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日本國家政府官職名是怎樣排的
根據日本憲法規定,「行政權屬於內閣」。所謂「內閣」,是指由內閣總理大臣和其他分管各省廳(部委)的大臣組成的「合議體」。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即首相,是內閣的首長和政府的首腦,控制著龐大的國家行政機構。內閣總理大臣還有權提名最高法院長官(院長),以影響司法機構。
在內閣中設置內閣官房,是內閣直接輔佐首相的機關,被稱為「日本的白宮」。內閣官房設官房長官一名,由總理大臣任命,為國務大臣之一,一般是總理大臣一派的主要成員,也是總理大臣最親信的人士。內閣官房長官統轄內閣官房事務,同時下設內閣官房副長官3人,秘書官、內閣參事官、內閣總務官和內閣情報官等,均由內閣官房長官任命。
除內閣官房外,日本內閣還設有內閣府、外務省、經濟產業省、財務省、法務省、文部科學省、防衛廳、國家公安委員會、宮內廳等省廳。這些省廳的最高領導人稱為大臣或長官,即相當於我國政府的各部部長。
以外務省為例,最高首長是外務大臣。大臣下設大臣官房、綜合外交政策局、亞洲大洋洲局、北美局、歐洲局、國際情報局等11個省內單位,還有駐外使領館和外務省研修所等。外務大臣下有副大臣2名、外務政務官3人,外務事務次官1人、外務審議官2人,這些都屬「副部級」幹部。下屬各局設有局長、參事官和調查官等。局之下是「課」,例如「中國課」,課長並不是我們常說的「科長」,而是相當於我國的「處長」。「課」是日本中央行政機關里最小的行政單位
B. 日本城市等級是如何規定的
日本全國共分為47個管轄區:一都、一道、二府和43縣,
這一層的行政劃分被統稱為都、道、府、縣。
一都是東京都,是日本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
一道是北海道;
二府是京都府和大阪府,是關西的歷史和經濟中心地帶;
43個縣則相當於我國的省。除北海道之外,都、府、縣以下分成兩個系統:一個是城市系統,另一個是農村
系統,有郡(地區)、町(鎮)和村。日本是縣大市小。所謂「省」,相當如中國國務院下屬的「部」,如「外務省」相當於「外交部」。
這個詞是源於中國元朝時的政府機構的劃分,中國的行政區劃上的「省」是其意義的延伸,例如「江南省」原意是「管理江南地區的行政機構」,後來就用其來表示這個地區了。
C. 日本的行政區劃及級別是什麼
1、都、道、府、縣。
2、支廳(部分地區設立)。
3、郡(虛級)、市(以及政令指定都市、中核市、特例市)、特別區。
4、町、村、區(政令指定都市的區)。
一級行政區
日本的都、道、府、縣是平行的一級行政區,直屬中央政府,都擁有自治權。全國分為1都(東京都)、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京都府)和43個縣(日本中央政府部門叫「省」,比如「厚生勞動省」等),下設市、町、村。
其辦事機構稱為「廳」,即「都廳」、「道廳」、「府廳」、「縣廳」,行政長官稱為「知事」。一級行政區下設若干個市、町、村。其辦事機構稱「役所」,即「市役所」、「町役所」、「村役所」,行政長官稱為「市長」、「町長」、「村長」。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日本行政區劃
D. 日本的行政區劃
截止到2020年4月,日本的行政區劃為都、道、府、縣(相當於中國的省級行政區),下設市(相當於中國的縣),町(相當於中國的鄉鎮),村(相當於中國的行政村)。
日本的都、道、府、縣是平行的一級行政區,直屬中央政府,但各都、道、府、縣都擁有自治權。全國分為1都(東京都:Tokyo)、1道(北海道:Hokkaido)、2府(大阪府:Osaka、京都府:Kyoto) 和43個縣(省),下設市、町、村。
其辦事機構稱為「廳」,即「都廳」、「道廳」、「府廳」、「縣廳」,行政長官稱為「知事」。每個都、道、府、縣下設若干個市、町(相當於中國的鎮)、村。其辦事機構稱「役所」,即「市役所」、「町役所」、「村役所」,行政長官稱為「市長」、「町長」、「村長」。
(4)日本行政級別擴展閱讀
日本的政府
在日本,內閣為最高行政機關,對國會負責。由內閣總理大臣(首相)和分管各省廳(部委)的大臣組成。內閣總理大臣由國會提名,天皇任命,其他內閣成員由內閣總理大臣任免,天皇認證。
戰後日本實行「政黨政治」,代表不同階級、階層的各種政黨相繼恢復或建立。目前主要政黨有:執政的自民黨、公明黨;在野的民主黨、日本共產黨、社民黨等。
司法權屬於最高法院及下屬各級法院。採用「四級三審制」。最高法院為終審法院,審理違憲和其他重大案件。
E. 日本政府分哪些級別
在日本 縣是一級行政區劃 下轄市 町 村
F. 日本行政部門如何劃分等級
日本全國共分為47個管轄區:1都、1道、2府和43縣,這一層的行政劃分被統稱為都、道、府、縣,與我國的省及直轄市的行政區劃等級類似。1都是東京都,是日本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1道是北海道;2府是京都府和大阪府,是關西的歷史和經濟中心地帶;43個縣則相當於我國的省。除北海道之外,都、府、縣以下分成兩個系統:一個是城市系統,有市、町(街)、丁目(段)、番地(號);另一個是農村系統,有郡(地區)、町(鎮)和村。因此,在日本是縣大市小,所以千萬別以為神奈川縣知事(縣長)的官兒比橫濱市長小。
日本全國還大概分成幾個大的地區,如「關東」、「東北」、「信越」、「北陸」等,東京屬於「關東」地區,新澙縣則屬於「信越」地區。這幾個地區中還有一個叫「中國」的地方,包括廣島、山口
等5個縣。這個「中國」地區有個新聞社名叫「中國新聞社」,經常和我們國內的「中國新聞社」(中新社)搞混,所以派駐日本的中新社記者們往往在介紹自己時需要多費一點口舌。
G. 日本的地方行政區域劃分是什麼
日本的行政級別分為:都、道、府、縣,4個級別,共有「1都1道2府43縣」。
其中,都=東京都、道=北海道、府=京都府、大阪府。
日本的「縣」相當於中國的「省」,下設「市、町、村」3級。
43縣分別為:青森県、岩手県、宮城県、秋田県、山形県、福島県、茨城県、栃木県、群馬県、埼玉県、千葉県、神奈川県、新潟県、富山県、石川県、福井県、山梨県、長野県、岐阜県、靜岡県、愛知県、三重県、滋賀県、兵庫県、奈良県、和歌山県、鳥取県、島根県、岡山県、広島県、山口県、徳島県、香川県、愛媛県、高知県、福岡県、佐賀県、長崎県、熊本県、大分県、宮崎県、鹿児島県、沖縄県
H. 請問目前日本公務員的行政級別體系是怎樣的
根據 1948年 《國家公務員法》和《地方公務員法》規定:中央設「人事院」,地方設「人事委員會」或「公平委員會」,內閣各省廳設「內閣人事院」等專門管理機構。人事院是中央行政管理機關,是公務員系統中決策性的人事機關,是內閣的輔助機構之一,掌管國家公務員的考試、任免、級別、薪金、進修、懲戒等事務,並監督公務員的工作。它具有準立法權,還有審查或裁決各行政組織對公務員不正當處分的准司法權。人事院下設事務總局,總局下設 5個職能局。人事院還附屬5個委員會和1個研修所,並在全國設有8個地方事務局和1個事務所,代表人事院指導地方政府的人事管理活動。
(1)中央與地方公務員分別管理。國家公務員由中央人事院統一管理,人事院對內閣具有相對獨立性,掌管和調整職員的級別、考試、任免、報酬、進修、懲戒等人事行政事務,並擁有準立法權和准司法權。它有權就人事問題直接向國會、內閣提出工作報告和建議。地方公務員則由各地方自治體的人事委員會或公平委員會管理,這些組織以《地方公務員法》為依據,管理地方公務員的有關事宜。中央與地方人事機構都有各自嚴密、合理的組織,各司其職,而非隸屬關系,其許可權范圍十分明確。但地方人事機構可就技術問題,請求人事院有關部門予以協助和指導;而人事院所實施的制度則給地方人事機構以影響。
(2)實行以職階制為基礎的人事行政基本制度。職階制是官職的等級制。1950年公布《國家公務員職階製法》指出職階制是根據職務的種類、復雜性和責任大小把官職加以分類整理的計劃措施。職階制吸收了美國的職位分類經驗,經過長期籌劃而成。但因日本仍存在著「終身僱用制」和「年功序列制」,加上日本公務員在知識技術上訓練不足,尚不能像美國文官那樣在不同職位間移動;同時職階制過於簡單,有違《國家公務員法》的規定,因而尚未全面實施。
(3)各項公務員制度規范化、法制化。日本政府不斷改革和完善各項具體公務員制度,形成了一套比較規范的公務員制度體系,並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先後制定關於公務員制度的法律、政令和規劃有40多種,有效地保證了公務員管理的科學化和效率化。
(4)各級公務員實現知識化和年輕化。一般職公務員通過考試擇優錄用,保證了公務員的文化專業水平,同時限制了年齡,使他們在年富力強時承擔重任。
I. 日本行政級別
本全國共分為47個管轄區:1都、1道、2府和43縣,這一層的行政劃分被統稱為都、道、府、縣,與我國的省及直轄市的行政區劃等級類似。1都是東京都,是日本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1道是北海道;2府是京都府和大阪府,是關西的歷史和經濟中心地帶;43個縣則相當於我國的省。除北海道之外,都、府、縣以下分成兩個系統:一個是城市系統,有市、町(街)、丁目(段)、番地(號);另一個是農村系統,有郡(地區)、町(鎮)和村。因此,在日本是縣大市小,所以千萬別以為神奈川縣知事(縣長)的官兒比橫濱市長小。
日本全國還大概分成幾個大的地區,如「關東」、「東北」、「信越」、「北陸」等,東京屬於「關東」地區,新澙縣則屬於「信越」地區。這幾個地區中還有一個叫「中國」的地方,包括廣島、山口
等5個縣。這個「中國」地區有個新聞社名叫「中國新聞社」,經常和我們國內的「中國新聞社」(中新社)搞混,所以派駐日本的中新社記者們往往在介紹自己時需要多費一點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