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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雅紅

發布時間: 2021-05-16 17:49:33

① 宋雅紅的介紹

宋雅紅,女,民營鋼鐵巨頭杜雙華的妻子,和杜雙華育有二子,結婚23年來,才知道她被丈夫早在2001年,就已經「被離婚」了。

② 宋雅紅的各方回應

2011年5月6日,記者致電2001年判決宋杜二人離婚的法官曹忠毅。針對社會上「判決書造假」的傳言,他進行了駁斥,「這個判決假不了,有離婚這個事,就是時間太長了,具體細節我想不起來了。」
對於宋雅紅突然「被離婚」的說法,杜雙華這位神秘富豪及家人均表示了沉默。而其姐姐則表示:「你怎麼知道我們家地址的,我們什麼都不知道,你都聽她(宋雅紅)說去吧!」

③ 宋雅紅的老公是誰

我感覺宋亞紅不止杜雙華一位老公,也算是所謂的富婆了吧

④ 350億離婚最後的判決是什麼

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是按照照顧女方和子女、照顧無過錯方、有利生產等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993)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

⑤ 杜雙華離婚案

案件的關鍵點是2001年衡水法院的離婚判決。杜雙華當時錢不多,但是如果按正規渠道離婚,被分去的財產也不少,這就非常影響杜後期的更大發財了。為什麼找不到宋雅紅?肯定是杜不想找,不想按公平原則分財產。杜在窮思竭慮情況下,想到了缺席離婚,而離婚判決書中,有很多地方漏洞百出,判給宋雅紅北京房產,根本就找不到。
法院在給宋雅紅送達傳票過程中,明顯是失職的,完全可以找到宋雅紅,但是明顯不作為,故意不作為,為什麼?可能收到杜的賄賂了吧。
在中國,按照身份證去查找一個人,按照這個人的親戚朋友等關系去找這個人,對於公職機關來說,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不是找不到,只是不想找到而已。
從杜跟宋的錄音來看,顯然杜心裡也知道2001那個離婚是作假的。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這么簡單的一個案子,衡水法院,或者更高級別的法院,不很快就撤消2001年的離婚判決書呢?因為如果撤消,那麼法院就有錯誤,法院有關人員就得受到法律懲罰。
只要撤消了2001那個判決書。
現在宋雅紅向法院提出離婚,要求財產分割,不是很簡單了嗎?管杜有多少財產?一律平分了。
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樣一個事實:為什麼老闆那麼有錢,除了他個人努力之外,錢生錢,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一個企業里有那麼多人為老闆打工,幫老闆賺錢,你想一想,老闆能不賺更多的錢嗎?
分吧。哪怕日鋼沒有了,又怎麼樣?還可以建立其它鋼呢?

⑥ 杜雙華的離婚案

妻子被離婚
婚姻名存實亡下宋雅紅和杜雙華談離婚談過多次均未果,2010年9月20日,跟杜雙華談離婚分財產未果的宋雅紅,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令人驚訝的是,杜雙華向法院表示:「不離婚,我們感情好得很!」
由於杜雙華拒不出庭,海淀區法院對其警告:「再不回應,將缺席判決、對其財產進行分割。」結果,開庭之日,杜雙華的代理律師先是提出管轄異議,認為此案應在河北衡水當地法院審理。
接著,律師拿出了2001年河北衡水中院判決杜雙華與宋雅紅離婚生效的判決書。上面赫然寫道:「一、准許原告杜雙華與被告宋雅宏離婚。二、婚生男孩杜秋龍、杜澤龍均由原告杜雙華撫養並負擔費用……」更讓她悲憤的是,在起訴之前,杜雙華似乎也認為自己沒和她解除婚姻關系——「2002年、2008年、2009年,杜雙華自行登記的《暫住證》上記載的婚姻狀況均為『已婚』,也告訴兒子,准備離婚。」
多年前杜雙華起訴離婚的理由是,與妻子在1997年分居,3年半內連電話都沒聯系過,妻子「下落不明」。而其證據,是衡水中院來京的一份走訪調查——找到物業管理處的一名工作人員李某,被告知宋雅紅已經1年多不在此居住了,找不到人。
2011年,宋雅紅的律師陳旭再次找到了這位已經退休在家的老人李某。李某說,她沒有見到什麼自稱衡水中院法官的人來物業管理處找她,來做一份所謂的調查筆錄,「從來沒有。」
海淀法院認為,杜雙華與宋女士已經衡水法院在2001年做出的民事判決書判決離婚,現該案正在衡水法院再審過程中。在此情況下,雙方身份關系已經法院判決,宋女士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於法無據。據此,海淀法院駁回原告宋女士的起訴。宋女士不服,提出上訴。
杜雙華及其家人對被離婚的態度
5月6日,記者致電2001年判決宋杜二人離婚的法官曹忠毅。針對社會上「判決書造假」的傳言,他進行了駁斥,「這個判決假不了,有離婚這個事,就是時間太長了,具體細節我想不起來了。」對於宋雅紅突然「被離婚」的說法,杜雙華這位神秘富豪及家人均表示了沉默。本刊多次致電杜本人,無人回復。而其姐姐則強硬將記者阻於杜雙華家之外:「你怎麼知道我們家地址的,我們什麼都不知道,你都聽她(宋雅紅)說去吧!」
財產糾葛 再次開庭審理
雙方婚姻關系是否有定論?宋女士在兩名律師的陪同下進入法庭,可是杜先生卻因「外出」沒有到庭。在二審庭審中,上訴人宋女士的代理律師陳旭表示,衡水法院的涉案民事判決有錯誤,已進入再審階段,該份判決被中止執行,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沒有定論,一審法院依據衡水法院判決,駁回宋女士的起訴,是錯誤的。宋女士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法院裁定,她還要求二審法院裁定一審法院繼續審理本案。
陳旭律師說,在衡水法院涉案判決中有多處錯誤,由於衡水法院判決中寫錯了宋女士的名字,沒有被告宋女士的身份證號、出生日期,無法證明兩個案件中的宋女士是同一人。陳律師建議,如果本案的審查確實需要衡水法院涉案民事判決的再審結果作為依據,妥當的處理方式也是中止本案訴訟,而不是駁回宋女士的起訴。
杜先生的代理人說,雖然衡水法院涉案判決被中止執行,該判決仍然有法律效力,說明雙方婚姻關系已被解除。對於衡水法院再審的情況,這位代理人介紹說,杜先生對衡水法院涉案判決中的財產部分有異議,衡水法院才決定對該判決財產部分進行再審,並不涉及婚姻關系解除部分內容。
疑點1判決書寫錯姓名 妻子方:陳旭律師認為,被告姓名是「宋雅宏」,而並非宋雅紅;此外杜雙華、長子、次子的生日全部都寫錯了;另外,宋雅紅並非無業,而是一直在北京恆聯通輻射有限公司工作。陳旭律師說,在解除身份關系的離婚訴訟中,法院出現這樣的錯誤,說明法院根本沒有見到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和用以證明婚姻關系的結婚證。
丈夫方:劉宏贊律師認為,只是判決書中的記載與其他文書的記載不符,並不代表判決結果有任何錯誤。「戶口本中登記的出生日期、名字,很多是與實際出生年月和姓名不符的」,他邊說邊拿出自己的律師證和身份證,「你看看我這個宏字」,巧合的是,其律師證上寫的是「宏」,而身份證上卻是「洪」,他認為這種事很常見。
>>疑點2次子名蹊蹺用錯
妻子方:在2001年河北衡水中院審理此案時,兩人次子的名字是「杜則剛」,而非「杜某某」。這個名字是2007年3月才去公安部門變更的名字。在次子更名幾年前的2001年,河北衡水中院出具的判決書記載的卻是更名之後的「杜某某」,陳旭律師認為,「這十分荒謬,難道法院可以未卜先知?」
丈夫方:對於判決書中次子名字是6年後才使用的名字,劉宏贊律師解釋稱,6年後去戶口登記機關變更的名字,並不代表是在變更時才取的名字,「這個名字是孩子的父親在孩子出生時,就已經起好的名字」。
此外,陳旭律師質疑三個疑點。一是法院在未提供充足證據證明宋雅紅下落不明,未採用其他任何送達方式的情況下,在立案次日即決定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嚴重違反法律規定。宋雅紅的住處、手機號、工作單位長年沒有改變。二是公告開庭日期與實際日期不符。三是普通離婚案一審法院應是基層法院,由中級法院作為一審法院直接審理普通離婚案件有違常規。
暫住證婚姻狀況是否真實?
在二審中,杜先生的代理人提交了兩份新證據,其中包括杜先生新暫住證。杜先生的代理人說,「杜先生的新暫住證表明他經常居住在河北,屬於離異。」宋女士的代理律師反駁說,對方在海淀法院提交了杜先生的暫住證,顯示為已婚,說明杜先生自己也不認為在2001年就判決離婚了,杜先生在宋女士訴訟後又辦了新暫住證,才把婚姻狀況改為離異,顯然新暫住證不是真實的。

⑦ 宋雅紅的「被離婚」

宋雅紅,2011年47歲,是一家企業的負責人,而他的丈夫更是身價超過百億,是名副其實的富豪,然而身為百億富豪的妻子,宋雅紅卻不願意讓人知道她的身份,因為在她看來,這個身份帶來的不是快樂,而是痛苦。
宋雅紅說兒子出生後,就被丈夫帶走,直到2008年,她才和兒子相認,從那一刻開始,宋雅紅決定離婚,並要求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
2011年3月,宋雅紅一紙訴狀將丈夫起訴到海淀區人民法院,然而讓她做夢也沒想到的是,丈夫竟然當庭拿出了一份河北省某法院2001年的判決書,說他和宋雅紅早在10年前就離婚了。
看著這份判決書,宋雅紅足足愣了半個小時,她說,從最開始她都不知情,而判決書上的很多細節,都有問題。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既然2人的婚姻關系已解除,宋雅紅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沒有法律依據,因此依法裁定,駁回宋雅紅的起訴。
據宋雅紅代理律師陳旭分析,如果10年前2人就已離婚,那麼這10年來,他丈夫的資產就屬於個人財產,宋雅紅分不到一分錢,反之,如果有證據能推翻這紙判決書,那麼這起案件將會成為國內財產標的額最高的一起離婚案。

⑧ 宋雅紅的財產問題

宋雅紅的律師陳旭表示,目前案件審查的重點還在於雙方是否已經解除婚姻關系,尚未觸及財產劃分,他們已經向衡水中級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但是目前為止還沒有得到答復。
對於雙方財產的問題,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院長徐建表示,由於雙方在2001年被判決離婚後並沒有執行,財產也沒有分割,但如果該判決成立,那麼屬於宋雅紅名下的財產所產生的孳息也應該歸宋所有。

⑨ 宋雅紅的訪談過程

宋雅紅稱十年來都不知道離婚一事。杜雙華在19日凌晨通過媒體發出萬言書,稱二人已經通過判決離婚,為了瞞著孩子而沒有對外公布,宋雅紅現在起訴屬再離婚。
針對這封萬言書,21日下午5點,宋雅紅及其律師陳旭在搜狐網微博頻道接受了三個半小時的訪談,訪談內容通過微博進行直播。律師陳旭稱,2002年、2008年、2009年,杜雙華在《暫住證》上登記的婚姻狀況都還是「已婚」。
在整個訪談中,身著米黃色套裝的宋雅紅表現平靜,一直由律師代為作答,當被問到是否貪圖財產時其主動表示,「如果我要貪圖他的錢財,假定我知道2001年的判決書,那時候他的資產已能達到四五個億,那個時候我為什麼不去爭呢?」
其此前表示,現在要求分割財產,主要是為了自己的兩個兒子,因為杜雙華另有三個非婚生子女。對此,杜雙華在萬言書中予以否認,稱只有一個非婚生女兒。
宋雅紅當場播放了一段她和杜雙華在今年4月的錄音,錄音中一名男子(宋雅紅稱是杜雙華的聲音)稱,「咱們這事……你寫一份離婚協議書,然後咱們倆任何一方到民政局登記。」
宋雅紅說,如果2001年已經離婚,杜雙華不可能在今年4月還提准備離婚。對此,21日記者未能取得杜雙華方的回應。

⑩ 山東日照鋼鐵老闆杜雙華的前妻,宋雅紅的簡歷,基本資料,如籍貫,學歷,人脈等

外事不決問谷歌,內事不決問網路,房事不決問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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