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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盈稅

發布時間: 2021-05-26 05:32:20

❶ 國外房產稅如何徵收的你知道嗎

比如日本。
在日本持有房子除了管理相關費用以外,還有稅費需要按時定期繳納。這里每年需要交的房產稅是指房屋和土地的固定資產稅和都市計劃稅,常被簡稱為固都稅(房產稅)。
01 固定資產稅為房產評估價的1.4%。
02 都市計劃稅為房產評估價的0.3%。
也可以簡單的理解為,日本房產每年的固都稅大約是房產售價的0.3%-0.4%。

房產稅怎麼交?日本稅務局會定期向房屋和土地的持有者進行徵收。稅務事務所會郵寄用來繳納房產稅的支付單,一般分為五張。其中有一張是一整年份房產稅的單子,有四張是一整年份房產稅的四次分期,因此可以選擇一年內按照時間四次繳付,也可以直接一次性繳納一年份的。通常來說,為了避免忘記或延遲交稅,很多房產持有者都會選擇一次性交納房產稅。交納房產稅的方法也很簡單,拿納稅單子和現金到便利店或銀行支付即可。

如果房產稅支付延遲,最大可能會產生14.6%的延遲金,並且會收到事務局的催告書。如果一直不交納房產稅,相關人員可能會進行房屋或收入的強制扣押。因此,倘若由於忘記了而沒有交房產稅,最好立刻進行補交,以免損失加大。

❷ 鋪張奢華的乾隆靠什麼維持自己「節儉聖君」的形象

皇帝的「荷包」,令人直接想到的似乎應該是國庫。其實中國的皇權制度中,皇帝的個人用度與國家財政分離是很早的,漢代有少府負責皇室用度,所仰仗的收入來源,是山林川澤之利。此後的歷代中央王朝也基本延續了皇室收支與國家財政分離的制度,橫向比較歐洲及西亞的中央集權君主,這套財政制度相當高明。

但接下來的問題是,皇室收入如何籌措,與國家財政是什麼關系?這個問題與皇權制度是相伴隨的,而且有時對皇權穩定的影響還很大。清作為最後一個帝制王朝,在順治、康熙時期已經確定了定額化原則的國家財政體制,直到太平天國戰前,國家財政都以盡量不增加用度為總體原則。這樣來看,清帝國可能秉持著相當「節儉」的財政原則,事實上,乾隆皇帝就經常這樣自我標榜。但是,如果考慮到有一筆相當巨大的收入在戶部控制之外,這一「節儉」的形象就需要重新考慮了。

賴惠敏教授的新書《乾隆皇帝的荷包》(以下引文僅標頁碼)正是直擊這個隱秘之處。她勾稽出乾隆皇帝最重要的三個皇室收入來源,並說明這些錢的流向,相當程度上刷新了我們對乾隆一朝政治的理解。賴惠敏教授早年師從徐泓教授,研究明代江南的賦役制度,卓有成就。此後轉向研究清代的皇族,多年爬梳清代檔案,用力精勤。如她在後記中所說,因為系統閱讀內務府檔案,才發現皇室的巨額商業收入。尤其是乾隆皇帝,有三個錢袋子來獲得源源不斷的收入,同時維持一個「節儉」的聖君形象。

乾隆皇帝的第一個錢袋子,是皇莊(官莊)。清初皇室就在盛京等處設立若乾田產,由庄頭管理。這些皇莊的收入多供應當地駐軍及內務府人丁,還未直接流入皇帝的口袋。但乾隆年間曾大量查抄官民家產,直接為內務府所有。作者書中所舉出的例子是乾隆五十五年(1790)的承安案。承安本是伊犁錫伯部落領隊大臣,以「玩愒成性」被查抄家產。這其實等於是沒有什麼確實的罪名。查抄承安家產使內務府增加近四十一萬畝土地,而內務府本來控制的皇莊土地不過五十多萬畝。

乾隆皇帝第二個也是最著名的錢袋子,是淮揚鹽商。幾十年前徐泓先生有一篇經典論文專論明後期鹽法之變,認為明末以世襲專利特權換取商人的合作,專賣商人則為了確保壟斷權利,一味與官府勾結,報效官吏的需索。這使得當時最重要的商業資本之經營寄生於政治權勢之上不能獨立(徐泓:《明代後期的鹽政改革與商專賣制度的建立》,1978)。清代繼承了這種竭澤而漁的制度,乃至出現總商,庇護特權商業至於其極,而商人的報效大部分進了乾隆皇帝的腰包。乾隆朝內務府來自鹽務收入,自乾隆三十年以後在一百萬到兩百萬之間,約占鹽課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之間。淮揚鹽商由此做大,發展出一時紅肥綠瘦的淮揚文化,從何炳棣先生到王振忠教授,所論很多,不再冗言了。

前年有部還算火熱的電視劇《大清鹽商》,多少也摸到了些門道。張嘉譯飾演的汪總商怎麼看都像是汪處長,當他追查鹽務侵吞,步步深入時,發現逼得所有人背鍋的正是他的恩主乾隆皇帝。到了這一步,錢去了哪裡,就萬萬問不得了。

乾隆皇帝最後一個不那麼引人注意的錢袋子,居然是稅關。稅關的定額稅收全部交解戶部,所以使人容易忽略其稅收盈餘的去向。實際上,稅關盈餘收入解交內務府,也就變成皇室的收入。各稅關志中經常提及關稅盈餘提解內務府,以及內務府核銷關稅盈餘的問題,稅關要動用盈餘銀兩,還要在內務府核銷。也因此,清代不少稅關監督就出身內務府,如乾隆初任淮安關監督的伊拉齊,正黃旗,以「內務府坐辦堂郎中」身份到任。據說在監督稅關的三年多時間中,「敷政寬和,操行潔白」,甚至還拿出自己的俸祿補貼胥吏,以杜絕他們的貪污(「自捐廉俸,量為優恤」,《續纂淮關統志》卷八)。如此做官,怎麼完成上級交代的收稅任務,並且還能不破產敗家,真的值得廣大幹部學習。

這類情況在清代的稅關志中記錄不少,由於此前香坂昌紀的研究已經指出,作者在書中似乎未再過多引用。不過她特別指出「稅關監督由內務府包衣出任,他們為孝敬皇帝,撙節個人和稅關的衙門開支,將銀兩解交皇帝……添增這些稅目的過程是官員透過奏摺向皇帝請求,並非朝廷官員的協議結果。又因稅關監督均系包衣身份,若發生貪瀆案件,皇帝也採取抄家的手段,將其財產收歸內務府」(111頁)。這一段敘述,已經很能夠令人理解乾隆皇帝統治這個帝國時,在「正大光明」之外的一些奧妙了。

乾隆皇帝每年從關稅獲得的收入,作者估計在六十萬至八十萬兩之間,這筆收入全在戶部的監管之外。不僅如此,被任命為稅關監督的官員,也會因為未達到稅收額度,或者貪瀆,遭到罰俸或查抄家產,這部分收入也進入內務府而非戶部。關稅收入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都進入內務府(474頁)。

作者考察稅關與皇室收入的關系,重點使用的是《宮中硃批奏摺》,我特別注意到她所統計的《各關各年交解內務府盈餘數》(118頁)。從中可見,山海關的收入最多,而張家口與殺虎口的記錄則最連續。殺虎口的記錄能夠看到內務府提解關稅盈餘也有定額化的趨勢。其提解盈餘自乾隆十五年(1750)至乾隆二十三年(1758)均為五千五百兩,從乾隆三十三年(1768)至乾隆五十三年(1788)均為四千兩。因此關稅盈餘提解內務府其實仍可視作一種定額包稅制,稅關監督在解交內務府之外仍有很大的操作空間。

內務府當鋪,其實具有類似的性質。他們以皇權為信用擔保,當然在資本市場中呼風喚雨。這些皇家當鋪的性質,也是所謂發商生息,這是清代官方資本經營的常用手段。這些當鋪的資金來源,除了由內務府撥款外,居然還有資金來自收回八旗經營之當鋪。簡親王德沛經營官營當鋪三座,總資本將近白銀五萬兩,因經營不善關閉,資本被並入內務府。這些股本,本來來自內務府撥給八旗兵丁經營生息銀兩。此外還有查抄官民當鋪的情況,如乾隆十五年查收張廷玉的當鋪一座(171頁),其本金有三萬五千兩,這類當鋪對內務府來說也是相當可觀的收入。

皇帝要在國家財政之外弄一個錢袋子,這不僅是人之常情,也是制度建設的必需。搞到的錢怎麼花,差不多也是皇帝的自由,而且,按照作者所描述的,這錢多半花在藏傳佛教上,其苦心也是要維護蒙地與西藏的安定團結,也很大公無私了。但是乾隆收錢的方法,是扶持了一批壟斷型商人。壟斷商人能夠老老實實地報效,當然是因為希圖皇帝的庇護;而他們拿得出那麼多銀子,甚且成為素封之家,累代煊赫,當然也因為依賴皇權的庇護,充當皇帝的「白手套」。這其實是一種權力尋租。依靠權力尋租獲得的巨額收入,實在不值得皇帝沾沾自喜,從長遠看,更是經濟的自殺。因此,我很喜歡作者書中所說的一段話,非常值得深思,容我照錄如下:

乾隆皇帝說過:「憶乾隆初年,內務府大臣尚有奏撥部庫銀兩備用之事。今則裁減浮費、厘剔積弊。不特無須奏撥,且每歲將內務府庫銀命撥歸戶部者,動以百萬計。」內務府廣儲司積存銀兩每超過一百萬兩,亦奏報皇帝撥給戶部。由乾隆朝《內務府銀庫用項月折檔》等檔案統計,內務府撥戶部銀兩為1590萬兩,乾隆皇帝說的是事實,不過,內務府撥給戶部的百萬銀兩,原本是商人應交給戶部的,皇帝不說這些銀兩的來源,而說內務府撥銀兩給戶部,在歷史上贏得「賦性寬仁」的美名。(475頁)

本書的五、六、七、八章都是談藏傳佛教與乾隆皇帝的關系。就我的理解,這似乎是為了說明「荷包」的另一方面,也就是錢怎麼花的問題。不過,第六章《北京寺廟的功能》與全書主題的關系,我始終沒有參透。這一章主要談北京城內的藏傳佛教寺廟,以及附屬的廟會市場。這些所謂「官管寺廟」雖然由內務府管理(302頁),但似乎也看不出他們的廟會收入對內務府非常重要。只是蒙古王公在北京的生意,與這些廟會市場關系緊密,但這似乎也不能與「皇帝的荷包」這一主題直接勾連。

乾隆時代的北京城裡似乎喇嘛只會比今天更多。據書中所述,當時北京城中的喇嘛有兩千多位,並引《舊京瑣記》記載「他處僧人即有冶遊亦須秘密,都下僧人則公然行之,曾無愧色」(301頁)。這些人真真可稱之為「朝陽區仁波切」了。

作者在著作中描述乾隆與藏傳佛教的關系,主要依賴《章嘉國師若必多吉傳》,不算檔案的話,這差不多是書中引用最頻繁的史料,書中提及章嘉活佛或章嘉呼圖克圖二十八處,凡提及所依據的史料都是這本傳記。此書中所描繪的乾隆皇帝的形象,與漢文史料大異其趣。例如書中轉引傳記所述,說「乾隆皇帝常穿上喇嘛的朝衣,披著大紅綢的哈達,帶著金質五佛冠,或桃形黃帽,坐在壇台上靜坐參禪,或講經說法」(279頁)還有引述史料中所說(276頁):乾隆十年(1745),皇帝修習藏密,向章嘉國師說:「朕欲修習密法,請給我傳授入乘法灌頂,還要把你的本尊神勝樂灌頂法傳授給我。」章嘉為他舉行隆重的灌頂儀式,給乾隆皇帝傳授全部的「勝樂鈴五神」灌頂法。灌頂時,皇帝請章嘉國師坐在高高的法座上,而皇帝自己坐在較低的坐墊上,一直跪到灌頂結束。

從漢文史料中,很少能夠看到乾隆皇帝的這一面,所以作者也評論說:「如此尊崇,令人難以想像。」作為一本傳記,這其中可能也包含弘揚傳主,及弘揚藏傳佛教立場,因而有所誇飾不可避免。但由此也可理解,乾隆皇帝與藏傳佛教的關系之深入,不僅有羈縻蒙、藏的考慮,也包含了個人精神世界的需要。這方面的支出,當然要從自己的「荷包」里出了。

本書還有很大的雄心與過去十幾年中火熱的「新清史」有所勾連。第六章討論北京的藏傳佛教寺廟與蒙古王公的關系時,援引羅友枝的研究提出問題,即西黃寺作為喀爾喀蒙古王公朝貢之駐在地,為何成為貿易地點(其實個中道理不難理解,有趣的是作者是綜合不同角度的材料予以證明)。第七章也將「新清史」作為討論對象,她援引了2004年出版的論文集NewQingImperialHistory:,從中我們當然可以看出這些「新清史」脈絡中的學者認為承德是清帝國政治中的另一個中心,緊密地聯系著蒙、藏。然而,「新清史」在書中似乎僅僅發揮了引子的作用,本來以為這本論文集將成為此後論述中最重要的對話對象,但是在細致地梳理了熱河各個藏傳佛教寺廟的造辦費用之後,這一章的結論轉而討論內務府與戶部財政的關系,對話的對象則變為了劉翠溶與曾小萍。

作為讀者來說,在閱讀本書的五、六、七章時,都容易有迷失之感。這三章都在提問中援引了「新清史」脈絡的研究,似乎要將「新清史」諸學者作為最重要的討論對象。從題材來說,研究藏傳佛教寺廟,也的確容易令人聯想起滿洲與蒙、藏關系,以及清代皇帝的多元身份,這些正是「新清史」研究中相當關注的議題。但是就閱讀中的體會來說,其實這三章更多的內容還是在「算賬」,幫乾隆皇帝計算資助藏傳佛教的支出,以及這筆經費在財政結構中的位置。從研究主題來說,其實這更多還是財政史關心的議題而非「帝國史」所關心的議題。

因此,在我看來,本書重要的貢獻還是揭示內務府收入與戶部收入之間的關系。尤其是對常關稅的梳理,可以從中看到乾隆皇帝利用稅關監督將稅關盈餘轉變為皇室收入。使得常關稅兼有國家財政收入與皇室特權收入的性質。稅關監督的問題雖然前人已經了解,但是沒有予以足夠的重視。

所以就篇章布局來說,本書用超過四章也即一半的篇幅討論藏傳佛教與皇帝的關系,是否足夠扣合本書的主題,值得考量。如果說前四章談關稅、鹽商、皇莊、皇當,都是著眼於皇帝荷包中的錢從哪裡來,那麼乾隆皇帝這荷包里的銀子,是都花到藏傳佛教上面了嗎?全書中似乎並沒有給一個明確的交代。乾隆皇帝具有多元政治身份,滿洲與蒙、藏具有緊密的政治關系,其中,藏傳佛教都是非常重要的元素。本書後四章中塑造了為藏傳佛教花很多錢的乾隆皇帝的形象,但乾隆皇帝究竟是如何掂量自己的「荷包」的?內務府財政在整個帝國財政的結構中,最重要的意義究竟是滿足皇帝個人所需,還是羈縻蒙、藏的政治性支出?我被這個問題吊起胃口很大,但是始終沒有解惑。

不過,這仍是一本意趣盎然,能夠一氣讀完的著作。作者嫻熟於清代檔案,相當多的史料已經被轉換為敘述性的文字,變成一段段故事,呈現給讀者。凡曾使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檔案進行研究的人都能理解,這需要作者付出相當精力才能做到。我曾看到網上有人評論這本書中數字太多,失於枯燥,其實這些數字計算正是書中最有趣的部分。從眾多表格中,適可窺探乾隆皇帝「正大光明」的賬目(戶部)之外的秘密運作。康熙皇帝所宣稱的「永不加賦」如果可說是這個帝國的「面子」,乾隆皇帝的這些隱性的財政收入與支出,大概正是這個帝國的「里子」~

❸ 財務管理題目

1. 2.購買設備的投資=200,000元購買設備每年增加的折舊額=200,000/10=20,000元購買設備每年增加的營業利潤=100,000-78,000-20,000=2,000元購買設備的所得稅後凈現金流量:NCF0=-200,000NCF1-10=2,000X(1-33%)+20,000=21,340 租入設備的投=0租入設備每年增加的折舊=0租入設備每年增加的營業利潤=100,000-78,000-18,000=4,000元租入設備的所得稅後凈現金流量:NCF0=0NCF1-10=4000X(1-33%)=2640元. 購買和租入設備差額凈現金流量:△NCF0=-200,000△NCF1-10=21340-2640=18700-200000+18700*(P/A,10&,10)=-200000+18700*6.145=-85088.5小於0. 所以應採用租入設備的方案.

❹ 我一支股票的參考浮動盈虧是-1938.06,參考現實盈虧是-135.00。為什麼有這么大的差距

軟體自帶的參考盈虧的成本是根據你不斷買進和賣出最後的綜合平均成本價來算的。
參考的僅供參考,不能作準。你自己記得自己投資多少,現余額是多少,一減,真實盈虧就出來了。

❺ pe浮盈稅對股市有什麼影響

沒有多少影響

❻ 求財金英語專業術語,英漢都要有的

ownership 所有權;擁有權

ownership in common 分權共有權

Pacific Basin Central Bank Conference 太平洋地區中央銀行會議

Pacific Basin Economic Council 太平洋地區經濟議會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Council 太平洋經濟合作議會

Pacific Economic Outlook 《太平洋經濟展望》

Pacific Finance (Hong Kong) Limited 怡泰富財務(香港)有限公司

package 整套方案

package concept 整體發展概念

package development 組合發展;整體發展

packing credit 打包貸款;打包放款

packing loan 打包放款

paid-in capital 實繳資本;實繳股本

paid-in share 實收股份

paid-up capital 繳足股本

paid-up share capital 繳足款股本

panic buying 恐慌性搶購

panic selling 恐慌性拋售

paper 票據;文件

paper clearing system 票據交換制度

paper gold 紙黃金

paper profit 賬面利潤;紙上利潤

par of exchange 匯兌平價

par value 票面值

parallel transaction 平行交易

parent company 母公司;控股公司

pari passu 平等權利;同等權益;按相同比例

Paris Bourse 巴黎證券交易所

parity of pay 同等薪酬

parity of subsidy principle 相同津貼的原則;平等津貼原則

part owner 有部分擁有權的人

part ownership 部分所有權

partial bid 部分收購建議

partial endorsement 部分背書

partial offer 部分要約

partial return of contribution 發還部分供款

partial settlement 部分交收

participant 參與者

participating preference share 參與優先股

participation 參與;參加;參股

participation in profit 分紅

partly paid share 已繳部分股款的股份

partly paid share capital 已繳部分股款的股本

下面網站裡面有很多

❼ 什麼是財務杠桿

1、甲公司當期利息全部費用化,沒有優先股,其利息保證倍數為5,根據這些信息計算出的財務杠桿系數為( )。
A.1.2
B.1.52
C.1.33
D.1.25
【答案】D
【解析】根據利息保證倍數=息稅前利潤/利息費用=5,可知息稅前利潤=5*利息,財務杠桿系數=EBIT/(EBIT-I)=5I/(5I-I)=1.25。
2、甲公司有債券籌資和普通股籌資兩種籌資方案,運用每股收益無差別點法判斷融資方式時,當擬投資項目的息稅前利潤大於每股收益無差別點處的息稅前利潤時,應選擇的方案為( )。
A.普通股籌資更優
B.債券籌資更優
C.無差別
D.無法判斷
【答案】B
【解析】當預計投資項目的息稅前利潤大於每股收益無差別點處的息稅前利潤,債務籌資更優;當預計投資項目的息稅前利潤小於每股收益無差別點處的息稅前利潤,股權籌資更優;當預計投資項目的息稅前利潤等於每股收益無差別點處的息稅前利潤,如果以每股收益作為唯一的決策指標,兩個方案一樣。
3、甲公司普通股、長期負債的資本成本分別為15%和13%,資本結構分別為45%和55%,則綜合資本成本為( )。
A.13.90%
B.26.70%
C.14.50%
D.11.70%
【答案】A
【解析】綜合資本成本=15%×45%+13%×55%=13.90%。
4、A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認沽權證籌集資金,每張認股權證可按照5元認購3股普通股票。公司普通股市價為7元,則認股權證的理論價值為( )。
A.16元
B.10元
C.6元
D.5元
【答案】C
【解析】認股權證理論價值=N×P-E=3×7-5×3=6元。
5、影響經營杠桿系數的因素不包括( )。
A.銷售量
B.銷售單價
C.利息費用
D.固定成本
【答案】C
【解析】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銷售量×(基期銷售單價-基期單位變動成本)〕/〔基期銷售額×(基期銷售單價-基期單位變動成本)-基期固定成本〕,故ABD正確,利息費用屬於財務杠桿系數的影響因素。
6.增殖稅的應納稅額包括()
A.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B.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包裝費
C.受託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D.承運部門將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的代墊運費
【答案】B
單項選擇題
1、甲公司當期利息全部費用化,沒有優先股,其利息保證倍數為5,根據這些信息計算出的財務杠桿系數為( )。
A.1.2
B.1.52
C.1.33
D.1.25
【答案】D
【解析】根據利息保證倍數=息稅前利潤/利息費用=5,可知息稅前利潤=5*利息,財務杠桿系數=EBIT/(EBIT-I)=5I/(5I-I)=1.25。
2、甲公司有債券籌資和普通股籌資兩種籌資方案,運用每股收益無差別點法判斷融資方式時,當擬投資項目的息稅前利潤大於每股收益無差別點處的息稅前利潤時,應選擇的方案為( )。
A.普通股籌資更優
B.債券籌資更優
C.無差別
D.無法判斷
【答案】B
【解析】當預計投資項目的息稅前利潤大於每股收益無差別點處的息稅前利潤,債務籌資更優;當預計投資項目的息稅前利潤小於每股收益無差別點處的息稅前利潤,股權籌資更優;當預計投資項目的息稅前利潤等於每股收益無差別點處的息稅前利潤,如果以每股收益作為唯一的決策指標,兩個方案一樣。
3、甲公司普通股、長期負債的`資本成本分別為15%和13%,資本結構分別為45%和55%,則綜合資本成本為( )。
A.13.90%
B.26.70%
C.14.50%
D.11.70%
【答案】A
【解析】綜合資本成本=15%×45%+13%×55%=13.90%。
4、A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認沽權證籌集資金,每張認股權證可按照5元認購3股普通股票。公司普通股市價為7元,則認股權證的理論價值為( )。
A.16元
B.10元
C.6元
D.5元
【答案】C
【解析】認股權證理論價值=N×P-E=3×7-5×3=6元。
5、影響經營杠桿系數的因素不包括( )。
A.銷售量
B.銷售單價
C.利息費用
D.固定成本
【答案】C
【解析】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銷售量×(基期銷售單價-基期單位變動成本)〕/〔基期銷售額×(基期銷售單價-基期單位變動成本)-基期固定成本〕,故ABD正確,利息費用屬於財務杠桿系數的影響因素。
6.增殖稅的應納稅額包括()
A.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B.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包裝費
C.受託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D.承運部門將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的代墊運費
【答案】B

❽ 浮盈的會計處理

浮盈稅有害無利,「浮盈稅」,目前尚未有來自官方的定論,這也是在國內從事PE/VC行業所需要面臨的挑戰之一——政策環境的不確定性。

❾ 會計英文專業詞翻譯:短期借款,應付賬款,預計負債,預付賬款..........

短期借款Short Term Loan ,應付賬款accountspayable,預計負債Estimated Liabilities,預付賬款Prepayments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在一年以內的各種借款,包括生產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等。

應付賬款是企業(金融)應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續費和傭金。

預計負債是指根據或有事項等相關准則確認的各項預計負債,包括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以及固定資產和礦區權益棄置義務等產生的預計負債。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

(9)浮盈稅擴展閱讀:

預計負債的賬務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虧損性合同等預計負債。

二、本科目可按形成預計負債的交易或事項進行明細核算。

三、預計負債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由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重組義務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由產品質量保證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由資產棄置義務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或「油氣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在固定資產或油氣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計算確定各期應負擔的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實際清償或沖減的預計負債,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根據確鑿證據需要對已確認的預計負債進行調整的,調整增加的預計負債,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的預計負債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已確認尚未支付的預計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