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嚴厲打擊食品葯品違法犯罪行為
在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方面,以乳製品、肉製品、食用油、白酒、食品添加劑、兒童食品和減肥、輔助降血糖、抗疲勞類保健食品等為重點品種;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小作坊聚集地為重點區域,針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為開展綜合治理。繼續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擅自改變處方成份、制售假冒保健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在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制售假葯違法行為方面,以治療腫瘤、慢性疾病等葯物為重點品種,加強網上網下違法信息的排查、分析、確證,會同公安部門開展打擊行動,摧毀售假網路,搗毀制假窩點,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在嚴厲打擊葯品生產、流通環節違法行為方面,生產環節主要以非法接受委託加工,使用違法植物提取物生產葯品,添加或減少處方外成份等違法行為為重點;葯品經營環節主要以明知渠道不清、來源非法購入和銷售葯品的,為個人提供經營資質或場所從事掛靠經營、走票,銷售假葯等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
在嚴厲打擊醫療機構違法使用葯品和醫療器械的行為方面,以縣級以下醫療機構為重點對象,嚴厲查處使用假劣葯品違法行為,追溯假葯來源、直至搗毀生產銷售窩點。醫療器械以植入、貼敷、熱磁光理療等為重點產品,以縣級以上、民營醫療機構、美容機構為重點環節,嚴厲打擊違法購進、使用醫療器械的行為。
在嚴厲打擊化妝品非法使用禁限用物質違法行為方面,以使用禁限用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為重點,結合抽查檢驗、投訴舉報、日常監管以及專項整治工作,深挖制售線索,加大查處力度。
為確保稽查工作實效,陝西省食葯監管局要求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強合作,深入推進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和各部門間的打假合作機制,積極推動建立西北五省區域間食品葯品稽查打假協作工作,擴大外延形成打假合力。推進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加強重大案件的報告、督查和督辦,集中查處一批社會影響大、公眾反映強烈的重大案件。並定期向新聞媒體曝光重大違法典型案件,宣傳打假成果,警示教育引導公眾,加大對食品葯品違法犯罪分子的震懾力度,確保群眾飲食用葯安全。
2. 葯品怎麼打假
看批准文號,葯品的批准文號應該是:國葯准字+H(化學葯)或Z(中成葯)等+8位數字(大多是年份4位+4位數,也有例外)。或某省葯監准字、食葯監准字。情況一:沒有「葯准字」批准文號。1、可以確定屬於非葯品。2、作為非葯品,如果在外包裝及說明書中有提及關於適應症、主治之類的詞語,可以定性為非葯品冒充葯品,以假葯論處。具體情況由當地葯監局裁量。情況二:有「葯准字」批准文號。1、試著查詢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數據查詢,在數據查詢中輸入「葯准字」的具體批准文號,進行查詢,如果搜索有結果,但搜索結果並非該產品,則基本判定是假葯,請向當地葯監局舉報。2、如果批准文號沒有搜索結果,那麼請到當地葯監局咨詢,由當地葯監局發出協查函件,向發出批准文號的地方葯監局查詢,以確定真假。3. 打假網上賣葯50個億是真的嗎
打假網上賣葯50個億是真的嗎
是真的
蟲草遭遇了史上最嚴厲的禁令。
2018年3月8日,原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關於停止冬蟲夏草用於保健食品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稱冬蟲夏草不屬於葯食兩用物質,長期服用會危害人體,不能以保健品方式銷售——這也是繼2016蟲草被暫停葯品試點身份後,再一次遭遇重創。
官方數次表態
「軟黃金」冬蟲夏草的市場化之路,一直伴隨著巨大的爭議。
原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總局局長畢井泉就曾公開解釋:冬蟲夏草屬中葯材,並不是葯食兩用,因此不能作為保健品原料。
原食葯監總局關於冬蟲夏草的發文,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8月。
2012年8月,原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印發《冬蟲夏草用於保健食品試點工作方案》(國食葯監保化〔2012〕225號),首次對以野生冬蟲夏草作為主要原料的保健食品進行規范,要求試點的企業其保健食品工業產品年銷售額10億元以上,首批試點企業包括青海春天、同仁堂、康美葯業、勁牌有限公司、江中葯業,為期5年。
然而,5年期未滿,2016年2月4日,國家葯監局發布《總局關於冬蟲夏草類產品的消費提示》,表示近期對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產品的監測檢驗顯示,檢驗的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產品中,砷含量為4.4~9.9 mg/kg。
2016年3月,國家葯監局進一步發布《總局關於停止冬蟲夏草用於保健食品試點工作的通知》,宣布根據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總局已制定公布《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2號),含冬蟲夏草的保健食品相關申報審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未經批准不得生產和銷售。
2018年02月27日,原國家食品葯品監管總局發布「這4種保健品不保健,千萬別花冤枉錢了!」 其中,第一個就直指冬蟲夏草。
冬蟲夏草的古今之辯
說到原食葯監總局數次發文的冬蟲夏草,頗像一場現實的黑色幽默,包含暴富、虛假、貪念、割裂等必不可少的要素。
關於冬蟲夏草的記載,最早見於民醫吳儀洛的《本草從新》。
《本草從新》這樣記載冬蟲夏草,「冬在土中,身活如老蠶,有毛能動。至夏則毛出土上,連身俱化為草。若不取,至冬則復化為蟲。」
冬蟲夏草(別名:夏草冬蟲、蟲草、冬蟲草),為麥角菌科植物冬蟲夏草菌的子座及其寄主蝙蝠蛾科昆蟲蟲草蝙蝠蛾等的幼蟲屍體的復合體。
有人形象的稱蟲草為:「蛾子寶寶和真菌的結合體」。據公開資料顯示,蟲草主產於四川、青海、貴州、雲南,以四川產量最大,此外,西藏、甘肅等地亦產。
據多份古籍記載,蟲草功效有補虛損,益精氣,止咳化痰,治痰飲喘嗽,虛喘,癆嗽,咯血,自汗盜汗,陽痿遺精,腰膝酸痛,病後久虛不復等。
當然,與傳統碰撞的現代思維並不認可這些功效主張。
成分分析後,現代科學認為冬蟲夏草含蟲草酸約7%,碳水化合物28.9%,脂肪約8.4%,蛋白質約25%。此外,還有維生素B12、麥角脂醇、六碳糖醇、生物鹼等。其中,脂肪中還含有82.2%的不飽和脂肪酸。
有評論指出,冬蟲夏草的粗蛋白含量不及蛋白質含量達30%的香菇。而冬蟲夏草的所謂特殊成分--蟲草酸,經測定化學結構發現,就是甘露醇,廣泛用於口香糖,開塞露。
4. 打假可以打過期的葯嗎
可以,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過期葯品是屬於劣葯,葯店銷售過期葯品的,葯品監督部門可以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銷售葯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經營許可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條 禁止生產、銷售劣葯。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葯品標準的,為劣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葯品,按劣葯論處:(一)未標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註明或者更改生產批號的;(三)超過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未經批準的;(五)擅自添加著色劑、防腐劑、香料、矯味劑及輔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葯品標准規定的。
第七十四條 生產、銷售劣葯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葯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葯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葯品批准證明文件、吊銷《葯品生產許可證》、《葯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 買的假葯 打那個電話投訴
買的假葯,打12331電話投訴.當懷疑自己買到假葯時,可以先到葯品監督局查詢,如果經過查詢核實所買葯物屬於假葯,可要求葯品監督局對銷售者進行行政處罰。根據葯品管理法第五十條規定,生產、銷售假葯的,沒收假葯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並可責令該單位停產、停業整頓或者吊銷葯品生產許可證、制劑許可證。
一、投訴電話
舉報假葯可以通過撥打12331進行舉報,12331是國家食葯監局要求各地開通的食品葯品投訴舉報電話,在接到投訴後全部辦結的期限一般為60個工作日,情況復雜的,延長期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12331是全國開通統一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除電話外,單位、個人可通過信件、互聯網、傳真、走訪、手機簡訊等方式,向監管部門反映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
二、國家食葯監局
處理葯品食品問題的流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需要制定、修訂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的,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應當盡快制定、修訂。
綜上所述,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會同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國家葯典委員會,制定國家葯典。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會同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建立重大葯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因此,當購買到假葯時一定要想辦法維護自身權益,不能讓不法分子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