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金融股票 » 怎麼查詢嫌疑人股票基金
擴展閱讀
基金是股票十大股東 2024-11-17 18:22:30
luxottica集團股票價格 2024-11-17 17:58:44

怎麼查詢嫌疑人股票基金

發布時間: 2021-05-03 14:04:36

❶ 如果公安局有熟人,老公想查老婆銀行賬戶余額。個個銀行存款查得出嗎

查銀行賬戶余額去銀行啊,公安局又不能查。
公安局去銀行調取個人賬戶信息都要憑立案決定書和調取證據通知書的,光是找熟人也辦不到。

❷ 如何查詢犯罪嫌疑人的股票基金

司法機關向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申請就可以查看了。所有投資者的
證券交易
記錄都在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有記錄,每日證券公司會與中國登記結算公司進行
股票交易
數據清算。

❸ 警察沒有任何證據情況下可以查看嫌疑人手機銀行資金情況嗎

1、警察沒有完整的證據鏈條證明一個人違法犯罪的,是不會拘留,只能適用於留置盤查、傳喚,而不能適用於拘留。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❹ 檢察院法院如何查詢個人房產

檢察機關只有在調查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時,工作人員才可以查詢公民的房產;而人民法院只有在履行職責時,工作人員才可以查詢。查詢時,工作人員應當二人以上,帶上查詢通知書,執法證件等,到房產管理部門進行查詢。

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❺ 請問警察在網上怎麼查詢犯罪嫌疑人

全國的犯罪嫌疑人的個人資料(容貌,身高,體重,指紋等)都儲存在公安機關的全球網系統中,也就是說,無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段,只要公安機關利用網路系統,就能查出任何一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任何資料。

❻ 律師可不可以到證券公司查嫌疑人的資金

律師可以到證券公司查嫌疑人的資金。

《律師法》
第三十三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有權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會見在押或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第三十四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第三十五條 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❼ 公安機關是否有權查詢犯罪分子持有並使用的他人銀行卡賬號信息依據法條是什麼

公安機關有權查詢犯罪分子持有並使用的他人銀行卡賬號信息。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❽ 公安在一個還未立案的事件根據事件需要的情況下可不可以到銀行查詢一個人的銀行卡信息

銀行卡信息屬於公民個人隱私,公安機關也不能隨便查詢,只能是為辦理案件需要依法定程序才能查詢。
1、不論任何國家機關,都不能隨便調查個人銀行賬戶。

2、只有經法律授權的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在執行職務需要時,才可以調查個人銀行賬戶。

3、可以調查個人銀行賬戶的國家機關包括: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稅務局等。

❾ 公安機關能查到犯罪分子銀行卡里錢的去向嗎

當然可以查到,前提是通過轉賬處理的,但是如果直接取出來處理的,就只能查到在哪裡取的錢,查不到具體去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