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基金經理的朋友可以炒股嗎注意是朋友不是親戚
當然可以炒股。
基金經理甚至也是要找朋友賬戶投資的。~
只需要開立股票賬戶~
『貳』 把股票賬戶交給一個基金經理打理好嗎百分百肯定他是基金經理,除了有個電話,知道真實名字,其他什麼都
賬戶給別人倒沒事,但你要確定別人做的不錯才行。
股票賬戶和銀行卡綁定在一起的,別人是弄不走你賬戶的錢,但是如果別人操作不好,那也可能會造成虧損
所以你要確信這基金經理做的不錯,倒是可以。
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叄』 基金經理可以向我們一樣買賣股票嗎
1、基金經理不可以向我們一樣買賣股票。基金經理是不充許自己買股票的,即使是直系親屬也要受監控。但無論如何,老鼠倉是無法避免的。證監會:瞄準基金經理親屬老鼠倉。針對基金經理"老鼠倉"的監管也逐步到位,監管層正在建立針對基金管理人員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控體系,基金經理被要求上報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
2、基金經理一般要求具有金融相關專業碩士以上教育背景,具備良好的數學基礎和扎實的經濟學理論功底,如有海外留學經歷或獲得CFA證書,則將更具競爭力,每種基金均由一個經理或一組經理去負責決定該基金的組合和投資策略,投資組合是按照基金說明書的投資目標去選擇,以及由該基金經理之投資策略去決定。投資的實戰能力即投資業績決定其在行業中的影響力和薪酬回報。
『肆』 私募基金投資經理可否開設並操作自己的股票賬戶
從監管的角度看是嚴禁的,只是私募基金從業人員資料庫未能建立起來,現階段還是有不少基金經理自己有賬戶並操作的。
『伍』 反正基金也是基金經理拿著我的錢去買股票了,那我自己照著基金的持倉情況自己買不是更省事嗎
基金是代客理財的產品,可參考基金的選股思路,但不能照搬。每隻基金的持倉情況不同,一般在季報中只會披露前十大重倉股的持倉情況,而且基金經理會根據市場情況去及時調整倉位,並不是一直持有季報披露的持倉股票,中間的這一系列操作普通投資者是無法知悉的,也沒法去模仿。而且基金經理在選股票的時候,都是經過深入研究篩選的,從眾多投資標的中,選出合適的進行買入操作。
溫馨提示:
①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1-2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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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私募基金經理可以做自己賬戶的股票嗎還有業績提成一般是多少
5000萬的基金,一年賺50%,管理人(基金經理)提成20% 500萬
你還要做自己的帳戶干什麼?
『柒』 基金經理的親戚或朋友為什麼不能炒股難道基金經理知道股票的漲跌
他可以利用手上的基金拉升股價啊!所以叫「老鼠倉」
在基金行業里,所謂的「老鼠倉」是指基金從業人員在使用公有資金拉升某隻股票之前,先用個人資金在低位買入該股票,待用公有資金將股價拉升到高位後,其率先賣出個人倉位進而獲利的行為。而參與基金投資的機構和普通「基民」的資金則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險,這顯然會對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
為防控該類事件的發生,我國新《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今年年初,證監會基金部也專門下發文件,意在通過加強對基金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管力度,進而杜絕「老鼠倉」事件的發生。文件要求各基金公司要加強對各自督察長的考核。基金經理在任職申請中將被要求上報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針對這些賬戶,管理層會同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嚴密監控。同時在對管理部門的通知中則要求,基金公司須在近期上報有關投資管理人員個人利益沖突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直系親屬投資等可能導致個人利益沖突行為的管理。
『捌』 基金經理買股票1般幾點買入幾點賣出
這個基金經理買賣股票沒有固定的時間點,出現買點的時候買,賣點的時候賣。
『玖』 操作華夏大盤的王先生是不是就一個證券帳戶基金經理是不是搞了幾個帳戶在操盤(同一隻基金)
基金用的是機構賬戶,通常即使是基金也會有多個交易賬戶,原因如下:1.基金是大機構,要照顧不同卷商(當然也會相應從不同卷商那兒獲取調研報告等信息);2.分倉操作,即使是機構內部,知道全盤操作計劃的也是屈指可數的幾人,其它操盤手要分散不同地點,這樣會更有利於操盤計劃的實施。
『拾』 基金經理讓親戚購買自己基金公司購買的股票是否違法
是違法的。
在基金行業里,所謂的「老鼠倉」是指基金從業人員在使用公有資金拉升某隻股票之前,先用個人資金在低位買入該股票,待用公有資金將股價拉升到高位後,其率先賣出個人倉位進而獲利的行為。而參與基金投資的機構和普通「基民」的資金則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險,這顯然會對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
為防控該類事件的發生,我國新《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今年年初,證監會基金部也專門下發文件,意在通過加強對基金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管力度,進而杜絕「老鼠倉」事件的發生。文件要求各基金公司要加強對各自督察長的考核。基金經理在任職申請中將被要求上報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針對這些賬戶,管理層會同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嚴密監控。同時在對管理部門的通知中則要求,基金公司須在近期上報有關投資管理人員個人利益沖突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直系親屬投資等可能導致個人利益沖突行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