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0年小康達到了嗎
法律分析:2020年中國已經達到小康社會。
法律依據:《關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補短板問題》
第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決定性進展。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斗目標,攻堅克難,砥礪前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歷史性成就。自改革開放之初黨中央提出小康社會的戰略構想以來,經過幾代人一以貫之、接續奮斗,總體而言,我國已經基本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成效比當初預期的還要好。作出這個重要判斷,是有充分依據的。
國際社會普遍贊賞我國發展成就,認為中國是發展中國家的「優等生」。這印證了我國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是實實在在的。
第二,正確認識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面臨的短板問題。目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也有一些短板,必須加快補上。黨的十八大明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要求,這就是我們的衡量標准,不宜再作調整。要聚焦短板弱項,實施精準攻堅。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幾個關系。
一是把握好整體目標和個體目標的關系。
二是把握好絕對標准和相對標準的關系。
三是把握好定量分析和定性判斷的關系。
B.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嗎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在2020年。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在2020年,提出時間為1979年12月6日,黨的十八大報告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與「建成」一字之差,但意義深遠。
「小康社會」是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規劃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藍圖時提出的戰略構想,在20世紀末基本實現「小康」的情況下,中共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脫貧攻堅的意義
脫貧攻堅是全面小康的重要內容和底線任務,只有打贏脫貧攻堅戰,才能保證全面小康的「成色」,全面小康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礎,只有實現全面小康才能為實現共同富裕奠定扎實基礎。
共同富裕是脫貧攻堅和全面小康的目的所在,只有促進共同富裕,才能真正鞏固脫貧攻堅和全面小康的成果,更加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C. 2020年全面小康的標準是什麼
1、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超過3000美元。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根本標志。
2、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萬元。
3、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8000元。
4、恩格爾系數低於40%。
5、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30平方米。
6、城鎮化率達到50%。
7、居民家庭計算機普及率20%。
8、大學入學率20%。
9、每千人醫生數2.8人。
10、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率95%以上。
拓展資料:
「小康社會」是由鄧小平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規劃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藍圖時提出的戰略構想。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深入,其內涵和意義不斷地得到豐富和發展。在20世紀末基本實現「小康」的情況下,中共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參考資料:
網路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