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資訊 » 去極端化條例
擴展閱讀
現在都用什麼股票軟體 2024-09-23 01:24:58
知識分子的責任 2024-09-23 01:13:25

去極端化條例

發布時間: 2021-05-19 09:38:13

『壹』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規定,極端化的主要表現有幾種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第九條,受極端主義影響,下列言論和行為屬於極端化,予以禁止:

1、宣揚、散布極端化思想的

2、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強迫他人參加宗教活動,強迫他人向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提供財物或者勞務的;

3、干涉他人婚喪嫁娶、遺產繼承等活動的

4、干涉他人與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員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驅趕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員離開居住地的

5、干預文化娛樂活動,排斥、拒絕廣播、電視等公共產品和服務的

6、泛化清真概念,將清真概念擴大到清真食品領域之外的其他領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預他人世俗生活的

7、自己或強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極端化標志的

8、以非正常蓄須、起名渲染宗教狂熱的

9、不履行法律手續以宗教方式結婚或者離婚的

10、不允許子女接受國民教育,妨礙國家教育制度實施的

11、恐嚇、誘導他人抵制享受國家政策,故意損毀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國家法定證件以及污損人民幣的

12、故意損毀、破壞公私財物的

13、出版、印刷、發行、銷售、製作、下載、存儲、復制、查閱、摘抄、持有含極端化內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視頻的

14、蓄意干涉或破壞計劃生育政策實施的

15、其他極端化言論和行為


(1)去極端化條例擴展閱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中列舉出的上述言論和行為具有不可小覷的破壞性影響,它挑撥民族情感、渲染民族情緒、激發民族矛盾、離間民族關系,掀起宗教狂熱、擾亂宗教和諧、破壞宗教政策,對社會秩序的破壞作用極大,嚴重背離了民族宗教發展的歷史趨勢和客觀規律,嚴重違背了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趨勢和客觀規律,與人類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的大趨勢背道而馳,必須予以預防、遏制和消除。

1、要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和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

1)堅決貫徹執行自治區黨委關於民族宗教工作、反恐維穩工作、意識形態工作、去極端化工作的綜合舉措和一整套「組合拳」,從源頭上鏟除宗教極端主義的思想根源和現實根源

2)堅持全面推進依法治疆、建設法治新疆,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准繩,依法做好打擊違法犯罪和對重點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依法維護人民權益,不斷推進新疆治理的法治化進程

2、要堅持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1)不斷鞏固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的良好局面

2)不斷鞏固和發展「三個離不開」的政治局面

3)不斷鞏固和發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可喜成果

4)不斷構建和發展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

5)不斷鞏固和發展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共享共建成果,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樣珍惜民族團結,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民族團結,讓各民族像石榴籽那樣緊緊抱在一起

3、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發揮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1)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

2)堅持政教分離,宗教不得干預行政、司法、教育等國家職能實施

3)堅持政府依法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管理

4)堅持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動權,不斷推進宗教法治化進程

5)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切實做好宗教領域的去極端化工作,防止外毒入侵、排出「體內毒素」,預防、遏制和消除極端化言行

『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讀後感怎麼寫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心得體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已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17年3月29日通過,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該條例對規定了去極端化工作的體制機制,明確了去極端化工作領導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規定了去極端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對有關社會群團組織和公民在去極端化工作中的職責、權利和應盡的義務也在條例中作出了詳細規定。這讓呼圖壁縣各族幹部群眾紛紛點贊,有了條例,「去極端化工作」就更加常態化、規范化、法治化了。

呼圖壁縣縣委統戰部 幹部
韋小強說,「《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的實施,讓我們在開展去極端化工作中有法可依、執法有據。作為統戰去極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讓我們在開展去極端化工作中,更有了底氣,有了信心。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要組織全縣廣大幹部職工群眾開展好去極端化條例的宣傳教育,以更加高昂的氣質,開展去極端化工作。」

「自治區出台了去極端化條例,當中對文化部門的工作職責和義務做了明確規定,讓我們在工作中更加有法可依。」呼圖壁縣文化稽查大隊大隊長韓小剛說,「作為文化稽查大隊,我們將堅決貫徹落實條例加強文化市場監管,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對出版、印刷、發行、銷售等含極端化內容的出版物、音視頻等非法宗教宣傳品和非法宗教網路傳播的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堅決抵禦非法宗教對文化市場的滲透。」

『叄』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規定,極端化的主要表現有幾種

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第九條規定,受極端主義影響,下列言論和行為屬於極端化,予以禁止:

(一)宣揚、散布極端化思想的;

(二)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強迫他人參加宗教活動,強迫他人向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提供財物或者勞務的;

(三)干涉他人婚喪嫁娶、遺產繼承等活動的;

(四)干涉他人與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員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驅趕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員離開居住地的;

(五)干預文化娛樂活動,排斥、拒絕廣播、電視等公共產品和服務的;

(六)泛化清真概念,將清真概念擴大到清真食品領域之外的其他領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預他人世俗生活的;

(七)自己或強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極端化標志的;

(八)以非正常蓄須、起名渲染宗教狂熱的;

(九)不履行法律手續以宗教方式結婚或者離婚的;

(十)不允許子女接受國民教育,妨礙國家教育制度實施的;

(十一)恐嚇、誘導他人抵制享受國家政策,故意損毀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國家法定證件以及污損人民幣的;

(十二)故意損毀、破壞公私財物的;

(十三)出版、印刷、發行、銷售、製作、下載、存儲、復制、查閱、摘抄、持有含極端化內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視頻的;

(十四)蓄意干涉或破壞計劃生育政策實施的;

(十五)其他極端化言論和行為。

(3)去極端化條例擴展閱讀

近年來新疆破獲的多起暴恐案件,無不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新疆政法委書記熊選國告訴鳳凰網,「宗教極端勢力只是借用宗教名義,歪曲宗教教義,目的是進行暴力恐怖活動、製造民族分裂,把新疆從中國分裂出去」。他進一步指出宗教極端勢力具有三個鮮明特點:

一是強烈的政治性,鼓吹「除真主以外,不服從任何政府、任何人」,推翻世俗政權,建立伊斯蘭教法統治的哈里發國家,歪曲宗教信仰為政治綱領;

二是強烈的排他性,惡意發揮、擴大宗教教義中具有排他性的內容,煽動宗教狂熱、激化民族矛盾,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切人都當作「異教徒」,對「異教徒」戲弄、嘲諷、孤立、恐嚇,甚至殘害;

三是強烈的暴力性,即所謂的「聖戰殉教進天堂」,採取暗殺、爆炸、暴亂等反人類的暴恐手段,殘害各族民眾,製造民族對立,推翻政府、分裂祖國。

參考資料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

『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300字筆記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300字筆記,可以圍繞條例的主要內容進行做筆記。例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是新疆首部去極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是依法治疆、建設法治新疆的一項重要立法。

制定《條例》是自治區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疆方略的重大舉措,有利於從法治層面推進去極端化工作,有利於維護新疆社會穩定和實現長治久安總目標。

新疆的民族團結工作面臨著巨大挑戰,做好民族團結工作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更加緊迫。深入開展'三非「專項整治行動,全力以赴'去極端化「,努力破解宗教管理難題。

要深入揭批'三股勢力「反動本質,戳穿'聖戰殉教進天堂「等荒唐謬論,使廣大信教群眾正確掌握民族風俗習慣、正常宗教活動、非法宗教活動、宗教極端活動的界限。

(4)去極端化條例擴展閱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全文共分七章,包括總則、極端化的主要表現等,共52條。

2017年3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0月9日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的決定》修正,新修訂《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