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數字出官,官出數字
組織評價和考核幹部,一個重要標準是看政績。有的地方簡單地把政績與幾個經濟指標畫等號,片面強調經濟增長速度,而部分官員為了迎合上級檢查,人為編造數字、炮製數字,這就導致了「官出數字,數字出官」。這表明我們建立一套科學的考核評價政績體系的極端重要性。如何克服和消除這種現象,我認為應堅持以下幾點:
(1)要用全面的觀點看待政績。具體地說,就是既要看經濟指標,又要看社會指標、人文指標和環境指標;既要看城市變化,又要看農村發展;既要看當前的發展,又要看發展的可持續性;既要看經濟總量增長,又要看人民群眾得到的實惠;既要看經濟發展,又要看社會穩定。
(2)要用發展的觀點看待政績。既要看「顯績」,又要看「潛績」;對那些急功近利、靠吃祖宗飯,斷子孫路、竭澤而漁發展起來的「政績」,要明察秋毫,不但不能提拔,相反要追究責任。
㈡ 「左遷」、「出官」、「遷謫」的意思分別是什麼
釋義:貶官。
㈢ 出官是指京官外調,有沒有涉及到官職的升降呢
古代稱由京官調任地方官為出官
予出官二年,恬然自安。——白居易《琵琶行(並序)》
一般指被貶謫從京城調到地方!
㈣ 作文題「官出數字,數字出官」具體是啥意思
有的地方簡單地把政績與幾個經濟指標劃等號,片面強調經濟增長速度,導致「官出數字,數字出官」,弄虛作假。
據不久前媒體報道:有關部門已成立統計法修改領導小組,統計法的修改進入實際操作階段。修改統計法,乃當下統計數字「注水」現象不斷嚴重所迫。
「政績不夠,數字來湊,官出數字,數字出官」。這句「著名」的順口溜早在多年前就流行開來,可悲的是,時至今日它還未「過時」,官員玩弄數字盜取更大烏紗之案件時時見諸報端,實在有必要「舊話「重提,好好分析一番。
數字注水是「個別現象」嗎?恐怕很難這么說。今年年初,媒體披露的一條消息曾令人大跌眼鏡:2004年各省區市上報的全年GDP匯總數據,與國家統計局公布的GDP增速相比,高出3.9個百分點,總量差距達26582億元!今年時間過了大半,這方面情況是否大為改觀了呢?我是不敢樂觀的,因為當下深諳 「數字出官」奧妙的絕非少數人,在不少地方,「層層作假,級級糊弄,按需捏數,皆大歡喜」已成為「通行做法」、不公開的事實,許多幹部都已見多不怪了。
往年查處的許多幹部腐敗案也證明了一個現象:在貪污受賄上「膽比天大」的腐敗分子,在編造政績、數字造假方面往往也有「驚人之舉」。這也不奇怪,貪官所貪,無非名利二字,在這些人看來,「名」與「利」是密不可分的:有了「政績斐然」這個「名」,就可晉職升級;升了官,自然可撈取更多的利。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中就是一個典型人物,此公發跡的每一步都與數字造假有關。他當縣委書記時大筆一揮,將上報的鄉鎮企業收入由幾千萬元「變」為幾個億;他當市委書記時,有一年竟將上報的財政收入「定」為400多億。他還命令阜陽市計委將該市「九五」期間經濟年均增長目標定為22%,實際上只有4.7%。想當年王懷中步步高升之時,想必也曾為自己掌握了「數字出官」的奧密而得意過,豈料「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想想真是可悲。
玩弄數字也成癮,自然是為官者的悲哀。更大的悲哀在於,一面是一個個「王懷中」因造假而身敗名裂,一面是仍有官員依然將玩弄數字視為圭臬,前「假」而後繼。這無非說明了兩個問題:其一,時下對政績造假的查處仍有「隔牆扔磚頭——砸著誰是誰」的味道,風險系數不大,「摻假」者不怕。你想想,「年均經濟增長速度22%」、一個窮市「年財政收入為400億元」,這種街頭賣菜人都看得破的「神話」,居然能通過省里的檢查,這說明了什麼?其二,就算政績上摻雜使假有點風險,但數字確能出官,「投入產出比」較高。換句話說,造假真能陞官。為何若此?不是上級愚鈍昏庸,上級心裡明白著呢,之所以假裝不察,是因上級也要向自己的「上級」匯報政績,鄉里的GDP高不可及,縣里的才高聳入雲,市裡的就上了太空。說到底,下級涉險造假得到的「政績」,順理成章成了上級政績的一部分,這上級領導豈能不假裝不察?偷著樂還來不及呢!
不但假裝不察,有些地方的領導還是故意編造數字的高手。這數字造假有兩種情況:其一是拔高。比如GDP、農民人均年收入、財政收入等。只要他在此地為官,這些數字只能逐年攀升,以顯示其執政有方。其二是「砍低」,為了向上面爭取各種補助、撥款,就要壓低、瞞報財政收入、居民收入等。一句話,只要是為利益、為官帽服務,統計數據就是某些人手中的泥巴,想怎麼捏就怎麼捏,想捏成多大就捏成多大。為得到「理想」的數字,有些領導暗示、授意基層虛報,有的直接閉門造「數」,有的甚至篡改基層的統計數據。有些地方還規定,上報統計數據必須由黨政領導研究決定,變成了赤裸裸的班子集體造假,荒唐至極。
官出數字,直接與當下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有關。有些地方用幹部,唯「發展」一條標准。 「憑實績論英雄」沒錯,錯誤的是將數字等同於實績。誰的GDP大就用誰、誰發展速度快就提拔誰,這種用人導向造成的惡果是:不少官員「政績不夠數字來湊」,成了「摻水」高手。就此點而論,中央倡導科學發展觀,有些地方不再將GDP等數據列入幹部考察內容,而是既看發展速度、又看發展的質量和群眾公論,實在是英明之舉。
數字摻假也與當下統計體制不完善有關。從今年起,統計數據的發布已實行「下管一級」,由國家統計局發布各省的GDP 數字,各省自行發布的不具法定效力。有些地方目前還實行統計數據聯審制度。這些當然是好事,但只要地方黨政領導對統計幹部的任免仍有「說話權」,數據的權威與公正就還難令心信服。
我們寄希望於「法用重典」。可嘆的是,今年的「兩會」上就有人大代表尖銳地指出:「與價格法、會計法、稅法相比,《統計法》簡直不叫法,是『水法』、『豆腐法』。說統計法很「水」,是指在懲罰上規定得太有「彈性」、太缺少剛性。比如,《統計法》規定:「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統計違法,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時至今日,好像還沒有看到一名官員因為數字造假而蹲大獄的!我們只能期望,在新的《統計法》誕生後,「統計風暴」亦會迅猛而來。
㈤ 皇城相府皇上出官的音樂
神廟有果吃打一生宵
㈥ 『左遷 』『出官』『遷謫』的意思分別是
左遷:降低官職的調動。出官:古代稱由京官調任地方官為出官 遷謫:封建時代特指官吏降職,調往邊外地方
㈦ 出官的近義詞
貶謫 左遷 罷黜 削職 離職
㈧ 官出數字,數字官出是什麼意思
就是一部分政績不足或者是未完成任務的官員,就靠數字作假,藉此來保住烏紗,所以就有了數字出官。而因為官爵是靠虛假的數字獲得的,所以就有了官出數字。
「政績不夠,數字來湊,官出數字,數字出官」。這句「著名」的順口溜早在多年前就流行開來,可悲的是,時至今日它還未「過時」,官員玩弄數字盜取更大烏紗之案件時時見諸報端,實在有必要「舊話「重提,好好分析一番。
數字注水是「個別現象」嗎?恐怕很難這么說。今年年初,媒體披露的一條消息曾令人大跌眼鏡:2004年各省區市上報的全年GDP匯總數據,與國家統計局公布的GDP增速相比,高出3.9個百分點,總量差距達26582億元!今年時間過了大半,這方面情況是否大為改觀了呢?我是不敢樂觀的,因為當下深諳「數字出官」奧妙的絕非少數人,在不少地方,「層層作假,級級糊弄,按需捏數,皆大歡喜」已成為「通行做法」、不公開的事實,許多幹部都已見多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