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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內容

發布時間: 2021-05-09 07:13:48

A. 什麼是「三不進站,六不出站」

一、三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無關車輛不進站、易燃易爆和易腐蝕品不進站。

二、六不出站:超員客車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不出站、乘客未系安全帶不出站、駕駛員資質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安全例行檢查不合格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三封閉:封閉候車廳、封閉發車區、封閉停車場。

B. 客運客運站六不出站有什麼

根據《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

第八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汽車客運站的人員和行李物品、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六不出站」。

「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六不出站」是指:超載營運客車不出站、安全例行檢查不合格營運客車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帶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營運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第九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與進入該站的營運客車所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在站內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經營者簽訂安全責任協議,依法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十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對汽車客運站運營和安全生產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2)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內容擴展閱讀

根據《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

第二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危險品查堵制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進站上車:

(一)制定危險品檢查工作程序,規范危險品查堵工作。

(二)設立專門的危險品查堵崗位。在進站口等關鍵環節對進站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和托運行包進行安全檢查,對查獲的危險品應當進行登記並妥善保管或者按規定處理。

(三)配備必要的檢查設備。一級、二級汽車客運站應當配置行包安全檢查設備;三級及以下汽車客運站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配置行包安全檢查設備,提高危險品查堵效率和質量。

危險品查堵崗位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參加常見危險品識別與處置、安全檢查設備使用等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並經汽車客運站經營者考核合格;在崗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崗位工作要求,不得開展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受理客運班車行李艙載貨運輸業務的,托運物品登記和安全檢查要求應當按照《客運班車行李艙載貨運輸規范》(JT/T 1135)有關規定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汨羅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的通知

C. 三不進站,六不出是哪裡的文件規定的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
第九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汽車客運站的人員、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增加一條乘客未系安全帶不出站

D. 客運站三不進站,六不出站

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E. 一篇檢討書,在工作中不小心把產品摔壞的檢討書

公文分類導航年度工作個人總結其它總結述職述廉計劃方案工作匯報制度規章鑒定評議實習報告調研報告工作總結考察報告黨政報告調查報告實踐報告工作報告企劃方案工作方案活動方案工作計劃工作要點半年總結活動總結自查報告交通安全檢查情況匯報3篇第一篇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縣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強化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進全縣水上及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根據縣辦公室《關於做好年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通知》、《交通運輸局關於全面開展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精神及縣「11.27」全縣安全生產緊急工作會議部署和要求,我局迅速行動,周密部署,制定了開展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工作方案,及時組織開展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將此次大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一、基本情況1、11月30日-12月15日期間,縣交通運輸局全面組織開展了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著重檢查了轄區內所有客運企業、危貨運輸企業、全縣渡口渡船及管養的縣鄉公路等,局屬各單位也分別組織了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2、12月10-13日,縣交通運輸局會同縣海事處、縣交警大隊、縣公路分局等單位組織人員開展了一次水上及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檢查組分別檢查了長運及其兩個所屬客運站場,抽查了8部客車;檢查了縣運輸、化工運輸、聯誼運輸三家危貨企業;檢查了全縣渡口渡船及縣鄉公路等。3、組織開展了全縣機動車維修安全隱患大檢查,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確了工作要求和目標,對全縣轄區內的機動車維修廠維修安全隱患進行了初步的排查摸底。4、開展了全縣重點營運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監管使用情況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了全縣1家客運企業和3家危貨運輸企業監控平台建設、使用、聯網及營運車輛衛星定位系統使用情況。二、安全生產落實比較好的方面(一)道路運輸安全方面:1、縣運管所對全縣客運車輛和危貨企業的「一車一檔」建檔和車輛從業人員網路信息表建檔情況,GPS系統平台使用和工作日誌記錄情況,安全例會制度、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落實情況以及兩個客運站場源頭管理等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檢查情況:兩個站場「三品」檢查人員、安全例檢人員、出站登記人員均在職在位、工作認真負責、工作日誌填寫清楚;各企業GPS系統平台使用正常,值班人員在職在位、工作日誌記錄完善。2、縣長運對所有營運客車、從業人員資質進行了全面審查,均符合要求;對車輛消防設施進行了安全排查並建檔,消防設備設施齊全,建檔完善。(二)農村公路橋梁安全方面:1、縣公路分局、縣農村公路管理所加大了全縣公路安全巡查力度,突出抓好了等重點路段和部位的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清除路障,並對危險路面、橋涵、易塌方路段進行了全面排查和設置警示標志,確保全縣公路安全暢通。2、縣農村公路管理所組織人員對管養的公路橋梁及養護維修現場進行了一次專項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情況:此次共排查縣道公里、橋涵30餘座,覆蓋所管養的全部縣道,堅持做到排查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從排查情況來看,各路段路況較好,無嚴重佔道堆放現象,橋涵結構物基本良好,沿線安全設施、標志標牌完好。相比與往檢查有較大改觀的是,通過今年養護示範路的建設和農村公路安保工程的推進,城塘線麥斜至廟前段的中曾磚廠和廟前鋸板廠佔道堆放的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潭丘橋和橫路崗橋的缺損欄桿得到了全面修復;對無欄桿的小涵洞均已設置安全警示樁,提醒過往司機和行人。(三)水上渡運安全方面:1、縣交通運輸局花費14.7萬元對汽渡和汽渡碼頭進行了翻修。2、縣渡口站加強了渡口渡船管理,對全縣渡口渡船冬季渡運安全隱患進行了全面排查,全縣渡口渡船均配齊配足救生、滅火設施,人員上下渡口有序,不存在違規、違章渡運現象,確保渡運安全。3、縣輪渡站組織幹部職工對縣城渡口3艘渡船進行了除銹打漆,縣城渡口界埠碼頭風雨亭建設基本竣工。4、渡口贛渡船跳板進行了整修,費用近1萬元。5、汽車渡口贛拖、贛車船和汽車渡口贛拖、贛車船到樟樹船廠上坡維修,費用各近15萬元。三、存在的安全隱患1、所屬贛D車後輪胎損壞嚴重;運輸所屬贛D車輛反游標志不全;聯誼運輸贛D後輪胎磨損嚴重。建議縣運管所加強對3家危貨運輸企業的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切實做好車輛安全性能檢測,確保危貨車輛安全設施設備和車輛技術狀況良好。2、目前縣鄉道經常出現超大位大貨車通行,對橋梁涵洞安全造成重大隱患,近期發現時有從樂安戴坊裝運瓷土的超大位貨車運往高安,途經我縣潭丘、七琴、桃溪、力江等鄉鎮路段,造成一座地處七琴路段XK6+處的唐古前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此橋已經公路局批准拆舊建新,另有2座橋梁也出現不同程度的損傷,這些裝運瓷土的車輛貨物總重量都達百以上,而沿線橋梁僅限載30,超負荷嚴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建議縣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開展聯合檢查,重點加強對該類車輛的管理,杜絕車毀橋斷的事故發生。3、國道村路段彎道急、新三線穿越村莊路段行人車輛較多易發生交通事故。建議管養單位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沿線村民出行安全。4、渡口存在駕駛與輪機混崗現象。建議縣渡口站加強對渡口的安全管理,按照要求分別配備好隨船駕駛員和輪機員,杜絕混崗現象發生,確保渡運安全。第二篇一、基本情況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縣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強化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進全縣水上及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根據縣辦公室《關於做好年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於11月14日會同縣海事處、縣交警大隊、縣公路分局等單位組織人員開展了一次水上及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檢查組分別檢查了長運及其兩個所屬客運站場,抽查了5部客車;檢查了縣運輸、化工運輸、聯誼運輸三家危貨企業;檢查了全縣渡口渡船及縣鄉公路等。檢查共發現2條一般安全隱患。二、安全生產落實比較好的方面1、縣運管所對全縣客運車輛和危貨企業的「一車一檔」建檔和車輛從業人員網路信息表建檔情況,GPS系統平台使用和工作日誌記錄情況,安全例會制度、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落實情況以及兩個客運站場源頭管理等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檢查情況:兩個站場「三品」檢查人員、安全例檢人員、出站登記人員均在職在位、工作認真負責、工作日誌填寫清楚;各企業GPS系統平台使用正常,值班人員在職在位、工作日誌記錄完善。2、縣長運對所有營運客車、從業人員資質進行了全面審查,均符合要求;對車輛消防設施進行了安全排查並建檔,消防設備設施齊全,建檔完善。3、縣公路分局、縣公路所加大了全縣公路安全巡查力度,突出抓好了等重點路段和部位的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清除路障,並對危險路面、橋涵、易塌方路段進行了全面排查和設置警示標志,確保全縣公路安全暢通。4、縣渡口站加強了渡口渡船管理,對全縣渡口安全進行配齊配足救生、滅火設施,確保渡船適航。三、存在的安全隱患1、縣長運長途車站、城東車站車輛進站口拐的較多,嚴重阻塞進站通道。建議縣運管所加強客運站場管理力度,及時制止並杜絕拐的佔道現象發生,確保客運安全,尤其是駐站運管員要全面負起監管責任。2、大部分鄉鎮將本墟鎮「美麗鄉村」建設宣傳牌設置在沿線公路路肩范圍內,對過往車輛和行人造成安全隱患。按照《公路法》規定,非交通安全類標牌必須按規定設置在公路路肩和邊溝以外,建議沿線鄉鎮盡快將此類宣傳牌移至公路路肩和邊溝以外的安全區域,以免發生事故,保障眾出行安全。第三篇今年以來,我局安全生產工作在縣委、縣的正確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省、、縣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指導,以「安全生產年」活動為主線,以構建和諧交通為目標,先後開展了節日安全穩定整治、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回頭看」、「平安交通」創建、「道路客運安全年」、「安全生產月」、「交通工程建設領域建築施工預防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機動車維修安全隱患大檢查」「重點營運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監管使用情況專項檢查」等活動,進一步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雙基」建設和企業安全標准化建設,強化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有效防範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發生。通過全局廣大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我縣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態勢平穩,全縣交通運輸安全無事故。現將我局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如下: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周密部署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一是我局對安全生產工作高度重視,年初制定了工作計劃和安排,明確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的目標管理體制。堅持實行安全例會制度,每月組織召開全系統安全生產例會,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形勢會,當前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有關文件、會議精神,通報安全生產情況及各類事故典型案例。局屬各單位也每月組織召開了一次安全會議,做到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鍾長鳴。二是嚴格落實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自覺遵守「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安全管理「一崗雙責」的要求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安全工作中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已落實渡口縣、鄉村、渡工四級安全責任狀,並簽訂縣局與下屬單位安全生產、消防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把安全管理責任層層分解,落實「抓生產必須抓安全」,做到安全工作與交通運輸工作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驗收,做到人人有責任,事事有責任人,有力地促進了交通運輸安全各項工作的開展。(二)突出重點,通力協作,強化水上及道路交通運輸。一是加強道路運輸企業的。嚴格執行「三關一監督」,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管理規定,切實加強道路危貨運輸的場監管。加強對班線客車亂線、亂班經營及途中倒客、無證經營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駕駛人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人貨混裝和普貨危貨混裝非法違法經營等違章行為,嚴格落實執行卧鋪客車凌晨2點至5點強制落地休息制度的規定,各運輸企業GPS和3G視頻監控平台使用規范、正常。強化駕駛人員、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安全教育,企業堅持安全例會制度,各項會議記錄完善。二是加強渡口渡船的。嚴厲打擊船舶超載、非客運船舶載客及非法渡運現象,全縣渡船適航、渡工適任,船舶證書齊全有效,消防、救生設備均按要求配備,確保了全縣渡運安全。三是加強農村公路橋梁的。加大農村公路橋梁隱患排查力度,對危險路面、橋涵、易塌方路段進行了全面排查,及時設置警示標志,同時加大公路巡查,及時清理農村公路沿線路障,確保了全縣農村公路橋梁安全暢通。四是狠抓了重點時段的交通運輸。認真貫徹、縣安全生產會議和交通運輸局、縣委縣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狠抓了春運、「」、清明、「五一」、端午、汛期、「中秋、」雙節等重點時段的交通運輸安全工作及高考期間考生的安全接送。在這些重點時段,我局都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制定安保方案,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並在節假日及特殊時段由我局牽頭會同海事、交警、公路分局等部門和單位組織開展全縣水上及道路運輸安全大檢查,今年以來共開展交通運輸安全檢查22次,確保了交通運輸系統重點時段無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三)加大巡查,及時整治,全力排查交通運輸安全隱患。一是認真安排部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我局加強了交通運輸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了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局屬各單位也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確專人負責,緊密結合本行業的實際,周密安排部署,把交通運輸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確保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實到位。二是扎實開展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結合「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的開展,於今年6月在全縣交通運輸系統組織開展了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各單位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每一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等進行了全面徹底的自查。各單位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了全面深入的檢查,對事故易發、頻發、多發的企業和領域進行重點檢查。據統計,在此次專項行動中,我局組織檢查組3個,檢查20人次,檢查交通運輸企業12家,查處一般安全隱患4處,現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及時排查整改水上及道路運輸安全隱患。根據我縣農村公路線長面廣和渡口多的特點,我局在節假日或重要時段會同海事、交警、公路等部門並適時組織局屬有關單位對危險路面、橋涵、易塌方路段、客運站場和渡口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共查出安全隱患6條,對排查出來能整改的隱患要求相關單位和企業立即進行整改,目前隱患已全部整改到位,有效遏制和防範了交通運輸重特大事故發生,維護了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了全縣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發展。(四)抓住載體,穩步推進,應急「雙基」和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工作進展順利。1、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和應急「雙基」建設活動。一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領導小組,明確了目標任務,按照方案要求統籌安排、積極推進各項工作,適時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了自查。每年都組織局屬各單位進行相互交流學習和檢查,並對開展「雙基」建設的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二是對公路、水路、城客運和交通運輸建設等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應急文件進行梳理,進一步建立健全了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法規體系。三是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對現有預案進行了全面評估,並結合實際制定了相關專項應急預案。相繼編制了《縣交通運輸局交通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縣交通運輸局處置出租汽車和道路班線車客運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縣交通運輸局大量旅客滯留應急預案》《縣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縣交通運輸局公路橋梁交通中斷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縣交通運輸局交通建設工程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縣交通運輸局抗洪搶險應急預案》《縣交通運輸局應對雨雪冰凍惡劣天氣應急預案》《縣交通運輸局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縣交通運輸局水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一系列預案。四是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強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確保突發事件應對處置人員到位。通過各種渠道,積極組織對領導幹部、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提高各級領導幹部處置公共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2、穩步推進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制定了縣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工作方案,合理確定了階段目標。年重點抓好了政策法規、評級和評級標準的制訂及宣傳推廣等工作,年全面開展了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工作,年對全縣35家運輸企業進行了安全生產標准化考評達標摸底和等級自評上報,做到成熟一批、評審一批。(五)加大宣傳,提升服務,營造濃厚交通運輸安全氛圍。一是在縣城廣場、局機關門口、車站、渡口(碼頭)等顯要位置設立安全教育宣傳欄,張貼安全宣傳標志,宣傳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今年6月9日開展了「安全生產日」活動,散發宣多份,接受眾20餘人次,營造了濃厚的交通運輸安全氛圍。二是嚴格執行服務標准,及時提供運力、班線時刻、售票、天氣、路況等出行信息,營造溫馨、文明的服務氛圍。公布投訴,在節假日和重要時段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並實行領導帶班制,要求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保持通訊通暢,及時報告當日值班情況,做好值班記錄。三是做好汛期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縣里劃分的防汛區域配備了防汛人員和防汛車輛。四是做好眾投訴處理,進一步提高交通運輸服務滿意度。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一是水上渡口渡運仍存在較大隱患。是目前全渡口數量較多的縣,共9道渡口,隱患較多,在目前條件還不能取締的情況下,加強監管任務仍然較重。二是農村公路及橋梁安全隱患也較多。由於我縣對農村公路養護及危橋改造資金投入相對較少,加上少數鄉村不明白道路養護體制是縣道縣管、鄉道鄉管、村道村管的責任主體,且當前我縣大部分農村橋梁建設年限較長,有的甚至已建幾十年之久,橋梁修建等級和標准較低,隨著車流量和載重量的日益增大,公路和橋梁超負荷承載現象嚴重,存在安全隱患。另外,仍有部分農村公路兩旁存在建築材料佔道現象。三是道路客運安全潛在隱患依然存在。由於長運已劃歸長運集團管理,從而增加了交通部門的管理難度,公交、客運超載超速現象時有發生,存在安全隱患。三、年安全生產工作打算年,我局將採取更加扎實有效的措施,切實加強水上及道路交通,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全力做好交通運輸安全工作,努力遏制和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一是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兩個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責任制,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二是抓住重點,繼續深入開展進一步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集中開展「回頭看」活動,消除安全隱患,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三是著力抓好交通運輸安全的監管。進一步加強源頭管理和動態監管的力度,嚴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准入條件,著力抓好客運站場、危貨運輸企業、渡口渡船及農村公路橋梁的。強化行業重點領域、重點時段、重點船舶和薄弱環節的,尤其是水上交通的管理,確保全縣水上及道路運輸安全暢通。四是繼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活動。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考評管理辦法》、《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標准》以及考評程序、考評機構和考評人員管理辦法等配套規定,細化《標准》內容,積極、有序地推進重點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推進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建設。五是不斷推進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大安全基礎設施資金投入,推進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督促交通運輸企業加大安全生產及應急救援基礎建設的投入,夯實安全生產基礎,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專項應急預案的操作性和實用性。

F. 客運站為什麼要嚴格執行三不進站,六不出站的管理制度

汽車客運站「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制度:
三不進站: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無關車輛不進站;
六不出站:超員客車不出站、安全例行檢查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質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簽字不出站、乘客未系安全帶不出站

G. 客運站三不進站,六不出站

「三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無關車輛不進站;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不進站。

「六不出站」:客車超載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車輛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乘客、駕駛員未系安全帶和駕駛員不作安全承諾不出站。

H. 汽車站不落實 3不進站,6不出站 怎麼處罰

按照交通部發布的《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
明確了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核心是確保「三不進站」和「五不出站」,即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I.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是什麼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強化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於所有等級汽車客運站(以下簡稱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按照本規范,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和監督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條 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彈對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監督,督促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履行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職責。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五條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總體目標是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七條 汽車客運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負直接的領導責任,其他分管領導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汽車客運站領導和工作人員應當實行「一崗雙責」制,既對分管的業務工作負責,又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吝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范各崗位的工作程序。

第九條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汽車客運站的人員、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第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與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簽訂安全責任協議,依法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發生安全事故和險情時,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第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宣傳、安全檢查、事故處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有關部門提出的防範和整改措施,應當嚴格落實。

第三章 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第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組織落實汽車客運站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相關人員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保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三級以上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四級以下汽車客運站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應當適應工作需要。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熟悉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對各崗位工作人員有關安全生產的活動予以規范。

第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對所屬工作人員特別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度及長期的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和年度培訓時間,確保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人每年應當接受20 小時以上培訓。

第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發生重、特大事故後,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通報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汽車客運站運營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將安全生產管理指標進行細化和分解,制定階段性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根據安全生產責任進行考核和獎懲,定期公告考核和獎懲情況。

第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登記台賬和檔案,妥善保管備查。

第二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保障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安全生產經費投入應當不低於上年度汽車客運站客運代理費總額的0.5 % ,專項用於安全生產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設施設備購置和維護、安全生產檢查和評價、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演練、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工作等。

安全生產經費年度結余可以轉入下年度使用,當年安全生產經費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積極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推行現代化科學管理方法,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第二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為客運駕駛員和乘務員提供必要的服務設施和臨時休息場所。

第二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安全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並確保齊全有效。

第二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自然災害、客運量突增、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通信聯絡、應急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危險品查堵制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進站上車:

(一)制定危險品檢查工作程序,規范危險品查堵工作;

(二)設立專門的危險品查堵崗位。在進站口等關鍵環節對進站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和托運行包進行安全檢查,對查獲的危險品要進行登記並妥善保管或者按規定處理;

(三)配備必要的檢查設備。一級汽車客運站應當配置行包安全檢查設備;二級以下汽車客運站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安裝使用行包安全檢查設備,提高危險品查堵效率和質量。

第二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制度,按照《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見附件)的要求,對營運客車進行安全例行檢查,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檢或漏檢的車輛(因車輛結構原因需拆卸檢查的除外)出站運行:

(一)指定專門的安全例檢人員。安全例檢人員應當熟悉客車結構、檢驗方法和相關技術標准,並經汽車客運站考核合格;

(二)設置專門的檢查場地,配備汽車安全檢驗台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三)嚴格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對符合要求的客車,安全例檢人員應當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加蓋汽車客運站安全例行檢查印章,並經簽字後出具「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

「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24 小時內有效。汽車客運站調度部門在調度客車發班時,應當對其「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進行檢查,確認完備有效後才准予報班。

第二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出站檢查制度,對出站客車和駕駛員的相關情況進行檢查,嚴禁不符合條件的客車和駕駛員出站運營。

對出站客車主要檢查「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行駛證、《 道路運輸證》 、客運標志牌和實載旅客人數等;對駕駛員主要檢查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件等。

經出站檢查符合要求的客車和駕駛員,汽車客運站出站檢查人員應當在「出站登記表」上進行記錄,並經受檢客車駕駛員簽字確認。

第五章 安全生產監督規則

第二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客運站內部監督機制。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監控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運營,向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負責,報告安全隱患,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建議。

汽車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應當積極採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出的預防措施和改進建議,並及時組織人員予以落實和整改。

第二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重點檢查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第三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有關專家對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進行評價,並根據評價報告,對安全生產隱患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和處理,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充分發揮乘客、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對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作用。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應當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