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美國股市實行什麼ipo制度也是注冊制嗎
美國股市是屬於最開放的,也是屬於注冊證的
美國的股票發行監管制度
美國的股票發行監管制度大致可以分為「松」、「嚴」、「放鬆」的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各州的單一「藍天法」監管階段。1911年,出於對證券發行與銷售的監管需要,美國堪薩斯州頒布1911法案,對證券發行進行實質性審核,被稱為「藍天法」。這一行為也得到了其他各州的紛紛效仿,從而形成了在各州層面的證券發行監管。
第二階段是「州法」加聯邦雙重監管階段。受1929年美國經濟大蕭條和股市崩盤的影響,美國聯邦政府頒布《證券法》與《證券交易法》,規定聯邦對證券發行實施注冊審查。這開啟了美國聯邦層面新股發行注冊制的時代,也奠定了美國股票發行審核的長期框架:股票發行與上市是彼此獨立的過程,股票發行採用州與聯邦政府的雙重監管架構,上市則是企業與各個交易所雙向選擇的結果。
在發行監管方面,聯邦層面的監管是注冊制,即只對申請材料的披露提出要求。具體來說,SEC的審核主要依據的是「披露原則」,即原則上不對公司的盈利、管理等實質性內容設置門檻,而僅著眼於公司「是否披露了所有投資者關心的信息」。而各個州對發行監管的主要目的是預防欺詐和非法交易行為,其中有一些州會對「招股書中對未來盈利和股東收益的預期」做出規定,這也給予了一些州對公司盈利等實質性內容提出要求的權力,相當於要對申請企業進行實質性審查,對投資風險與價值進行判斷。
第三階段是1996年以後。當年頒布的《國家證券市場改進法》規定在紐交所(NYSE)、納斯達克(NASDAQ)全球精選市場、AMEX等全國性的交易場所上市的公司,包括外國公司可以取得州一級審核的豁免權。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企業不需再接受州一級的實質性審查,只需要在聯邦一級(SEC)注冊即可。我們現在通常所說的美國是注冊制,並沒有關注州一級的審查,原因就在於此。因為我們所關注的大型公司上市,包括中概股公司到美國紐交所、納斯達克上市,均根據該法案的規定僅需通過SEC的注冊即可。
❷ 公司在美國上市有什麼條件
公司在美國上市要同時符合證監會要求和美國證券交易所條件。
證監會要求:
1、符合我國有關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規和規則。
2、籌資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及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3、凈資產不少於4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人民幣,並有增長潛力,按合理預期市盈率計算,籌資額不少於5000萬美元。
4、具有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及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有較穩定的高級管理層及較高的管理水平。
5、上市後分紅派息有可靠的外匯來源,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6、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美國證券交易所條件:
1、最少要有500,000股的股數在市面上為大眾所擁有;
2、最少要有800名的股東(每名股東需擁有100股以上);
3、滿足下列條件的其中一條:
三年的稅前營業利潤合計不少於1億美元,2年的稅前營業利潤合計不低於2500萬美元。
12個月的收入不低於1億美元,3年的經營現金流入合計不少於1億美元,兩年的經營現金流入每年均不少於2500萬美元,流通股市值不低於5億美元。
流通股市值不低於7.5億美元,一年的收入不低於7500萬美元。
(2)美國證券法股票注冊擴展閱讀:
美國上市好處:
美國上市局限少,估值高,周期短。
1、美國上市門檻低;
美國上市政策採取的是注冊制度,對需要上市的公司不設盈利門檻,因此適合處於迅速發展急需融資的各類公司,甚至在國內A股無法上市的互聯網金融、農業、房地產企業也能登上美股。
2、在美國上市估值高、市盈率也高;
3、美國上市政策較寬松,周期短;
4、在美上市沒有風險,創始人仍對公司有控制權;
5、更大的市值增長空間;
6、管理層利益最大化。
❸ 股票注冊制是什麼意思
股票發行注冊制主要是指發行人申請發行股票時,必須依法將公開的各種資料完全准確地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是對申報文件的全面性、准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作形式審查,不對發行人的資質進行實質性審核和價值判斷而將發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給市場來決定。
注冊制的核心是只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這類發行制度的代表是美國和日本。這種制度的市場化程度最高。
2015年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2015年12月27日,中國國務院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的舉措獲得中國最高立法機關的修法授權,於2016年3月起施行股票發行注冊制。
2016年3月12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劉士余表示,注冊制是不可以單兵突進的。研究論證需要相當長的一個過程。這也意味著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將暫緩施行。
❹ 美國證券公開發行如何做到注冊制
(一)「注冊制」在美國有堅實的政治社會基礎
是否設置發行條件和進行投資價值判斷,實質問題是政府是否需要替市場就發行人是否「適合」發行進行判斷,反映的是政府和市場之間邊界尺度的把握。美國採用「注冊制」,是現代政府功能擴展與美國自由主義經濟傳統沖突下的現實選擇,促進了美國資本市場的繁榮和創新企業的發展,為美國社會廣為接受。
(1)「注冊制」是現代政府功能擴展與美國自由主義經濟傳統沖突下的現實選擇
美國具有深厚的自由主義經濟和小政府的傳統,在1929年經濟危機前尤為明顯,政府對經濟干預很少,反映在證券領域,沒有聯邦層面的證券法,沒有強制性的披露制度,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證券基本是依賴於紐約州反欺詐普通法保護投資人的利益。經濟危機爆發後,需要政府更多干預經濟成為社會共識,羅斯福藉此得以入主白宮,開始了影響美國歷史的「百日新政」。
在證券領域,羅斯福總統當時面臨兩個可以選擇的模式:(a)基於價值判斷的州層面的「藍天法」模式(Blue Sky Law);(b)基於信息披露的英國模式。「藍天法」模式指的是州政府需要就證券發行是否合理公平,以及是否「適合」該州居民投資發行進行判斷。「藍天」這個詞語描述了某些欺詐的證券除了空盪盪的藍色天空外,沒有其他基礎。在這兩種模式之間到底如何取捨在業界引起了激烈的爭論,最終經多次博弈選擇了英國模式,制定了《1933年證券法》,「注冊制」成為美國公開發行證券的基本制度。
時至今日,美國經濟社會發生很大變化,本世紀初爆發了安然的欺詐丑聞,2007年又爆發了席捲全球的次貸危機。面對這些危機,美國也通過了《薩班斯法案》和《多德弗蘭克法案》進行應對,加大了對上市公司和金融行業的監管,其中《薩班斯法案》對上市企業提出了一系列公司治理方面的要求,對美國「注冊制」往政府多管的方向進行一定程度的調整。
但是,美國自由經濟的傳統對政府過度監管帶來的融資成本上升和資本市場競爭力下降的後果時刻保持警惕,總會對政府具體監管措施帶來的負面影響進行回顧比較。比如,對於《薩班斯法案》404條要求審計師對公司財務報告內控進行鑒證的規定,經業界回顧比較,如今普遍認為該規定不當增加了企業負擔,妨礙了企業融資。為減輕融資負擔,增強企業活力,美國國會2012年通過了《JOBS法案》,對新興成長企業大幅減輕了包括404條規定在內的監管要求。新興成長企業的標准較低,很多企業都可以達到,《JOBS法案》生效後成功發行的美國IPO企業中,大約75%為新興成長企業,這樣整體上有力降低融資成本。根據SEC的2012年報,美國的資本成本從2011年的10.67%降低到了2012年的8.96%,在43個國家中排名第7位,和美國經濟危機後政府放鬆監管激發市場活力的舉措不無關系。
從《薩班斯法案》到《JOBS 法案》之間的變化,折射出美國自由主義經濟傳統和現代國家職能擴張之間平衡點的拉鋸和反復,這種情況會長期存在。這個背景之下,「注冊制」只能是美國長期內的現實選擇。
(2)「注冊制」促進了美國資本市場的繁榮和創新企業的發展,廣為美國社會接受。
事實證明,選擇英國模式,美國把握好了政府監管和市場活力之間的平衡,對促進美國資本市場的繁榮,支持創新企業的快速發展,有巨大作用。普遍的觀點認為,美國始於上世紀90年代互聯網企業的飛速發展,就離不開「注冊制」下對創新友好的市場環境。「注冊制」下,政府不設置條件,不進行價值判斷,創新企業不會因其天然的高風險而被剝奪上市融資的機會,失去資本市場的支持,相反,由於資本市場的支持,帶動了PE和VC蓬勃發展,激勵機制層出不窮,造就了創新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最終成就了美國在互聯網等創新領域內的世界領先地位。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藍天法」模式對創新的擎肘。「藍天法」模式下,政府有責任對證券價值進行判斷,面對創新企業天然的高風險,政府免責的天性往往會傾向於否決企業發行證券的申請。1980年,蘋果公司IPO在馬薩諸塞州就碰到了這樣的情形。當時蘋果公司發行股票,除需遵守聯邦證券法外,在州內出售也需要遵守相關州的「藍天法」。結果,蘋果公司在馬薩諸塞州發行股票的申請被州監管機構以風險過高不適合投資者購買的理由拒絕,該州的居民也因此失去了投資蘋果公司股票的機會。蘋果公司的遭遇,詮釋了政府對風險的厭惡,說明了「藍天法」模式對創新的不兼容。正是因為「注冊制」對美國資本市場和創新企業發展的重要推動作用,其為美國社會廣泛接受,具有深厚的社會基礎。
(二)SEC發行端任務清楚,資源調配合理,專業化程度高。
1996年開始,隨著National Securities Markets Improvement Act的通過,在NYSE、NASDAQ上市的公司,證券無須在州政府注冊。
SEC在發行端的任務清楚,就是要為投資者獲取投資所需的信息提供便利,這也是SEC每年工作評價的4大指標之一。該指標進一步細分為12個可測的分指標,其中和披露直接相關的包括IPO注冊文件第一輪反饋需要的時間,對已上市公司的年報進行審閱的頻率等。為達到上述目標,SEC合理調配資源,提高專業水準,保證了「注冊制」的有序高效運行。
(1)嚴格劃分公募私募范圍,將監管資源集中需要監管的公募交易上
SEC在發行端除了對注冊文件進行審閱外,還需要劃定私募和公募的界限,確定需要注冊交易的范圍。對於私募和公募的界定,SEC有具體細致、操作性強的各種規則指導市場。當出現難以界定的新情形時,市場也可以要求SEC以不予處罰函(No Action Letter)的形式進行界定,避免私募交易事後被認定為公募交易而違法的情形。如何界定私募和公募的界限,是SEC支持企業融資的抓手,往往通過調整認定條件來擴大私募范圍,讓需要支持的融資行為無需注冊即可低成本快速進行。比如,SEC可以通過提高發行額度限制、放寬投資人條件、放鬆推廣方式的限制等手段將原本需要注冊的交易視為私募交易從而無須注冊。在這方面,D條例和旨在推動成長企業發展的《JOBS 法案》就是很好的例子。
嚴格區分私募與公募的另外一個好處就是,大量的私募交易交由市場自行調節後,SEC可以將有限的資源放在了最需要政府監管的公募交易上,做到合理調配資源,將需要管的事管好。事實上,當公募交易的監管資源不足時,出現問題的可能性就比較大。安然欺詐案爆發前的20世紀90年代是SEC歷史上人手不足最嚴重的時期之一,SEC不能按期每3年對上市公司的年報進行全面審閱,未能及時發現一些明顯不足的披露,對欺詐保持威懾。以安然公司為例,SEC長達約9年的時間未對安然的年報進行全面審閱。一種的觀點認為,如果當時SEC的人手充足,能按期正常對上市公司的披露進行審閱,本世紀初爆發的會計丑聞可能不會發生或者不會那麼嚴重。
(2)機構設置體現了功能監管和專業分工的特點,有利於提高審閱的質量和效率,完成SEC在發行端的任務。
從功能監管的角度,SEC將所有發行和上市公司的披露都歸由企業融資部負責,這樣,包括IPO、再融資、債券發行和結構性融資產品、並購以及上市公司的年報等披露均由同一部門負責審閱,有利於合理調配審閱資源,統一審閱標准;在企業融資部內,將審閱人員按照披露人行業劃分為12個辦公室,有利於提高行業審閱的專業水平,增進審閱效率;每個審閱辦公室大約有25-35個員工,主要由具有執業經驗的律師和會計師組成,專業化水平相對較高。這樣的機構設置,體現了功能監管和專業分工特點,提高了審閱質量和效率。
(三)披露質量高,市場賴以運行的信息基礎好,既是「注冊制」的特徵,也是「注冊制」順利運行的基礎。
(四)整體上關注品牌、注重風險控制的中介機構,是「注冊制」順利運行的關鍵。
❺ 美國證券交易所的上市流程
若有公司想要到美國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需具備以下幾項條件:
(1)最少要有500,000股的股數在市面上為大眾所擁有;
(2)最少要有800名的股東(每名股東需擁有100股以上);
(3)滿足下列條件的其中一條:
三年的稅前營業利潤合計不少於1億美元,2年的稅前營業利潤合計不低於2500萬美元。
12個月的收入不低於1億美元,3年的經營現金流入合計不少於1億美元,兩年的經營現金流入每年均不少於2500萬美元,流通股市值不低於5億美元。
流通股市值不低於7.5億美元,一年的收入不低於7500萬美元。
在NASDAQ交易所尚未設立時,一些現存的美國大企業在公司創立之初,由於資本額尚小,加上公司名氣不彰,因此選擇在此上市條件較鬆散的地區股票上市,以便募集資金做企業擴張。例如,艾克森石油公司(Exxon Corporation)、通用汽車公司(General Motors Corporation)之前都在這里養精蓄銳,等到公司真正成長茁壯後再到最大的紐約證交所上市,所以美國證交所也可稱得上是明星股的醞釀所。 融資
公司融資范圍較寬,從低於五百萬美元到超過一億美元。公司可以用在美國上市的股票代替現金,作為收購其它公司的「貨幣」。
股票有較高流動性
公司通過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提高聲譽和信任度以吸引全世界各國的機構及散戶投資者。集中交易的市場結構,較好的流動性,較小的價差和較低的波動性有助於創造、保護及增加股東價值。
專營經紀人制度
美國證券交易所給每家上市公司提供交易幫助以及共享重要信息。上市公司要選擇一個專營經紀人,該專營經紀人具有受託責任為公司股票創造最佳交易市場。另外,專營經紀人與上市公司直接溝通,幫助上市公司了解市場的實時狀況及進行市場預測。
幫助加強投資者關系
美國證券交易所給每家上市公司提供有關提升股東價值的特製服務來幫助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獲得較高聲譽和關注度。例如,幫助與分析師和投資者建立良好的關系;通過舉辦投資者見面會和網路會議等多種途徑使公司的信息獲得市場廣泛關注。
上市條件較為寬松
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比紐約證券交易所低。對中小企業和新興企業來說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是公司募集資金用於未來擴張的較好選擇。
美國證券交易所正在為個人和機構投資者,以及各個行業和不同規模的發行人創造金融機會。對不計其數的公司,投資者和股東來說,美國證券交易所就意味著新機會的誕生。 由於國際上有些公司經營及財務狀況良好,但難以滿足交易所正常的上市標准,其原因是業務性質或存在持續大量的研發費用支出所致。如果這些公司一但滿足以下的標准,也可以視為符合交易所上市要求。
財務准則 項目 慣用標准 替代准則 稅前收入 $750,000 上一會計年度或三年內的兩年度 公眾股的市場價值 $3,000,000 $15,000,000 價格 $3,00 $3,00 經營期 - 3年 股東權益 $4,000,000 $4,000,000 分配准則(適用正常和替代標准) 方案1 方案2 方案3 方案4 公眾股(市值至少達到3,000,000) 500,000 1,000,000 500,000 1,000,000 公眾股股東(持股100股以上) 800 400 400 800 平均日成交量 -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