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徐國健的任職
徐國健剛開始做官時,還比較清廉。誰知時間一長,他的妻子曾令淑不幹了。 1994年秋的一天,徐國健的長子徐揚打電話給媽媽,說他在 南京看中了一套房子,但要價50多萬元。徐揚是曾令淑的心頭肉,曾令淑便逼著徐國健想辦法。 隨後,曾令淑向丈夫口授「秘訣」:當官的說到底就是要搞好上下級關系,在大場面一定要維護「光輝形象」,但在小圈子裡(指知根知底、有實力、可以相互利用的鐵哥們)可以靈活些。收禮要有原則,不能什麼人的都收,金額小的不收、事情難辦的不收、人不可靠的不收……只要把握好這些,就根本不會出事。徐國健認為她說得有道理,便決定按照她說的做。 1998年,徐國健當上了省委組織部長。
兒子連升幾級
徐國健上任不久,原江蘇省交通廳副廳長章俊元就通過徐的兒子徐揚接觸上徐國健。章俊元一出手就送給徐國健200萬元,讓徐國健幫他弄個正廳級。徐國健面對著這么一大筆錢不由得眼睛發亮,但又覺得有些燙手。曾令淑勸道:「老徐,人家是通過兒子的關系找到你的,你要是不給人家辦,叫兒子今後怎麼做人?如果你幫章俊元把事情辦成了,他能不幫咱們的兒子嗎?」「是啊!把兒子調到交通部門,再謀個好職位,那比收幾百萬乃至上千萬都劃算!」就這樣,徐國健收下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一筆賣官款。
在徐國健的操作下,章俊元當上了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同時擔任江蘇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事成後,章俊元很快就把徐揚提拔為副處級辦公室副主任。沒過多久,章俊元又以交通廳黨委的名義打報告,要破格提拔徐揚為交通廳黨委委員。報告到了省委組織部後,徐國健很快就批復同意。
徐揚有了權後非常囂張。那些有求於他的人乾脆叫他「第二組織部長」,他居然樂滋滋地答應。
賣官鬻爵
原江蘇省華夏銀行南京分行行長王益民,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認識了「第二組織部長」徐揚,在徐揚的引薦下,王益民花180萬元從徐國健手裡買到有186億資產的江蘇省國信集團黨委書記兼董事長的職務。
徐國健想剎車已經剎不住了。為此,他經常吃不香,睡不踏實。曾令淑說:現在,你最需要的是一個能夠提前通風報信的人。徐國健覺得言之有理。
曾在偵查東北著名的「慕·馬大案」時立過功的原江蘇省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韓建林,通過章俊元接觸上徐國健,他向徐國健流露出自己想往上升的意思。徐國健決定利用韓建林做檢察機關里的「線人」。他繞開正常程序作強力舉薦。2003年6月,韓建林被破格任命為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繼而又被任命為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
絕招無法挽救貪官
2004年2月,時任江蘇省交通廳廳長的章俊元被「雙規」。徐國健頓時如坐針氈,連忙和妻子商量對策。徐國健立即給韓建林打電話,讓他掌握情況後盡快通風報信。
兩個月後,徐揚也被「雙規」。
曾令淑見事情不妙,卻無計可施,竟然想到請神靈保佑。她讓人在她和徐國健的辦公室後牆上分別安裝一面大鏡子,對外說是為了整理儀容需要,實際上是聽信算命先生的話,要用鏡子把晦氣反射出去。她還借出差之機,專門從山東泰山搬回來幾塊據說能鎮邪的石頭,把石頭分別擺放在她和徐國健的床下、辦公桌上。就這樣,她和徐國健在心慌意亂中熬過了一個多月。
2005年6月4日,徐國健也被「雙規」了! 有關部門到徐家進行搜查,在曾令淑的床墊下面搜出了大量現金,由於現金太多,來不及清點,只好用秤稱,然後估算大概。
2006年1月24日,原江蘇省委常委、組織部長徐國健受賄641萬元買官賣官案在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審判處徐國健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② 楊衛澤是誰的後人為什麼他的事途這么順利
「楊衛澤這個人啊,蠻能『坑』的,和他搭班子老出事。」這是江蘇官場上曾流傳的一個段子。2015,網友剛想表揚楊衛澤出淤泥而不染,他就倒下了。擔任過6年半無錫市委書記和近4年蘇州市長的楊衛澤,製造了神奇的「楊氏定律」——每到一處,必有同事落馬。回顧楊衛澤的政治人生,網友調侃說:南京書記楊衛澤真神人啊!他在南京當書記,市長季建業被雙規;他在無錫當書記,市長毛小平被雙規;他在蘇州當副書記市長,副市長姜人傑被雙規後判死刑;他在省交通廳當廳長,副廳長章俊元被雙規……不過本輪反腐風暴之下,中央「大老虎」也難逃,楊衛澤此時落馬並不令人意外。
③ 全國與章俊元同名同姓的人有多少
你可以用同名系統查一下我不知道
④ 章俊元的事跡
由於交通建設需要大筆融資,章熟練運用財務杠桿的能力頗為其下屬稱道,並被認為「比較聰明,是他們那一撥里頭能力比較強的人」。在章任職廳長期間,江蘇省高速公路以每年250公里的速度增長,目前該省每百平方公里高速公路密度已居全國首位。
在廉政建設方面,章的口碑也並不差。2002年,章俊元還曾在江蘇省委主辦的雜志上撰文稱,「交通重點工程質量要求高,資金投入多,政治影響大,是紀檢監察工作的重點部位,也是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領域。」
章俊元是在2001年6月時,被任命為交通廳廳長。但這項人事任命,在當初人大常委會中就有爭議,所以當屆人大常委會開第一次會議時,對章俊元廳長的任命並沒有通過。省人大一位官員回憶說,「當時一些人大代表認為,章俊元業務能力不強,其學歷只有中專,工作作風也有問題」。直到數月後的第二次開會時,章的任命才被通過。
與章俊元同時接受調查的王文錦則在2001年5月,即章俊元兼任交通產業集團董事長的兩個月之後,進入江蘇京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02年9月,王就任董事長一職,又兼任黨組書記,成為類似章俊元的事、財權在握的絕對一把手。
表面上看,王文錦非等閑之輩。王曾發表文章600餘篇200餘萬字,其中包括國家級科研項目、交通部重點課題;他主編近500萬字的《高速公路企業十二大管理細則》填補了國內高速公路管理軟科學的空白。
章還曾在2003年9月召開的省交通廳幹部學習會上談「廉政合同」時,發言表示「100—1=0,一個人幹得再好,廉政出了問題,所有功勞都沒有了」。言猶在耳,可誰能料到,僅僅過了4個多月,章本人就出了問題。
從2000年開始,由江蘇省省長、交通廳長和各市市長組成高速公路建設領導小組,統一對全省高速公路規劃、建設管理行使決策權,相繼組建江蘇交通產業集團、江蘇交通控股公司來承擔投資職能高速公路經營管理中心作為投融資及運營管理主體,由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承擔建設職責。
這種體制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效果,江蘇省交通系統的資料說:「新體制運行以來,江蘇省高速公路每年新增近300公里,交通建設投資連續兩年超過200億元。」
但是從人事安排上,盡管「四權」之中的建設權已由省高速公路指揮部來承擔,但省高速公路指揮部副總指揮還是章俊元,章負責常務工作。實際上「事雖分離,但人未分離」。交通系統四大權力,仍幾乎集中在章一人之手。
中國財政協會副秘書長、財科所博導劉尚希曾對媒體評論說,「交通行政部門與負責建設的公司多為母子關系,筋血相連,導致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個人化,個人權力絕對化。這正是腐敗之源」。
1997年以來,全國已有十多位交通廳長相繼落馬,交通系統投資體制政企不分「四位一體」的弊端飽受抨擊。章俊元案再次為這一弊端添加了注腳。
⑤ 高速公路暴利問題,急!!!
暴利率*****
暴利絕對值*****
壟斷程度****
公眾評價惡譽度****
2004年對於中國的高速公路業來說,是暴利如雨的年頭。2004年中國出現了煤、電、油、運前所未有的緊張狀況,隨著煤、電、油的四面著火,全國運力八方告急,公路運輸價格不斷攀升,於是,中國的高速公路業的暴利,再次浮出水面。
據新華社2004年6月30日報道,江蘇省委組織部部長徐國健因賣官被「雙規」,經中共中央批准,免去徐國健的中共江蘇省委常委、委員職務。
據查,徐國健賣官單筆最大收入,是由原江蘇省交通廳廳長章俊元提供的,數額為200萬元。也就是說,一個交通廳廳長的位子值200萬元。
這里有兩個問題存疑:一是一個省交通廳廳長的位子,能值200萬元,那麼,一任交通廳廳長在任得賺多少錢,才能不虧本?至少要賺個五六百萬吧,要不,豈非賠本賺吆喝,白辛苦一場?二是還沒當上交通廳廳長,這200萬元又從何而來?一個國家公務員就是干到死,一輩子能掙到200萬嗎?可見,還沒當上交通廳廳長,章俊元就已經是個大貪官了。
看來,省交通廳廳長的位子的確很值錢,200多萬呢。買別墅買豪車,都夠了。這是中國建國以來,可以查到的、有根有據的、買官賣官出手最闊綽的,一筆成交了的交易。
如果統計一下中國在廳長的職務上倒下的貪官,榜首地位非交通廳廳長莫屬。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省交通廳廳長倒下了一多半。出現這樣的情況,只能歸咎於制度之弊。
關於高速公路業的暴利,讓我們再看一起也是發生在江蘇省的行賄受賄大案。
南京市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一處處長方賢國、偵查員李文宏說:「高速公路建設是典型的資金密集行業,例如滬寧高速公路,每公里造價高達2,400萬元以上,平均每米至少要2.4萬元。」真是寸土寸金呀。
中國的高速公路在以驚人的速度高速發展,總里程已位居世界第二。
2004年,坐地收銀的中國高速公路進入了收獲期。據中央電視台披露,一些高速公路的收費員月薪高達八九千元,超過了國家公務員最高一級的工資。請問,一個從事如此簡單勞動的高速公路的收費員,憑什麼拿這么高的工資?是物有所值嗎?
這個行業在所有的層面上,都具備了暴利行業的特徵。
國家應當盡快調低各種等級的高速公路的收費標准,以降低公路運輸成本,並縮短高速公路的收費年限。中國每年花在物流上的支出,已達到國民生產總值的20%~30%,全球找不到第二個運輸成本如此之高的國家。這樣做既可以改變社會財富的分配不公,又可以降
低通貨膨脹的風險
⑥ 警示教育基地觀後感
[警示教育基地觀後感]作為監獄系統的一名領導幹部,必須時刻注重學習,築牢思想道德防線,防微杜漸,警鍾長鳴,警示教育基地觀後感。 當今社會物慾橫流,人心浮躁,如果不注重學習,不加強道德修養,就會迷失方向。少數領導幹部之所以淪為階下囚,最根本的問題是不注重學習,不注重品行錘煉,導致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蛻變,道德底線失守,禁不住誘惑而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建設廳原廳長徐其耀痛心疾首地懺悔:走到今天,根子就在於放鬆了思想改造。 可見 ,加強主觀世界改造一刻都不能放鬆。要始終堅定理想信念,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和堅持正確的事業觀、利益觀和政績觀,堅定不移地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任何時候、任何環境下都堅持為黨和人民的事業不懈奮斗的理想信念不動搖,把個人的追求和發展與國家的富強、人民的幸福緊密聯系在一起。作為監獄系統的一名領導幹部,必須秉公用權,自覺接受監督,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我本是執法者,是社會正義和人民利益的維護者,現在卻淪為罪犯。如果一切能夠重來,那該多好啊!豹死於皮,虎死於骨,熊死於掌,象死於牙,我死於權和錢省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韓建林,淮安市委原書記趙學鳳的懺悔發人深省。確實,權力是把雙刃劍,在使用權力時要時刻牢記權力來自人民,權力受到法律、黨紀的制約,始終保持敬畏之心,自覺接受各種形式的監督,觀後感《警示教育基地觀後感》。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正確對待組織、制度、群眾和輿論對權力的監督,自覺增強自律意識。做人一世,做官一時,做官必先做人,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始終做到台上台下一個樣,對上對下一個樣,上班下班一個樣。要時刻牢記權力就是責任,堅持在其位、謀其政、負其職、求實效。習慣在監督下工作生活,自覺接受監督,真誠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正確處理好情與法、義與利、公與私和我與人的關系,讓組織監督、制度監督、群眾監督發揮保護作用,真正做到一身正氣,兩袖清風,把人民賦予的權力更好地用來為人民謀利益。作為監獄系統的一名領導幹部,必須清廉自守,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做到守警紀、盡警職、正警風。胡錦濤總書記在中紀委三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要把加強領導幹部黨性修養、樹立弘揚良好作風,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省交通廳原廳長章俊元100-1=0的遲到感悟也再次必須說明了只要廉政問題過不了關就一切等於零。要保持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牢記肩上的責任和使命,樹立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兢兢業業為人民利益勤奮工作,面對問題和矛盾勇於負責,敢於承擔,堅持權力與責任相一致,對上級負責與對群眾負責相一致,言行一致,表裡如一。要堅持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將清正廉潔作為新時代艱苦奮斗精神的重要內涵,清廉自守,公正執法,不為私心所擾,不為名利所累,不為物慾所惑,堅持守警紀、盡警職、正警風,樹立起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
⑦ 徐國健的人物經歷
徐國健,是江蘇省阜寧縣人,曾任江蘇省揚州市、鹽城市委副書記、市長,江蘇省委常委、組織部長等職。2003年11月20日,阜寧中學80周年校慶,徐國健還為母校題了詞。徐曾在揚州、鹽城工作,調任省委組織部長之前,徐國健曾擔任鹽城市委書記。 1994年12月,經中共江蘇省委第九屆一次會議選舉,徐國健擔任省委組織部長。但江蘇省委一份資料顯示,徐擔任江蘇省委組織部長的8年時間里,前3年並非省委常委。 曾與徐共事過的原鹽城市長徐其耀,後調任江蘇省建設廳擔任廳長。2003年11月3日,經法院審理認定,徐其耀在1992年至2000年7月間利用擔任鹽城市市長、省建委主任、省建設廳廳長的職務便利,先後46次索賄人民幣380.55萬元、美元1.5萬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王益民,出生在黃海邊一個貧苦的鹽民家庭,從小就有著強烈的出人頭地願望:往上爬,當大官。參加工作後,他步步高升,先後任建設銀行銀川分行副科長,副行長、行長,華夏銀行南京分行行長,江蘇省絲綢集團董事長,江蘇省國信集團董事長。
在華夏銀行南京分行行長的任上幹了數年,王益民自我感覺良好,覺得應該提拔了。眼瞧著幾個不如自己的分行長都升上去了,自己還原地不動,他不由牢騷滿腹,怨氣沖天。
2000年初,一個偶然的機會,王益民結識了時任江蘇省委組織部部長徐國健的兒子徐揚,便像麥芽糖似的粘了上去,並通過徐揚順利地搭上了徐國健。
王益民使出渾身解數巴結徐國健,經常往徐家跑,送這送那,從而博得了徐的歡心,進入了他的小圈子。王益民從華夏銀行跳槽時,徐國健曾允諾讓他到有上百億元國有資產的省國信集團擔任「一把手」,由於種種原因,結果卻進了省絲綢公司。對此,王益民很不滿意,但他把埋怨藏在心底,表面上對徐更加熱情,並不斷加大感情投入。徐國健喬遷新居時,他抓住時機,讓別人出錢買了一套2萬多元的沙發以自己的名義送上。此外,他還在某賓館包了一間房,專門陪徐在此吃喝打牌。討好終得好,一年後,王益民終於如願。
調入國信集團不久,王益民得隴望蜀,還想將職務往上升。他仍然把寶押在徐國健身上,在關鍵時刻,堅決站在徐的一邊,以示忠誠。2004年初,省交通廳原廳長章俊元因受賄案發被查,徐國健為掩蓋自己與章之間的經濟問題,將王益民叫至家中,取出3000美元,要其設法交給章在英國讀書的兒子。他二話沒說,當即答應,並討好說:「部長真好,章俊元出事了,還給他錢!」此外,他還為徐國健出謀劃策,對抗組織調查,建議徐:「如有人找你的話,你就什麼都不要說,到時候我也可以幫著你說話,把事情說圓。」
2004年6月3日,徐國健的嚴重經濟問題終於暴露,被中央紀委立案調查。靠山倒了,王益民懵了。此時此刻,他想的卻不是「知心朋友」徐國健,而是那個垂涎已久的副省級官位。他天真地想,這個時候如果站出來揭發舉報徐國健,立下功勞,博得上面的好感,得到認可,升遷說不定還是有希望的。
⑧ 章俊元的經歷
1988年11月,章俊元出任江蘇省交通廳材料財務處副處長。
1992年8月~1996年9月期間擔任財務處處長。
1996年9月,章晉升為江蘇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黨組成員。
1997年6月,尚未剝離出交通廳的江蘇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運作旗下寧滬高速公路去香港上市,其間身為副廳長的章所起作用不言而喻。2000年年中,江蘇省交通控股政企分離,同年8月,章調任該公司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4個月後,交通控股旗下寧滬高速成功登陸A股市場。
2001年1月,章便調任江蘇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同年3月,章兼任另一從交通廳剝離的企業——江蘇交通產業集團——董事長;
2001年6月,章被任命為江蘇省交通廳廳長,從而成為黨、政、財三權在握的絕對一把手,直至這次出事。
⑨ 中共歷史上查處了哪些大的貪官寫明哪一年,什麼職務,金額多少!
·顧裕尚 最高人民法院辦事員,1950年以索賄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8850元。
·劉紹傑 綏遠省薩拉齊縣副縣長,1951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
·工志達 綏遠省托克托縣縣長,1951年以貪污罪判無期。
·易吉光 武漢副市長,腐化,浪費2.2萬元,私用公款8千元,1951年撤職、開除黨籍。
·薛崑山 北京畜產公司副處長,52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23億元(折今23萬元)。
·宋德貴 公安部處長,1952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6.4億元(折今6.4萬元)。
·劉青山 石家莊副書記,1952年以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貪1.84億元(折今1.84萬元)。
·張子善 天津專員,1952年以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貪1.94億元(折今1.94萬元)。
·陳居洪 貪污判死
·左洪濤 廣東省府秘書長,三反運動中違法亂紀,1952年2月撤職。
·劉錫驥 南昌稅務局,貪污,1952年判死。
·王 磊 商業部部長,1980年在飯店吃飯付費不足受到中紀委批評辭職。
·楊義邦 化工副部長,1982年涉嫌受賄使國家損失48萬美元免職。涉嫌受賄款不明。
·余鐵民 上海市委辦公廳副主任,1986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3.2萬元。
·沈 圖 民航總局局長,1987年因以權謀私免職。
·洪清源 安徽省委秘書長,1987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4萬元。
·倪獻策 江西省長,1987年以徇私舞弊罪判2年。涉案款600萬元。
·楊匯泉 湖南省副省長,1989年因涉嫌違紀被人大代表投票罷免。
·托乎提·沙比爾 新疆政府副主席,1989年因受賄免職。涉嫌款2萬元。
·羅雲光 鐵道部副部長,1990年因受賄立案偵查,自首免刑責。涉嫌款0.6萬元。
·孫晉美 北海艦隊航空兵副司令員,少將,1990年因涉嫌受賄逮捕。罪款不明。
·韓福才 青海省人大副主任,1991年以受賄罪判8年。罪款4萬元。
·張辛泰 鐵道部副部長,1992年以受賄罪判3年緩3。罪款3萬元。
·陳傳柏 昆明卷**廠長,1992年外逃美國。涉嫌款1600萬元。
·董明玉 河南服裝進出口公司總經理,1993年涉嫌捲款外逃美國。涉嫌款不明。
·李效時 國家科委副主任,1994年以受賄罪貪污罪判20年。罪款7萬元。
·祝文清 上海盧灣區副區長,1994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14萬元。
·戴天敏 國際投資銀行湖南省分行長,1994年以受賄罪判死刑。罪款75萬元。
·郭子文 中國煤炭銷售公司總經理,1994年以受賄投機倒把罪判死。罪款156萬元。
·閻建宏 貴州計委副主任,1994年以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罪判死伏法。罪款473萬元。
·劉佐卿 黑龍江省石油公司原總經理,1994年外逃美國。涉嫌款1億元。
·馬烈孫 寧夏政協副主席,1994年以唆使殺人罪判15年。
·石仁富 四川瀘州市大中專招生辦副主任,1994年因受賄判死伏法。罪款75萬元。
·平義傑 河北省高法院長,1995年因違紀免職。
·陳水文 湖北副省長,1995年因違紀免職。
·郭政民 貴州公安廳長,1995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0萬元。
·陳 建 北京市委辦副主任,1996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15萬元。
·薛景文 吉林總工會副主席,1995以貪污罪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5萬元。
·史燕青 深圳蛇口石化公司業務部副經理,1995以貪污罪判死緩。罪款250萬元。
·鄧 斌 無錫新興公司總經理,1995年以受賄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264萬元。
·何自忠 雲南德宏州政協主席,1995年以挪用公款罪判10年。罪款270萬元。
·王建業 深圳計劃局處長,1995年以貪污、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1099萬元。
·於志安:武漢長江動力公司董事長,1995年外逃菲律賓。涉嫌款1億元。
·王寶森:北京市副市長,1995年因經濟問題畏罪自殺。涉嫌款3.0025億元。
·邵松高 38集團軍政委,少將,1996年以貪污罪受賄罪判12年。罪款不明。
·李連維 甘肅機械工業廳廳長,1996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21萬元。
·歐陽德 廣東省人大副主任,1996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53萬元。
·胡建學 山東泰安市委書記,1996年以受賄罪判死刑改死緩。罪款62萬元。
·周北方 北京首鋼控股(香港)公司董事長,1996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048萬元。
·趙國利 遼寧錦州市開發區公安副局長,1996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2019萬元。
·閉東晨 五礦雲南分公司副經理,1996年外逃。涉嫌款5000萬元。
·邊少斌 民航總局副局長,1997年因受賄免職。涉嫌款30萬元。
·韋澤芳 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7年以受賄罪判5年。罪款6萬元。
·靳建輝 陝西民政廳廳長,1997年以受賄罪判9年。罪款7.9萬元。
·金鑒明 貴州對外經協辦主任,1997年以受賄罪貪污罪判無期。罪款11萬元。
·黃紀誠 北京政協副主席,1997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22萬元。
·朱振江 河南鶴壁市市長,1997年以受賄罪判2年。罪款23萬元。
·曾錦城 河南周口地區專員,1997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24萬元。
·劉洪熙 青島開發區副主任,1997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36萬元。
·鐵 英 北京市人大副主任,1997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43萬元。
·黃世戰 常州市監獄長,1997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43萬元。
·陳銘 北京電子動力公司總經理,1997年以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罪款575萬元。
·陸海鶯 雲南證券公司總經理,1997年外逃美國。涉嫌款8000萬元。
·於 飛 廣東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因以權謀私免職。
·李恩潮 廣西紀委書記,1998年因違紀免職。
·魯家善 交通銀行副行長,1998年以受賄罪判3年緩3。罪款9萬元
·馬紅妹 廣東汕尾市長,1998年以貪污罪受賄罪判8年。罪款10萬元。
·楊善修 河南安陽市長,1998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16萬元。
·姜殿武 河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17萬元。
·潘宜樂 廣西高院副院長,1998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25萬元。
·劉宜清 工商行湖南分行行長1998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47萬元。
·陳希同 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1998年以貪污玩忽職守罪判16年。罪款56萬元。
·金天保 廣州海監局局長,1998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82萬元。
·朱勝文 哈爾濱市副市長,1998年以受賄罪財產不明罪判17年。罪款93萬元。
·辛業江 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以受賄罪判5年。罪款193萬元。
·張德元 湖南國際信託公司董事長,1998年以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290萬元。
·張斌昌 蘭州鋼鐵公司總經理,1998年以貪污罪受賄罪判死緩。罪款374萬元。
·戚火貴 海南東方市書記,1998年以受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死刑伏法。罪款126 1萬元。
·岑煥仍 廣東恩平市鎮長,1988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761萬元。
·周華孚 人保公司河南公司總經理,1998年以受賄挪用公款罪判無期。罪款5933萬元。
·常 征 貴州省政協副主席,1999年以受賄罪判3年緩3。罪款7萬元。
·錢棣華 大慶市人大主任,1999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20萬元。
·孟慶平 湖北省副省長,1999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24萬元。
·滿光宗 青海公安廳處長,1999涉嫌受賄自殺身亡。涉嫌款30萬元。
·張光漢 青海公安廳副廳長,1999涉嫌受賄自殺身亡。涉嫌款32萬元。
·徐炳松 廣西自治區副主席,1999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55萬元。
·孫小虹 雲南省高法院長,1999年因違紀免職。涉嫌款64萬元。
·陳同慶 廣東湛江市委書記,1999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12萬元。
·劉同信 青島市城陽區糧食局長,1999年以貪污罪判死緩。罪款190萬元。
·褚時健 雲南紅塔煙草集團董事長,1999年以貪污罪判無期。罪款2300萬元。
·謝鶴亭 廣東天龍集團董事長,1999年以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罪款990萬元。
·李乘龍 廣西貴港市副市長,1999年以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1060萬元。
·黃發祥 重慶豐都縣國土局長,1999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207萬元。
·鄭榮芳 廣東恩平副市長,1999以貪污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353萬元。
·羅慶昌 雲南省旅遊公司董事長,1999年外逃美國。涉嫌款3385萬元。
·鄭勝庭 河南糧油進出口公司總經理,1999年以挪用貪污罪判16年。罪款8127萬元。
·伍連貴 江門市貴聯集團總經理,1999以詐騙罪判死伏法。罪款9000萬元。
·董虎臣 建行廣東行長,1999年以玩忽職守受賄罪判13年。罪款1.03億元。
·羅 斌 廣東佛山石灣區財政局科長,1999年涉嫌貪污在逃。涉嫌款1.56億元。
·丁 嵐 中行北京勁松分理處主任,1999年外逃泰國押回。涉嫌款1.95億元。
·朱 川 遼寧省副省長,2000年因違紀受黨紀處分。
·陳 忠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司令,2000年因違紀免職。
·周文吉 寧夏政協副主席,2000年因以權謀私免職。
·王樹文 山東日照市委書記,2000年以受賄罪判1年緩1。罪款1萬元。
·王式惠 重慶市政協副主席,2000年因玩忽職守免職。涉嫌款5萬元。
·滕國榮 江西國稅局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7年。罪款12萬元。
·王占成 江蘇省建材公司總經理,2000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15萬元。
·李 軍 廣東商檢局書記,2000年以受賄罪判12年。罪款28萬元。
·王德法 海口市檢察院副檢察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18年,罪款30萬元。
·祝友文 南新鄉市委書記,2000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37萬元。
·杜金土 杭州交通路橋處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40萬元。
·李大強 湖北副省長,2000年因受賄免職開除。涉嫌款40萬元。
·焦曉志 丹東市體改委副主任,2000年以受賄挪用罪判15年。罪款50萬元。
·陳 曉 安徽電子集團公司總經理,2000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50萬元。
·陳立鈞 舟山海關關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52萬元。
·崔學宏 江蘇省民航局局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16年。罪款64萬元。
·吳文英 紡織總會會長,2000年因違紀免職。涉嫌款89萬元
·周建國 浙江溫嶺市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00萬元。
·徐鵬航 國防科工委副主任,2000年因違紀免職。涉嫌款113萬元。
·楊前線 廈門海關關長,2000年以受賄罪放縱走私罪判死刑。罪款141萬元。
·潘寶才 江蘇南通副市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74萬元。
·佘國信 廣西財政廳廳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89萬元。
·歐陽松 湖南工商局局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249萬元。
·鞠建太 北京當代世界出版社副社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死改死緩。罪款327萬元。
·陳國榮 中行福建省行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500萬元。
·胡長清 江西省副省長,2000年以受賄罪判處死伏法。罪款713萬元。
·鄭道訪 四川交通副廳長,2000年以受賄財產不明罪判死伏法。罪款903萬元。
·吳耿岳 廣西陸川縣副縣長,2000年以受賄行賄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950萬元。
·劉中山 四川交通廳廳長,2000年以貪污、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300萬元
·王可像 廈門公安局處長,2000年以受賄偷稅罪判死緩。罪款1856萬元。
·程元德 有色金屬總公司西北公司總經理,2000年以貪污罪判死緩。罪款3175萬元。
·位保國 浙江邊防總隊政委,2000年以走私貪污罪判20年。罪款 3500萬元。
·成克傑 人大副委員長,廣西區主席,2000年以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4109萬元。
·周長青 西安市機電公司總經理,2000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5115萬元。
·謝炳峰 中行佛山南海支行信貸員,2000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5250萬元。
·關 偉 建行北京某分理處副主任,2000年以挪用公款罪判無期。罪款1億元。
·葉季湛 廈門工商行長,2000年以受賄走私偷稅罪判死伏法。罪款1.0441億元。
·鄧寶駒 深圳市沙井信用社主任,2000年以職務侵佔罪判15年。罪款2.3億元。
·金德琴 中信公司副董事長,2000年以挪用公款罪判無期。罪款2.7億元。
·錢 宏 上海康泰公司董事長,2000年從巴拿馬押回。涉嫌款 5億元。
·許運鴻 浙江省副省長,2000年以濫用職權罪判10年。罪款11.97億元。
·蕭洪彬 上海大東江公司董事長,2000年以非法經營罪公訴審理。涉嫌款62.2660 億元。
·陳衛新 浙江富陽市交通局長,2001年以受賄罪判11年。罪款25萬元。
·李三元 江蘇省體改委主任,2001年以受賄罪判11年。罪款25萬元。
·查克明 華能公司副董事長,2001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50萬元。
·王樂毅 海關總署副署長,2001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56萬元。
·張昆桐 河南交通廳廳長,2001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80萬元。
·孫炎彪 浙江台州市市長,2001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30萬元。
·肖作新 安徽阜陽市長,2001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50萬元。
·耿永祥 杭州海關關長,2001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80萬元。
·李紀周 公安部副部長,2001年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判死緩。罪款613萬元。
·慕綏新 沈陽市市長,2001以受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死緩。罪款931萬元。
·程三昌 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長,2001年外逃紐西蘭。涉嫌款1000萬元。
·汪 峰 廣東南海市口岸辦副主任,2001年以貪污挪用罪判無期。罪款2738萬元。
·馬向東 沈陽市副市長,2001年以貪污罪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2268萬元。
·姬勝德 總參二部部長,少將,2001年以受賄貪污挪用罪判死緩改無期。罪款310 5萬元。
·陳 新 重慶工行九龍坡會計,2001年以貪污挪用罪判死伏法。罪款4000萬元。
·葛亞欣 建行常州分行部經理,2001年以貪污受賄挪用罪判死伏法,罪款4992萬元。
·金鑒培 湖北省駐港辦事處主任,2001年以挪用公款罪判死刑伏法。罪款1.928億元。
·馬江平 工行鄭州某分理處主任,2001年以貪污挪用罪判死緩。罪款2億元。
·鄭光迪 交通部副部長,2002年以受賄罪判5年。罪款9萬元。
·張二辰 河北省石家莊市長,2002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44萬元。
·王樂毅 海關總署副署長,2002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56萬元。
·石兆彬 福建省委副書記,2002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60萬元。
·李向雷 廣東交通廳副廳長,2002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63萬元。
·劉知炳 廣西政府副主席,2002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83萬元。
·俞芳林 廣西欽州市委書記,2002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204萬元。
·馬其偉 湖南交通廳副廳長,2002年以受賄罪判死緩改無期。罪款237萬元。
·吳 彪 寧波發展信託總經理,2000年以貪污受賄罪判死02改死緩。罪款275萬元。
·朱小華 光大公司董事長,2002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406萬元。
·褚之田 廣西交通廳書記,2002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423萬元。
·陳志清 人行青海分行國庫處主辦人,2002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549萬。
·秦昌典 重慶市人大副主任,2002年以玩忽職守罪判6個月緩刑1年。罪款8000萬元。
·蔣基芳 河南煙草專賣局長,2002年外逃美國。涉案款2億元。
·程維高 河北省委書記,2003年因違紀免職。
·於 丁 湖南郴州公安局長,2003年以受賄罪私藏槍支罪判死伏法。罪款25萬元。
·周凱東 北京勞教局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30萬元。
·姚康樂 貴州新聞出版局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12年。罪款40萬元。
·麥崇楷 廣東省高法院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106萬元。
·王雪冰 建設銀行行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12年。罪款 115萬元。
·陳耀南 徐州市市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36萬元。
·王金賢 工行湖南分行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19年。罪款169萬元。
·羅發玉 貴州地稅局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202萬元。
·李和中 安徽政法委副書記,2003年以受賄財產不明罪判13年。罪款317萬元。
·田鳳岐 遼寧高法院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330萬元。
·張秀發 湖南郵電局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374萬元。
·張有德 貴州交通廳副廳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16年。罪款400萬元。
·林國悌 湖南機械工業局長,1999年以受賄罪判死03年改死緩。罪款487萬元。
·陳祖吉 湖南省副檢察長,2003年以受賄財產來源不明罪判20年。罪款530萬元。
·蔣艷萍 湖南省建副總,2001年以受賄貪污財產不明罪判死03改死緩。罪款754萬元。
·趙更效 湖南婁底市副市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862萬元。
·王懷忠 安徽省副省長,2003年以受賄財產不明罪判死伏法。罪款998萬元。
·高 嚴 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2003年因涉嫌經濟犯罪失蹤。涉嫌款1000萬元。
·李化學 北京城鄉集團副總經理,2003年以貪污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263萬元。
·叢福奎 河北省副省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700萬元。
·官有仁 廣東發展銀行分行行長,2003年以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2000萬元。
·王利明 建行鄭州支行科長,2003年以詐騙罪判死伏法。罪款2843萬元。
·李 真 河北國稅局局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3781萬元。
·付普照 西安普照公司總經理,2003年從緬甸押回。涉嫌款4035萬元。
·李嘉廷 雲南省長,2003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 5168萬元。
·楊秀珠 浙江建設廳副廳長,2003年外逃美國,涉嫌款2.53億元。
·徐曉軒 福建八閩公司經理,2003年以涉嫌走私罪公訴審理。涉嫌款3億元。
·黃清洲 廣東國投香港分公司副總經理,2003年從泰國押回。涉嫌款13億元。
·余 卉 國泰證券昆明經理,2003年以非法牟利玩忽職守罪判9年。罪款21.9億元。
·童言白 河南高速公路發展公司董事長,2004年外逃澳大利亞。涉嫌款不明。
·閻懷民 江蘇體改委副主任,2004年以受賄罪判無期改18年。罪款44萬元。
·張國光 湖北省長,2004年以受賄罪判11年。罪款57萬元。
·趙成霖 湖北襄樊副市長,2004年以受賄罪判12年。罪款73萬元。
·李興民 安徽亳州市委書記,2004年以受賄罪判12年。罪款60萬元。
·柴王群 雲南省委宣傳部長,2004年以受賄罪判12年。罪款125萬元。
·婁小平 海南高院副院長,2004年以受賄罪財產不明罪判11年。罪款134萬元。
·劉長貴 貴州副省長,2004年以受賄罪判11年。罪款134萬元。
·潘廣田 山東省政協副主席,2004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54萬元。
·趙洪彥 黑龍江組織部副部長,2004年以受賄財產不明罪判15年。罪款376萬元。
·李 信 山東濟寧副市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451萬元。
·劉方仁 貴州省委書記,2004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500萬元。
·王鍾麓 浙江省副省長,2004年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12年。罪款4486萬元。
·林福久 鞍山公安分局長,2004年以受賄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5800萬元。
·鍾武劍 海南橡膠中心批發市場總裁,2004年外逃。涉嫌款5億元。
·陳滿雄 廣東中山市實業公司經理,2004年以挪用公款罪判無期。罪款7.1億元。
·林福久 鞍山公安局分局長,2004年以受賄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5800萬元。
·阿曼·哈吉 新疆區府副主席,2005年以涉嫌受賄公訴受審。涉嫌款不明。
·肖懷樞 蘭州軍區副政委,中將,2005年以涉嫌受賄公訴受審。涉嫌款不明。
·林孔興 華中電力局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37萬元。
·張玉舜 蘭州市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40萬元。
·張 凱 廣東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因收受錢款違紀免職。涉嫌款80萬元。
·劉克田 遼寧副省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12年。罪款132萬元。
·趙增軍 安徽宣城副市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155萬元。
·王慎義 黑龍江綏化市市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189萬元。
·徐裕年 廣東統戰部副部長,2005年以貪污罪判無期。罪款379萬元。
·張宗海 重慶市委宣傳部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423萬元。
·田鳳山 國土資源部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436萬元。
·馬 德 黑龍江綏化市委書記,2005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603萬元。
·韓桂芝 黑龍江省政協主席,2005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702萬元。
·梁 堅 北京市某中心主任,2005年以涉嫌受賄公訴受審。涉嫌款1125萬元。
·張小川 重慶廣電局長,2005年以受賄罪濫權罪判17年。罪款1180萬元。
·高 勇 成都市委宣傳部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667萬元。
·盧萬里 貴州交通廳長,2005年以貪污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2500萬元。
·劉金寶 中行副董事長,2005年以貪污罪判死緩。罪款3022萬元。
·周正平 上海某銀行部經理,2005年以受賄罪判12 年。罪款1.095億元。
·牛和恩 廣東交通廳廳長,2005年以玩忽職守受賄罪判13年。罪款1.154億元。
·厲建中 航天一院院長,2005年以貪賄挪用公款罪判無期。罪款1.635億元
·高 山 中行哈爾濱支行長,2005年外逃加拿大。涉案款10億元。
·呂德彬 河南省副省長,2005年以殺人罪判死刑伏法。
·李 信 山東濟寧市「下跪」副市長,2005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451萬元。
·馬 德 黑龍江綏化市委書記,2005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603萬元。
·胡楚壽 中國農行副行長,2006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635萬元。
·於大路 中國農行副行長,2006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800萬元。
·溫夢傑 農業銀行北京分行處長,2006年以受賄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505元。
·石發亮 河南省交通廳廳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900萬元
·劉志祥 武漢鐵路分局長,2006年以故意傷害貪污受賄罪判死緩。罪款3000萬元。
·李榮興 勝利油田大明公司總裁,2006年以貪污受賄罪判死緩。罪款4191萬元。
·羅耀星 廣東省疾控中心免疫所所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118萬元。
·覃志新 中國銀行海南分行副行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受4000萬元。
·劉志華 北京市副市長,2006年因經濟問題免職開除審查。涉嫌款不明。
·侯伍傑 山西省委副書記,2006年因受賄罪判11年。罪款88萬元。
·王興堯 安徽交通廳廳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10年。罪款100萬元。
·章俊元 江蘇交通廳廳長,2006年以受賄行賄罪判20年。罪款318萬元。
·丁鑫發 江西省高檢檢察長,2006年以受賄挪用公款罪判17年。罪款385萬元。
·張恩照 建設銀行行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15年。罪款400萬元。
·吳振漢 湖南高院院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607萬元。
·徐國健 江蘇省委組織部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640萬元。
·楊世洪 武漢公安局長,2006年以貪污受賄挪用罪判死緩改無期。罪款682萬元。
·雷淵利 湖南郴州副市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900萬元。
·羅耀星 廣東疾控中心所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1118萬元。
·溫夢傑 農行北京行處長,2006年以受賄貪污罪判死伏法。罪款1505萬元。
·李達昌 四川副省長,2006年以濫用職權罪判7年。罪款3200萬元。
·李友燦 河北外經貿廳副廳長,2006年以受賄罪判死伏法。罪款4700萬元。
·王守業 海軍副司令員,中將,2006年以貪污濫用公款罪判無期。罪款1.6億元。
·李家祥 工行海南行部主任,2006年以受賄罪判13年。罪款4.0275億元。
·余振東 中行開平行長,2006年以貪污挪用罪判12年。罪款40億元。
·邱曉華 國家統計局長,2007年因違紀腐化重婚免職開除移送司法機關。涉嫌款不明。
·宋平順 天津市政協主席,2007年涉嫌貪賄自殺身亡後開除。罪款不明。
·孫鶴齡 農業部財政司司長,2007年以受賄濫權罪判8年。罪款488萬元。
·陳羅榮 海南省煙草專賣局局長,2007年以受賄挪用公款罪判死緩。罪款620萬元。
·荊福生 福建省委宣傳部長,2007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767萬元。
·何閩旭 安徽副省長,2007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841萬元。
·王昭耀 安徽省委副書記,2007年以受賄財產不明罪判死緩。罪款1354萬元。
·李寶金 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2007年以受賄挪用公款罪判死緩。罪款1400萬元。
·王有傑 河南人大副主任,2007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1524萬余元。
·陳良宇 政治局委員,上海書記,2007年以受賄玩忽職守罪判18年。罪款11.8239 億元
·杜世成 青島市長,2008年以受賄罪判無期。罪款626萬元。
·王武龍 江蘇人大副主任,2008年以受賄罪判死緩。罪款68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