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基金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2】風險不同,股票的風險大於基金。股票因股市下跌或企業財務狀況而惡化時,本金可能會虧損完。而基金的基本原則是組合投資、分散風險,把風險降至最低。
【3】投資方式不同,基金是一種證券投資方式,投資者不直接參與有價證券的買賣活動。股票則多是個人選擇,股票機構只會給出整體的投資建議,最終選擇的決定權還是在個人。
【4】回收方式不同,基金投資是有一定期限的,期滿後收回本金。股票投資是無限期的,除非公司破產、進入清算,投資者不得從公司收回投資;如要收回只能在證券交易市場上按市場價格變現。
總的來說,基金屬於被動投資,股票屬於主動投資。基金是分散投資組合投資,能分散非系統風險只留下系統風險。簡單來說,基金的本質是託人理財,而股票則是投資者自己去選擇和購買的。
投資就到金斧子,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斧子)於2016年獲中國證監會頒發的「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業務范圍為「基金銷售」。金斧子致於成為「研究與科技」驅動的家庭基金配置服務商,基於成熟的投研、風控、產品、投後、理財師、科技服務體系,打造「千人千面」的定製化家庭理財服務雲平台(Family Financial Cloud)。
⑵ 中國第一隻標准股票型基金是哪只,成立11年了歷任基金經理是誰期間對應收益水平
國泰金鷹增長。
徐學標、黃剛、張以傑,期間收益-7%
呂俊,期間收益29%
馮天戈,期間收益181%
何江旭,期間收益34%
張瑋,期間收益23%
只是你要這些數據幹嘛?有用嗎?
⑶ 證券投資基金起源於哪裡
對眾人是當頭一擊:布蘭登要是這一行能夠使你出頭,
⑷ 股票與基金。現在我發現玩股票和基金的人多了起來,可是不知道那個好,請高手告知一下,謝謝。
假設滬深兩指都處於上漲趨勢中,那麼股票比基金多賺點的概率要大一些,但是股票的風險也要比基金大,所以,如果出現下跌,那麼股票比基金虧損大的概率也要大一些。選擇哪個,要看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如何。
如果沒有證券投資的基礎,那麼最好選擇基金,而且是貨幣、債券型基金,偏股型一定要慎重,多對比,選擇業績好的,否則還不如把錢拿去買國債或者存銀行。
如果有證券投資的基礎,或者想學習一下,可以先用少量資金開個股東賬戶,並且做好虧損的心理准備,可以買本書看看試著做一下。股市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⑸ 股票和基金誰的歷史久
您好:
基金分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等。
應該老式基金先於股票;股票,尤其是公開發行的股票先於後來的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
⑹ 什麼是基金股票
一,基金股票:
股票型基金,亦稱股票基金,指的是投資於股票市場的基金,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股票的基金。目前中國市面上除股票型基金外,還有債券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
這三種基金的收益率從高到低依次為:股票型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
但從風險系數看,股票型基金遠高於其他兩種基金。
⑺ 股票是誰發明的
一,股票的來源:
1553年,英國以股份集資的方式成立了莫斯科爾公司,在1581年又成立了凡特利公司,其採取的方式就是公開招買股票,購買了股票就獲得了公司成員的資格.這些公司開始運作時是在每次航行回來就返還股東的投資和分取利潤,其後又改為將資本留在公司內長期使用,從而產生了普通股份制度,相應地形成了普通股股票.
因為在貿易航行中獲取的利潤十分豐厚,這類公司就迅速膨脹,相應地股票也得到發展.在1660年之間,股東若要轉讓其所持股票,就要在本公司內找到相應的人員來接受,或設法依公司章程規定將本公司以外的承購者變為公司的成員,股票的轉讓相當不便.但從1661年開始,股票開始可以任意轉讓,購買了公司股票的人就具有了公司的股東資格,享有股東權.
到1680年,此類公司在英國已達49家,這就要求用法律形式確認其獨立的,固定的組織形式.在17世紀上半葉,英國就確認了公司作為獨立法人的觀點,從而使股份有限公司成為穩定的組織形式,股金成為長期投資.股東憑借公司製作的股票就享有股東權,領取股息.
與此相適應,證券交易也在歐洲的原始資本積累過程中出現.17世紀初,為了促進包括股票流通在內的籌集資本活動的順利開展,在里昂,安特衛普等地出現了證券交易場所.
⑻ 誰發明了股票
相關資料:
1602年,在共和國大議長奧登巴恩維爾特的主導下,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成立。就像他們創造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國家一樣,如今,他們又創造了一個前所未有的經濟組織。
荷蘭萊頓大學歷史系 教授 維姆?范登德爾:
是的,可以這么說。它是第一個聯合的股份公司,為了融資,他們發行股票,不過不是現代意義的股票。人們來到公司的辦公室,在本子上記下自己借出了錢,公司承諾對這 些股票分紅,這就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籌集資金的方法。
荷蘭阿姆斯特丹歷史博物館 館長 洛德韋克·瓦赫納爾:
他們聚集了650萬的資金,差不多相當於300萬的歐元,而那時候,這些錢值幾十億,用這些錢他們建立了公司。
通過向全社會融資的方式,東印度公司成功地將分散的財富變成了自己對外擴張的資本。甚至,阿姆斯特丹市市長的女僕也成了東印度公司的股東之一。成千上萬的國民願意 把安身立命的積蓄投入到這項利潤豐厚,同時也存在著巨大風險的商業活動中,一方面是 出於對財富的渴望,更重要的是,因為荷蘭政府也是東印度公司的股東之一。政府將一些 只有國家才能擁有的權利,摺合為25000荷蘭盾,入股東印度公司,這就大大增加了東印度 公司的許可權和信譽。
荷蘭萊頓大學歷史系 教授 維姆·范登德爾:
(政府給東印度公司的特權是)可以協商簽訂條約,發動戰爭,這樣它就成了在亞洲的獨立主權個體,或者說從南非到日本的整個地區,它都可以像一個國家那樣運作。
在一切准備妥當之後,東印度公司的船隊出航了。西班牙國王幾乎是用鄙夷的態度對待這個不自量力的挑戰者。但是,在東印度公司成立後的短短五年時間里,它每年都向海 外派出50支商船隊,這個數量超過了西班牙、葡萄牙船隊數量的總和。
荷蘭阿姆斯特丹歷史博物館 館長 洛德韋克·瓦赫納爾:
前十年他們(東印度公司)沒有付任何的利息,因為投資者喜歡把錢投到造船、造房子,以及在亞洲建立一個貿易王國上面。做完這些,十年後,公司第一次給股東派發了紅 利。
連續十年不給股東們分紅利。這樣的經營方式為什麼能夠得到投資者的認可?
這是因為:荷蘭人同時還創造了一種新的資本流轉體制。1609年,世界歷史上第一個股票交易所誕生在阿姆斯特丹。只要願意,東印度公司的股東們可以隨時通過股票交易所 ,將自己手中的股票變成現金。
早在四百多年前,在阿姆斯特丹的股票交易所中,就已經活躍著超過1000名的股票經紀人。他們雖然還沒有穿上紅馬甲,但是固定的交易席位已經出現了。
這里成為當時整個歐洲最活躍的資本市場,前來從事股票交易的不僅有荷蘭人,還有許許多多的外國人。大量的股息收入從這個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的院子,流入荷蘭國庫 和普通荷蘭人的腰包,僅英國國債一項,荷蘭每年就可獲得超過2500萬荷蘭盾的收入,價 值相當於200噸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