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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夥伴關系

發布時間: 2021-05-07 16:19:03

㈠ 戰略夥伴關系是什麼意思

戰略顧名思義是為了各自的既得利益,或者達到某種目的爾採取的實施計劃或者手段。戰略夥伴說白了就是緊密合作起來。一般是指軍事上,也可以指經濟領域,外交,政治等

㈡ 什麼是戰略夥伴關系

戰略夥伴關系(strategic partnerships),是一種基於高度信任,夥伴成員間共享競爭優勢和利益的長期性、戰略性的協同發展關系,它能對外界產生獨立和重大的影響,並為合作各方帶來深遠的意義。

在這種關系中,合作組織的雙方會用足夠的投資來提高雙方的收益率,「以實際行動而非空話」獲得彼此的高度信任,常常冒著風險去做大蛋糕,使他們的夥伴關系比其他公司更具戰略優勢。

最早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出現在日本。20世紀70~80年代日本企業的崛起引起了美國學者的關注,他們通過觀察發現,日本企業與其供應商在產品研發上的緊密合作關系或者說特殊的合同關系,是日本企業超越美國企業的關鍵因素。

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許多國家或企業,都根據自身利益及其在國際體系中的位置,努力尋求與其他國家或企業結成某種戰略夥伴關系,謀求在更多方面的合作和發展。

(2)戰略夥伴關系擴展閱讀:

「戰略協作」在中國對外的夥伴關系中獨一無二。戰略協作指的是不僅兩國之間有普通合作,還涉及軍事等核心領域的合作,而且還在國際事務上協調立場,共進退。這是中國對外所有夥伴關系中的最高層級。

戰略夥伴關系不是戰略協作關系,區別在於後者在雙邊關系具體化後需要有後續活動,這就有類似於同盟性質了。但這兩種關系沒有親疏之別,只是後者會加劇國家間的信任感。

1996年,中俄建立了戰略協作夥伴關系。這是中國和外國建立的第一個夥伴關系。社科院上合組織研究中心秘書長孫壯志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認為,當時俄方非常想和中國建立更深的合作關系;中方也認為,單純的「睦鄰友好關系」已經不能涵蓋中俄關系的深度了。

因此,兩國一致決定提升兩國關系的定位,在深度上,「戰略協作」比「睦鄰友好」更深,而「夥伴關系」指的是並非盟友但比普通關系更友好的關系。

㈢ 什麼是戰略夥伴關系有幾種,中國與哪些國家是全面戰略

根據不同的定語,「夥伴關系」又分為很多類。其中,「全面」指的是合作領域,「戰略」則標志著合作層次。一般的合作夥伴關系更多的是一種外交宣示,意味著兩國關系將來會朝向友好可持續的方向發展,但「合作夥伴」和「全面合作夥伴」的意義主要局限於雙邊層面。大國間的「戰略夥伴關系」則意味著從戰略高度、著眼於全球,影響本國外交整體布局的國與國關系。此外,「戰略夥伴關系」還暗含著雙方有深遠的共同利益和相近的戰略目標,彼此需要並視對方為可靠的合作對象之意。夥伴關系可以針對兩國,也可以用於中國與某個國際組織。比如中國與阿拉伯國家聯盟的關系定位是「新型夥伴關系」,與非盟、東盟的定位則均為「新型戰略合作夥伴關系」。

㈣ 什麼是戰略夥伴關系

為了促進各自多方面發展,國家往往根據自身利益和在國際體系中的位置與其他國家結成戰略夥伴關系。這種關系的內涵大致包括三個方面:其一,兩國應該是夥伴,而不是對手;其二,這種夥伴關系是建立在戰略全局上的,而不是局部的,是長期的,而不是權宜之計;其三,這種戰略夥伴關系是建設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這是一種既非結盟又非敵對的合作關系。 所謂「全面戰略」是指「國家對戰爭全局的統籌規劃與全面指導。是依據國際、國內形勢和敵對雙方政治、經濟、軍事、科學技術、地理等因素確定的。區別於;夥伴關系、全天候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全方位合作夥伴關系、重要合作夥伴關系、··· ···等合作關系。

㈤ 到底什麼是「戰略夥伴關系」

為了促進各自多方面發展,國家往往根據自身利益和在國際體系中的位置與其他國家結成戰略夥伴關系。這種關系的內涵大致包括三個方面:其一,兩國應該是夥伴,而不是對手;其二,這種夥伴關系是建立在戰略全局上的,而不是局部的,是長期的,而不是權宜之計;其三,這種戰略夥伴關系是建設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這是一種既非結盟又非敵對的合作關系。
中國把「戰略合作夥伴」理解為長遠的、全局性的、穩定的合作關系。目前,與中國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系的國家有巴基斯坦、印度、韓國等國,中俄則為戰略協作夥伴關系。與中國建立傳統友好合作關系的包括朝鮮等國。近年來,中越關系由睦鄰友好與全面合作關系提升為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系。2009年11月中美兩國確認將採取切實行動穩步建立應對共同挑戰的夥伴關系。與中國建立全面戰略夥伴關系的有英國、法國等國。另外,中國與歐盟也為全面戰略夥伴關系。

㈥ 戰略協作夥伴關系、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全面戰略夥伴關系、全面合作夥伴關系都是什麼意思

沒有全面合作夥伴關系,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系、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和全面戰略夥伴關系的解釋如下:

1、全面戰略夥伴關系

這種關系的內涵大致包括三個方面:其一,兩國應該是夥伴,而不是對手;其二,這種夥伴關系是建立在戰略全局上的,而不是局部的,是長期的,而不是權宜之計;其三,這種戰略夥伴關系是建設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這是一種既非結盟又非敵對的合作關系。

2、戰略合作夥伴關系,也叫做「戰略協作夥伴關系」,含義是:

(1)兩國開展了多領域的合作;

(2)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機制;

(3)加強了在帶有戰略性的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上的磋商和協調。

(6)戰略夥伴關系擴展閱讀

戰略合作夥伴關系的意義

在全球化發展日益擴大與深化的今天,國家往往根據自身利益和在國際體系中的位置與其他國家結成某種夥伴關系。這種關系不同於傳統意義上國家之間的聯盟,而是為了促進各自多方面發展形成的。

如中國和巴基斯坦就是這種關系。兩國開展了全方位、多領域的合作;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機制;加強了在帶有戰略性的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上的磋商和協調。中巴戰略夥伴關系的確立,有助於兩國快速經貿和投資往來,也加強了兩國間的溝通。

㈦ 戰略夥伴關系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您好,辭海說:戰略是「對戰爭全局的籌劃與指導。是依據國際、國內形勢和敵對雙方政治、經濟、軍事、科學技術、地理等因素確定的。戰略解決的主要問題是:對戰爭的發生、發展及其特點、規律的分析與判斷,戰略方針、任務、方向和作戰形式的確定,武裝力量的建設和使用,武器裝備和軍需物資的生產,戰略資源的開發、儲備和利用,國防工程設施,戰略後方建設,戰爭動員,以及照顧戰爭全局各方面、各階段之間的關系等。或泛指重大的、帶全局性或決定全局的謀劃」。
從上述定義中,我們注意到,戰略運用的前提實際上是存在敵我雙方,或敵我友三方,而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則是我、友雙方共同對敵的結盟關系。

㈧ 戰略夥伴關系和盟友關系的區別

戰略夥伴關系是一種不針對第三國、不搞對抗,推動平等合作的正常國家關系,是政治對話關系,而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結盟關系。
「夥伴外交」與西方的「盟友外交」是不同的。中國的夥伴關系外交不同於集團外交、勢力范圍外交。後兩者的合作成員間一般簽署具有國際法意義條約,要承擔約束力強的責任,並針對某些目標而合作。
而中國與夥伴方不簽署任何條約,彼此不受結盟條約和義務約束,行為自由。中國「夥伴關系」確立一般以雙方元首聯合聲明為標志,在聲明中確定合作領域,還建立交往和磋商機制保障夥伴關系。
中國周邊主要國家雙邊關系
阿富汗:戰略合作夥伴關系
不丹:尚未建交
馬來西亞:友好合作關系
斯里蘭卡:戰略合作夥伴關系
朝鮮:傳統友好合作關系
印度: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
柬埔寨: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系
蒙古:戰略夥伴關系
新加坡:睦鄰友好合作關系
印尼:戰略夥伴關系
泰國: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系
孟加拉:友好合作關系
菲律賓:戰略性合作關系
緬甸: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系
越南: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系
巴基斯坦:全天候戰略合作夥伴關系
寮國: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系
尼泊爾:全面合作夥伴關系
日本:戰略互惠關系
韓國:戰略合作夥伴關系
其他主要國家
中東
沙特:戰略性友好合作關系
以色列:友好合作關系
土耳其:戰略合作關系
非洲
埃及:戰略合作關系
埃塞:全面合作夥伴關系
南非:全面戰略夥伴關系
奈及利亞:戰略夥伴關系
歐洲
法國:全面戰略夥伴關系
英國:全面戰略夥伴關系
德國:戰略夥伴關系
美洲
美國:構建新型大國關系
墨西哥:全面戰略夥伴關系
加拿大:戰略夥伴關系
阿根廷:戰略夥伴關系
巴西:全面戰略夥伴關系
大洋洲
澳大利亞:全面合作關系
全球共有54個國家同中國建立各種「夥伴關系」。梳理後發現,其名稱主要分為夥伴關系、全面夥伴關系、合作夥伴關系、全面合作夥伴關系、戰略夥伴關系、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全面戰略夥伴關系、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系等。
中國不僅與單個國家建立「夥伴關系」,也與國際組織建立。比如,中國與非盟、東盟為「新型戰略合作夥伴關系」。中國與歐盟夥伴關系已達到「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系」。
《人民日報》1998年4月刊文稱,大國間關系可歸納為3種基本模式,即夥伴關系、結盟關系、非結盟非夥伴關系,中國「夥伴關系」是相互尊重、求同存異、合作共贏的關系。
中國駐哥斯大黎加前大使李長華對新京報記者說,戰略夥伴關系層級要高一些。凡和中國建立戰略夥伴關系的國家,或是國際影響力相對較大,或是在中國外交中分量較重。

中國的夥伴檔次
夥伴關系:我相信你不會陰我,你也相信我不會陰你,別的沒了。
合作夥伴關系:我們不會互相陰,我們還要互相賺對方一些錢。
全面合作夥伴關系:我們不會互相陰,我們還要互相賺對方很多很多的錢。
戰略夥伴關系:我們不會互相陰,我們來一起分配利益吧。
戰略合作夥伴關系:我們不會互相陰,我們來一起分配利益吧,分配的時候都為對方著想一下。
全天候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只有一個巴基斯坦):大哥,風里來,雨里去,就跟定你了。
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系(只有一個俄羅斯):協同進退,步調一致,你棄權我也棄權,你投反對票我也投反對票。
建設性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只有一個美國):本來我們是敵對陣營的,要互相搞死,但我們建設性一下,還是可以商量商量的。
戰略互惠關系(只有一個日本):你的利益分配對我有好處?是嗎?真的嗎?我不信,你肯定要陰我!

㈨ 戰略夥伴關系的定義

「戰略協作」在中國對外的夥伴關系中獨一無二。戰略協作指的是不僅兩國之間有普通合作,還涉及軍事等核心領域的合作,而且還在國際事務上協調立場,共進退。這是中國對外所有夥伴關系中的最高層級。
戰略夥伴關系不是戰略協作關系,區別在於後者在雙邊關系具體化後需要有後續活動,這就有類似於同盟性質了。但這兩種關系沒有親疏之別,只是後者會加劇國家間的信任感

㈩ 何謂戰略夥伴關系

辭海說:戰略是「對戰爭全局的籌劃與指導。是依據國際、國內形勢和敵對雙方政治、經濟、軍事、科學技術、地理等因素確定的。戰略解決的主要問題是:對戰爭的發生、發展及其特點、規律的分析與判斷,戰略方針、任務、方向和作戰形式的確定,武裝力量的建設和使用,武器裝備和軍需物資的生產,戰略資源的開發、儲備和利用,國防工程設施,戰略後方建設,戰爭動員,以及照顧戰爭全局各方面、各階段之間的關系等。或泛指重大的、帶全局性或決定全局的謀劃」。 從上述定義中,我們注意到,戰略運用的前提實際上是存在敵我雙方,或敵我友三方,而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則是我、友雙方共同對敵的結盟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