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立功是什麼意思,對被告人有什麼作用
你足說問一下立功是什麼意思。對被告人有什麼作用。立功是指你可以揭法和舉報壞人。那麼你這種情況。就可以減少自己的罪行了。這叫立功。
㈡ 什麼是刑法上的「立功」
立功也是法定量刑情節之一,分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一般立功的表現是:①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注意這里所檢舉、揭發的必須是他人的犯罪行為而不是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並且必須經過查證屬實。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要想立功必須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如果揭發的是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實的,不構成立功,但可以酌情予以從輕處罰。②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
㈢ 什麼是立功,立功該怎麼處罰,我國刑法如何規定的
陳泓宇律師解答: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問題。一、什麼是立功根據刑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分子到案後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的,應當認定為有立功表現。二、立功怎麼處罰對於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注意《刑法修正案八》中刪除了原《刑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即「犯罪後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其主要是考慮到「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規定過於輕縱寬緩,有違罪刑相適應原則。注意,自首加一般立功也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
㈣ 什麼是立功,什麼是重大立功,立功如何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第68條第1款的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立功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的,應當認定為有立功表現。
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等表現。所稱"重大犯罪"、"重點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標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全國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5、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 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㈤ 在監獄里如何立功
1、犯罪分子揭發他人重大罪行,查證屬實的;提供偵破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的;阻止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動的;協助司法機關輯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等突出表現的。
2、附帶指出,前面所說的「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重大罪行」的標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在全國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的案件等情況。
3、犯罪分子犯罪後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要是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現的話,那法官在最後量刑的時候就是要考慮到的,畢竟這屬於法定的量刑情節。雖然要區分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但至少都是要對。
(5)立功擴展閱讀
1、犯罪分子有一般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這里所說的「一般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發並查證屬實的他人罪行屬於一般罪行;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線索並據以偵破的案件屬於一般案件等等。
2、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這里所說的「重大立功」,是指經犯罪分子揭發並查證屬實的他人罪行屬於重大罪行;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線索並據以偵破了重大案件,等等。
㈥ 刑法中的立功是什麼有刑法立功表現怎樣處理
一、刑法中的立功是什麼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行為。對於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所謂立功表現,主要包括下列行為:1.揭發檢舉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較多的一般罪行,經查證屬實的;2.提供重要線索,使司法機關得以破獲其他案件的;3.協助司法機關緝捕其他犯罪分子的。二、刑法立功表現怎樣處理這里所說的犯罪分子是指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是指犯罪分子被捉拿歸案以後,不僅要徹底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還主動揭發其他人的犯罪行為。這是立功的-種表現形式。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所謂查證屬實是指必須經過司法機關查證以後,證明犯罪分子揭發的情況確實屬實。如果經過查證,犯罪分子揭發的情況,不是事實或者無法證明或者不屬於犯罪行為,那麼也不算是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現。立功表現的另一表現形式是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所謂提供重要線索,是指犯罪分子向司法機關提供未被司法機關掌握的重要犯罪線索,即證明犯罪行為的重要事實或有關證人等。這種提供必須是自己知道的,是實事求是的,不能是編造的線索。使案件得以偵破,是指司法機關根據犯罪分子提供的線索,查清了犯罪事實,偵破了案件。對於有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所謂重大立功表現,是相對於一般立功表現而言,主要是指犯罪分子檢舉、揭發他人的重大犯罪行為,如揭發了一個犯罪集團或犯罪團伙,或者因提供了犯罪的重要線索,使一個重大犯罪案件得以偵破。對於多次立功的,也應認為是重大立功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