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金融股票 » 證券從業買股票型基金
擴展閱讀
銳科光纖激光公司股票 2025-04-23 21:45:40
金豐酒業股票價格今天 2025-04-23 21:39:35
華西證券商股票行情 2025-04-23 21:39:34

證券從業買股票型基金

發布時間: 2022-05-02 19:37:05

⑴ 新證券法 證券從業人員是否可以買etf

當然是可以的,etf是屬於基金,證券從業人員不可以買賣股票,但是是可以買賣基金的,公募私募基金都是可以的,所以說買賣etf是沒有任何問題。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通常又被稱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簡稱ETF),是一種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可變的開放式基金。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屬於開放式基金的一種特殊類型,它結合了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的運作特點,投資者既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同時,又可以像封閉式基金一樣在二級市場上按市場價格買賣ETF份額,不過,申購贖回必須以一籃子股票換取基金份額或者以基金份額換回一籃子股票。由於同時存在二級市場交易和申購贖回機制,投資者可以在ETF市場價格與基金單位凈值之間存在差價時進行套利交易。套利機制的存在,使得ETF避免了封閉式基金普遍存在的折價問題。
根據投資方法的不同,ETF可以分為指數基金和積極管理型基金,國外絕大多數ETF是指數基金。國內推出的ETF也是指數基金。ETF指數基金代表一籃子股票的所有權,是指像股票一樣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指數基金,其交易價格、基金份額凈值走勢與所跟蹤的指數基本一致。因此,投資者買賣一隻ETF,就等同於買賣了它所跟蹤的指數,可取得與該指數基本一致的收益。通常採用完全被動式的管理方法,以擬合某一指數為目標,兼具股票和指數基金的特色。
優點
分散投資並降低投資風險
被動式投資組合通常較一般的主動式投資組合包含較多的標的數量,標的數量的增加可減少單一標的波動對整體投資組合的影響,同時藉由不同標的對市場風險的不同影響,得以降低投資組合的波動。
兼具股票和指數基金的特色
(1)對普通投資者而言,ETF也可以像普通股票一樣,在被拆分成更小交易單位後,在交易所二級市場進行買賣。
(2)賺了指數就賺錢,投資者再也不用研究股票,擔心踩上地雷股了;(2010年之前我國證券市場不存在做空機制,因此存在著「指數跌了就要賠錢」的情況。2010年4月,股指期貨開通,2011年12月5日起,有七隻ETF基金納入融資融券標的的范疇)
結合了封閉式與開放式基金的優點
ETF與我們所熟悉的封閉式基金一樣,可以小的「基金單位」形式在交易所買賣。與開放式基金類似,ETF允許投資者連續申購和贖回,但是ETF在贖回的時候,投資者拿到的不是現金,而是一籃子股票,同時要求達到一定規模後,才允許申購和贖回。
ETF與封閉式基金相比,相同點是都在交易所掛牌交易,就像股票一樣掛牌上市,一天中可隨時交易,不同點是: ①ETF透明度更高。由於投資者可以連續申購/贖回,要求基金管理人公布凈值和投資組合的頻率相應加快。②由於有連續申購/贖回機制存在,ETF的凈值與市價從理論上講不會存在太大的折價/溢價。
ETF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相比,優點有兩個:一是ETF在交易所上市,一天中可以隨時交易,具有交易的便利性。一般開放式基金每天只能開放一次,投資者每天只有一次交易機會(即申購贖回);二是ETF贖回時是交付一籃子股票,無需保留現金,方便管理人操作,可以提高基金投資的管理效率。開放式基金往往需要保留一定的現金應付贖回,當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常常迫使基金管理人不停調整投資組合,由此產生的稅收和一些投資機會的損失都由那些沒有要求贖回的長期投資者承擔。這個機制,可以保證當有ETF部分投資者要求贖回的時候,對ETF的長期投資者並無多大影響(因為贖回的是股票)。

⑵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買ETF嗎

摘要 你好 不可以

⑶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買基金嗎

證券從業人員按照規定是不能開證券帳戶的,也就是說不能買賣股票,但是開資金帳戶做基金是可以的。

根據《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連續三年不在機構從業的,由協會注銷其執業證書;重新執業的,應當參加協會組織的執業培訓,並重新申請執業證書。

第十四條從業人員取得執業證書後,辭職或者不為原聘用機構所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與原聘用機構解除勞動合同的,原聘用機構應當在上述情形發生後十日內向協會報告,由協會變更該人員執業注冊登記。

取得執業證書的從業人員變更聘用機構的,新聘用機構應當在上述情形發生後十日內向協會報告,由協會變更該人員執業注冊登記。

第十五條機構不得聘用未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對外開展證券業務。

第十六條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違反有關證券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受到聘用機構處分的,該機構應當在處分後十日內向協會報告。

第十七條協會、機構應當定期組織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進行後續職業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

第十八條協會依據本辦法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製定的從業資格考試辦法、考試大綱、執業證書管理辦法以及執業行為准則等,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核准。

第十九條協會應當建立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資料庫,進行資格公示和執業注冊登記管理。

(3)證券從業買股票型基金擴展閱讀:

根據《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第十一條機構應當指定資格管理員負責本機構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資格管理員須向協會備案,代表所在機構行使下述職責:

(一)使用協會執業證書管理系統並對所在機構的系統用戶進行管理;

(二)組織實施所在機構執業證書申請工作;

(三)負責所在機構執業證書申請人的申請材料的初審;

(四)按照協會的部署組織實施所在機構執業年檢工作;

(五)協助協會的檢查和調查;

(六)負責所在機構執業人員的備案事項;

(七)為所在機構人員提供相關咨詢;

(八)保持與協會的日常聯系。

機構更換資格管理員應當向協會備案。資格管理員不得擅自委託他人代其行使職責。

第十二條執業人員受到所在機構、自律組織、監管部門獎勵、處分、處罰的,以及離開所在機構的,所在機構應當於每月5日前向協會備案上月發生的上述情形。

第十三條執業人員從其他證券業務崗位變換從事證券投資咨詢和證券資信評估業務崗位的,應當按照本細則規定,另行申請執業證書。

第十四條執業人員連續三年不在機構從事證券業務的,受到刑事處罰的,被市場禁入的,因違法或違紀行為被機構開除的,以及違反職業道德的,由協會注銷其執業證書。

第十五條機構應妥善保管申請人的書面申請表及有關材料。

第十六條執業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協會或其認可單位組織的後續職業培訓。

第十七條受到行政處罰的執業人員,應當參加強制培訓。

第十八條協會建立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資料庫,並通過其互聯網站公告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

第十九條協會建立執業人員誠信信息庫,對信息進行分級管理,供機構查詢或應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提供有關信息。

第二十條協會每月10日前,通過其互聯網站公告上月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執業證書年檢情況,執業證書被注銷、吊銷及被暫停執業的人員。

⑷ 證券從業人員能買基金嗎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買基金,但是不得買賣股票,

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證券資格是進入證券行業的必備證書,是進入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上市公司、投資公司、大型企業集團、財經媒體、政府經濟部門的重要參考。

報名官網:中國證券業協會(https://www.sac.net.cn/)

報名入口:https://www.sac.net.cn/cyry/kspt/ksbm/

考試科目:《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

報名費用:61元/科

考試形式:閉卷、機考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環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證券從業人員能買基金嗎? ]問題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⑸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買哪類基金不可以買哪類基金

相關法律規定:證券從業人員(主要指基金經理、交易所工作人員、證券結算相關工作人員)不允許買賣股票等證券,但是好像債券沒有具體說明,這也中國法律的漏洞啊,不知那些為官者在做一些什麼事情。同時,法律規定,證券從業人員允許買入共同基金,為什麼說共同基金,暗的規定不能進入私募。只要是共同基金,股票型、債券型、混合型、貨幣型的都可以,不包括封閉式、LOF、ETF基金。不過,中國是一個貪官污史巨多的超級大國,執法相當不嚴,公募持有者的利益很難得到合法保障,一對多利益輸送就是一個例子,基金經理等一些不允許買股票的從業人員都在幕後買入股票。這也許是外國人享受不到的,也有可能是我們是社會主義的優越性。

⑹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買賣股票嗎

不可以的,證券從業人員明文規定是不可以擁有股票賬戶,只能買賣基金。

⑺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買基金嗎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買基金,但是不得買賣股票,

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證券資格是進入證券行業的必備證書,是進入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上市公司、投資公司、大型企業集團、財經媒體、政府經濟部門的重要參考。

報名官網:中國證券業協會(http://www.sac.net.cn/)

報名入口:http://www.sac.net.cn/cyry/kspt/ksbm/

考試科目:《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

報名費用:61元/科

考試形式:閉卷、機考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環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買基金嗎? ]問題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⑻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參與哪些投資品種

證券從業人員在工作中可以參與A股、B股、三板,金融只有不久將推出的股指、國債、基金,再細分,比如開放式基金、封閉式基金、資產管理計劃,LOF、ETF等融資融券的工作內容,但依據證券業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准則,除工作以外是不允許員工私下參與投資的。
拓展資料:
證券業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准則,第十一條從業人員一般性禁止行為:
(一)從事或協同他人從事欺詐、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等非法活動;
(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所在機構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四)從事與其履行職責有利益沖突的業務;
(五)貶損同行或以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爭攬業務;
(六)接受利益相關方的賄賂或對其進行賄賂;
(七)買賣法律明文禁止買賣的證券;
(八)違規向客戶作出投資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的承諾;
(九)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
(十)泄露客戶資料;
(十一)中國證監會、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二條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特定禁止行為:
(一)代理買賣或承銷法律規定不得買賣或承銷的證券;
(二)違規向客戶提供資金或有價證券;
(三)侵佔挪用客戶資產或擅自變更委託投資范圍;
(四)在經紀業務中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
(五)對外透露自營買賣信息,將自營買賣的證券推薦給客戶,或誘導客戶買賣該種證券;
(六)中國證監會、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三條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和銷售機構的從業人員特定禁止行為:
(一)違反有關信息披露規則,私自泄漏基金的證券買賣信息;
(二)在不同基金資產之間、基金資產和其他受託資產之間進行利益輸送;
(三)利用基金的相關信息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四)挪用基金投資者的交易資金和基金份額;
(五)在基金銷售過程中誤導客戶;
(六)中國證監會、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的從業人員特定禁止行為:
(一)接受他人委託從事證券投資;
(二)與委託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分擔證券投資損失,或者向委託人承諾證券投資收益;
(三)依據虛假信息、內幕信息或者市場傳言撰寫和發布分析報告或評級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