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05年,中國十大司法冤案,毛概課
趙作海案
刑訊逼供5警察獲刑
案情:1999年因同村人失蹤後發現無頭屍體被拘,2002年被河南商丘市中院判處死緩。2010年,當年「死者」出現,同年5月河南高院宣告其無罪。
追責:2010年5月,當年「趙作海案」的審判長張運隨、審判員胡選民、代理審判員魏新生停職接受調查。2012年6月,開封市龍亭區法院對刑訊逼供趙作海的6名警察作出一審判決。其中5人獲刑,一人免予刑事處罰。6人均提起上訴。新京報記者從多渠道獲悉,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2年9月作出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浙江叔侄案
已進行組織內部追責
案情:2003年5月杭州發生一起「強奸致死案」,嫌疑人二審分別被判死緩和15年徒刑。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浙江省高院於2013年3月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
追責:浙江省政法委昨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對此案相關責任人已經進行了組織內部追責,但對於具體追責了哪些人、追責措施等細節,浙江政法委則表示不便透露。此案再審辯護律師朱明勇昨日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據他了解,包括聶海芬(案件的審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大隊長)等在內的多名相關責任人仍在原單位正常上班。新京報記者就此向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求證,對方表示不清楚聶海芬是否還在職。
蕭山五青年搶劫殺人案
「追責詳情不便提供」
案情:1997年12月,因兩起搶劫、殺害計程車司機案件4人被判死緩,1人被判無期。2013年7月2日,浙江省高院宣告王建平、朱又平無罪。其他3人因盜竊罪或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不等。
追責:浙江高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何鑒偉擔任該再審案審判長,其在宣判後對陳建陽、田偉東等5人表示歉意,表示此案的錯判公檢法都有責任。事後,陳建陽等5人均提出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
對此案件,浙江省高院及浙江省政法委相關工作人員昨日均向新京報記者透露,此前已啟動針對此案的追責程序,並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組織內部追責。但對於追責具體情況,兩方均表示不便提供。
佘祥林殺妻案(未透露)
湖北高院:不清楚
案情:佘祥林1994年因妻子失蹤被判處死刑。2005年4月13日,湖北京山縣人民法院宣判佘祥林無罪。
追責:佘祥林的代理律師張成茂告訴新京報記者,當地政法委曾調查佘祥林案的辦案人員和審判人員,「追責過程中,參與辦理該案的一個警察自殺了,此後追責積極性也沒了。」湖北省高院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不清楚佘祥林案的相關責任人是否被追責,這一情況由湖北省政法委處理。
李懷亮案(未透露)
河南高院:不了解情況
案情:2001年,李懷亮因涉嫌一起故意殺人案被批捕。2013年4月25日,平頂山中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事實不能成立為由,判決李懷亮無罪。
追責:李懷亮的代理律師王永傑告訴新京報記者,李懷亮並未要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對於李懷亮案的追責問題,昨日,河南省高院和河南省政法委的相關工作人員均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對追責事宜「不了解」。
趙艷錦案(無公開報道)
未對外公開追責情況
案情:2001年9月,鄰居家6歲孩子被殺,趙艷錦屈打成招。2011年5月23日,河北省高院宣告趙艷錦無罪。但趙艷錦於2013年2月6日才被釋放。
追責:記者檢索公開報道,未發現有趙艷錦案的追責情況通報。昨日,新京報記者致電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兩位新聞發言人,均無人接聽。
於英生案(啟動追責)
「已按程序啟動追責」
案情:1996年12月2日,安徽蚌埠市民韓露在家中遇害,20天後,死者丈夫於英生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後被判處無期徒刑。去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宣告於英生無罪。
追責:此案被糾正後,蚌埠市政法委曾於去年8月表示,責任追究要由相關職能部門來解決,按照程序進行。於英生案件的再審辯護律師張耀昨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於英生曾經向公檢法部門提出追責要求,但沒有得到回應。
王本余案(未透露)
「若沒問題可能不追責」
案情:1996年11月,42歲的王本余因強奸殺人罪被判處死緩。2013年,內蒙古高院宣告王本余無罪。
追責:昨日,內蒙古政法委宣傳處的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表示,目前沒有見到對王本余案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如果認為沒有問題的話,可能就不追了。」其表示,具體的追責由公檢法各部門自己處理。新京報記者致電內蒙古高院,相關負責人以不接受電話采訪為由拒絕回答。
念斌案(未處理)
福州中院:不清楚
案情:2006年一起毒殺案令念斌成為犯罪嫌疑人,並被判處死刑,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終審宣判念斌無罪。
追責:念斌案再審辯護律師斯偉江昨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念斌被釋放後曾多次提出追責要求,但相關追責程序一直沒有啟動。「當地公安局還把念斌再次列為嫌疑人。」昨日,福州中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目前責任人追責事宜尚不清楚。
徐輝強奸殺人案(未回應)
珠海中院未回應
案情:1998年9月,珠海市小林鎮居民徐輝因涉嫌奸殺女孩被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