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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發布時間: 2021-05-04 17:29:12

⑴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有哪些

上海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范圍

新股上市首日:

  • 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 連續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和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 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者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 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當日14:57復牌,進入收盤集合競價階段。

  • 深圳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 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發行價的上下20%(超過120%,但為超過144%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參與連續競價)

  • 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 連續競價、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 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盤中臨時停牌30分鍾;

  •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 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4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 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代表華泰證券任何觀點,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也不對投資收益進行任何保證和承諾,請不要單獨依靠本內容的信息而取代自身獨立的判斷,應自主做出投資決策並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本公司不保證本內容所含信息始終保持在最新狀態。本公司對本內容所含信息可在不發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資者應當自行關注相應的更新或修改。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⑵ 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中》股本總額與預計市值應該怎麼理解

注意區分概念,市值是指股票上市後的市值,還未上市只能預計。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中「股本總額」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通過發行人民幣普通股票籌集的資金總額。

規則中的「預計市值」,預計統計期末根據上市公司股票價格和對應股票數量計算的股權價值合計 。即預計上市後的公司市值。

一個是上市前「籌集到的資金總額」,一個是上市後「資本價值」。

以下幾個相關概念有助於理解,

上市公司股本是指統計期末上市公司發行的全部股份數量合計。 基本計量單位:股 。

上市公司股本僅指上市公司在境內發行的股份數量,包括 A 股股本、 B 股股本、其他不流通的境內股本。
A 股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票數量。
B 股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發行的人民幣特種股票(人民幣標示面值,以外幣購買和交易的股票)數量。
其他不流通股股本是指純 B 股公司的非流通股數量。

股票市值是指統計期末根據上市公司股票價格和對應股票數量計算的股權價值合計 。

股票籌資金額是指統計期內上市公司在滬、深證券交易所通過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總額。

⑶ 創業板屬於上交所還是深交所

創業板屬於深交所。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3)上海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擴展閱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經過多年的持續發展,上海證券市場已成為中國內地首屈一指的市場,上市公司數、上市股票數、市價總值、流通市值、證券成交總額、股票成交金額和國債成交金額等各項指標均居首位。

深圳證券交易所,1990年12月1日成立,經營范圍包括買賣有價證券的現貨和期貨以及各種證券交易,包括產權股權轉讓、期貨、期權合約、大額存款證等交易的有關業務等。

大盤股一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中小盤股一般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有關證券市場的配置問題,證監會表達了滬深兩市各有側重,共同發展的目標。大中型公司比較傾向於選擇上海證券交易所。因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大盤股為主,而深圳證券交易所則以小盤股為主,尤其重視中小企業板塊。

⑷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原始股鎖定期是如何規定的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我們給予如下解答:
詳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1、普通股東上市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5.1.5 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也是《證券法》規定的)

2、大股東三年內不得轉讓:
——5.1.6 發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申請時,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當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3、上報證監會前半年內增資的新股東特殊規定:
——5.1.7如發行人在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前六個月內(以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日為基準日)進行過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除需遵守5.1.5條的規定外,還需在發行人向本所提出其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申請時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轉讓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該新增股份總額的50%。

4、董監高特殊規定:
——3.1.11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份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本所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和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一年鎖定期滿後,擬在任職期間買賣本公司股份的,應當按有關規定提前報本所備案。

(董監高的規定還要看公司法的規定,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得超過25%;另外深交所近日頒布《關於進一步規范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通知》防止高管離職套現,新增鎖定的規定)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⑸ 公司打算上市,該如何操作,需要注意些什麼

注意的主要是基本條件要滿足。。。相關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條件你一查網路就有,我就不復制了。
然後是找尋靠譜的中介機構按照中介機構的輔導要求進行公司改制、材料申報等流程。

⑹ 股票上市規則

股票上市規則?
第一個封漲停的最好,漲停時間最好限制在十點十分之前。因為短線跟風盤十分注意當天出現的機會,前幾個漲停最容易吸引跟風盤的目光,並且在開盤不久就能漲停,本身也說明主力是有計劃進行拉高,不會受大盤當天漲跌的太大影響(但不是一點沒有影響)。
二、換手率:第一次即將封漲停時,換手率小的當然比大的好

在大盤處於弱市和盤整市時這一點尤其重要,理想情況是普通換手低於2%,ST股低於1%,在大盤處於強市時這個換手率可以適當放寬,對龍頭股也可以適當放寬,但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能超過5%,包括漲停被打開後又被封住時換手率的情況。
這些對換手率的限定實際上是限定當天獲利的買盤數量和說明當天拋壓的大小,這時獲利盤越小、拋壓越小,第二天的上攻餘地也就越大。
所有的漲幅和盈利全部都是靠自己的運氣。總的來說,看能力,看眼力,看運氣。

⑺ 主板上市和創業板上市的區別

1、主營業務要求不同

主板要求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更。創業板要求發行人應當主營一種業務,最近2年內主營業務沒有重大變化。

2、對董事及管理層要求不同

主板要求發行人最近3年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而創業板的要求是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3、對實際控制人的要求不同

主板要求發行人最近3年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而創業板的要求是2年。另外,創業板還對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提出了特別要求,即「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可見,與主板相比,創業板對發行人的公司治理要求相對嚴格。

4、募集資金運用不同

主板要求募集資金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應當用於主營業務。而創業板的資金運用更為嚴格,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⑻ 創業板的具體規則怎麼樣的啊

創業板市場,是指專門協助高成長的新興創新公司特別是高科技公司籌資並進行資本運作的市場,有的也稱為二板市場、另類股票市場、增長型股票市場等。它與大型成熟上市公司的主板市場不同,是一個前瞻性市場,注重於公司的發展前景與增長潛力。其上市標准要低於成熟的主板市場。創業板市場是一個高風險的市場,因此更加註重公司的信息披露。 創業板市場的特點 1、以增長型公司為目的。上市條件較主板市場寬松。 2、買者自負的原則。創業板需要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營業能力自行判斷,堅持買者自負原則。 3、保薦人制度。對保薦人的專業資格和相關工作經驗提出更高要求。 4、以「披露為本」作為監管方式。它對信息披露提出全面、及時、准確的嚴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