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權激勵方案中,常見激勵方式有哪些
根據您的提問,華一中創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一、對於上市公司而言,可選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
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居多。民營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審核較為簡單,國有非常復雜。需要詳細解答,請針對疑問點,另行發問。
1.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一般是指一個公司授予其員工在一定的期限內,按照固定的期權價格購買一定份額的公司股票的權利,享有期權的員工有權在一定時期後出售這些股票,獲得股票市價和行權價之間的差價,但在合同期內,期權不可轉讓,也不能得到股息。
股票期權模式有如下幾個特點:首先,股票期權是一種權利而非義務,即激勵對象買與不買享有完全的個人自由,公司無權干涉。作為一種權利,它是公司無償「贈與的」,實際上是贈送股票期權的「期價權」。其次,股票期權行權時的股票不是免費得到的,必須支付「行權價」(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該行權價是一個「現價」,對於激勵對象來說是在未來一定時期內是固定的、不變的。最後,股票期權是面向未來的,並且具有一種不可預測性和無限延展性。
優勢:
(1)對激勵對象來說,股票期權模式的資金沉澱成本較小,風險幾乎為零。一旦行權時股價下,個人可以放棄行權,損失很小;而一旦上漲,因為行權價格是預先確定的,因此獲利空間較大。
(2)對於上市公司和股東來說,由於期權是企業給予激勵對象的一種選擇權,是不確定的預期收入,激勵對象的收益全部來自於上市公司股價對於授予價格的溢價,同時上市公司沒有任何現金支出,不影響公司的現金流狀況,從而有利於降低激勵成本。
(3)股票期權將企業資產質量變成了經營收入函數中一個重要變數,從而使激勵對象,即上市公司的管理層,與公司利益實現了高度一致性,將二者緊緊聯系起來。
劣勢:
(1)根據《會計准則-股權支付》的規定,對於作為股權激勵為目的的股票期權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對可行權的期權數量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激勵對象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因此股票期權在等待期將持續計入相應的費用從而持續影響到公司的利潤。此外,如果對可行權的期權數量不能可靠最佳的估計,那麼將對計入的費用額度產生不可預測的影響,進而影響到公司的年度利潤。(影響利潤)
(2)對於激勵對象來說,首先的問題是股票期權期限普遍長,未來的不確定性很多。目前根據規定,股票期權從授權日到行權有效期結束有不低於5年的時間,之後管理層減持股份依然受深圳交易所的管理層持股限售規定,即每年減持不得超過其持有股份的25%。因此,當市場出現難以預期的波動使得激勵對象難以對自己的股份收益作出准確的預期時,該方式就是去了期待中的激勵效果。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指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限制性股票相對於股票期權來說,最大的特點是權利義務的對稱性和在激勵與懲罰方面存在一定的對稱性。激勵對象在滿足授予條件的情況下使用自由資金獲得股票之後,股票價格的漲跌會直接增加或減少限制性股票的價值,進而影響激勵對象的利益。另外,限制性股票通過設定解鎖條件以及未能檢索後的處置的規定,也可以對激勵對象進行直接的激勵或制約。
優勢:
(1)限制性股票沒有等待期,在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時,激勵對象即獲得股權,因此激勵對象時刻對於可獲得激勵價值有直觀的了解和判斷,具有較好的激勵效果。
(2)對於激勵計劃所處的企業而言,股權激勵也是一種融資方式,激勵對象雖然是以較低的價格獲取公司的股權,但公司可使用的資金的確增加了。(3)股權隨著此種激勵計劃發生了轉移,因此激勵對象一般都具有股權相應的表決權。
劣勢:
(1)對於激勵對象來說,一旦接受限制性股票激勵方式,就必須購買股權,因此一旦股權貶值,激勵對象需要承擔相應的損失。因此在激勵對象持有限制性股票時,實際上是承擔了風險。
(2)在獲取限制性股票激勵中,都需要激勵對象在即期投入資金,因此對其來說具有一定的資金壓力。
3.股票增值權
股票增值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時期和約定條件下,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價格上升所帶來收益的權利。被授權人在約定條件下行權,上市公司按照行權日與授權日二級市場股票差價乘以授權股票數量,發放給被授權人現金。
由於股票增資權與公司市值掛鉤,既不適用於擬上市公司(不存在股票上漲下跌一說),同時在目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中使用的頻率越來越小,以下就不再做分析。
二、國內擬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
根據對於創業板的統計,大多數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都在上市前突擊進行了股權激勵。但是,也經常有準備上市的公司因為沒有處理好股權激勵事項而影響公司整體上市進程的案例。
多數創業板公司的股權激勵只實行了一次。就目前而言已經上市國內A股上市公司上市前採用的方式仍然是以業績掛鉤現股的方式進行激勵。
1.大股東低價轉讓股份給管理層
該方式主要是通過公司股東按照比較低的價格將原有股份轉讓給需要激勵的公司高管、核心技術人員。一般該方式實施的前提是以上高管和核心技術人員在公司工作年限較長,業績優異,控股股東(大股東)為體現股東對以上人員經營業績的認可,對以往人員的一種追溯性獎勵。缺陷是稀釋了股東的控股權,並對企業未來經營的激勵效果不是非常明顯。
2.管理層作為新進股東對公司進行增資
該方式主要是通過公司股東同意,管理層和核心技術人員通過增資擴股的形式成為公司的股東,從而分享上市之後的股權增值收益。一般增資擴股的價格與其他的財務投資者和戰略投資者的價格基本一致,應該都在公司內部形成了一定的股權激勵相應的考核體系,當經營業績等考核指標合格之後,准許這部分對公司的發展有較大貢獻的人員成為公司的股東。
3.曲線股權激勵
該方式與直接允許管理層直接增資擴股的方式不同的在於,管理層和核心技術骨乾的增資擴股價格與財務投資者、戰略投資者的價格不同。因此以上部分的股權激勵計劃可能不需要制定股權激勵的制度(只要可能不需要直接披露),也不需要請保薦機構、會計師、律師對相關方案的有效性、合法性、相應的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有關規定進行核查,但是該方式則需要履行上述手續。
從以上方式可以看出,我國A股上市公司上市前的股權激勵計劃一般都是以現股為主,側重於追溯激勵企業管理層、核心技術人員,激勵企業管理人員在上市之前保證公司的業績增長,成功實現上市的目標,畢竟上市之後股權才能實現最大額度的增值。至於上市之後留住公司的人才,激勵公司管理層關注公司業績的股權激勵計劃則主要通過上市之後再實施的期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增值權激勵計劃來實現。
三、值得探索的三種股權激勵方式
(1)母公司以擬上市子公司的股權為標的
(2)上市前的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3)上市前的業績掛鉤股票激勵
㈡ 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怎麼定
既然有股票那肯定是上市公司,,
股票的價格一般按當時的二級市場股票價格定價,
對於內部員工可以稍微打折給被激勵者
㈢ 限制性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一般情況下是利好,因為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一般是企業的管理團隊和核心技術人員、骨幹人員。設置一或滑定的行權條件,在激勵和約束的雙重作用下,激勵對象會更加努力貢獻力量達到行權條件,對於企業的利潤增加以及長遠發展非常有利,會帶動股價。
拓展資料:
對於限制性股票的征稅方法,應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對於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員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過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員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轉讓並取得所得。因此,在授予日,員工取得的限前團仿製性股票和國稅函〔2006〕902號文件所說的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是不一樣的,它不是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於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鎖期內,員工符合股權激勵計劃的解鎖條件,公司對員工符合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解鎖時,員工才實際取得了有確定價值的財產。因此,實際解鎖日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員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應在實際解鎖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對應的二級市場價格,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並按財稅〔2005〕35號文件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公司當初是按有償方式授予員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員工購入限制性股票時實際支付的價款。
應納稅慧纖額的計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和股票期權所得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基本是一致的。需要關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計算中的"規定月份數","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限制性股票"規定月份數"的計算,應按如下方式確定起止日期:起始日期應為限制性股票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日期,截止日期應為員工對應的限制性股票實際解禁日。考慮到我國當前目前的《上市公司股票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限制性股票從授予日到禁售期結束不得少於1年。因此,在計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時,"規定月份數"一般就是12個月。
㈣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在價格方面有什麼規定嗎比如:最低不能低於多少之類
授予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時,應當確定授予價格或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授予價格不得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一)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1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
(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50%。
(4)限制性股票激勵價格杠桿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五條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時限不得少於12個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過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總額的50%。
當期解除限售的條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遞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應當按照規定處理。,上市公司應當回購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並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對出現負有個人責任的,回購價格不得高於授予價格;出現其他情形的,回購價格不得高於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㈤ 股市中的限制性股票指的是什麼限制性股票該如何理解
限制性股票是股權激勵模式的一種,股權激勵就是說公司將拿出一部分股份或股票授予給員工,達到留住人才、激勵員工並促進公司發展的目的,成為了「人力資本」時代公司「招人」「留人」的有效方式,被形象地稱為「金手銬」。
股權激勵也可以分為很多種模式,比如你問到的限制性股票就是其中的一種,除此外還有期權、股票增值權、員工持股計劃、虛擬股、延期支付計劃等等,不同的模式各有特點和利弊。公司需要結合所處的不同行業、不同發展階段及公司需求等因素來選擇具體適用的模式,也可以將其中幾種結合起來多元運用。
限制性股票的特點在於被激勵的員工只有在滿足公司設定的條件下才能出售股票且不一定必然獲利。因為員工獲得公司的限制性股票可能是公司免費給的,但是也可能是以低於某一特定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來購買的。所以如果公司業績目標達到了,員工就可以售出股票,但是公司股票下跌,員工是要承擔風險的。若公司業績目標未實現,則公司一般有權無償收回贈與的限制性股票或以員工購買時的價格回購。此外,限制性股票中存在等待期和可行權期,一般為一年。進入可行權期之後,就沒有什麼特別的要求了,員工就可以將一定數量的股票在二級市場上自由流通。
對於公司來說,限制性股票的優點就在於員工可以免費或者低價獲得限制性股票,且基於存在若干年的行權期,激勵作用具有長期性可以促進員工持續性地為公司發力促進公司業績目標的達成。缺點就是取得限制性股票就意味著取得公司實際股票的所有權,員工成為了公司的股東之一,一定程度上會分散公司的股權結構,
限制性股票作為股權激勵模式的一種,與其他模式的使用並不沖突,反而可以同時適用。比如最近我們正在為一家估值15億左右的工業化超市公司設計股權激勵計劃。公司計劃對5名高管和25名普通員工進行股權激勵。如果員工的激勵計劃都以受限股授予給員工,員工離職的情況下公司會回購股份,如果公司股票價格上漲,很有可能發生員工批量離職的情形。
但是如果都以期權的方式授予,又達不到使高管和公司「同甘共苦」的效果。通過復雜的測算,我們針對高管和員工的不同情況和不同需求,為該公司分別設定了兩種方式:對於高管,為激勵高管以合夥人的身份參與到公司的經營,與公司共同成長,共擔風險,授予高管以限制性股票,使高管可以充分享受到和公司並肩作戰過程中享受到的戰利品,並激勵高管持續留在公司作為更多貢獻並換來更大的回報。對於員工來說,我們則建議適用另一種激勵方式,即期權模式。
㈥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是什麼意思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是股權激勵計劃的主要方式之一,股權激勵計劃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就是向管理人員或員工獎勵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限制性股票
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限制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獲得條件;二是出售條件,但一般來看,重點指向性很明確,是在第二個方面。並且方案都是依照各個公司實際情況來設計的,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限制性股票獲得條件
國外大多數公司是將一定的股份數量無償或者收取象徵性費用後授予激勵對象,而在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了限制性股票要規定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業績條件,這就意味著在設計方案時對獲得條件的設計只能是局限於該上市公司的相關財務數據及指標。
限制性股票相關規定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原則上應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權歸屬於被激勵對象時確認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上市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計劃時,應以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境外為證券登記託管機構)進行股票登記日期的股票市價(指當日收盤價)和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指當日收盤價)的平均價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減去被激勵對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數所對應的為獲取限制性股票實際支付資金數額,其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被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
㈦ 限制性股票對股價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情況下是利好,因為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一般是企業的管理團隊和核心技術人員、骨幹人員。設置一定的行權條件,在激勵和約束的雙重遊運作用下鬧手,激勵對象會更加努力貢獻力量達到行權條件,對於企業的利潤增加以及長遠發展非常有利,會帶動股價。
拓展資料:
股權激勵,也稱為期權激勵,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是最常用的激勵員工的方法之一。
股權激勵主要是通過附條件給予員工部分股東權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識,從而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促進企業與員工共同成長,從而幫助企業實現穩定發展的長期目標。
股權激勵是企業拿出部分股權用來激勵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或優秀員工的一種方法。一般情況下都是附帶條件的激勵,如員工需在企業干滿多少年,或完成特定的目標才予以激勵,當被激勵的人員滿足激勵條件時,即可成為公司的股東,從而享有股東權利。
創業公司發展早期,資金都比較緊張,而資金不足帶來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人員流失,尤其是團隊的高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他們的流失會為創業公司造成不可估量的影響。為提高團隊凝聚力、用有限的薪資留住管理層及核心員工,企業家們絞盡腦汁、慢慢研究出了以公司股權為標的,向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員工在內的其他成員進行長期激勵的制度,即股權激勵。
關於股權和期權激勵的區別,我們先來看一下股權和期權的區別。股權是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而期權是指公司授予某些人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來購買公司一定數量的股權或股份的權利。
實踐中,以「股權」和「期權」作為激液磨嫌勵的情況都有,具體由公司決定,主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公司的股權結構、現金流狀況、激勵對象的訴求等。
股權激勵是一種通過經營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
㈧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是利好還是利空
1.在一般情況下是利好的,盡管不絕對。2.限制性一般是指行權時間上的限制、激勵約束條件達成與否的限制、上市時間的限制。
2.由於激勵與約束的雙重作用,公司的激勵對象就需要格外努力貢獻力量以達成行權條件,這對公司利潤的增長非常有利,明顯利好當前股價。
拓展資料:
但是也有個別公司的激勵可能造成竭澤而漁,因為短期的目標定得過高,犧牲了遠期的業績增長空間,從而導致出現股價下跌的可能。
一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是利好還是利空?股票大宗交易說明什麼?
1.投資者了解到了一隻股票的好壞一般是看這只股票基本面,看一個上市公司的基本面,除了要看它的經營狀況等等,也需要看這家公司的股票分配。有些上市公司會對自己員工發行限制性股票,用來激勵。那麼,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對股票是否有影響呢?大家就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2.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是股權激勵計劃的主要方式之一, 股權激勵計劃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了的長期性激勵。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就是向管理人員或員工獎勵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4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設計從國外的實踐來看,限制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獲得條件;二是出售條件,但一般來看,重點指向性很明確,是在第二個方面。並且方案都是依照各個公司實際情況來設計的,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5.國外大多數公司都是將一定的股份數量無償或者收取象徵性費用後授予激勵對象,而在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中,明確規定了限制性股票要規定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業績條件,這就意味著在設計方案時對獲得條件的設計只能是局限於該上市公司的相關財務數據及指標。
6.國外的方案依擬實施激勵公司的不同要求和不同背景,設定了可售出股票市價條件、年限條件、業績條件等,很少有獨特的條款。而我國明確規定了限制性股票應當設置禁售期限(規定很具體的禁售年限,但應該可以根據上市公司要求設定其他的復合出售條件)。
7上市公司授予管理層和員工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數量存在很大差別,股票期權數量要遠高於限制性股票,這也就是國外的實際情況。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未對採用這兩種方式實行激勵所設計的標的股票總數分別加以限制,而只是設定了一個10%的限制,還是存在一些漏洞的,畢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可以由上市公司自己定,那麼對於一些民營企業和管理者缺位的國有企業,便隱含著很大的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