0.02.
5.收購人應當按照《收購辦法》的規定將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及要約收購報告書刊登於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並根據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刊登於指定網站,或者提示刊登該報告的收購人或上市公司的網址。收購人應當將要約收購報告書和備查文件備置於上市公司住所和證券交易所,以備查閱。
6.收購人可將要約收購報告書或摘要刊登於其他網站和報刊,考|試/大 但不得早於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和網站的披露。
7.收購人董事會及全體董事(或者主要負責人)應保證要約收購報告書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並承諾其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8.收購人的律師受收購人委託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應對要約收購報告書及相關文件進行核查和驗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並就其負有法律責任的部分承擔相應的責任。
9.收購人聘請的律師、注冊會計師、財務顧問及其所服務的專業機構應書面同意收購人在要約收購報告書中引用由其出具的專業報告或意見的內容。
㈨ 什麼是股票要約收購是利好嗎
很多股民朋友可能都聽說過要約收購這個概念,卻不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對股票而言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今天就來跟各位聊聊股票要約收購的前世今生。舉個例子來說,收購人A錢多得沒地方花,這時候突然發現了一家很值得投資的公司B,於是就想要把這家公司的股份買過來。一開始為了不引起其他人注意,就在二級市場大量買入B公司的股票,結果買著買著不小心就成了持股達到已發行股份5%的大股東,這個時候按規定就必須向證監會、交易所報告,還要通知B公司並發出公告。
此時,既然消息已經公開,如果繼續大量收購B公司股票很可能引起股價大幅上漲,從而增加了收購成本,這顯然是不劃算的。如果A還想繼續低成本買入B公司股票,於是就向B公司全體股東承諾,在某個時間段內按照一定的價格收購一定數量的股份,這種是屬於主動要約收購。只要持股比例在30%以下,收購人都可以自己決定是否通過要約收購的方式增持股票。
如果A非常看好B公司的前景,想要取得B公司的控股權,那麼還會繼續大量增持B公司的股票。在持股達到30%以上後,如果還想繼續增持,那麼就必須以要約收購的方式面向全體股東來收購股份,這種是屬於被動要約收購。要約收購的數量最少是發行股份的5%,價格是A在公告前60天內買入股票的最高價格,並且不能低於公告前30個交易日內B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
其次,為什麼會出現要約收購。要約收購通常被認為是惡意收購,目的是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如果成功取得公司控制權後,可能導致公司的經營決策和管理層出現重大變更,這對其他的股東是不公平的。為了保護所有股東的利益,就必須通過公告要約收購來進行。如果要約收購價格太低低於股票市價,就可能買不到股票。如果收購價高於市價,投資者就可以按市價買入然後按要約價賣出來套利。
最後,要約收購是利好嗎。通常大家會認為要約收購是利好,因為收購的目的一般都是股權重組,存在資產注入的預期。但實際上,要約收購後股價下跌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收購人A只是部分要約收購,那麼你持有的股票可能無法全部按要約價賣給A,一旦過了要約收購期限,股票可能會大幅下跌。
另外,存在要約收購方案被董事會、股東大會等公司決策機構或者證監會、商務部等政府管理部門否決的情況。這種情況一旦出現往往都會被市場當做重大利空因素,短期內股價可能會大幅下跌。所以,股票要約收購並不等於閉著眼睛撿錢,還是存在一定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