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產階級標准
法律分析:1、通過提供知識來獲取收入,或者通過經營小規模生產資料來獲利;
2、擁有滿足人們安穩生活需求的資產,如:房、車、存款;
3、能夠完全滿足基本生活用品消費需求,大多注重物質生活的品質,具有一定的奢侈品消費能力;
4、具有較強文化和精神領域的需求,大多注重個人的社會形象和社會地位;
5、沒有資產階級的巨大財富,也沒有低收入階層的社會福利;
6、大多對安穩的社會環境有強烈的依賴,群體利益受經濟衰退和社會動亂的影響較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十條 制定標准應當做到有關標準的協調配套。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標准化工作的監督、檢驗、管理人員違法失職、徇私舞弊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