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年末公募基金為何因為爭排名選擇性的減持股票減持了之後資金是變現閑置還是配置到其他股票
首先回答第一個問題:年末公募基金減持便不是為了爭奪排名,因為排名只要把自己持有的股票拉起來,市值做大,自然排名就上來了。
其次第二個問題:減持後的資金一定是閑置的。
最後我來解釋下基金運作:正常的情況下
,也就是保證基金最小持倉,這是法律規定的。年初你拿出去多少錢,年末你至少要拿回那麼多。如果你少了,就是扣獎金等等一些列懲罰,都寫在年初協議里.如果你年末拿回來多餘年初的,想要的獎勵也是寫在協議里。有些風險級別高的,其會用變現的現金,做下期貨T+0,容易進去,容易出來。年末股票是打死不會碰,進去不容易,出來不容易,還影響業績。
以上純手打解密,望採納!
『貳』 基金減持股背後有什麼原因
基金買入股票時,是基於股票的特定信息進行買入。而一旦上市公司基本面發生變化,或者股價短期內漲幅偏高,都會造成基金減持。
上證和創業板指數日線及以上的大周期保持多頭趨勢,基本上每個牛市的特徵都是行業輪動式上漲。
當一個大板塊短期漲幅過高以後,另一個板塊會接力,輪動上漲會充分緩沖下跌板塊導致的指數回落,所以我們會經常會發現牛市中的調整大多是盤中完成,本質上是大趨勢向上的環境中,資金逐利的體現。
(2)基金減持完畢的股票擴展閱讀:
市場大多數人沒有快速切換的能力,對於沒有進場的籌碼來說,當一個剛啟動的板塊快速回落的時間,其實是進場時機,熊市每一個壓力位都是高拋位,牛市每一個支撐位都是進場點。
市場成交量放大之後,可以容納更多的板塊上漲,不是單一板塊做主導,階段性會有領漲板塊,長期看最終漲幅基本差不多,所以也不要因為短期持有的板塊沒有漲而焦急。
『叄』 基金既然減持了,為什麼還會跌
機構減持了大盤藍籌股,而增持了農林牧漁,科技,化工創投概念板塊的股票。當他減持大盤藍籌的時候股指大幅下跌,而持有他想要的股票的散戶就慌了啊,慌了就把手裡的股票大量拋售,甚至是虧損的拋售,就造成了越拋越跌,越跌越拋的情況。
『肆』 遇到大基金減持的股票,散戶應該怎麼辦,能繼續持有嗎
目前牛市初期,大量資金進入,雖然大基金減持算是利空消息,但是大趨勢下的下跌或許是介入的好機會。畢竟大基金不止一期,後面還有。
『伍』 大基金減持股價,機構看到後會怎麼做
國家大基金減持股份不是新鮮事,以後還會減持,但減持股份背後說明公司的估值已經不低了,個人認為適當謹慎一點。
過去一年,大基金分別減持晶方科技1%、兆易創新2%,本次減持三家公司都是2%股份,從三家公司走勢看,目前安集科技股價在350元市盈率120倍左右,晶方科技股價在83元市盈率在78倍左右,兆易創新股價是210元市盈率110倍左右,在科技股中估值不算很高,但也不便宜,關鍵是股價漲幅比較大,大基金退出投資,不清楚大基金持股成本,大概率獲得豐厚利潤。
『陸』 大基金減持過程中怎麼拉高股價減持的
首先大基金減持,股票首先要進行預熱,然後進行緩慢拉升,最後在漲停板進行出貨,成交量快速放大,然後成功交易。
『柒』 股東減持股票後 對股價會產生什麼影響
大股東減持對股票產生兩個不利的影響:
1、一是稀釋了二級市場的資金總量,因為大股東們減持1%,往往也會帶來數千萬元甚至數億元的資金流出證券市場,尤其是那些從財務投資角度減持籌碼的大股東們更是如此。一旦大股東們的減持行為具有持續性,那麼,將抑制A股市場的牛市氛圍,降溫A股市場。二是從產業資本的角度提醒金融資本,因為連控股股東都開始減持,那麼,作為金融資本的中小投資者為何還要苦苦支撐呢?所以,大股東們的減持相當於提供了一個估值新標尺。
2、當然,減持也有兩個積極的影響。一是盤活了A股市場的籌碼,提升了A股市場的籌碼流動性。畢竟部分大股東的減持並非是因為股價嚴重高估,而是控股股東為財務問題而做出的減持動作。二是大股東們的減持籌碼一旦被市場所消納,且股價再度積極走高,那麼極有可能強化A股市場的牛市氛圍,就如同前期的中信證券、蘇寧電器等個股在限售流通股解禁後的持續減持聲中一路上漲一樣。
『捌』 在哪裡可以查到基金減持股票
國投電力共有兩家社保,增倉量增加35.14%,102組合新近903萬股,103組合由原1540萬股減持到1177萬股,總量增加600萬左右,以前所有關於社保減持均是指103組合減持,大家被蒙騙了,其實是103打壓對倒給了102,102又在低位吸了600萬左右,本人去年10月在國電增發前出售國電,改為建倉國投,一直被套,經常發現盤面有機構刻意在整數關口大單打壓,匯總消息得知為社保減持,但一直不明為什麼,該股基本面良好,流通盤不大,價位適中,即使不10送10也不至於這樣。
『玖』 」請教: 請問大股東和基金減持過的股票是不是意味著漲不多少了
基金減持的股票,說明基金曾買入它、持有它,基金經理判斷該股票將進入下跌通道,就減持它。當初基金為什麽持有它?肯定是認為當時它要進入上漲通道,才買入它。
股票都有時漲、有時跌,所謂「時點」問題,大股東和基金減持過的股票並不意為著今後...,只是他們判斷隨後的一段時間該股票可能要下跌。他們的判斷也「有時對有時錯」。
另外大股東和基金若在「作市」,你如有查看「窗口」功能,發現了此現象,就規避一下。
『拾』 減持新規對哪些人有影響
根據新的減持規定,大股東、持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發行股份的股東每年可以通過集中競價減持4%股權(每3個月1%),通過大宗交易可以減持8%(每90日不超過2%),全年可以通過兩種減持方式減持總股本的12%股份。非公開發行股份獲得的股票的股東(包括定增、並購重組)在鎖定期滿12月後每年可以通過集中競價最多可減持4%股權(每3個月1%),通過大宗交易可以減持8%的股權,全年最大可減持總股本12%的股權);若持股比例剛好大於8%一點點,通過大宗交易可以減持8%的股權,則剩餘部分通過集中競價減持比例50%,另外50%只能第3年減持了。
看看市場反應,逐一解讀:
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東,無論其持股比例,在任意連續90日內,通過競價交易減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
這個1%的規定沒確定沒有變,但是從大股東,變成了特定股東:可以理解為除散戶外的所有股東,包括IPO前的股東及定增入股的股東!
打個比方,你持股4.99%,按之前的規定算是小股東,可以一下子清倉減持,現在是90天內只准賣1%!
2.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在連續90個自然日內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且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
之前大宗交易就是個大漏洞,所有的清倉式減持,都是通過大宗交易出掉的!現在最多隻能減持2%,且接盤方必須鎖倉6個月,這風險太大了,估計沒多少機構還願意接這個盤的!
也就是說,3個月之內,大股東最多隻能減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盤方要鎖倉半年,所以市場承受的拋壓也就是1%!
3.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導致喪失大股東身份的,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6個月內繼續遵守減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監高辭職的,仍須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等等。
這個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過野路子玩清倉式減持的!
比如董監高,以前辭職半年之後就可以清倉了,現在每年最多減持持股的25%!
4.減持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在解禁後12個月內不得超過其持股量的50%。
這個才是大招,是最大的利好!
最主要受益的還是去年6月之後定增的公司,本來馬上就解禁,可以全清掉,這一搞就只能賣一半了!
去年全年定增規模高達1.7萬億,其中大股東參與的鎖定3年,今年不用考慮;機構只鎖1年,馬上就解禁了;再加上前幾年定增、馬上解禁的大股東,今年的解禁規模高達一萬多億!新規12個月內只能賣一半,相當於接近萬億的解禁籌碼不讓賣了!(具體數據等待專業機構來統計)
5.協議轉讓中單個受讓方受讓股份的比例不得低於總股本的5%
這個之前也是漏洞,持股5%以下就不算大股東了,可以隨便賣,算是變相減持的一條路,這個漏洞也被堵上了!
6.細化披露要求:在減持實施的15日前公告減持計劃,披露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原因、時間區間、價格區間等信息;在減持時間或數量過半時,公告減持進展;在減持實施完畢後,公告減持結果。
提前15天公告,這個規定之前就有,這次是多了一個事中公告,即時間或數量過半時的公告,用處不大,但散戶多知道一些信息,還是有好處的!
7.所有符合《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的市場主體,即《實施細則》發布日起,持股5%以上股東和控股股東、持有特定股份的股東以及上市公司董監高,均應遵守細則的減持規定。
這個才是狠招,周五放消息出來,周六直接關門打狗,還沒跑的大股東、小股東、機構們,節後想跑也跑不了啦!
三種減持方式新老對比
我們先來看下幾種減持方式的新老對比:
01
1、協議轉讓
舊規:
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並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東身份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六個月內繼續遵守:
1.上市公司大股東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 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
2.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3.上市公司大股東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
新規新增內容:
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並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東身份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6 個月內繼續遵守:
1.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 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
2.上市公司大股東在3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6 個月內繼續遵守:
1.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022、大宗交易
舊規:無
新規: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或者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關於減持數量、持有時間等規定。
033、集中競價
舊規:上市公司大股東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 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
上市公司大股東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
新規:上市公司大股東在3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股東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屆滿後12 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比例限制。
適用前三款規定時,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合並計算。
我們看一下交易所出的細則:
1、覆蓋對象
以前對上市公司董監高有所規定,現在擴大到了IPO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以及通過非公開發行(定增)持有股份的股東
2、集中競價
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該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規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個月內,減持數量不得超過其持有該次非公開發行股份數量的50%。
3、協議轉讓
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
4、大宗交易
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大宗交易的出讓方與受讓方,應當明確其所買賣股份的數量、性質、種類、價格,並遵守本細則的相關規定。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
解讀:
1、覆蓋對象擴大到了PE機構,定增機構。這些機構不能以後一賣了之套現走人了。定增限售期滿了也只能賣一半,流動性大減。
對於一級市場的私募股權基金而言,項目估值要往下調整了。
2、特定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受讓方6個月內不能轉讓,而且規模限制在2%。現在很多大宗交易都是打折接貨後在後面幾個交易日連續集合競價在市場上拋售獲利的。這樣一來大宗交易受影響太大。持有6個月股價都不知道到哪兒去了,誰還敢買?
3、對大股東和特定股東而言,相當於股份的流動性大大降低。這樣,銀行對這些股票質押的就要重新評估,調整質押率了,可能會要求質押更多股份。股票質押的質押率會降低。
4、上市前各種代持會增加,大家都把股份分散到5%以下,你代持我,我代持你,互利互惠,堅決不當「特定股東」。
5、如果不算協議轉讓和大宗交易的話,通過集合競價減持一年只能減持4%。對大股東而言,如果是30%的控股比例,光減持完就要7年多….
6、對PE而言,持股10%肯定不合算了,還不如每個都持股4.9%,這樣悄悄地走,誰都管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