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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先行賠付基金

發布時間: 2022-05-21 09:45:52

⑴ 欣泰電氣退市持有股民怎麼辦

符合規定的股民可以獲得先行賠償。

1、深交所表示,退市後將不再接受其重新上市申請。可以預計,欣泰電氣在暫停上市後無法恢復上市,在終止上市後無法重新上市。不過,依照先行賠付制度,符合規定的股民可以獲得先行賠償。

2、深交所2016年7月11日發布了關於欣泰電氣投資者關心問題的說明。深交所提醒:欣泰電氣股東在公司暫停上市階段和終止上市階段還有兩段交易機會:

(1)公司收到處罰決定後復牌交易30個交易日,自7月12日復牌起算;

(2)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15個交易日屆滿的次一個交易日起,進入30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

(1)股票先行賠付基金擴展閱讀:

此前,在萬福生科欺詐發行一案中,保薦機構平安證券設立3億元先行賠付專項基金,實際賠付金額約1.79億元;而在海聯訊欺詐發行案中,上市公司的4位主要股東出資2億元設立補償基金,實際賠付金額約0.89億元。

先行賠付不僅能約束發行人的行為,強化保薦機構責任,而且化繁為簡,有利於提高中小投資者的維權效率和積極性,是一項資本市場的基礎性建設制度。其精髓就是將繁瑣的法律程序義務由一般投資者身上轉移到保薦機構身上———先賠了再說,剩下的事情由保薦機構與發行人等去交涉。

作為投資者,有一點需要了解的是,「先行賠付」並不代表保薦機構就是第一責任人。先行賠付的目的是保護中小投資者,免受欺詐發行造成損失而進行的先予賠償安排,並非是法律上最終的責任認定。

⑵ 欣泰電氣退市,什麼樣的股東可以獲得賠償

2016年7月8日晚間,證監會開出A股史上最嚴厲的處罰決定書,對欺詐上市和虛假信息披露的創業板公司欣泰電氣正式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直接啟動強制退市程序,而且明確表示欣泰電氣退市後將不得重新上市,發行人股份將被採取凍結或限制減持措施。

隨之,公司也發布公告,由保薦人興業證券成立欺詐案專案賠付基金,來賠付股東。
根據網站上一些網友的提問,根據各次公告的情況,愛股說就一些重要的問題答復如下:
1、證監會為什麼選擇暫停欣泰電氣上市,而不僅是經濟處罰的方式?
從最近一些案子的審批情況來看,我們認為證監會現在把控的標准越來越嚴,總體上趨嚴趨緊。從前一段時間唐德影視的收購范冰冰的愛美神被否、坊間據傳證監會目前在勸退一些IPO業績不夠的的申報企業、乃至一汽股份延遲一汽夏利和一汽轎車的重組事項,我們認為都透露出這種方向。
另外一個方面,證監會這樣做的另一個用意已經表明得很清楚,可以藉此打擊市場上濃厚的投機氣氛,讓市場逐步回歸理性。這起案子中的廣州市創勢翔投資有限公司,在公司披露**信息和退市風險後,仍逆市舉牌10%,達到1715.58萬股。這已經不是在投資,而是在賭中國證監會的裁決了。因此,拿這種私募開個殺戒,可能也正是證監會的用意。
2、如果暫停上市,是不是所有的股東都可以獲得賠償?
不是的。
這次因虛假陳述上市的欣泰電氣,可能也是開創了一個賠償先例。但是,我們要注意,並不是所有的股東都可以獲得賠償,具體包括:1)公司發起人股東、關聯人、董事高管等欺詐發行的責任方持有的股份,不會獲得賠償;2)在公司披露風險公告及更正財務數據公告日後,買入欣泰電器股份且此後一直持有的股東,將不會獲得賠償。3)在公司披露風險公告及更正財務數據公告日之前買入股票,但在此後賣出且沒有虧損的,不會獲得賠償。
換個方式說,能獲得賠償的股東,應該是在公司退市風險披露日或財務數據更正公告日之前(兩個日子不一致,應該取後者)買入了公司股份,且在此後賣出錄得虧損,或者一直至今的。
3、怎麼賠償?
賠償按照公告,分為兩種:1)在公司披露風險公告及更正財務數據公告日前買入,並在基準日前賣出且出現虧損的,將按照以下公式計算賠償:
應賠償金額=(買入的平均成本-賣出的平均價格)X股數X(1-市場風險)
2)公司披露風險公告及更正財務數據公告日前買入,並在基準日後賣出且出現虧損的:
應賠償金額=(買入的平均成本-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準日期間每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平均價格)X股數X(1-市場風險)
4、賠償的基準日怎麼認定?
基準日是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欣泰電氣股票累計成交量(不含大宗交易成交量)達到欣泰電氣股票全部可流通部分100%之日為基準日。已經除權的股票,成交數量復權計算。
根據公司幾個披露日期的情況(見問題2),大約可以確定在2015年12月17日或18日。
5、賠償計算中的市場風險怎麼認定
這個市場風險沒有看到直接的計算方案披露,據愛股說專家估計,應該採用上證指數同期的下跌或者創業板指數同期的下跌幅度來確定。
6、欣泰電氣股票後續還交易嗎?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欣泰電氣將在7月11日停牌一天,7月12日復牌,並持續交易30個交易日後自8月23日開市起停牌,停牌15天後由深交所作出股票是否上市的決定。
7、賠償是由欣泰電氣支付嗎?
7月8日,公司另一份公告表明,公司目前無力回購現有流通的股份,因此,賠付事項系由公司保薦人興業證券發起設立了5.5億的欺詐發行上市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賠償。
8、中央匯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否可以獲得賠償?
中央匯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2015年股災期間,因救市而買入欣泰電氣137.13萬股,於2015年9月三季報起列於公司十大流通股股東之列。
根據本次公司公告的興業證券專項先行賠付基金的賠付對象,中央匯金公司應在賠付之列。
9、廣州市創勢翔投資有限公司是否可以獲得賠償?
根據公司披露的廣州市創勢翔投資有限公司兩次舉牌的披露時間來看,分別在2016年3月21日和2016年4月21日,根據公司公告的賠付對象,廣州市創勢翔投資有限公司有可能不在賠付之列。除非其有部分股份是在2015年11月27日前買入的。
10、從賠付方案來看,獲賠償的對象中,是否一直持有到今天的投資者獲賠最少?
不是的,對於基準日後賣出或未賣出的股東,賠償方案是相同的。但賠償只負責買入均價與基準日前賠償均價的差額,而基準日後與實際的賣出價格的差額,則不在賠償之列。
如果在公司披露風險公告及更正財務數據公告日前買入,並在基準日後一直持有未賣出的,將獲得的賠償按上述問題3中的第2)點對待。但是,其所持有的股票,有可能在7月12日復牌後,由於持續的跌停而不能賣出,因未能賣出而產生的損失,或由於賣出而產生的賣出均價與基準日前每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之間的損失,將由投資者個人承擔。

⑶ 欣泰電氣造假案股民損失得到賠償了嗎

如何賠償? 作為投資者最為關注的信息,興業證券今日還確定了賠付范圍和賠付金額的計算原則。 1、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的賠付范圍以適格投資者實際發生的直接損失為限。 2、先行賠付專項基金將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每一適格投資者的賠付金額:賠付金額=投資差額損失(扣減市場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資金利息 3、基準日及以前賣出欣泰電氣股票,其投資差額損失按「買入平均價格」與「實際賣出平均價格」之差,乘以投資者所持欣泰電氣股票數量,扣減市場風險因素所致損失。 而基準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欣泰電氣股票,其投資差額損失按「買入平均價格」與「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準日期間每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平均價格」之差,乘以投資者所持欣泰電氣股票數量,扣減市場風險因素所致損失

⑷ 長生生物股票股民能索賠嗎

您好,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也很抱歉您中了地雷,希望您能挺過去,冬天過去了春天就不會遠。
是完全能索賠的,已有人找律師。
企業造假的損失不該由股民買單。根據《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對於信息披露義務人虛假陳述造成的損失,投資者可以提起民事索賠之訴。
根據近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下稱「國家葯監局」)的調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生生物」)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長春長生」)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行為。從性質上來說,造假重於虛假陳述,但是我國證券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股民可以就企業的造假行為提起索賠,只規定了股民可以就虛假陳述造成的損失提起索賠。
根據《證券法》第69條,虛假陳述是指發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報告文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
長生生物於 2018年7月23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蘇證調查通字2018074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與虛假陳述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虛假陳述既是最常見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也是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性質最為嚴重的情形。
盡管調查還須一段時間才能有結果,但根據此前國家葯監局以及吉林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下稱吉林葯監局)的調查和處罰結果,長春長生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法行為,其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批號:201605014-01)檢驗結果【效價測定】項不符合規定。證監會調查的長生生物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應涉及上述事件。對於上述事件,如果長生生物在有關部門調查前已經自知但有意不披露或披露不實信息,則涉嫌重大遺漏或虛假記載。在有關部門介入調查後,長生生物發布相關公告內容如存有不實或避重就輕之處,則涉嫌虛假記載或誤導性陳述。
另外,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山東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山東兆信」)與長生生物買賣合同糾紛一審判決書【(2016)吉01民初609號】,山東兆信在庭審中表示,雙方簽訂的《商業合作協議書》是為了配合長生生物做上市公司業績,價格和供貨產品品種均沒有按照協議實際履行。如該信息經證監會查證屬實,則長生生物涉嫌財務造假及欺詐上市。
根據現有信息,可以判斷長生生物至少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的情形,吉林葯監局在 2017 年 10 月 27 日已就「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批號:201605014-01)對長春生物予以立案調查,但長生生物11月6日才對此作出公告,長生生物對此給出的解釋是未曾收到相關立案調查通知。
哪些投資人可以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下稱《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規定》)第18條,可以提起民事索賠訴訟的投資人為:在虛假陳述實施日及以後,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買入該證券,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後,因賣出該證券發生虧損,或者因持續持有該證券而產生虧損。第19條又從反面規定了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投資情形,包括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經賣出證券,或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後進行的投資。
虛假陳述實施日不等於造假之日,理論上應略晚於造假之日,證監會調查結果出爐後,如認定長生生物存在虛假陳述行為,則可以根據行政處罰所認定的事實據以確認虛假陳述實施日。假設證監會所認定的虛假陳述與吉林葯監局查處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有關,則虛假陳述揭露之日應為2017年11月6日(長生生物就接受調查進行公告並被媒體報道之日),如與國家葯監局調查的「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記錄造假有關,則其揭露日應為2018年7月16日(長生生物就接受調查進行公告並被媒體報道之日)。
假設長生生物存在虛假陳述,並假設虛假陳述實施日為2017年10月3日,虛假陳述揭露日為2018年7月16日。那麼只有在2017年10月3日至2018年7月16日之間買入,並在2018年7月16日後賣出或者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才有權提起索賠之訴;2018年7 月16日之前賣出或者2018年7月16日之後買入股票的投資者將不能提起索賠之訴。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在虛假陳述實施日之後買入,虛假陳述揭露日之後賣出但又有買入行為的投資者,是否有權提起索賠之訴,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根據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寶安鴻基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再審案中的裁定,此種情況下的投資者無權提起索賠之訴。具體投資者是否可以提起索賠之訴參見下表:
此外,根據《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規定》第19條,明知虛假陳述存在而進行的投資,由證券市場系統風險等其他因素所導致的損失,或屬於惡意投資、操縱證券價格的也無權提起索賠之訴。
誰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證券法》第69條、第173條以及《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規定》第7條的規定,證券虛假陳述的責任主體包括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發行人、上市公司。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發行人或上市公司即使證明自己對虛假陳述沒有過錯或過失,也應當賠償受害投資者的損失。
第二類是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合稱董監高)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第二類人員承擔的是推定過錯責任,即先推定他們對虛假陳述負有責任,但如果他們可以證明自身沒有過錯,則無須承擔賠償責任。據查,長生生物的董監高包括高俊芳、張洺濠、張友奎等在內共有16人。其中高俊芳身兼長生生物董事長、董事、總經理以及財務負責人多職。
第三類是證券服務機構,包括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評估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承擔的也是推定過錯責任,先推定其有過錯,只有在他們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才可以免責。查詢上市公告可知,長生生物(其時名為連雲港黃海機械(00268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保薦人和承銷商為浙商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為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與長春生物重組項目及此後的持續督導的券商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為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為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由於長生生物是長春生物借殼黃海機械而來,與虛假陳述關系更大的應是長春生物重組及重組之後證券服務機構。
我國目前司法實踐中,保薦人和承銷商承擔賠償責任的先例並不少見,在欣泰電氣(300372,股吧)證券欺詐退市案中,欣泰電氣證券的保薦人和主承銷商——興業證券(601377,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即設立了5.5億元的賠付基金,用於先行賠付投資人的損失。但其他證券服務機構承擔責任的先例不多,目前只有藍田股份、*ST智慧證券虛假陳述兩個案件判決會計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尚沒有律師事務所、評估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的先例。
第四類主體承擔的是過錯責任,包括發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中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和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中的直接責任人。過錯責任與推定過錯責任的區別在於舉證主體不同,在過錯責任中,要由受害投資者證明責任人有過錯,在證明不能的情況下,責任人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長生生物的工商信息,長生生物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均為高俊芳、張洺濠、張友奎三人(持有長生生物股份比例:18.18、17.88、0.68%)。
鑒於四類主體承擔責任的歸責原則不同,對投資者來說,舉證責任最輕的是起訴發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在發行人、上市公司有財力賠償損失的情況下,投資者可以僅僅把發行人、上市公司作為被告。實踐中,將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監高一並提起訴訟的也比較多見。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的責任主體可以向其他責任主體提起追償之訴。
去哪裡起訴以及損失如何計算
根據《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規定》第8條,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中級法院管轄。如果投資人起訴多個被告的,則由發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中級法院管轄。長生生物工商登記信息顯示,其地址為連雲港(601008,股吧)市海州開發區秦東門大街1號。
根據《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規定》第6條,投資人提起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應提交虛假陳述行為人被有關機關進行行政處罰的決定書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書。也就是說,虛假陳述證券民事案件的受理以行政或刑事處罰為前置條件。該要求一方面限制了投資者起訴的條件,另一方面在起訴後又降低了投資人的舉證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5月1日以後,我國實行了立案登記制度,只要當事人向法院提交了符合要求的起訴狀,法院無需審查,就應當立案登記。行政處罰前置的要求與立案登記制度顯然相悖,盡管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民申1402號裁定中指出,《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若干規定》已施行十幾年時間,較之制定該司法解釋時而言,目前證券市場等相關情況已發生一定變化,但該司法解釋目前仍然有效,在其未被廢止或修訂之前,其要求行政處罰前置的規定依然有效。
因長生生物已經公告了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據此,投資者可以將該公告提交起訴法院,法院應當受理。但為了獲取更有利的證據,建議投資者等待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做出後,或公安機關對高俊芳等人的刑事處罰結果出來後再提起訴訟。
根據2018年7月2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長生生物投資人提起民事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應適用《民法總則》第188條規定的三年,自證監會或其他有權機關做出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中較早的日期起算。
關於投資人損失的計算,根據《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若干規定》有關規定,虛假陳述行為人在證券交易市場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范圍,以投資人因虛假陳述而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投資人實際損失包括:(一)投資差額損失;(二)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三)上述損失自買入至賣出證券日或者基準日期間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此外,如虛假陳述行為導致證券被停止發行的,則投資人有權要求返還和賠償所繳股款及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的利息。
希望能幫助到您!

⑸ 新證券法宣傳系列之十:先行賠付制度入法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新《證券法》)第93條新增了先行賠付制度的相關規定。先行賠付可以及時有效賠償投資者損失,優化證券民事救濟路徑,先行賠付制度入法具有相當的積極意義。結合新《證券法》的規定,一起來了解一下先行賠付制度的主要內容。

如何理解先行賠付

一般意義上,先行賠付主要指當消費者向經營者索賠不便的時候,消費者可以向市場平台方提出賠償,然後再由市場平台方對經營者進行追償。比如,在網路交易中,《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指引》第二十三條就規定:「鼓勵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建立健全先行賠付制度,一旦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與平台內經營者協商無果的,由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先行賠償,確保消費者安全放心消費。」該制度的初衷在於加強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具體到資本市場,先行賠付指投資者若因為發行人的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或者其他重大違法行為而遭受損失的,則「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相關的證券公司可以委託投資者保護機構,就賠償事宜與受到損失的投資者達成協議」,先行向投資者進行賠付,賠付後其可依法對發行人及其他連帶責任人進行追償。該制度旨在豐富證券民事救濟手段,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我國資本市場先行賠付的實踐

我國資本市場關於先行賠付的案例共計三起,分別為:2013年的萬福生科案、2014年的海聯訊案及2017年的欣泰電氣案。2013年的萬福生科案開創了我國資本市場先行賠付的先河,平安證券作為萬福生科的保薦機構及主承銷商,出資3億元設立「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並委託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擔任基金管理人,設立網上和網下兩種方案與適格投資者實現和解,最終受償投資者佔比達到95%以上,補償金額佔比達到99%以上。後續的海聯訊案和欣泰電氣案分別由控股股東、保薦機構及主承銷商出資設立專項基金,均實現了較好的效果,高效率地保護了投資者合法權益。

得益於實踐的良好效果,在制度規則層面,證監會於2015年12月發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2015年修訂)》第十八條要求招股說明書扉頁應載有如下聲明及承諾:「保薦人承諾因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先行賠付入法的制度意義

新《證券法》對先行賠付制度進行明確規定,具有如下三方面的意義:

其一,有利於系統構建更為完善的投資者保護體系。先行賠付是先行賠付人與投資者就如何賠付達成的一種共識機制,在全面推進證券發行注冊制的制度背景及理念下,這一舉措將會在投資者保護方面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也是系統構建投資者保護體系必不可少的一環。先行賠付入法能夠更好地實現《證券法》在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的制度價值。

其二,有利於完善我國證券民事救濟制度。如要投資者積極參與資本市場,完善的救濟制度必不可少。先行賠付,究其本質是一種便利投資者獲得賠償的制度安排。在現有規則條件約束下,先行賠付能夠相當程度上彌補我國現今證券救濟制度的不足,建立健全與注冊制改革相適應的證券民事救濟制度,以期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其三,有利於進一步推進我國先行賠付實踐的發展。實踐發展能夠推動良好制度規則的建構,良好的制度規則也能反哺於實踐的發展。新《證券法》對先行賠付的規定奠定了其在法律層面的制度基礎,與先行賠付相關的配套規則將會不斷完善,有了健全的制度規范依據,先行賠付的實踐案例將會越來越多,其良好的踐行效果也會愈發明顯。

總而言之,正如古老的法諺所說:「救濟走在權利之前,無救濟即無權利。」在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新《證券法》汲取我國資本市場先行賠付的實踐經驗,並將其形成具體的法律制度,隨著相關配套規則的跟進,先行賠付制度必將在完善投資者合法權益救濟方面「大顯身手」。

⑹ 《證券法》原始股賠付方法方式

2019年末,新《證券法》增設「投資者保護」專章,於第93條明文規定了先行賠付制度,使其在法律層面具有了明確依據,為該項制度充分發揮功能奠定了更加堅實的基礎。對法條的准確解讀,將有助於我們未來對該制度的有效運用與合理預期。
新《證券法》對先行賠付的適用范圍進行了原則性規定。在案件類型方面,先行賠付可適用於「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或者其他重大違法行為」,但囿於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案件的責任主體往往不具備大規模賠付的能力,且缺乏相關司法解釋對賠付標准予以規定,預計未來短時間內,先行賠付仍將主要在虛假陳述類案件中發揮作用。對於先行賠付的主體,除條文中明確列舉的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相關證券公司外,還應鼓勵發行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涉案證券服務機構等責任主體,主動設立專項補償基金,開展先行賠付。先行賠付的對象是因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重大違法行為而遭受損失的適格投資者。其中,不宜排除受損的機構投資者,但應考慮排除涉案上市公司的潛在直接責任人,如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股份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等。
對連帶責任人的事後追償
有助於先行賠付持續發揮作用
在具體開展先行賠付的過程中,先行賠付主體可以委託投資者保護機構,與受損投資者達成協議,予以先行賠付。先行賠付協議的性質應屬於和解協議,投資者與賠付主體之間屬於平等的民事主體關系。關於投資者保護機構在先行賠付中的角色,實踐中上述三起先行賠付案例均委託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擔任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的管理人,負責基金的日常管理及運作。本次新《證券法》明確了投資者保護機構參與先行賠付的法律依據,有助於其在適格投資者范圍確定、賠付金額計算、聯系登記管理適格投資者、保管和劃付賠付資金等方面發揮更好的作用。
對投資者的先行賠付與對連帶責任人的事後追償是先行賠付能夠長久持續適用的兩個方面。如果無法有效實現追償,則終將影響該制度的功能發揮。有鑒於此,新《證券法》第93條明確規定了先行賠付後,賠付基金的出資人可以依法向發行人以及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實踐中,先行賠付主體出於各方面綜合考慮,存在向投資者進行超額賠付的可能。筆者認為,此行為應屬於先行賠付主體對超額賠付部分的自願承擔,在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時,其他連帶責任人有權對超額賠付部分依法提出抗辯。
應當看到,新《證券法》對先行賠付制度作出了概括性規定,未來若想使其在具體適用上更具規范性和可操作性,還將有賴於日後更為細化的操作指引出台。在諸如先行賠付協議的效力確認、賠付標準的認定以及先行賠付與司法訴訟的有機銜接等方面,也還需法院同證券監管機關之間建立高效順暢的對接機制。可以預見,未來先行賠付將極有可能與行政和解、證券代表人訴訟、示範訴訟等機制相互配套使用,共同發揮作用。通過多種糾紛解決方式的有機結合,切實實現證券糾紛多元化解的目標。(本專欄由投保基金公司和中國證券報聯合推出)

⑺ 聽說裙子姐姐直播間成立了「100萬元的先行賠付基金」是真的嗎

君子姐姐直播間成立了100萬元的協信賠付基金。應該是真的,這樣的事情也是應該有的呀!

⑻ 先行賠付基金是什麼

先行賠付基金就是用戶申請賠付,通過後可用基金中的錢立刻賠付。

⑼ 請問哪裡可以找到證券違規的案例

案例分析

原野案: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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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什麼是基金買基金跟買股票有啥區別買基金會賠嗎

基金就是你把錢交給基金公司操作,基金公司用募集來的資金買入很多隻股票,來為你盈利,他們收取管理費和申購費等。

基金可以到銀行買,不用開股票賬戶。而且基金是買很多股票,分散投資。

有賠錢的可能,因為最終還是投資股票的,和股市的漲跌有很大關系。但是由於是分散投資,所以比買股票的風險小。長期持有一般不會賠錢(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