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荷官違法嗎
法律分析:荷官是指在賭場發牌的人員,澳門賭場的荷官都是正當職業,不涉及違法。如果是我國內地地下賭場的荷官那就涉嫌犯法。涉及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表現形式為:以營利為目的,以行為人為中心,在行為人支配下設立、承包、租賃專門用於賭博的場所。發牌荷官作為賭場工作人員,是本案的從犯,應當對比主犯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