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好像有部老電視劇講東方朔的
前幾年有個電視劇名字是《東方朔》,《大漢天子》里也有東方朔,但沒有你說的那麼老版本的。
⑵ 這涉黑罪一般能判幾年
如果確實被定性為涉黑案件,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4條第1款: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可以並處罰金。第4款規定,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2)劉鳳海擴展閱讀:
《刑法》上的涉黑罪名主要是指: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這幾種罪名。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曾作出有關司法解釋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徵進行過界定。
但公檢法各家對於黑社會性質組織是否必須具備司法解釋中所提的四個解釋中的第三個特徵,即「通過賄賂、威脅的手段引誘,逼迫國家工作人員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活動,或為其提供非法保護」 (俗稱為「保護傘」 )意見不一。
同時,對《解釋》中規定的4個特徵在一般情況下要同時具備,但在特殊情況下是否必須同時具備也存在分歧。
為使公檢法各家統一認識,2002年4月28日的立法解釋對早先司法解釋的規定做了修正。 對比關於「黑社會性質組織」特徵的司法和立法解釋,不難看出兩者的區別就在於「保護傘」是否為構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必備要件上。
立法解釋則未將「保護傘」 列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區別於其他犯罪組織的特徵而只是在特徵中論及「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
⑶ 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新林區劉鳳海
我認識你,呵呵,你是新林的,對嗎,我是凌晨。
⑷ 劉鳳海的人物履歷
1978.03-1982.02 沈陽農業大學植物保護專業學生
1982.02-1985.06 遼寧省植物保護站工作人員、副科長
1985.06-1990.02 遼寧省農業廳辦公室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0.02-1991.03 遼寧省農業廳信息中心副主任
1991.03-1992.02 遼寧省農業廳信息中心副主任、遼寧省駐喀左縣扶貧開發區工作隊副隊長
1992.02-1992.05 遼寧省農業廳信息中心副主任
1992.05-1993.03 遼寧省農業廳辦公室副主任
1993.03-1994.03 遼寧省農信開發公司總經理
1994.03-1995.03 遼寧省農業廳辦公室副主任
1995.03-1995.09 遼寧省農業廳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廳辦公室、信息中心工作)
1995.09-1997.12 遼寧省農業廳辦公室主任、廳信息中心主任(其間:1996.11-1998.12 在中國社科院財貿和商業經濟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1997.12-1998.08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處級秘書
1998.08-2001.12 蘇家屯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省派任職鍛煉)
2001.12-2001.12 中共蘇家屯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代區長
2001.12-2004.09 中共蘇家屯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
2004.09-2010.03 市政府副秘書長、沈陽棋盤山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0.03-2011.11遼寧省農村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遼寧省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正廳級)
2011.11-2012.01 錦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12.01- 2014.09錦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4.09-遼寧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分黨組書記。
⑸ 劉鳳海剛剛當了2年市長為什麼被換了
有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