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一般任期幾年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任期:獨立董事每屆任期與該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但是連任時間不得超過6年。獨立董事如果連續3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應由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予以撤換。獨立董事在任期屆滿前不得無故被免職。提前免職的,上市公司應將其作為特別披露事項予以披露,等等。
❷ 獨立董事制度是什麼意思
獨立董事制度是在董事會中設立獨立董事,以形成權力制衡與監督的制度。最早發端於美國。但美國與英國公司法均確立單層制的公司治理結構。也就是說,公司機關僅包括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無監事會之設,因此,獨立董事在實際上行使了雙層制中監事會的職能。而在德國、荷蘭等國公司法確定的雙層制下,公司由董事會負責經營管理,但要接受監事會的監督,董事也由監事會任命。
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獨立董事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負責。
獨立董事制度意義:1、獨立董事制度在以美國為首的一些西方國家被證明是一種行之有效、並被廣泛採用的制度。一般而言,獨立董事制度有利於改進公司治理結構,提升公司質量。
2、獨立董事制度有利於加強公司的專業化運作,提高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有利於強化董事會的制衡機制,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有利於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督促上市公司規范運作。
❸ 什麼是獨立董事制度
按照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要求,獨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是指與公司沒有重要關系的董事。重要關系的含義包括重要的個人關系和經濟關系。個人關系是指一定時期內(過去兩年內)曾任公司雇員,或者系一定時期內擔任公司CEO或高管人員的親屬等等;經濟關系是指在一定時期內與公司有過一定數額(20萬美元)的交易,或者其所在機構系公司重要關聯方且發生過一定數額的關聯交易,或者與公司存在咨詢等服務職業關系等等。因此在理論上講,他們既不是公司的雇員及親朋好友,也不是公司的供應商、經銷商、資金提供者,或者是向公司提供法律、會計、審計、管理咨詢等服務的機構職員或代表,與公司沒有任何影響其對公司決策和事務行使獨立判斷的關系,也不受其他董事的控制和影響。
❹ 我國引入獨立董事制度的作用
法律分析:獨立董事制度在其他市場經濟國家也得到確立。例如,據經合組織(OECD)1999年調查結果表明,董事會中獨立董事所佔的比例在英國為34%,法國29%。獨立董事制度對於提高公司決策過程的科學性、效益性、安全性,加強公司的競爭力,預防公司總裁和其他公司內部控制人為所欲為、魚肉公司和股東利益,強化公司內部民主機制,維護小股東和其他公司利害關系人的利益發揮了積極作用。中國《公司法》並未規定獨立董事制度,但該制度率先在中國海外上市公司中試點。國家經貿委與中國證監會1999年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促進境外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見》中就要求境外上市公司董事會換屆時,外部董事應占董事會人數的1/2以上,並應有2名以上的獨立董事。可惜,這一硬性要求只適用於境外上市公司,而不適用於境內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對於境內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僅是採取了許可的態度,而非鼓勵的態度。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第四十六條 獨立董事有權向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對獨立董事要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提議,董事會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的規定,在收到提議後10日內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書面反饋意見。董事會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將在作出董事會決議後的5日內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董事會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將說明理由並公告。
❺ 上市公司設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占所有董事的比例是多少
在2002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少包括2名獨立董事;在2003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獨立董事。
各境內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本指導意見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適當人員擔任獨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會計專業人士(會計專業人士是指具有高級職稱或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人士)。
獨立董事出現不符合獨立性條件或其他不適宜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的情形,由此造成上市公司獨立董事達不到本《指導意見》要求的人數時,上市公司應按規定補足獨立董事人數。
獨立董事及擬擔任獨立董事的人士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參加中國證監會及其授權機構所組織的培訓。
(5)獨立董事制度擴展閱讀:
擔任獨立董事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2、具有本《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3、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❻ 何為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和董事的區別
獨立董事和一般的董事區別主要體現在任職條件和職權方面。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非獨立董事則與之相反。獨立董事從本質上講是董事,獨立董事是針對於上市公司產生的,在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是不存在獨立董事的。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意思是,獨立董事必須要保持獨立性,要發表獨立意見,與一般董事是不同的。獨立董事最根本的特徵是獨立性和專業性。獨立董事最主要的特點是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和公司股東也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判斷的關系,所以始終能保持客觀中立,對一般董事、高管等人員進行監督。非獨立董事則與之相反,通常有三種身份:公司雇員,內部董事的家眷親屬,董事控股其他公司的雇員。