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股票成交順序
股票成交一般依次遵守這以下三個原則:時間優先、價格優先,數量優先。由於你時間上比他優先,又由於你採用的是市價最優五檔的委託方式。
證券交易所內的雙邊拍賣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口頭競價交易、板牌競價交易、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
成交的先後順序
(1)較高買進限價申報優先於較低買進限價申報;較低賣出限價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限價申報。
(2)同價位申報,依照申報時序決定優先順序。
(3)同價位申報,客戶委託申報優先於證券商自營買賣申報。
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優先成交。
明白了嗎?
⑵ 股票的成交規則
證券交易規則
一、交易時間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競價成交
(1)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
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2) 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 (集中一次處理全部有效委託);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進行連續競價 (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三、交易單位
(1) 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
(2) 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3) 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1000元面額=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
手或其整數倍;
(4)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 (不足1手的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賣出,不能委託買入零股。
四、報價單位
股票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份」為報價單位;債券以「手」為報價單位。例:行情
顯示「深發展A」30元,即「深發展A」股現價30元/股。
交易委託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基金、債券為人民幣0.01元;深B為港幣0.01元;滬B為
美元0.001元;上海債券回購為人民幣0.005元。
五、漲跌幅限制
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
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稱前冠以「ST」字樣的股票表示該上市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或虧損一年,但凈
資產跌破面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之一,交易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進行
特別處理。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5%。
七、委託撤單
在委託未成交之前,投資者可以撤銷委託。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當天,「T+1」表示交易日當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資者當天買
入的證券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進行自動交割過戶後方可賣出。(債券當天允許「T+0」
回轉交易。)
資金使用上,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回到投資者賬戶上可以用來買入股票,但不能當天提取,
必須到交收後才能提款。(A股為T+1交收,B股為T+3交收。)
九、新股申購
目前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上網公開發行和向二
級市場投資者配售。
1、網上公開發行
①投資者認購新股前應充分了解招股說明書和發行公告。
②申購前須在資金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用以申購。每個證券賬戶申購下限是1000股,認購必
須是1000股或其整數倍。
③每個賬戶只能申購一次,每1000股給一個配號。多次申購的只有第一次委託有效,其餘委
托申購無效,無效申購不給配號。
④委託合同號不是中簽配號,只是投資者在證券部下單委託的電腦序列號。投資者可在申購
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通過電話系統或自助系統查詢新股配號。申購日後的第四個工作日可根據
報紙公布的中簽號與自己的申購配號核對是否中簽。
⑤申購新股不收取手續費。申購未中簽的資金在申購日後的第四個工作日自動返還到資金賬
戶上。
⑥新股申購不能撤單。新股委託申購時間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單委
托無效。
2、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
①、投資者必須在股票發行公告確定的登記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權利;
②、持有深、滬兩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資者可分別用深圳、上海證券帳戶同時參加在上海證
券交易所發行的新股申購配售,同一新股申購配售,深、滬兩交易所分別使用各自的申購代碼;
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購配售1000股,申購數量必須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
,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計入可申購市值;
④、深市投資者同一證券帳戶在不同營業部託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並計算;
⑤、申購配售新股時,投資者按申購上限委託買入,每個證券帳戶只能申購一次,超額申購
和重復申購部分,均為無效申購,申購一經確認,不得撤銷;
⑥、投資者在申購配售後的第一個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詢配號,並於T+2日核對
中簽號碼,如中簽,須於T+3日14:00前存入足額中簽股款。
十、分紅派息及配股
1、分紅派息
分紅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東派發紅利和股息。現時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分紅派息的方式有送紅股、派現金息、轉增紅股。投資者應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證監會
指定報紙上刊登的分紅派息公告書。
投資者領取深滬上市公司紅股、股息無須到證券部辦理任何手續,只要股權登記日當日收市
時仍持有該種股票,都享有分紅派息的權利。送紅股、轉增紅股和現金派息都會自動轉入投資
者的證券賬戶。
所分紅股在紅股上市日到達投資者賬戶;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劃款到賬後方可自動轉入投
資者資金賬戶內。
2、配股繳款
投資者須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說明書。投資者在配股股權登記日收市時持有該種股票,
則自動享有配股權利,無須辦理登記手續。但在配股繳款期間,投資者必須辦理繳款手續,否
則繳款期滿後配股權自動作廢。
投資者可通過電話、小鍵盤、熱自助、網上交易等系統進行認購,委託方式與委託買賣股票
相同,配股款從資金賬戶中扣除。
(A)深市配股操作方式:買入配股代碼080***(即將原股票代碼第二位數字改成「8」);
(B)滬市配股操作方式:賣出配股代碼700***(即將原股票代碼第一位數字改成「7」)。
配股認購委託下單後一定要查詢是否成交及資金是否扣除以確認繳款是否成功。配股股票須
在配股流通上市日方自動劃入證券賬戶。
3、除權除息
股權登記日是確定投資者享有某種股票分紅派息及配股權利的日期。
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天購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此次分紅派息及配股的權利。但投資者
在股權登記日當天購入股票, 第二天拋出股票,仍然享有分紅派息及配股的權利。
在滬市行情顯示中,某股票在除權當天在證券名稱前記上「XR」表示該股除權;「XD」表示
除息;「DR」表示除權除息。
注意事項:深市配股繳款期間,配股權證不能轉託管。
⑶ 股票交易規則和時間
一、股票具體交易時間規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股票交易規則:
1、T+1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股票,需要下一個交易日賣出。
2、買入最小單位為1手,即100股,且必須每次買入的數量必須是100股的整數倍,賣出可以不整100股賣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須一次性賣出。
3、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4、在A股市場上,投資者只能進行做多操作,不能進行做空操作;其委託交易時,其委託價格必須在個股的當天漲跌幅限制內,否則無效;委託單在當日的交易時間內有效,收盤之後,其委託單無效。
⑷ 在股票買賣中,價格是怎樣撮合的是否只有買價和賣價一致才能成交
是的 一致才能成交
比方說 有人掛8.5買 有人掛8.9賣 這樣就會一直僵持 不能成交
一但出現買賣雙方共認同的價 也就形成了股票的成交價
⑸ 股票買價和賣價不一樣怎麼成交
我國股票的交易採用類似於「拍賣」的公開競價的方式。在委託交易的制度下,每個投資者j進行各自的報價,不同的報價在交易所的計算機系統中,進行撮合交易,從而成交。具體來看,撮合交易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
舉個例子。G股在某日10:40左右的買入申報如下表。
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丁應當最先成交,乙最後成交,甲和丙的價格相同,但丙報價時間早,因此丙比甲先成交。因此成交順序應當為:丁→丙→甲→乙。
以上是買入的情況,但買賣是兩個人的事情,一頭熱不能解決問題。一般來講,只有買家的價格高於賣家時,賣家才願意出賣,交易才能達成。按照規定,當買家最高出價與買家出價相同,就以賣家出價成交;當買家報價高於賣家出的最低價,就以賣家最低價成交;如果買家出價的最高價高於賣家報出價時,就以買家出價成交。
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多位賣家中,如果賣家最低願意出13.30,那麼就以13.30元成交;如果賣家最低願意出12.95,那麼就以12.96元成交;如果賣家願意出13.29,那麼就以13.30元成交。
⑹ 股票成交的優先原則有哪些
現在股票作為投資資產管理的一種方式,越來越受投資者歡迎.那個股票成交的優先原則是什麼以下是邊肖的介紹.
股票成交的優先原則,簡單來說,首先是價格優先原則,其次是時間優先原則,沒有成交量優先冊中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這個原則是,高購買申報優先滿足低購買申報,低銷售申報優先滿足高銷售申報的價格相同的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爭價格和板塊競爭價格時,除以上優先原則外,市場價格買賣優先滿足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州薯山
這個原則是,在口頭唱競爭價格時,按中介經理聽到的順序排列的計算機終端申報競爭價格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手李的板競爭價格時,按中介經理看到的順序排列.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理組織抽獎決定.
價格越高,成交越優先.如果股票突然大量購買,而且不斷購買成交,如果非常看好的話,可以停止股票的漲價.此時,系統將排序出價不低於出售價格.因為出價最高,所以優先處理訂單,但成交價格是出售價格.
⑺ 股票掛單成交規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表示的在進行買進申報的時候按照較高價格先成交;再賣出的時候按照價格偏低的先成交,同一價位的報價則是按照時間進行。
2、時間優先原則。在進行申報的時候對於申報價格同樣的申報單,根據其所申報的時間進行優先交易,目前都是在計算機終端實現,精確到每一秒鍾。
3、成交決定原則。在進行申報的時候,最高買進以及最低賣出的價格相同的時候,就立刻成交。
(7)股票成交原則價格優先擴展閱讀
掛單的好處是:
賣:如果開盤價是當天最高價,那麼掛單就可以幫助你賣個最高價;
買:如果開盤價是當天最低價,那麼掛單就可以幫助你買個最低價。
掛單的前提條件是得判斷准確。比如當天大盤一定要高開低走(賣),或低開高走(買)。一旦掛單後,一定要等開盤後才能撤單,否則是廢單(即撤單無效)。
⑻ 股票成交的原則是什麼
證券商在接受客戶委託,填寫委託書後,應立即通知其在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去執行委託。由於要買進或賣出同種證券的客戶都不只一家,故他們通過雙邊拍賣的方式來成交,也就是說,在交易過程,競爭同時發生在買者之間與賣者之間。
證券交易所內的雙邊拍賣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口頭競價交易、板牌競價交易、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
一、成交的基本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二、競價交易作業程序
(一)板牌競爭交易
1.作業程序
(1)場內電話員在接到其營業處所轉告的買賣證券事項時,應依序記載於《委託電話記錄簿》,然後向場內出市代表下達買賣指令。
(2)場內出市代表接到電話員的買賣指令後,應先看申報價格是否達到《競價告示板》公告價位。假如達到,場內出市代表將買賣指令填寫在競價告示板的價格欄內,並在適當的欄內填上證券商的代號和買或賣的數量。如申報未達到板上價位,場內出市代表應將未公告的買賣指令,按證券名稱和價格歸類匯總,即每種證券按買入價由高到低、賣出價由低到高的依序排列,待價位達到時,再登錄於《競價告示板》。
(3)每筆買賣成交後,賣方出市代表應立即填寫《成交記錄》並簽章,交買方出市代表確認後,將成交記錄送至證券交易所指定的櫃台列印成交時間及成交號碼,然後將紅色一聯交買方收執,黃色一聯交證券交易所清算櫃台,蘭色一聯則交給其電話員。
(4)電話員接到《成交記錄》後,應對照《買賣記錄簿》所記載的買賣數量,將已成交的數量刪減或注銷,並將成交情況電話通知其營業處所,以便轉告委託人及製作有關憑證。電話員應密切注視行情提示變動,對照《委託電話記錄簿》所載價格、數量,隨時向場內出市代表提示買賣指令。
(5) 天天上午或下午收市時,各證券商代碼、總金額及收付凈差額與交易所核對,全部對帳無誤後,方可離開交易大廳。
2。 競價告示板填寫原則
(1) 競價告示板限填四個價位,即未成交的最高買入價、次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次低賣出價,每個價位上的數量申報應依時間先後順序填寫。
(2) 每日開市時,在板上未登錄價格以前,證券場內出市代表應以昨日收市價為基準,以上下各兩個升降單位為限,將符合該標準的申報價格填寫在《競價告示板》上,買方後手的登錄價不得低於前手;賣方後手的登錄價不得高於前手。
(3) 開市時,在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均可在《競價告示板》上掛牌。假如出現混亂擁擠等情況,證券交易所場內工作人員有權決定由買方或賣方先行掛牌。每日開盤後的申報價格,須以《競價告示板》上最近一次登錄的價格或成交為基準,以上下各兩個升降單位為限。
(4) 買方(賣方)申報價高於(低於)《競價告示板》上,登錄的最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一個價位時,後手申報者應先將板上登錄的最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改寫,再將次高買入價(次低賣出價)一欄的內容移到右邊一欄,在左邊一欄里填上後手的證券商代號和買賣數量。
若買方(賣方)後手申報價格高於(低於)前手在板上登錄的最高買入價(最低賣出價)兩個價位時,後手可以在改寫價格後,將原先前手登錄在買方(賣方)欄內的內容全部擦去,然後登上自己的代號和買(賣)數量。
價格改寫時被擦掉的板上登錄價,在其再次達到《競價告示板》申報價位時,須由出市代表重新填寫。
(5) 板上登錄的內容,不得任意撤銷或減少申報的數量,但若變更價格或增加數量時,須依板上價位重新申報。
板上內容一旦成交,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撤銷,否則,以違約處理。
(6) 買賣成交時,買方或賣方應將對方出市代表登在板上的數量刪減或劃去,然後在黑板上方寫出每筆的證券部代號 成交價格與數量,成交後剩餘的部分應寫在《競價告示板》上,待下次繼續成交。
3.成交的先後順序
(1)較高買進限價申報優先於較低買進限價申報;較低賣出限價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限價申報。
(2)同價位申報,依照申報時序決定優先順序。
(3)同價位申報,客戶委託申報優先於證券商自營買賣申報。
各證券商出市代表在執行客戶委託時,應參照以上原則執行。
(4)取消市價委託。
4.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
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優先成交。
5.兩邊客的買賣
兩邊客買賣是指買方及賣方經同一證券商達成交易。當同一證券商在接到同種股票、相同價格的買和賣的委託單時,可以依照下列原則,進行兩邊客交易。
(1)一項交易成交後,可立即採用該成交價進行兩邊客買賣。
(2)當場內買賣價相差一個價位時,成交價在牛市時,可以是買入價,熊市時可以是賣出價。
(3)當場內買賣價相差兩個價位以上,或沒有買賣價,或只有買價或賣價的時候,出市代表必須在板上寫出適當的買賣價,令價位符合(1)或(2)的條件,然後緩步離開《競價告示板》,給予其他出市代表機會交易,如無人與他交易,他方可依據(1)或(2)的方法進行兩邊客買賣。
(4)所有兩邊客成交時,場內出市代表應喊出兩邊客,同時在《競價告示板》下方標上證券商代號和標記C以及成交價格和數量,並應立即填制《成交記錄》,以最快的速度將其送至證券交易所指定的專櫃列印時間及號碼。
6.開市價和收市價的確定原則
(1)開市後的第一筆成交價即為開市價。
(2)當日收市鍾響前,由證券交易所場內職員在成交記錄上劃上一線,在線上最後一筆成交價即為收市價。
如當日無成交,證券交易所根據大市走勢及叫價情況,按開盤價決定當日收市價。
7.證券交易所業務執行人員應隨時檢查、監督出市代表的電話記錄簿及其他情況,以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貫徹於交易始終。
⑼ 請問股票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是什麼意思
(1)價格優先就是較高的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的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的賣出申報。
(2)時間優先原則表現為:同價位申報,依照申報時序決定優先順序。電腦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書面申報競價時,按證券經紀商接到書面憑證的順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