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計劃生育協會的「幸福工程」救助方式是
全稱「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由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與中國計生協、中國人口報社於1995年共同創立實施,並組成了由王光美任主任的幸福工程組織工作委員會。該項目主要以貧困地區計劃生育家庭的貧困母親為救助對象,圍繞"治窮、治愚、治病",採取"小額資助、直接到人、滾動運作、勞動脫貧"的救助模式,(每戶給予1000-3000元)幫助她們發展家庭經濟,脫貧致富。
一、項目宗旨
「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
以計劃生育貧困母親,特別是農村二女結扎戶的貧困母親為救助對象,通過無償幫扶等資助方式,指導、幫助她們發展種植養殖業、營銷業、服務業等生產活動。同時,結合計生實際為她們提供生殖保健等方面的服務。通過開展項目活動使她們增加經濟收入,提高文化和身體素質,早日擺脫貧困,走上幸福之路,促進我區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項目內容
提供無償資助幫助計劃生育貧困母親發展經濟。
三、救助模式
「幸福工程-救助計劃生育貧困母親行動」項目採用「小額資助,直接到人,滾動運作,勞動脫貧」的救助模式。
1、小額資助:一次性給予每位(戶)受資助的計生貧困母親救助金額1000-5000元,資助期限為一年。
2、直接到人:項目資金直接落實到計生貧困母親手中,做到公開、公正、合理,項目直接到戶、資金直接到人,被救助母親名單、資金項目及標准在本村(居)公示欄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並上報區、鎮(街)計生部門備案。
3、滾動運作:區每年預算部分幸福工程資金,進行滾動幫扶救助,每期幫扶救助期限為一年,到期後,幫扶對象及所在的鎮(街)、村(居)對其效果進行統計匯總和總結;下一年度再根據計生貧困母親的狀況,開展新一輪的幫扶活動。每戶原則上不予重復幫扶。
4、勞動脫貧:通過項目救助,提高貧困母親的身體和文化素質,激發貧困母親參與生產勞動的熱情,樹立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意識,掌握勞動技能,增加經濟收入,為脫貧致富奠定基礎。
四、項目申請條件
救助對象系夫妻雙方是農民的農村二女扎戶中的貧困家庭,有生產自救能力和較好的生產發展項目,無貸款還款能力。
五、項目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協會小組長和骨幹會員要向村(居)協會推薦本小組救助對象。各鎮(街)要組織計生幹部、協會會長及小組長對本鎮(街)符合救助條件的計生貧困母親逐戶走訪摸底、把關、核實,全面摸清所有二女戶家庭生活情況。鎮(街、場)要及時匯總填寫《翔安區「幸福工程救助計生貧困母親」調查摸底表》,並於每年的5月底送至區人口計生局、計生協會。
二)申請程序。
1、申請階段。經過摸底被初選為救助的計生貧困母親本人須提出申請,填寫《翔安區 年度「幸福工程救助計劃生育貧困母親」項目資金申請表》送至村(居)計生協會。
2、討論審查階段。村(居)委會要組織人員進行調查並召開專題會議討論通過,確定相應的聯系人,上報鎮(街、場)計生辦、計生協會審查確認。
3、公示階段。被初定為救助的對象將在鎮、村政務公開欄上張榜公布7天以上,接受村民監督,確保公正、公開、公平。
4、確定階段。經過層層審查把關、公示,群眾無異議,確定為救助對象,鎮(街、場)要填寫《翔安區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花名冊》和對象檔案材料於每年6月底上報區人口計生局、計生協會審核備案。區計生局、計生協將入戶走訪、抽查救助對象,確認救助對象的申請資格後,再將資金下撥給各鎮(街),各鎮(街)必須於每年7月底前將救助款發放到貧困母親手中。
B. 幸福購幸福購—幸福工程
在中國,貧困母親群體是特殊的社會群體,她們生活於極度貧困中,口糧不足、收入來源缺乏,享受不到基本社會福利。為了家庭與孩子,她們默默承受困苦與勞累,犧牲巨大,付出代價極高,生活境遇尤為艱辛。
1995年初,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中國計劃生育協會與中國人口報社共同發起實施「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項目。該項目主要針對貧困地區計劃生育家庭的貧困母親,圍繞「治窮、治愚、治病」展開救助行動。
母親不應屬於貧困。回報母愛,幫助她們擺脫貧困、愚昧與病痛,是每個社會成員的責任。自創立以來,「幸福購」就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不僅幫扶貧困母親就業,還從商城出售每筆貨款中抽出2%捐贈至幸福工程基金,用於貧困母親救助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