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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發布時間: 2021-05-20 17:36:14

1. 北京經偵最近發給客戶的告知 今年6月8日兩高一部關於《嚴打集資詐騙專項處置緊急條例》的正文出處是哪

2016年4月27日由國家14個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人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信部、工商總局、住建部、農業部、林業局、商務部、旅遊局)在北京召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當年6月至8月開展全國「非法集資案」專項整治工作。《嚴打集資詐騙專項處置緊急條例》內容:
1、政府為了盡最大努力為近年來受不法犯罪嫌犯集資詐騙禍害的災民挽回經濟損失,特製訂《嚴打集資詐騙專項處置緊急條例》(下簡稱《緊急條例》)。鑒於李總理指示「盤活存量資金,放開民間借貸,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後,各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未相應出台金融監管措施和對民間債權人債權保護措施,為此這幾年所發生的「非法集資詐騙案」需一律改稱為「集資詐騙案」。不宜採用「非法集資」名稱去傷害無辜受害的災民。
2、凡是今年年底之前集資詐騙嫌犯能償還50%借貸資金,經多數受害債權人簽名同意,可暫緩刑事處理判決,准予「取保候審」一年,在一年內還清借貸債務即可免除刑事處罰。
3、已拘捕在案,詐騙借貸金額千萬以上,今年內無法償還50%借貸資金的嫌犯,一律判處「無期徒刑」。之後根據償還債務比例予以逐步減刑。償還借貸一半後可參照(二)款予以「取保候審」。
4、刑事處理決不能取消罪犯債務。必須對詐騙罪犯及其直系家屬建立終生追還所欠債務機制。在詐騙嫌犯未還清債務之前,法院有權始終監控罪犯任何直系家屬的銀行賬號資金—只進不出,首先確保償還受騙債權人的債務。
5、任何已拘捕集資詐騙主犯的公安機關有責任、有義務受理該主犯在其他地區同類型集資詐騙受害人的報案,會同其他地區公安機關偵查清楚全部案情後才移交檢察機關並案起訴。法院拍賣清理罪犯資產、判決返還受害人的債務時必須對受害人一視同仁,平均分配,不允許搞地方保護主義。
6、經偵支隊負責偵查集資詐騙嫌犯的警員務必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依法偵查。嚴禁偵查警員貪贓枉法。凡集資詐騙案受害人發現負責偵查專案警員在偵查期間有貪贓枉法、違法瀆職、包庇犯罪嫌犯等可疑行跡,可向管轄地區人民檢察院申請對該偵查警員立案審查。

2. 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出台後金融辦能參公嗎

非法集資屬於刑事犯罪,涉嫌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建議及時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 非法集資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那麼非法集資有什麼辦法追討呢?案發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成立專案組(或工作組)。按照案件的實際情況組織對非法集資活動的取締和公告的發布工作。對集資群眾身份、集資數額等進行逐筆登記,掌握案件的集資總人數、集資總金額、已返金額和未返金額等情況。專案組對涉案企業(個人)的債權清收、資產保全,以及對涉案資產通過公開拍賣的方式進行變現,用於集資款的清退。專案組根據清理後的剩餘資金,按集資參與者集資額比例,制訂統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則、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實施清退,並以處置報告的形式結束案件善後處置工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 2018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出台了嗎

據報道,1月25日至26日,中國銀監會召開2018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會上相關的負責人表示,相關部門將推動盡快出台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報道稱,會議強調,2018年要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使宏觀杠桿率得到有效控制,金融結構適應性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明顯增強,硬性約束制度建設全面加強,系統性風險得到有效防控。
2018年要著力降低企業負債率,推動企業結構調整和兼並重組,嚴格控制對高負債率企業融資,建立聯合授信和債權人委員會兩項機制,加快不良貸款處置速度,努力抑制居民杠桿率,重點是控制居民杠桿率的過快增長,打擊挪用消費貸款、違規透支信用卡等行為,嚴控個人貸款違規流入股市和房市。
同時大力整治違法違規業務,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六是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做好非法集資案件處置協調,推動盡快出台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七是清理規範金融控股集團,推動加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
希望相關的條例可以早日出台!

5. 《非法集資處罰條例》如何嚴控非持牌機構募資

8月24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當前,非法集資案件高發頻發,擾亂了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影響社會穩定。記者從國務院法制辦獲悉,8月24日由銀監會起草的《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徵求意見稿)》已經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全文公布,公開徵求社會意見。

對此,肖颯認為,該條款對各個非持牌金融機構的募資進行了360度無死角禁止,不利於擴大我國互聯網金融已經走在世界行業的優勢,對於新興融資渠道可能會「誤傷」,建議留有餘地和空間,畢竟「水至清則無魚」。

目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虛擬貨幣」也被納入《徵求意見稿》,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表示,對於以發放虛擬貨幣融資的ICO眾籌項目來說,在不涉及股權交易且有真實的底層項目、經營活動的,較難認定為非法集資行為,仍需調查部門調查後予以確認。

6.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落地,為什麼要嚴打非法集資

在現在可以說非法集資這樣的事情是一件十分嚴重的事情,因為這樣的事情可以說在很多時候會給我們帶來十分大的干擾,對於我們來說自然就是對我們這個社會不好的事情。在現在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落地也就說明了我們國家會嚴重的打擊這樣的行為,對於我們來說自然就是十分好的事情。在現在可以說有很多的騙子也會用這樣的事情去騙取大量的資金。對於一些投資人來說可能自己還被蒙在鼓裡,在很多時候可以說還會讓我們進行多次投資,對於我們來說這樣的行為自然就是十分不好的行為。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這樣的事情對於我們來說自然就是十分好的事情,因為這也就意味著我們很多人的投資行為是會受到保護的,這也就意味著我們的國家會對這樣的行為進行嚴重的打擊。

7. 非法集資處置條例適用泛亞案件的處理嗎

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8.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應向什麼地方反映

8月24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當前,非法集資案件高發頻發,擾亂了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影響社會穩定。記者從國務院法制辦獲悉,8月24日由銀監會起草的《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徵求意見稿)》已經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全文公布,公開徵求社會意見。

設置「行政違法及處置」被業內認為是該《徵求意見稿》一大亮點。肖颯指出,這正好彌補了之前金融領域違法與犯罪界限不清晰,動輒採取刑事立案「強硬手段」的問題,在合法行為與犯罪行為之間,明確了「行政違法及處置」這一緩沖地帶。 《徵求意見稿》提出,單位發起、主導或者組織實施非法集資的,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可以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發起、主導或者組織實施非法集資的,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可以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銀監會認為,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源頭治理是根本,刑事打擊是後續手段。強化行政處理有利於源頭治理,因此,《徵求意見稿》對非法集資行政調查作了明確規定,並在案件移送、協調配合等方面與刑事司法程序作了銜接。 需要指出的是,該《徵求意見稿》對責任分工進行細化,國務院建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負責指導、協調、督促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開展非法集資處置工作。

預防監測、行政處罰等工作下沉到「縣級人民政府」,特別強調應當加強宣傳教育,建立非法集資監測預警機制和舉報獎勵制度,加強廣告監督管理和互聯網信息傳播監督管理工作。發現涉嫌非法集資的廣告,應當及時移送認定,依法查處。

目前該《徵求意見稿》在9月24日前向社會徵求意見,多位法律界人士稱將會提出建設性意見。

9. 如何處置非法集資

只要是涉嫌非法集資就已經犯罪,不管是採用放貸還是其他任何的犯罪手段都要承擔法律責任。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的行為。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的行為。

10. 非法集資哪些需要清退都有哪些相關條例

審判機關應當在審判結束後,將非法集資款退還集資者。由於我國法律嚴格禁止非法集資,非法集資的資金必須在非法集資情況得到處理後返還。

關於處置問題,《條例》規定,經調查認定屬於非法集資的,由處置非法集資主管部門責令非法集資行為人停止非法集資活動;發現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依靠大眾群防群治,引導大眾自覺抵制,積極遠離非法籌資,形成全社會、全行業、全生態鏈防治長期機制,加快消化庫存,堅決控制增量,有效控制變數,全力維持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