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西省養老保險新政策
山西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准設12個檔次,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
山西養老保險新政策:個人繳費分12個檔次可自主選擇,多繳多得
一直以來,山西農村戶口居民養老待遇低於城市戶口居民養老待遇,抑制了農村居民養老繳費的積極性。對此,2012年起,山西省在實現新農保、城居保全覆蓋的基礎上,逐步探索兩項制度的合並實施。意在通過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之間的互聯互通,對居民基本養老需求進行兜底設計,逐步消除城鄉二元結構。
2014年2月,國務院印發文件,要求各地逐步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截至目前,山西省已有靈石、山陰等46個縣(市、區)整合資源,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繳費標准分100元至1000元10個檔次。這46個縣(市、區)建立了統一的政策銜接、經辦規程,制定一級經辦、二級操作、三級管理的經辦模式。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兩項制度的繳費檔次、財政補助標准和養老金待遇水平全部統一。
在先行先試的基礎上,山西省於6月24日出台《意見》,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一政策即日起在全省統一施行。今後,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將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個人繳費部分,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以後將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新政策在個人繳費部分的設定上體現三個「亮點」:按照社會保險制度的普遍原則,明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履行繳費義務是其獲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前提,多繳可以多得;把原來新農保和城居保分別設置的100元至500元5個繳費檔次和100元至1000元10個繳費檔次,統一歸並為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給予城鄉居民平等的自主選擇權;增設1500元、2000元兩個檔次,為有更高繳費意願和能力的居民提供更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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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山西省養老保險政策
法律主觀: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人員補繳辦法具體為:以歷年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照歷年城鎮 靈活就業人員 繳費比例,從辦理參保手續當月起向前 補繳養老保險 費(含利息)。其中,1993年1月1日前經原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有關行政部門批准辦理正式招工錄用手續,按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為繳費年限。無視同繳費年限的,一次性補繳15年 基本養老保險 費;視同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一次性補繳至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視同繳費年限10年以上的,一次性補繳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法律客觀:
《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二條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45元。 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老工人的養老金水平包括單位發放的退休生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