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及投資者買賣基金單位,在印花稅徵收上有何具體規定
一、對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55號)規定:「二、關於印花稅問題
1.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按照4permil;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2.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企業,下同)買賣基金單位,在1999年底前暫不徵收印花稅。」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交易印花稅改為單邊徵收問題的通知》(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
2. 基金賣出股票按照( )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正確答案:A
解析: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賣出股票時按照1%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而對買入交易不再徵收印花稅。
3. 買賣股票都要繳印花稅嗎稅率是多少
買賣股票都要繳印花稅嗎?稅率是多少?##huan##股票傭金,是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股票成交後按成交金額一定比例支付的費用,此項費用由證券公司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手續費及證券交易監管費等組成,通常這一部分被稱為規費。##huan##費用內容:##huan##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huan##2.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huan##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huan##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huan##4.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huan##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huan##一般情況下,券商對大資金量、交易量的客戶會給予降低傭金率的優惠,因此,資金量大、交易頻繁的客戶可自己去和證券部申請。另外,券商還會依客戶是採取電話交易、網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傭金率,一般來說,網上交易收取的傭金較低。
4.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如何繳納印花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按照2‰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5. 買賣股票時都要交印花稅嗎
印花稅在賣股票時要交。
印花稅由購買、粘貼印花稅票的納稅人按照規定的應納稅比例和限額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的一部分。它是根據買賣雙方簽訂的證券交易合同的金額向賣方徵收的。稅率是1。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現行的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也就是說,證券交易印花稅只對賣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的轉讓人)徵收,對買方(受讓人)不徵收。稅率仍為千分之一。
(5)基金賣出股票徵收印花稅擴展閱讀: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6. 基金買賣股票按照2%的稅率徵收印花稅什麼意思
2%太誇張了吧
過去是買賣方向各徵收千分之一
然後改革變成 賣方向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現在繼續降低印花說改為
賣方向單邊收取萬分之七點五
7. 買賣基金要收交印花稅嗎
買賣基金是不收取印花稅的,只收取相應的傭金,如是開放式基金,還要收取管理費等一系列費用,但印花稅肯定是免除的,不管是單位還是個人投資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
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
(7)基金賣出股票徵收印花稅擴展閱讀: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