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公務員那麼多人報考,待遇很好嗎
深圳是全國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之一,而且這里的年輕人特別多。大家都知道,國考一般面向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的人群,而在深圳這個年齡段的人非常多,為考公大軍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後備隊」。
許多年輕人苦於深圳節奏快、壓力大的生活,希望能找到一份穩定又舒適的工作,因此,報考當地的公務員成為一個很好的選擇。無論如何,都要去考一次。
深圳處於改革開放的前線,又是經濟特區,還是廣東省GDP總量最高的城市,當地的公務員工資自然不會低了。
考上深圳的公務員就可以落戶深圳,享受這里發達的教育、交通、醫療等服務,這對外地的考生來說,有很多吸引力,促使大家報考深圳的公務員。
『貳』 考深圳的公務員到底有多難
深圳本來人口居多,考公務員的人也會隨之增多,所以考試壓力特別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報考
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4]
流程:
1.瀏覽報考信息(考試公告、考試大綱、職位條件一覽表)
2.選定職位(專業上有疑義,可咨詢所報單位)
3.開始網報
(1)登陸網報網站及頁面
(2)填寫報名信息並上傳照片
(3)等待審核
(4)審核通過後網上繳費
(5)報名成功
註:當下大多數省市均採取網上報名,並在網上直接列印准考證,現場確認報名的方式。
考試方式
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東、浙江、上海和廣東等省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要報地方公務員考試的同學要注意查閱當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當下就公務員考試改革的趨勢來看,傾向於向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靠攏。
筆試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以前公共科目筆試按A、B類職位分別進行。A類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和《申論》;B類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通知。從2006年開始,A、B類都要考一樣的科目,就是《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只不過《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別命題。
國家公務員考試按中央機關招錄職位區分為三類,在考試內容和招錄政策上有所區別: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
◆市(地)級以下直屬機構
◆專業性較強的部門(單位)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確定,專業科目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需要設置。
面試
面試比例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種,只有通過筆試後,按錄用人數與面試比例確認筆試成績排名前幾位的才有面試資格,進入面試關。
『叄』 深圳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
改革的原因是,現有的公務員任命和升遷模式已無法滿足選賢任能和培養人才之需,這項改革的實施,能夠淡化官本位、打破鐵飯碗,讓公務員隊伍更專業、更高效、更廉潔。
現有公務員制度存在很多問題,必須進行改革,這早已是共識,但多年來地方政府在改革上進行的探索,大都是從局部的某一個環節上進行突破,但選擇哪個環節卻非常關鍵,如果選得不好,改革就很難深入下去,許多改革沒有達到理想的效果,原因就在這里。深圳的探索精神值得贊賞,但改革能否奏效有待觀察。筆者認為,公務員制度的改革應該從以下環節著手。首先是從減少公務員的數量開始。據2006年2月9日《北京晚報》報道,零點研究咨詢集團完成的《中國居民評價政府及政府公共服務報告》顯示,近七成的民眾認為目前政府公務員的總量應該減少。據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副主任王健介紹,中國財政供養人員(包括行政機關、政黨機關和社會團體及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數量為4000多萬人。按照公務員與GDP的比例指標來看,我國公務員數量大大超出發達國家。想想看,我國公務員這么多,如果十分之一的人想升遷,競爭就會異常激烈,在此情況下,分類管理制度的改革很難承擔起淡化官本位的重任。其次是要大幅減少公務員中的官員數量。現有公務員中有多少官員?很難找到權威的統計數字,但許多人都有這樣的閱歷:即使在縣級政府的這個局那個局,一般都有10個左右甚至更多的副局長,加上調研員、中層的股級正副職幹部,數量可達30個以上,幾乎每五個人就有一個官員,他們不但耗費著巨大的財政收入,而且使所有的重要崗位都人滿為患,他們哪有動力去選賢任能?誰會去重視培養人才?再次是要鏟除導致公務員腐敗的制度土壤。目前我國公務員隊伍中因腐敗而落馬的官員不是小數字,其中不乏廳級、部級官員。對於這種狀況,必須在創新反腐制度上進行改革,而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所起的作用則很有限。比如在摘掉部分人的「官帽」、打破一部分人的「鐵飯碗」時,我們用什麼辦法來保障其公正公平?如果公正公平沒有保障,「讓公務員隊伍更專業、更高效、更廉潔」的目標怎能實現呢?
『肆』 針對深圳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結合公務員法,可以採取哪些措施打破鐵飯碗
年度考核的獎罰制度,分四個考核類別,分別是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兩年基本稱職的要處分,第三年仍然基本稱職的為不稱職,可以啟動辭退程序。
『伍』 公務員將告別「鐵飯碗」時代,聘任制是改革方向,您怎麼看
深圳公務員告別「鐵飯碗」時代:聘任制是改革方向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宣布:深圳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正式啟動。深圳市公務員將被細分為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三個類別,除了綜合管理類仍沿用以往公務員的管理模式,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公務員都將實施聘任制,標志著深圳公務員正式告別「鐵飯碗」時代。詳細文字看2樓:老師們即將告別鐵飯碗!!教育部教師資格將實行五年一注冊!
採納哦
『陸』 深圳公安系統公務員改革後警官怎麼產生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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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深圳聘任制公務員和委任制公務員待遇有啥區別啊
聘任制是最近才搞出來的新東西,就是要簽個合同,合同到期後再續約。現在深圳在搞改革,已經有了一批聘任制的公務員了,以後的目標是除了領導崗位是委任制的以外其他的公務員都搞成聘任制的。雖然聘任制的公務員要簽個合同,好像有點不穩定,實際上只要自己不犯錯誤被開了,其他的和委任制的公務員沒什麼區別。以後有可能變化的就是養老金這塊,只是變不變,要什麼時候變誰也不知道
單就待遇而言,關外好於關內,街道好於市局。
『捌』 急,請問誰有深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實施方案的具體內容
深圳市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施公務員分類管理,建設高素質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市政府《關於印發深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22號),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 本試行辦法所稱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是指在本市各級行政機關所屬執法單位中主要履行監管、處罰、稽查等執法職責的職位上工作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包括委任制公務員和聘任制公務員。
第三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堅持公開、平等、規范、效能的原則,堅持激勵保障與監督約束並重,實行統籌調度、分類管理。
第四條 市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執法單位中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的界定及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綜合管理。
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執法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職位設置與職務序列
第五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根據執法內容和管理需要劃分為若干職組,職組可進一步劃分為若干職系。
市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編制職位目錄,對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職組、職系、職位設置情況進行明確。各執法單位的主管部門應編制職位說明,對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各職位的主要職責、任職條件等予以明確。
第六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統稱為執法員,根據任職條件、年功和工作業績要求,劃分為7個職級,由高至低為:一級執法員、二級執法員、三級執法員、四級執法員、五級執法員、六級執法員、七級執法員。
根據工作實際及對公務員學歷、能力等的要求,市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可在行政執法類部分職組、職系的七級執法員之下增設助理執法員、見習執法員職級。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各職級間不存在上下級隸屬關系。
第七條 一、二級執法員實行任職條件和職數管理,職數由執法單位的主管部門統籌使用,其中,一級執法員職數不超過本部門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編制總數的3.5%,二級執法員職數不超過本部門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編制總數的15%。
三級執法員以下職級實行任職條件管理。
第三章 招 聘
第八條 招聘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應採用公開招聘的方式。
第九條 招聘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必須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進行,一般從本職組(職系)的最低職級及該職級對應的最低薪級招聘。確有必要的,經市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從六級執法員以下職級及該職級對應的最低薪級進行招聘。
第十條 公開招聘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應明確招聘職位的職組(職系)、職級與入職薪級。
第十一條 公開招聘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應根據職位要求設置資格條件,不得設置與招聘職位無關的資格條件。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要求的基本資格條件按如下規定設置:
(一)學歷學位:見習執法員要求不低於高中、中專學歷,助理執法員要求不低於大專學歷;七級執法員要求不低於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六級執法員要求不低於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二)年齡:30周歲以下;
(三)專業:除職位說明有明確專業要求的職位外,原則上不設專業限制。
第十二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招聘考試重點考察報考者的執法基本素質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行政執法基礎知識等。根據職位需求,可加試專業執法知識。
第十三條 公開招聘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組織方式、許可權、程序等按照本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職務任免
第十四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職務任免,按照管理許可權,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
第十五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任職,必須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並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第十六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任職,應當具備擬任職務要求的任職條件,並符合交流和迴避等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實行一人一職,不得兼任。
第十八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任職:
(一)新招聘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
(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為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
(三)轉任、掛職鍛煉的;
(四)晉升或降低職級的;
(五)免職後需要新任職務的;
(六)其它原因需要任職的。
第十九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任職時,應按規定確定其職級和薪級。
新招聘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按應聘職位明確的職級和入職薪級任職定級。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為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按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有關規定確定職級和入職薪級。
第二十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任職,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按有關規定確定考察對象;
(二)根據職位要求進行考核、考察;
(三)按照管理許可權討論決定;
(四)按照規定辦理任職手續。
第二十一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任職時間,參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有關規定計算。
第二十二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任職實行任職前公示制度。
第二十三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免職的條件和程序,按照公務員免職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職級升降
第二十四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晉升職級,應具備如下基本資格條件:
(一)基本任職年限:晉升一、二級執法員的,均須任下一職級滿5年以上;晉升三、四級執法員的,均須任下一職級滿4年以上;晉升五至七級執法員的,均須任下一職級滿3年以上;晉升助理執法員的,須任見習執法員滿2年以上;
(二)考核情況:平時考核記錄良好,在任現職級期間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為優秀等次或任現職級超過基本任職年限滿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等次;
(三)執法業務水平測試合格。
第二十五條 晉升一、二級執法員職級,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民主推薦或競爭上崗,確定考察對象;
(二)組織考察,研究提出任職建議方案;
(三)按照管理許可權討論決定後辦理任職手續。其中晉升一級執法員和晉升市直單位二級執法員的,須在任職前報市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 晉升三級執法員以下職級,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所在執法單位提出任職建議;
(二)進行考核、考察;
(三)按照管理許可權討論決定;
(四)辦理任職手續,並按管理許可權辦理備案。
第二十七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逐級晉升。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且符合有關條件的,按管理許可權批准後,可以破格晉升。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不得越級晉升職級。
第二十八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降低1個職級任職。
第二十九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降職,參照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降職的程序辦理。
第三十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被降職後,在新的職級工作1年以上且德才表現和實績突出,經考察符合晉升條件的,可晉升職級。
第六章 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障
第三十一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實行與職級掛鉤的薪級工資制度,每一職級對應若乾薪級,每一薪級確定一個工資標准。各薪級工資標准由市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制定薪級表予以明確,並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第三十二條 薪級與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級的對應關系,由市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在保持綜合平衡的基礎上研究確定,並在薪級表中予以明確。
第三十三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薪級的調整與年度考核結果掛鉤,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次年在其職級對應的薪級范圍內晉升1個薪級;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次年不晉升薪級。
第三十四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晉升職級時,其薪級調整為新任職級對應的最低薪級;降職時,其薪級調整為降低後職級對應的最高薪級。
三級執法員以上職級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薪級達到本職級對應的最高薪級後未能晉升職級的,每滿3年增加1個所在薪級與下一薪級的工資級差標准;在增加了薪級工資級差標准後晉升職級的,按其薪級與增加額之和就近套入新任職級對應的薪級後晉升一個薪級。四級執法員以下職級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薪級達到本職級對應的最高薪級後未能晉升職級的,其工資不再晉升。
第三十五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休假,按照公務員休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行政執法類委任制公務員的退休待遇,按退休時的薪級工資乘以退休金替代率確定,替代率由市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參照綜合管理類委任制公務員退休金替代率水平確定和調整。
行政執法類聘任制公務員按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並實行職業年金制度。
第三十七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實行與薪級掛鉤的住房保障、醫療保障、保健等福利制度,具體辦法由市有關主管部門會同市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七章 交 流
第三十八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交流的方式為轉任、掛職鍛煉。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不適用調任。
第三十九條 除專業性較強不適合交流的崗位外,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在同一崗位工作滿5年的,應轉任至行政執法類其它崗位工作。
有條件的執法單位主管部門,可定期安排一定比例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跨地域、跨執法單位交流,具體辦法由有關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市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執法單位主管部門,建立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跨部門交流制度,定期安排一定比例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在不同主管部門的執法單位間交流。
第四十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轉任本市綜合管理類或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的,應具備本科以上學歷和擬進入職位要求的任職資格條件,屬於跨主管部門轉任的,須在行政執法職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以上,屬於同一主管部門內部轉任的,須在行政執法職位工作滿2年(含試用期)以上。
第四十一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轉任本市綜合管理類非領導職務的,確定為科員,任職時間重新計算。
第四十二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可通過競爭上崗或民主推薦方式轉任所在執法單位及同一主管部門其它內、下設和派出機構最低一級領導職務,其所需具備的基本薪級條件按如下規定確定:
最低一級領導職務為副科級的,可將符合條件的9薪級以上執法員列入副科級領導職務競爭上崗或民主推薦人選名單;
最低一級領導職務為正科級的,可將符合條件的13薪級以上執法員列入正科級領導職務競爭上崗或民主推薦人選名單;
最低一級領導職務為副處級的,可將符合條件的20薪級以上執法員列入副處級領導職務競爭上崗或民主推薦人選名單。
第四十三條 具備如下薪級條件及其它規定條件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可通過參加公開選拔的方式轉任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
薪級為18級以上的,可參加副處級領導職務的公開選拔;
薪級為22級以上的,可參加正處級領導職務的公開選拔;
薪級為27級以上的,可參加副局級領導職務的公開選拔。
第四十四條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為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除可按本試行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參加所在執法單位及同一主管部門其它內、下設和派出機構最低一級領導職務的競爭上崗或民主推薦外,還可按下列規定參加所在執法單位及同一主管部門其它內、下設和派出機構其它級別領導職務的競爭上崗或民主推薦:
入職薪級在20級以上的,可列入正科級領導職務的競爭上崗或民主推薦人選名單;
入職薪級在30級以上的,可列入副處級領導職務的競爭上崗或民主推薦人選名單;
入職薪級在40級以上的,可列入正處級領導職務的競爭上崗或民主推薦人選名單。
第四十五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轉任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其工資按新任職務確定。
第四十六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轉任本市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的,應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其職級確定為擬進入職系的最低職級,薪級確定為該職級對應的起點薪級。
第四十七條 其它職類公務員具備擬進入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轉任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其中,連續任本市行政執法單位中的各級領導職務滿3年以上且轉任前仍在任的,根據其工資和津貼補貼總額,按就近就高原則確定其薪級,並根據該薪級確定其職級;其它人員,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定為七級執法員,薪級定為6級,大專學歷的,定為助理執法員,薪級定為3級。
第四十八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轉任綜合管理類領導職務,按競爭上崗或民主推薦程序執行;其它跨職類轉任事項,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本人提出申請;
(二)按管理許可權討論決定;
(三)按管理許可權核准或備案;
(四)辦理轉任手續。
第四十九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掛職鍛煉,按照公務員掛職鍛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其 它
第五十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考核、培訓辦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一條 行政執法類委任制公務員辭職辭退,按照公務員辭職辭退有關規定執行。
行政執法類聘任制公務員與用人機關解除聘任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迴避、獎勵、懲戒、申訴控告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行政執法類聘任制公務員與用人機關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爭議的,按照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符合條件的執法人員,參照本試行辦法管理。
第五十五條 本試行辦法所稱以上、以下,包括本數。
第五十六條 本試行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試行期5年。
『玖』 《深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實施方案》
深圳這次改革的總體目標是:通過職位分類和聘任制的實施,淡化官本位、打破鐵飯碗,讓深圳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更專業、更高效、更廉潔。
改革的重點是從綜合管理類職位中劃分出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職位,並根據兩類職位的性質和特點建立獨立的職務序列。
分類管理最關鍵的地方,就是按照人力資源管理科學的要求,根據工作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實施有針對性的管理,建立涵蓋進、出、升、轉等各個環節的分類管理制度
說白了,聘任制公務員按合同管理的,對比政府雇員,只是多了個編制。不能升遷領導的,按工作年限和工作業績,分別定薪級和職級。深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實施方案》進行了發布與解讀。今後,深圳行政機關公務員將被劃分為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專業技術三大職類,
綜合管理類,原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中,除去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職位這兩類以外的公務員。
把行政執法和專業技術這兩類公務員劃出去以後,剩下的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就屬於真正的、核心的、精英的類別,需要更深入地研究其制度設置、管理方式和幹部的選拔方式,這是一個新的課題。推行分類管理改革以後,過去「大一統」的管理模式就被破開了,為進一步深化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改革創造了更好的條件。
執法類公務員職務明確為非領導職務,各職級間沒有上下級隸屬關系,職級晉升與個人年功積累和工作業績掛鉤;執法員職級的設置不受機構規格限制,保證市、區、街道和基層所、站的各類執法員有均等的職業發展機會。讓基層公務員晉升「天花板」問題得到破解。在行政機關所屬執法單位中主要履行監管、處罰、稽查等執法職責的公務員。目前已確定了市直10個部門的執法單位和各區有關執法單位為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改革單位,擬劃入行政執法類的公務員實有人數約6300人。另外公安系統公務員近20000人已進行了專業化改革,監獄勞教警察約1000人也將按公安模式進行專業化改革,這些公務員中約85%為警員,也屬於行政執法類,因此改革後深圳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人數將達24000多人,約占行政機關公務員總數(35000人)的69%。
統稱為執法員,設7個職級,從高至低為一級執法員至七級執法員,根據工作需要,可在部分職組、職系的七級執法員之下增設助理執法員、見習執法員職級;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明確為非領導職務(執法隊伍領導職務歸入綜合管理類管理),各職級間沒有上下級隸屬關系,職級晉升與個人年功積累和工作業績掛鉤;執法員職級的設置不受機構規格限制,保證市、區、街道和基層所、站的各類執法員有均等的職業發展機會。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是各級行政機關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履行專業技術職責,為實施公共管理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和技術手段保障等工作的公務員。暫定為深圳市氣象局的兩個處共16人,以後將逐步擴大范圍。
專業技術類,僅規定由高至低設主任、主管、助理等職級,具體設置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與專業技術條件掛鉤,體現對專業技術能力的尊重,同時考慮個人年功積累和工作業績。專業技術類介乎於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之間,強調的是專業層面上的競爭,在專業領域內領導別人。
聘任制公務員與委任制之間能否靈活轉換?
陸:首先,聘任制公務員雖然已經不是「鐵飯碗」,但也還是一個不錯的「瓷飯碗」,只不過要求公務員要更加用心、用力才能捧住。在制度設計上,聘任制公務員絕不是公務員中的「二等公民」,其在權利義務、職務升降、薪酬待遇等方面都與委任制執行一樣的制度。
其次,聘任制公務員不可以轉為委任制公務員,這是聘任制自身發展完善的內在要求,因為在委任制的鐵飯碗沒有被打破的情況下,如果打開了這個口子,必然導致大量聘任制公務員選擇委任制,從而使聘任制淪為過渡性制度,也將使聘任制公務員淪為公務員隊伍的「二等公民」。但委任制公務員可以自願選擇轉為聘任制公務員,按照相關規定簽訂聘任合同,實行合同管理,這等於是拓寬了委任制公務員的出口,有利於最大限度地發揮聘任制的優勢,加速現有公務員隊伍的新陳代謝,增強隊伍的生機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