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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心源 2025-03-22 09:32:38

一批新規9月實施

發布時間: 2025-03-22 03:08:57

⑴ 9月1號4.2米貨車新規

1. 自2022年9月1日起,對4.2米貨車實施新規定。新規對輪胎型號、發動機排量和貨廂內部寬度提出了具體要求,其中輪胎型號應小於或等於7.00R16,發動機排量應小於或等於2.5L(冷藏車為3.0L),貨廂內部寬度不得超過2100mm。
2. 這意味著市場上常見的藍牌寬體輕卡將不再符合規定,2米3內寬、3.0L以上排量的輕卡也將成為歷史。如果還有需求,只能轉向二手市場。
3. 2022年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公安部聯合發布通知,要求禁止生產不符合規定的「大噸小車」貨車,並對2022年3月1日前已生產的不符合要求的貨車給予6個月的銷售和注冊登記延期期限。
4. 公安部還發布了2022年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助力穩住經濟大盤的重點措施,要求提升貨運通行效率,放寬城市道路貨車通行限制。例如,對4.5噸以下貨車不再細分限行噸位,並逐步放寬中型廂式、封閉式貨車的通行限制。
5. 此外,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避免因輕型貨車和小微型載客汽車違法行為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公安部聯合發布通知,提高了這些車輛的安全技術要求。新申報的輕型貨車和小微型載客汽車產品必須符合《技術規范》中的相關規定。
6. 不符合新規定的在產產品應立即停止生產,相關機構應停止接收合格證信息。對於已列入《公告》的輕型貨車在產產品,雖然排量超過2.5升,但符合其他要求的,給予6個月的過渡期。
7. 對於2022年3月1日前已生產的不符合規定的庫存產品,生產企業可申請延期銷售,並需提供庫存清單及書面材料,承諾無違規情況並承擔法律責任。經過核實和公示程序,可以給予6個月的延期銷售和注冊登記期限。隨著專項整治行動的進展,相關規范可能會有所調整。

⑵ 物業新規9月1日起實施

物業新規9月1日起實施
物業新規9月1日起實施,這些費用可以不交:
1、房屋逾期交房,物業費可以不交
物業服務是實際居住的業主,雖然購房者在購買新房的過程中與開發商簽訂了合同,但並不意味著房子已經售出。只要在該房屋簽訂實際交付協議前,如果購房人對房子不滿意可以拒收,因此物業費也無需支付。
2、天然氣開通費費用,可以不交
天然氣開口費屬於城市基礎建設配套費,由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收取後交給當地的政府部門;因為相關的城市基礎設施費用,如道路建設、水、電、氣等,在取得土地和房產時,開發商就已經支付,都會以房價的形式轉嫁給購房者。因此,這項費用也不用再交。
3、物業合同規定以外費用,可以不交
很多小區因為沒有業務委員會,導致物業管理混亂、無序收取物業費的現象時有發生。但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物業公司與業主需要通過明確的合同約定雙方相應的權利義務。只要合同中沒有提到的費用,業主均可以不交。
4、物業擅自增加費用,可以不交
物業公司屬於企業性質,一切都是追求利益化。因此會想方設法在原來的物業協議上增加一些額外的服務,以「非合同」服務的收取額外的物業費,這不符合我國的合同法,所以業主可以不交。
現實生活中,物業公司在服務後期,會與購房者組成的法定代表人委員會協商新的物業費用和收費標准。如果沒有在物價局進行審核備案的情況下,物業公司擅自提高收費標准,同樣可以不交。
以上就是關於物業費新規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