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向增發股,股票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定向增發股票是指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的股票。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固定: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低價的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
主要流程:
一、公司有大體思路,與中國證監會初步溝通,獲得大致認可;
二、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這個時候是停牌發布公告,表現為利好,股價大漲。
三、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四、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五、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利好出盡,偏向主力出貨,股價不漲小跌或者大跌。這個時候確定定增價格,)
六、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七、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由於定增是針對大股東,少數人的的方案,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境外戰略投資者所認購的股份在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定增價格不會對市場造成直接影響。是由於對未來預期利好造成的間接影響,所以也說不上可以操縱股價。
具體參考上市公司證券發現管理辦法:http://ke..com/link?url=WpHhf_cyVQmoZx7IC06I2-EXa--m-
2. 七喜控股為何必成為七喜的子公司改名後七喜的現價和分眾傳媒增發價之間的差價該如何解決
好問題。你說的都沒錯。
1、首先,借殼通常都是大公司借小公司在A股的殼。此次是七喜小,分眾大。
2015年9月1日,七喜控股宣布,以截至擬置出資產評估基準日全部資產及負債與分眾傳媒全體股東持有的分眾傳媒100%股權的等值部分進行置換。本次借殼七喜置出資產作價8.8億元,分眾置入資產作價457億元,兩者差額為448億元。置入資產與置出資產的差額部分由七喜控股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自分眾傳媒全體股東處購買。
其中,向FMCH支付現金,購買其所持有的分眾傳媒11%股權對應的差額部分;向除FMCH外的分眾傳媒其他股東發行股份,購買其所持有的分眾傳媒89%股權對應的差額部分。
因此,借殼即七喜對分眾的原有股東進行增發股份,將分眾從原有股東手中買到七喜控股下面,即將分眾傳媒置入了殼公司,所以是其子公司。
2、借殼完成後肯定是要更名的,你可以看到公告,12月30日,原來七喜的高管大部分都辭職了,管理層是要全部換掉的,之後就會更名了。
借殼完成後,江南春將成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Media
Management(HK)將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
3、如1中所說,置入資產與置出資產的差額部分由七喜控股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自分眾傳媒全體股東處購買。即現金+股票。
七喜之前價格10.46,借殼之後漲到30多,現有股東江南春他們當然大賺了。這個價差才說明借殼的公司都會大漲。但是其也有36個月的限售期,超過限售期之後才能減持。
所以這才是為什麼都要從美國退市,而回A股上市,就是A股估值高,好套利。
3. 定向增發股票是什麼意思呢
定增」是指「定向增發」,股票定增也就是向特定對象增發股票。增發,是指股份制公司上市後,在原有股份的基礎上再增加發行新的股份。定向增發,就是特定投資者增發。
股票持有者憑股票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收入是股息,股息的發配取決於公司的股息政策,如果公司不發派股息,股東沒有獲得股息的權利。
拓展資料:
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誕生於1602年在荷蘭成立的東印度公司,股份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態出現以後,很快為資本主義國家廣泛利用,成為資本主義國家企業組織的重要形式之一。
伴隨著股份公司的誕生和發展,以股票形式集資入股的方式也得到發展,並且產生了買賣交易轉讓股票的需求。
這樣,就帶動了股票市場的出現和形成,並促使股票市場完善和發展。1611年東印度公司的股東們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就進行著股票交易,並且後來有了專門的經紀人撮合交易。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公司可以通過定向增發來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方式來提高業績;也可以引爛散進戰略投資者,為上市公司的長期發展提供堅實後盾;定向增發價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所以也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凈資產。所以對於流通股股東來說,定向增發是一個利好。
但是凡事都有兩面性,定向增發也有可能降低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所以股民要看定向增發之後上市公司每股盈利能力是否有提升、定向增發過程對中小股東利益是否有影響。
如果上市公司對是前景好項目定向增發的話,就會受到市場的認可,吸引股民的關注,股票價格自然也會走出上漲行情;如果是項廳螞目前景差或時間過長,就會影響市場對增發的信心,股價有可能出現下跌行情。
如果定向增發注入的是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飢伏氏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相反,如果通過定向增發注入注入或置換進入劣質資產,極有可能變成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對股票價格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4. 股票定向增發價格怎麼定
股票定向增發價格不得低於市價的90%。
定向增發股票是指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的股票。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固定: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低價的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
主要流程:
1、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2、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這個時候是停牌發布公告,表現為利好,股價大漲。
3、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4、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5、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6、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利好出盡,偏向主力出貨,股價不漲小跌或者大跌。這個時候確定定增價格,)
7、公司有大體思路,與中國證監會初步溝通,獲得大致認可;
由於定增是針對大股東,少數人的的方案,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境外戰略投資者所認購的股份在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定增價格不會對市場造成直接影響。是由於對未來預期利好造成的間接影響,所以也說不上可以操縱股價。
5. 在哪裡可以查到某隻股票的歷次定向增發價格和數量
您好,按證券法的要求,定向增發的信息,首先要在指定媒體公布,例如巨潮或全景網或中國證券報等,這是最早公布的媒體,然後各個行情軟體(例如同花順)里的F10或者信息雷達以及其他財經類網站和媒體都有公布。
6. 定向增發價格怎麼確定
和發行底價、定價基準日和發行價格掛鉤。
定增或者定向增發,即指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這種動嚮往往是公司在並購或擴產時需要資金時所導致的。一個完整的定增流程包括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取得證監會發行核准批文→發行證券並登記股份。
(一)發行底價
定增需要設定發行底價。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定增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八十。
(二)定價基準日
發行底價與定價基準日掛鉤。確定定價基準日需區分兩種情況。因為上市公司定向增發需要經過董事會決議,所以兩種情形均與董事會決議掛鉤。
第一種情形是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屬於下列情形之一:(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2)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3)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第二種情形則是除第一種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
在第一種情形下,定價基準日可以是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擇一即可,但一般選擇為董事會決議公告日;鎖定期為18個月。在第二種情形下,定價基準日只能是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鎖定期為6個月。
(三)發行價格
發行底價不一定是最終的發行價格。尤其是在第二種情形下,在定增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需要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
7. 定向增發股票價格為什麼比現在股票價格低2倍利好還是利空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
非公開發行的最大好處是,大股東以及有實力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大投資人可以以接近市價、乃至超過市價的價格,為上市公司輸送資金,盡量減少小股民的投資風險。由於參與定向的最多10名投資人都有明確的鎖定期,一般來說,敢於提出非公開增發計劃、並且已經被大投資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通常會有較好成長性。
個人觀點:公司缺錢了,在二級市場上公開募集會打壓股價,定向增發對二級市場價格影響不大——定向增發的不會立即流通,對公司來說應該是利好——像平安,補充資本充足率。
8. 分眾傳媒借殼成功股票上市交易漲跌有限制嗎
當然有漲跌停限制。
下列情況下不設漲跌幅限制:
一:新股上市首日,
二: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復牌上市首日時視同新股上市,
三:吸收合並整體上市的股票上市首日,
四:暫停上市的股票恢復上市上市首日,
五:股票增發增發股份上市上市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