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為什麼要將股票給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借出
簡單來說,股東借給中金公司,有利息收入。
中金公司再借給券商或其他機構
2. 什麼是股票的信用賬戶
信用證券賬戶是投資者為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向證券公司申請開立的證券賬戶。該賬戶是證券公司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的「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的二級賬戶,用於記錄投資者委託證券公司持有的擔保證券的明細數據。投資者用於一家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交易的信用證券賬戶只能有一個。
信用證券賬戶的開立和注銷,根據會員和交易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投資者在交易所從事融資融券交易,融資融券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價款,須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投資者發出的融資融券交易委託需附有信用證券賬戶信息,因此開立信用證券賬戶是投資者參與融資融券交易的前提。 信用證券賬戶記錄的明細數據是反映了投資者委託證券公司持有的擔保證券的數量,投資者可以根據信用證券賬戶記錄的明細數據,向證券公司主張相關權利。
投資者開立信用證券賬戶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投資者申請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前,應當已經持有普通證券賬戶,且已經在該證券公司從事證券交易達半年或半年以上。 2、投資者申請開立信用證券賬戶時提供的姓名或名稱以及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應當與其普通證券賬戶一致。 3、通過證券公司的客戶徵信程序,符合證券公司規定的條件。有關證券公司客戶徵信要求參見證監會《證券公司融資融券試點管理辦法》規定。
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的開立程序如下: 1、投資者向證券公司提出開戶申請; 2、證券公司辦理客戶徵信; 3、證券公司審核通過後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發送配號申請
3. 科創板做市借券業務細則
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科創板做市借券業務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服務證券公司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規范科創板做市借券業務,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試點規定》等相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科創板做市借券業務(以下簡稱做市借券業務),是指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證金融)將自有或依法籌集的科創板股票和存托憑證(以下統稱科創板股票)出借給證券公司,供其用於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
第三條做市借券交易以及登記結算相關業務適用本細則。本細則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證金融、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證券出借及轉融通業務相關規則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出借人和借入人
第四條符合條件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險資金等機構投資者以及參與科創板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的戰略投資者(以下簡稱戰略投資者)等證券出借交易的出借人,可以作為做市借券業務的出借人,按照中國證監會、上交所規定向中證金融出借科創板股票,出借人持有證券的持有期計算不因出借而受影響。
第五條中證金融可根據市場需求,將借入的股票(包括但不限於戰略投資者配售獲得在承諾持有期限內的股票)出借給證券公司,供其開展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
第六條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取得上市證券做市交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可以向中證金融申請成為借入人,參與做市借券業務。
第七條證券公司向中證金融申請成為借入人,應具備開展做市借券業務所需的業務和技術條件,並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的做市借券業務申請書;
(二)加蓋單位公章的中國證監會核准取得上市證券做市交易業務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董事會(或公司授權的決策機構)關於同意開展做市借券和申請做市借券授信額度的決議文件;
(四)業務實施方案;
(五)科創板股票做市專用證券賬戶信息表;
(六)中證金融要求的其他材料。
證券公司應當保證其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准確、完整。
第八條中證金融與借入人簽訂做市借券業務合同,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及做市借券業務的相關事項。
第九條中證金融結合借入人資信狀況、風險控制等因素,確定及調整其授信額度、保證金比例檔次。第十條借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證金融可以暫停或者終止向其提供做市借券服務:
(一)不再具備上市證券做市交易業務資格;
(二)申請暫停或者終止參與做市借券的;
(三)違反業務規則或者業務合同,影響業務正常運行的;
(四)發生重大風險事件的;
(五)中證金融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賬戶管理
第十一條借入人應當向中證金融申請開立用於做市借券的擔保證券明細賬戶和擔保資金明細賬戶,記載其交存的做市借券業務的擔保證券和擔保資金的明細數據。
第十二條借入人參與做市借券業務的,應使用做市專用證券賬戶和自營資金交收賬戶。
第十三條借入人在參與做市借券業務前,應將其做市專用證券賬戶、自營資金交收賬戶及交易單元等相關信息向中證金融報備,並在上述信息發生變更時,及時向中證金融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借入人擔保證券明細賬戶和擔保資金明細賬戶的注冊資料發生變更的,應及時向中證金融申請辦理注冊資料變更手續。第十四條借入人向中證金融申請注銷其擔保證券明細賬戶、擔保資金明細賬戶的,應事先了結其全部做市借券債權、債務,並提取全部保證金。
第四章交易管理
第十五條科創板做市借券標的股票范圍與科創板轉融通標的股票范圍一致。
中證金融根據市場狀況,可採取暫停單只或所有標的股票做市借券交易等必要措施。
第十六條借入人可以約定申報方式或非約定申報方式參與科創板做市借券業務。
在約定申報方式下,做市借券期限、費率由出借人和借入人協商確定,但應符合1至182天期限范圍且借入人申報費率不得低於或等於費率差等要求。費率差按中證金融公布的標准執行,中證金融可根據市場供求等因素調整費率差。
在非約定申報方式下,做市借券期限檔次、費率與非約定申報的轉融券期限檔次、費率一致。
第十七條做市借券採取約定申報的,中證金融實時撮合成交,生成做市借券約定申報成交數據,並實時發送上交所。
做市借券採取非約定申報的,中證金融盤後與轉融券非約定申報一並撮合成交。第十八條上交所接收中證金融發送的做市借券約定申報成交數據後,對中證金融和借入人的賬戶可交易余額進行實時調整確認,並向中證金融反饋調整結果。
中證金融接收上交所發送的借入人賬戶可交易余額調整結果後,實時向借入人發送做市借券約定申報成交結果和賬戶可交易余額調整結果。第十九條借入人和出借人協商一致,可向中證金融申請做市借券約定申報交易展期、提前了結,經同意後進行展期或提前了結。每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82天。
借入人和出借人應在同一交易日向中證金融提交展期指令,在商定歸還日前同一交易日提交提前了結指令。
第二十條以約定申報方式參與做市借券業務,在業務開展及展期、提前了結等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實施利益輸送。借入人和出借人應當合理確定費率、期限、實際出借天數等要素,不得違反相關規定。
第五章結算及保證金管理
第二十一條中證金融通過轉融通專用證券賬戶、轉融通資金交收賬戶、轉融通擔保證券賬戶及轉融通擔保資金賬戶,開展做市借券業務。第二十二條對於做市借券約定申報,上交所完成可交易余額實時調整的,中證金融通過上交所將該部分成交數據發送中國結算,中國結算日終據此以多邊凈額結算方式進行清算交收。
對於做市借券非約定申報,以及上交所未完成可交易余額實時調整的約定申報,中國結算日終根據中證金融提交的證券劃轉指令,將相應股票從中證金融轉融通專用證券賬戶劃轉至借入人做市專用證券賬戶。
第二十三條借入人向中證金融歸還做市借券股票及權益補償股票的,中國結算根據借入人提交的證券劃轉指令,將相應股票從其做市專用證券賬戶劃轉至中證金融轉融通專用證券賬戶。
第二十四條借入人向中證金融支付做市借券費用、權益補償資金、違約金以及調賬劃轉資金的,中國結算根據借入人提交的資金劃轉指令,將相應資金從其自營資金交收賬戶劃轉至中證金融轉融通資金交收賬戶。
第二十五條做市借券歸還日,借入人應當向中證金融足額歸還股票和資金。未按期足額歸還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內補足,並向中證金融按日支付費用及所欠債務金額0.05%的違約金。未在下一交易日補足
的,中證金融有權暫停向其提供全部或部分做市借券服務。未在歸還日後兩個交易日內補足的,中證金融有權處分其保證金,用於清償其所欠的做市借券債務。
第二十六條借入人參與做市借券業務的,應向中證金融轉融通擔保證券賬戶或轉融通擔保資金賬戶提交保證金。借入人可以自有資金交納或以自有證券充抵保證金,其中貨幣資金占應交納保證金的比例不得低於15%。
第二十七條做市借券業務的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名單及折算率與轉融通業務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名單及折算率一致。
第二十八條中證金融對借入人交存的做市借券業務保證金進行逐日盯市。日終借入人保證金比例或者現金占應繳保證金的比例不符合規定的,借入人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補足,逾期未補足的,中證金融有權按做市借券業務合同約定處分保證金,並按日收取未補足保證金金額0.05%的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中證金融可以按照做市借券業務合同約定有償使用借入人交存的保證金。
第六章信息披露與風險控制
第三十條中證金融在每個交易日開市前公布做市借券業務前一交易日以下相關信息:
(一)前一交易日每隻標的股票的成交數量、期限和費率;
(二)截至前一交易日每隻標的股票的餘量。第三十一條中證金融凈資本與各項風險資本准備之和的比例降至100%時,自次一交易日起暫停做市借券業務。
該比例升至120%以上時,中證金融可在次一交易日恢復做市借券業務。第三十二條單只科創板標的股票的做市借券余額達到該股票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時,中證金融自次一交易日起暫停該股票的做市借券業務。
該比例降至20%以下時,中證金融可在次一交易日恢復該股票的做市借券業務。
第三十三條中證金融轉融通擔保證券賬戶中單只證券的市值達到該證券總市值的15%時,中證金融暫停接受該證券作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
該比例降至12%以下時,中證金融可在次一交易日恢復接受該證券作為可充抵保證金證券。
第三十四條單一借入人做市借券余額達到中證金融凈資本的50%時,中證金融自次一交易日起暫停向其出借股票。
該比例降至40%以下時,中證金融可在次一交易日恢復向其出借股票。第三十五條參與做市借券業務應遵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相關規則的規定,不得利用做市借券業務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不得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戰略投資者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不得通過與借入人、與其他主體合謀等方式,鎖定配售股票收益、實施利益輸送或者謀取其他不當利益。
借入人應當建立風險防範與業務隔離制度,防範利益沖突,不得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借入人通過做市專用證券賬戶借入的股票僅可用於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不得用於其他業務。
第三十七條借入人應當向中證金融報送做市借券業務相關信息。借入人報送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細則由中證金融、上交所、中國結算負責解釋。第三十九條本細則已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4. 為什麼能從證券結算公司借到股票
那你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你所開戶的證券公司有融資融券業務
2.你的炒股以達到1年以上
3.你的資金量達到一定標准
4.你有一定的抗風險能力
5.你接受了培訓
5. 可以找證券公司借股么
就是融資融券中的融券,不過現在還沒正式推出,即使推出了也有限制,只有資產在500萬以上的才能融資融券。
6. 怎樣借入股票
借入股票,就是到有融資融券資格的機構融券,目前國內市場的股票做空只能向券商借入股票賣出,因為券商手中有自營盤,自己會持有股票,如果這些股票是融資融券標的物,並且券商願意借出的話,就能借出賣空。
融資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
融資是指投資者向證券公司交納一定的保證金,融(借)入一定數量的資金買入股票的交易行為。我們可以通俗的講是投資者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股票的行為,而以後需要還本付息的。
融券是指,投資者向證券公司交納一定的保證金,整體作為其對證券公司所負債務的擔保物。融券交易作為賣空交易,我們可以通俗理解為是投資者向證券公司或者券商其他機構借入股票,然後在市場提前賣出的行為。以後需要歸還所接債券。
7. 股票怎麼融資買股票
股票怎麼融資買股票?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它的目的是為了滿足廣大投資者增加融資渠道,它的優點是籌資風險小。配資的流程:1、了解期貨配資並確定合作意向;交易者在辦理期貨配資前,應首先對配資的操作方式(使用出資方賬戶)、交易限制(不可重倉隔夜)以及交易風險(杠桿比例再放大)進行全面的了解。此後,交易者需要選擇配資比例並決定配資額。配資比例並非越大越好,交易者應當根據實際需要選擇配資比例,配資比例越高,行情向不利方向發展時對您自有資金的危害也越大。當您確定了配資比例以及配資額後,就可以聯系客服人員為您准備期貨資金合作協議了。2、簽署期貨資金合作協議;收到合作協議後,請您務必仔細閱讀協議條款,尤其是關於賬戶風險監控細則的條款。正確理解風險監控細則對於配資交易者是至關重要的,如您對這部分內容存在疑問,請務必在協議簽署前與客服人員聯系。3、存入風險保證金;賬戶查驗無誤後,交易者按合同約定金額及賬號支付風險保證金。4、正式開始交易;確認到款後,賬戶正式交付給交易者進行交易。
8. 怎樣融資炒股
散戶投資者通過融資的方式買股票就需要投資者開通證券賬戶的融資融券交易許可權,把擔保物轉進信用賬戶就可以進行融資買股票了,就相當於投資者抵押資產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的擔保物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股票等非現金資產。
投資者開通融資融券交易許可權需要投資者從事證券交易半年以上;投資者最近20個交易日的每日平均證券類資產不低於50萬(含50萬),包含投資者個人賬戶的現金、股票、債券、基金以及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並且投資者的風險評測在兩年內處於積極型或者進取型。
投資者的信用記錄良好,還具有合法的證券投資主體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禁止或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況。
(8)跟證券公司借股票的條件擴展閱讀:
融資融券三大規則
1、裸賣空
裸賣空是指賣空者在本身不持有股票,也沒有借入股票,只須繳納一定的保證金並在規定的T+3時間內借入股票並交付給買入者,這種賣空形式稱為裸賣空,如果在結算日賣空者未能按時借入股票並交付給買入者,那麼這被稱為交付失敗,但交付失敗並非違法,即使交付失敗,此項交易依然會被繼續下去,直至交付完成。
2、報升規則
報升規則,又稱為上漲拋空,即賣空的價格必須高於最新的成交價,該項規則起初是為了防止金融危機中的空頭打壓導致暴跌。我國報升規則:「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該證券的最近成交價;當天還沒有產生成交的,其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前收盤價。低於上述價格的申報為無效申報。」因此,我國證券市場在推行融資融券初期將嚴格執行報升規則來規范賣空者的行為。
3、保證金規則
信用保證金有初始最低保證金和維持保證金。投資者在開立證券信用交易賬戶時,須存入初始保證金。設立維持保證金則是,防止信用交易的標的股票因市價變動,可能對券商產生的授信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