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胡建華的簡歷
1982年8月開始擔任通州區潞河中學教師,1986年12月進入通州區環保局任科員,之後9年的時間里曾擔任過環保局的副科長、監察科科長,也擔任過副鄉長、副鎮長。2000年9月開始擔任通州區環保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11年3月16日,因涉嫌犯受賄罪被羈押,同年3月31日被逮捕。7年的時間受賄100萬余元。 2007至2009年間,被告人胡建華利用擔任北京市通州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北京市通州區燃煤鍋爐房整合項目領導小組成員的職務便利,為江蘇蘇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標承建的項目提供幫助,以自己實際控制的北京大遠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與該公司簽訂居間合同的形式,收受該公司給予的人民幣47.17萬余元。
2009至2010年間,被告人胡建華利用擔任北京市通州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為游某某在污泥處理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游某某給予的銀行卡一張,內有人民幣5000元。 2006至2007年間,胡建華在擔任北京市通州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北京市通州區燃煤鍋爐房整合項目領導小組成員期間,以自己實際控制且不具有環評資質的北京大遠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與通州區市政管理委員會簽訂整合工程,收取環評費人民幣42萬元,再以人民幣10萬元的價格將環評工作交由具有環評資質的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承擔,以賺取差價的名義貪污公款人民幣32萬元。
2009年3月至10月間,胡建華在擔任北京市通州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北京市通州區燃煤鍋爐房整合項目領導小組成員期間,以自己實際控制且不具有環評資質的北京大遠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與北京市通州區住宅鍋爐供暖中心簽訂技術咨詢合同的名義,收取環評費人民幣13萬元,再以人民幣4.5萬元的價格將環評工作交由具有環評資質的北京市欣國環環境技術發展有限公司承擔,以賺取差價的名義貪污公款人民幣8.5萬元。
據悉,胡建華被捕後,公安機關從其家中扣押的購物卡、禮品卡40餘張。
㈡ 通州區有沒有噪音擾民的投訴電話
不同性質的雜訊屬於不同的部門管理。
1、由工業、娛樂(娛樂場所唱歌)、餐飲或建築(如空調排風系統)等方面形成的雜訊屬於環保部門管理;北京市環保局投訴舉報熱線96310、12369 (人工接聽:上午9:00--凌晨3:00,電子語音信箱:凌晨3:00至上午9:00); 也可撥打通州區環保局(通州區運河西大街248號)舉報電話:010-81516124。
2、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如商業促銷、非法市場、大排檔、路邊攤和工地施工等產生的雜訊,由公安部門管理;可向市城管部門反映,城管熱線96310,或110皆可。
3、大型車輛產生的雜訊則由交警部門管理,可向通州區交警執法大隊(通州區運河西大街240號)反映,投訴電話:010-69571390
市民在遇到不同形式的雜訊侵擾時,可以分別投訴到這些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