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存貨計提跌價准備規定
1、存貨跌價准備 =庫存數量×(單位 成本價-不含稅的市 場價)
計算結果如為正數,說明存貨可變現價值低於成本價,存在損失,就按此數計提存貨跌價准備,如為負數,就不需計提。
2、計提的分錄是: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准備
3、存貨跌價准備賬戶用於核算企業提取的存貨跌價准備。 存貨跌價准備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如由於存貨遭受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於其可變現凈值的差額提取,並計入存貨跌價損失。 簡單的說就是由於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於原成本,而對降低部分所作的一種穩健處理。
2. 計提存貨跌價准備什麼意思(求通俗解釋)
存貨計提跌價准備是企業通常應當按照單個存貨項目計提存貨跌價准備。即資產負債表日,企業將每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其可變現凈值逐一進行比較,按較低者計量存貨。其中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的,兩者的差額即為應計提的存貨跌價准備。
企業計提的存貨跌價准備應計入當期損益。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存貨進行全面清查,如由於存貨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高於可變現凈值的,應按可變現凈值低於存貨成本部分,計提存貨跌價准備。
(2)計提存貨跌價准備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存貨期末按照帳面價值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帳面價值=成本-跌價准備
當期末存貨帳面價值小於可變現凈值時,沒有發生減值,依然按照帳面價值計量,此時帳面價值<可變現凈值。
當期末存貨帳面價值大於可變現凈值時,就要計提減值准備,此時,存貨跌價准備=帳面價值-可變現價值,只要以前沒有提過減值,就是你說的:存貨跌價准備=成本-可變現價值。計提減值後,賬面價值=可變現凈值了。
3. 存貨如何計提跌價
這個要分考試或實際工作中的,操作方法不同。考試的話,一般按下面的方法。
1、存貨跌價准備 =庫存數量×(單位 成本價-不含稅的市 場價)
計算結果如為正數,說明存貨可變現價值低於成本價,存在損失,就按此數計提存貨跌價准備,如為負數,就不需計提。
2、計提的分錄是: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准備
3、存貨跌價准備賬戶用於核算企業提取的存貨跌價准備。 存貨跌價准備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如由於存貨遭受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於其可變現凈值的差額提取,並計入存貨跌價損失。 簡單的說就是由於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於原成本,而對降低部分所作的一種穩健處理。
4. 關於存貨跌價准備會計分錄
存貨跌價准備=庫存數量×(單位成本價-不含稅的市場價)
計算結果如為正數,說明存貨可變現價值低於成本價,存在損失,就按此數計提存貨跌價准備,如為負數,就不需計提。
具體的會計分錄做法如下:
A商品第一次計提跌價准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存貨減值損失 (成本-可變現凈值)
貸:存貨跌價准備-------A商品 (成本-可變現凈值)
A商品第n次計提跌價准備:(即每一次都要把其賬面價值調整為當期預測市場價值下的價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的差額-「存貨跌價准備」科目原有餘額)
貸:存貨跌價准備-------A商品 (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的差額-「存貨跌價准備」科目原有餘額)
A商品跌價准備的轉回:(當當期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的差額小於「存貨跌價准備」科目原有餘額時。即存貨價值得到一定的恢復)
借:存貨跌價准備-------A商品 (「存貨跌價准備」科目原有餘額-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的差額)
貸 :資產減值損失 (「存貨跌價准備」科目原有餘額-可變現凈值低於成本的差額)
A商品跌價准備的結轉:(分生產經營領用的存貨,銷售的存貨,可變現凈值為零的存貨來不同對待)
生產經營領用的存貨:(領用時一般可以不立即結轉,待期末計提存貨跌價准備時一並調整,下面的是同時結轉的)
借:生產成本 (B材料的賬面金額)
貸:原材料-------B材料 (B材料的賬面金額)
借:存貨跌價准備-------B材料 (B材料相應的存貨跌價准備)
貸:生產成本 (B材料相應的存貨跌價准備)
銷售的存貨:(在結轉銷售成本的同時,結轉相應的存貨跌價准備)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A商品賬面金額)
貸:庫存商品-----A商品 (A商品賬面金額)
借:存貨跌價准備-------A商品 (已計提的存貨跌價准備)
貸:主營業務成本 (已計提的存貨跌價准備)
可變現凈值為零的存貨:(將其賬面余額全部轉銷,同時轉銷相應的存貨跌價准備)
借:管理費用(刨去跌價准備所剩的價值)
存貨跌價准備------A商品 (轉銷相應的存貨跌價准備)
貸:庫存商品------A商品 (轉銷A商品賬面金額)
(4)計提存貨跌價准備擴展閱讀:
存貨跌價准備賬戶用於核算企業提取的存貨跌價准備。
存貨跌價准備(Goods in stock drops in price preparing)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如由於存貨遭受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於其可變現凈值的差額提取,並計入存貨跌價損失。
簡單的說就是由於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於原成本,而對降低部分所作的一種穩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