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私募基金挪用資金罪如何認定
關於私募基金挪用資金罪的基本概念,是指在管理基金事務過程中,基金管理人擅自從基金財產當中抽出資金,用於其他與投資無關的事項或個人私人消費等不合法的活動。在判斷是否構成此項犯罪時,必須要證明行為者確實存在挪用行為,而且主觀意識上具有明顯的故意性,並且已經給基金投資者帶來了實際的經濟損失或者可能會導致損失的嚴重後果。對於這方面的法律規定,我們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相關條款。
B. 私募基金資金能否挪用
要看你買的基金是封閉式基金還是開放式基金,如果是封閉式的那就不能在合同期限內取出來使用,如果是開放式的基金,就可以贖回挪用。所以要看你合同上是怎麼寫的。
C. 挪用社保基金多少構成犯罪
法律分析:挪用資金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進行非法活動」情形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於挪用公款罪「數額較大」「情節嚴重」以及「進行非法活動」的數額標准規定的二倍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條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違反特定款物專用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國家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行為。
第三百八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D. 挪用私募基金怎樣量刑
您好,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犯挪用資金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 基金公司和股票證券賬戶里放了幾萬元錢有可能被盜嗎因為開戶時那些證券公司的小傢伙們都知道資料,
1、沒有你的授權,即使他們知道你的證券帳戶和密碼,也不能盜取你的財物。
2、如果他們強行挪用,系統會有記錄,每筆錢進出都有帳的,發現問題可以找證券公司問是怎麼回事;
3、一般情況下,你證券帳戶裡面的錢,是和你的銀行帳戶掛勾的,需要轉出到銀行後才能套現,而且有協議只轉到你開戶時簽約的第三方託管銀行;
4、最容易最危險的事情就是,知道你證券帳戶、銀行帳戶、密碼、網上銀行,那你就完了,一路綠燈,是你看見有錢都想要吧!(放心,轉帳還是有銀行記錄的,如果真丟失,看你有沒有運氣找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