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開盤集合競價都有什麼限制
09:15-09:25 期間 那些成交的價格是虛擬成交,還是確實已經成交?或只是委託的價格?
9:15~9:25這個時候,是在配價,雙方撮合成交,實際上並沒有成交。這個時候申報的單是不能撤銷的
後面的量是這個價位可能成交的量
(這個價格和成交量是變動的)
真正成交的是9:25的這個時候
這個價就是今天的開盤價
9:30以後開始連續競價
至於如何集合競價:
集合竟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如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6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剩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 買入價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竟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❷ 股票交易集合競價規則
股票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戚塌孫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高鏈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不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2)股票競價價格有限制嗎擴展閱讀:
滿足條件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衫鏈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❸ a股盤前競價規則是什麼
競價規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股票委託交易時間: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股票競價價格有限制嗎擴展閱讀: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A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同境內的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含台、港、澳投資者)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我國A股股票市場經過幾年快速發展,已經初具規模。
A股不是實物股票,以無紙化電子記賬,實行「T+1」交割制度,有漲跌幅(10%)限制,參與投資者為中國大陸機構或個人。中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
A股也稱為人民幣普通股票、流通股、社會公眾股、普通股。是指那些在中國大陸注冊、在中國大陸上市的普通股票。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
投資者如要進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的投資,首先要去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在各地的開戶代理機構處申請開立證券帳戶;然後再選擇一家證券公司的營業部,作為自己買賣證券的代理人,開立資金帳戶和辦理指定交易。
❹ 股票開盤前集合競價時間段 股民給出的價格有沒有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第一天最多在44%,其他股票漲跌在10%以內。
❺ 新股上市當天,開盤集合競價的申報價格漲跌幅有何限制
新股上市首日申報價格範圍規定如下:
上海: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1、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發行價*80%-發行價*120%)
深圳:1、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發行價*64%-發行價*144%)。2、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
很多新人在聽到股票集合競價的時候整個人是懵的,甚至還有人因為別人買什麼自己也跟著去買結果被高位套牢。今天我就用我多年炒股的經歷帶大家了解一下何為股票集合競價,第二段都是敲黑板的內容,都快行動將它收藏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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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集合競價是什麼意思?
股票集合競價,每個交易日上午的9:15到9:25來看看吧,由投資者按照自己能接受的心理價格,不受任何限制的進行買賣申請。
股票集合競價是由目的的,而這個目的就是確定開盤價,就是第一個價格,要求在股市開市時間九點半時首先出現的。
一般來說下面的3條競價規則,這個價格都要遵守:(1)能夠以這個價格成交更多;(2)買方跟賣方出的價格如果有一方是相同的,起碼有一個要全部成交的;(3)最終,比這個價高的買入申請以及比這個價低的賣出申請都要保證它們成功交易,
下面說一個例子:
如果分別有10元和9.9元這兩個報價,掛10元買和賣的人分別有100個和10000個,分別有1000個人掛9.9元買和賣,那開盤價是9塊9。
因為在10塊錢價格的情況下,能夠撮合的成交數是100個,價格9.9元,那成交數量就有1000個,如果成交價差不多一樣,那麼買賣雙方中,其中一方的委託必須是全部滿足的。
而這個時候高於9塊9的買入委託都會成交,低於9.9元賣出委託全部成交。
關於股票集合競價的事情已經說完了,我們初步認識一下這段時間有哪些買賣技巧。
二、股票集合競價時間有什麼買賣技巧?
集合競價時間可以分為兩段,每個時間段都有不同的操作:
第一個時間段9:15-9:20:可以完成申報和撤銷這兩個操作,在這個時間段里,你看到的匹配成交量很有可能是表面的,是因為在這個時間段可以操作撤銷。在開始的前幾分鍾,股票的價格會隨著大單的買入而升高,而且大單會在9:20左右全部撤單,而這個時候我們就沒有時間反應,也就沒辦法跟著撤單。所以說,擦亮眼睛去辨別對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不要上了主力的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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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時間段9:20-9:25:是只能申報不能撤銷的,這5分鍾你可以看到最真實的委託,要搶漲停板的朋友一定要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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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時間要點9:25-9:30:開盤之際的前5分鍾,只接受申報而不進行任何處理,這5分鍾下單申請暫存在券商系統里,上傳到交易所的時間是9:30。
這里,我再給大家共享幾個有用的技能:
1. 你想要買一隻股票的話,以它的漲停價進行呈報,這樣一來差不多都能買到。
2. 如果你准備把一隻股票給賣了,申報時就按照他跌停的價格去做申報,基本上賣出去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但是它的實際成交價格,可能不是你當初申報的漲停價或跌停價,而是9:25成交的那個價格,也稱作開盤價。
的確,要是以漲停板或跌停板的價格作為開盤價格的話,那麼很有可能就買不到甚至賣不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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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a股競價的時間和規則
A股的交易規則一般如下:
一、股票委託交易時間: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競價規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二、委託規則:1手=100股1—99股為零股不足1股為零碎股買入委託必須為整百股(配股除外),賣出委託可以為零股,但如為零股必須一次性賣出。股票停盤期間委託無效,買入委託不是一百股的整數倍(配股除外)委託無效,委託價格超出漲跌幅限制委託無效。
三、T+1交易制度(T為交易日當天):股票買賣實行T+1交易制度,即當天買的股票T+1日才能賣出,當天賣的股票T+1才能取出現金,但可以用賣出股票的錢買其它股票或新股交款。
四、漲跌幅限制:一般情況下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10%,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20%,ST股票及*ST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5%,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10%。
拓展資料
A股,即人民幣普通股票,是由中國境內注冊公司發行,在境內上市,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2013年4月1日起,境內港澳台居民可開立A股賬戶)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英文字母A沒有實際意義,只是用來區分人民幣普通股票和人民幣特種股票。
A股不是實物股票,以無紙化電子記賬,實行「T+1」交割制度,有漲跌幅(10%)限制,參與投資者為中國大陸機構或個人。中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
2020年1月27日,證監會向各證券、期貨交易所發出通知,各證券、期貨交易所1月31日休市,2月3日起照常開市。
上市條件
資格要求
1.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2.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4.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發行人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6.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獨立要求
1.發行人應當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2.發行人的資產完整:生產型企業應當具備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配套設施,合法擁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土地、廠房、機器設備以及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具有獨立的原料采購和產品銷售系統;非生產型企業應當具備與經營有關的業務體系及相關資產。
3.發行人的人員獨立:發行人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領薪;發行人的財務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兼職。
4.發行人的財務獨立:發行人應當建立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具有規范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對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發行人不得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共用銀行賬戶。
5.發行人的機構獨立:發行人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經營管理機構,獨立行使經營管理職權,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機構混同的情形。
6.發行人的業務獨立:發行人的業務應當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7.發行人在獨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嚴重缺陷。
❼ 科創板股票竟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
競價交易的科創板股票實行20%漲跌幅限制;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上市後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市價申報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與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